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助学金申请表

助学金申请范围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一、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资助。

二、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三、凡符合上述要求、愿意申请资助的学生均可向学校团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须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

评审制度

一、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

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审核工作人员要详细查阅申请表、特困生档案了

解特困学生家庭情况,参照申报学生成绩。

三、团委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通过班主任、学

生干部再次进行调查后进行全校公示

公示制度

一、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则由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进行5天的公示。

二、公示中,如有异议,学校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本人和学校填写相关信息表

审批制度

一、  经学校团委复审公示后报请学校贫困生救助领导小组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填写汇总表上报市教育局汇总和再审核。

一、学校收到项目资金后,研究制定发放程序和要求

二、按照资助标准统一做表,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受资助学生大会,对特困学生进行心理教育。

三、  由学校贫困生救助领导小组成员统一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上,并组织学生签收。

四、  四、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发放过程要有影像资料以备基金会和上级部门检查。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章):肇东市第一中学                                            第       号

 

第二篇:高中生助学金附表1.2.3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高中生助学金附表123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领取表

学校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高中生助学金附表123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高中生助学金附表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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