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模式

党内材料

不得外传

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支  部  名  称 政法学院学生第一(二)支部

积极分子姓名      *  *  *      

联系培养人姓名      正式党员姓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统一不填写)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印

 

第二篇: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党内材料

不得外传

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支部名称     

积极分子姓名            

联系培养人姓名       

中共西电公司委员会工作部制

二〇〇   年    月     日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1、凡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培养的积极分子应填本表。

2、本表是党组织全面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选好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材料。培养人应以对党和本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

3、本表主要记载积极分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便于党组织对他们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记载要具体,要写清时间、地点、主要事实。字迹要清楚。

4、本表由培养人妥为保存,注意保密,不得外传或遗失。

5、经过较长时间的培养,培养人认为被培养对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报告支部。是否可以发展,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如尚未成熟,可继续培养;如发现有严重问题、不能继续作为培养对象时,支部应将此表收回。

6、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后,本表应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作为审批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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