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 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期日。出生日期如有变动的,以组织批准的出生日期为准,末经组织批准的不能擅自更改出生日期。 4“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标准工资”可不填写。

6、“参加工作时间”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填写。凡参加工作时间有变动的,以组织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参加工作时间。

7、“身体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

8、“最高学历”

⑴“毕(肄、结)业时间”按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硕士、研究生班(结、肄)业填写。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录取的党校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是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干部管理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科(专)科毕业、”“自学高考本(专)科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疑)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

函授毕(结、疑)业”。各级党校培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国家不承认的学历不得作为学历填写。

⑵“学校”填写规范的全称。学校合并或易名的,按现校名填写。

⑶“专业”按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填写全称。 ⑷“学制”按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制填写。

⑸“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的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职称名称及日期填写。

10、“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写申报时所从事的专业。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

12、“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人现(兼)任最高行政职务,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

13、“何时加入中国共 产 党(共青团)任何职”、“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根据自己的情况如实填写。

(二) 学习培训经历:学习经历从上小学填起(包括参加工作

后的专业学习、各类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三) 工作经历填写:工作经历按工作部门和担任职务分段填

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间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四)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填写任现任职务

前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不能置空。

(五)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登记:填写任现职以来所从

事科研工作(项目、课题、成果等)。

(六) 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学工作情况:按学期或学年逐项填

写。

(七)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填写任现职以来出版的著

作、论文、教材、报告等。

(八)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考试成绩填写职称外语及计算机

的考试情况,如“日期:×年×月,考试种类:B类,考试科目: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组织考试单位:廊坊市职称考试中心”。其它考试类同。答辩情况评委会填写。

(九)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及“单位推荐意见”栏

中的“基层单位意见”由申报者所在部门填写。

 

第二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情况”(P.1)

(一)“学历”、“学位”及“毕业院校”等栏均指最高学历。除最高学历外,参加其他学历教育及任现职期间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应在“学习培训经历”(P.2)栏目中注明。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栏,指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时间的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栏,指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取得时间,评审的单位。

二、“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P.4-P.6)

(一)“专业技术工作名称”栏,应注明项目规模、课题立项单位等。

(二)“完成情况及效果”栏,应注明项目、课题进展程度。如:

1、设计项目:方案中标、完成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已施工、已建成等。

2、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调研阶段、部分完成、已交付、通过评估鉴定等。

3、“项目规模”的填法参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燃气专业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及道桥专业工程项目表等,如可写“一级(4万m2)”;如科技管理等不便按此划分规模的组别,可用适合本组的划分方式填写,如项目规模属“全行业”、“本单位”、“本部

门”应用等。

三、“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P.9)栏,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盖章。

四、“基层单位意见”(P.10)栏,由各单位审查组负责人填写、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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