工伤认定 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

本人xx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在20xx年9月19日下午15时36分许,在乌鲁木齐市新星大厦楼下院内台阶上,等待同事xx将车辆停稳,并一同前往新市区政府为公司布置会场工作,期间看到同事xx倒车时将xx(同事)撞伤,车牌号为:新AG***3致其左腿.右腿.左臂多处受伤,送往乌鲁木齐军区总医院。以上事实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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