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拆装安全协议书(范本)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拆装(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协议单位:

甲方: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设备拆装(租赁设备吊运作业)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拆装(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作业项目:

1、作业项目:

2、施工地址:

3、承包方式: 包拆装,包运输,包吊运作业

二、本协议期限:

1、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自设备、人员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且设备、人员退场止。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2、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立项目体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和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等。

3、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各自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

1

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甲、乙双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另外,根据施工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对相关作业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施工过程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如甲方未按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安排生产,乙方有权不听从指挥。

8、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操作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经乙方自检后必须报请甲方复验,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所进设备或工具,包括乙方自备、由甲方

2

提供的以及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或工具。乙方使用的验收合格后的各种设备或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等各种因素造成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均由于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上岗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暴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已知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备案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责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0、乙方必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规范,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创建各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21、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时生效,于工程竣工验收工完场清后失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4、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 负 责 人: (签名)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门: (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

签 字 日 期:4

 

第二篇:主设备检修、维护安全协议书

大唐甘谷发电厂主设备检修、维护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大唐甘谷发电厂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唐甘谷发电厂主设备检修、维护

2.工程地址:大唐甘谷发电厂主设备检修、维护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11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2011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四份,一份甲方发包部门保存,一份由乙方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部门合同管理,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环境监察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环境监察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全环境监察部的领导。

4.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较严重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环境监察部、设备部。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环境监察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企业本项工程。

2.开工前,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向乙方提出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简称:三项措施)要求,并按三项措施要求做好落实,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应及时制止。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 2

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施工单位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资质和开工条件等审查手续;并交纳本工程合同总价5%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3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主动到甲方设备部、安全环境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开工申请、施工安全协议、施工人员生产准入(出入证)等手续,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证件。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7.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二级部门、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提前2天履行手续征得甲方设备部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两票”使用管理规定》、《反违章考核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 4

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11.乙方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12.乙方办理入厂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并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委派低于18周岁或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5.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生产车间开启、关闭运行设备,导致设备异常运行和机组非计划停运。更不得随意接驳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需临时接驳,须经甲方设备部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16.乙方车辆进入厂区不大于15km/h,保证车辆、行人、厂区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并对造成交通等意外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应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不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不审批“三项措施”方案、现场交底不清楚,标识有误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

2.甲方承担由于设备、系统隔离措施不严密、系统泄漏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3.乙方承担未受过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4.乙方承担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5.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动用甲方设备、管线及其它设施而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6.乙方承担未进行不间断检测分析、不及时采取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7.乙方承担车辆超速、超载、超高、超长或未按指定路线行驶,各类设备、物料乱放及未经许可占用消防通道未办手续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所造成的事故责任。

8.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9.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章考核

1.承揽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及不规范者,考核责任单位50元/人次。

2.严禁吸烟现场吸烟者或责任区域每发现一个烟头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3.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安全用具,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6

并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件。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4.发生一次火险事件考核责任单位500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安全再教育。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6.发生一次高空落物未遂事件考核项目责任单位500元,停止工作并进行安全整改。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7.发生一次环境污染未遂事件考核项目责任单位500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安全整改学习。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项目单位1000元。

8.未按规定办理生产准入手续(人及车辆),每发现一次考核项目单位责任人50元。

9.项目检修当日完工或竣工结束,现场必须彻底清洁,没有达到点检竣工验收要求或没有清洁当日工作现场,视面积考核施工方100元至500元。

11.现场孔洞未及时封堵(防护)、封堵(防护)措施不严密可能对人身、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停止工作进行安全整改。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12.施工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低于18周岁或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发现1人罚款50元,同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施工现场再次有年龄超限人员的加罚500元。

13.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造成甲方生产附属设备停运或故障,罚款5000元。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0元。

14.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人次。

7

15.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罚款5000元。重复性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00元。

16.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7.无论施工项目大小,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乙双方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没收全额安全保证金,并接受甲方工程罚款。同时承担地方政府的经济处罚。

18.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肃公司、甘谷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九、本协议为承包合同附件,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配合使用,工作结束,协议期限结束自行终止。

8

发包单位盖章(合同章) 承包单位盖章(合同章)

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委托人)代表:

甲方安全负责人:

安全环境监察部负责人:

安全环境监察部(盖章)

2011

乙方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