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借贷模版

民事起诉状

原告: 女 19 年 月 日出生 汉族 住:北京市昌平区 镇 村 号,电话:

被告: 男 19 年 月 日出生 汉族 住:北京市昌平区 镇 号 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一、 请求判判决被告立即偿还欠款 元及利息【自20 年 月 日 --判决履行之日】。

二、 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原属于 关系,20 年 月 日被告做生意经济困难,提出向原告借钱,用于周转资金,并承诺尽快偿还,原告念及朋友感情,便借给了被告 万元。当时被告出具了欠条一张【见证据】,事后,针对此欠款,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

综上所述,被告的不诚信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在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

此致 原告:

昌平区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第二篇:民事起诉状李秋生(借贷)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秋生,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7月29日,现住林州市城关镇闫家台中心街北44号,电话:134xxxxxxxx。 被告:李守增,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11月25日,现住林州市采桑镇北景色村一组。

被告:郭艮梅,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2月15日,现住林州市采桑镇北景色村一组。

案由:民间借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李守增、被告郭艮梅共同偿还原告李秋生借款572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22日、23日被告李守增经李广青介绍借原告李秋生现金合计57200元。其中20xx年9月22日借款39200元,李守增写有借款条一张,20xx年9月23日被告李守增又借原告李秋生现金18000元,李守增写有借款条一张。时至今日,被告李守增不主动归还借款,经原告李秋生多次催要均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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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艮梅同被告李守增系夫妻关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理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两被告借原告李秋生现金57200元理应归还,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197条、《民法通则》第84条、第90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此向贵院提出起诉,请依法判决。

此 致

林州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秋生

20xx年8月16日

附:

1、本起诉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被告写的借款条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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