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出让土地使用范围图(转让)(原件)

3、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4、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投资25%证明材料

6、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契税交付凭证(原件)

9、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11、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12、房产证(复印件)

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原抵押合同、租赁合同等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4、变更后的抵押合同、租赁合同、遗嘱等

5、有关批准文件

6、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契税交付凭证(原件)

1

9、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11、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12、其他证明文件

企业改制土地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改制批文等文件(复印件)

4、资产处置批文(原件)

5、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6、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交验复印)

7、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

9、房产证(复印件)

10、契税缴纳凭证

11、其他证明文件

继承、析产、赠予、判决过户变更土地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购房契约或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决定书、离婚协议(复印件)

2

4、继承、析产、赠予公证书(复印件)

5、契税缴纳凭证

6、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7、变更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8、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9、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授权委托书

12、公安出具的户籍及关系证明或街道居委会、村组出具的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13、其他证明材料

出让用地商品房分户变更土地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契约、协议(复印件)

4、卖房单位国有土地作用权证(原件)

5、整栋楼分户建筑面积表(窗口领取)

6、容积率核验凭证

7、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11、变更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3

12、其他证明材料

(划拨用地须补办出让手续后再按出让用地商品房分户变更土地登记办理)

更名(址)土地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更名(址)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

5、变更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6、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

10、其他证明材料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

3、变更后的出让合同

4、补缴的出让金#5@p、契税缴纳凭证

5、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6、变更地籍调查表、地籍图

7、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4

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11、其他证明材料

注销抵押登记

1、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2、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

3、银行出具的抵押权注销资信证明(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5、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

9、其他证明材料

遗失补办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书(须权利人本人亲自到场填写)

2、变更地籍调查表

3、刊登遗失启事,须在所在地市级以上《日报》刊登(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个人、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代码证(原件交验复印)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7、委托土地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

9、其他证明材料

6

 

第二篇: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5@p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5@p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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