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申请书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患方):肖根茂(系患者肖燕的父亲),男,汉族,19xx年10月10日生,住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五里洲家陂村2号,身份证号码:36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 申请人(患方):邹惠萍(系患者肖燕的母亲),女,汉族,19xx年11月2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6xxxxxxxxxxxx。 申请人(患方):郭海荣(系患者肖燕的丈夫),男,汉族,19xx年9月19日生,市设计院职工,住吉安市吉州区书街6号,身份证号码:36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5xxxxxxxx。

申请人(患方):郭子涵(系患者肖燕的儿子),男,汉族,20xx年8月18日出生,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医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住所地: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06号。

法定代表人:郭吉焙,院长。

电话:0796-8232505,8243041。

申请事项:

因对吉安市医学会于20xx年11月3日作出的吉安医鉴【2009】5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异议,现申请重新鉴定。恳请省医学会对本医疗纠纷中的如下问题予以鉴定:

1、医方在为患者肖燕的诊疗过程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方诊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构成医疗事故的等级。

事实和理由:

医方存在伪造检验报告单和无法合理解释患者肖燕的病历单、检验报告单上的病床号不一致的客观事实,并且对患者肖燕实施诊疗的过程中存在误诊、误治和管理不当等重大过失行为,与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病例依法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一、医方存在伪造检验报告单和无法合理解释患者肖燕的病历

单、检验报告单上的病床号不一致的客观事实。

第一次:患者肖燕因右上腹部阵发性疼背于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4月27日在医方处接受治疗。患者住院病案首页、病历单、护理记录单、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出院记录上写的住院号均为:149784。但20xx年4月16日患者血常规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2000090132,20xx年4月18日患者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淀粉酶的检验报告单的住院号为:800012480,20xx年4月20日患者粪RT和尿RT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800012480,20xx年4月21日患者淀粉梅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800012480。

第二次:患者于20xx年4月27日出院后,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一直不佳,又于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5月1日在医方处接受治疗。患者住院病案首页、病历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体温单、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上写的住院号均为:150310。但20xx年5月1日患者血常规、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800013134,20xx年5月1日患者钾钠氯钙肾功能血糖、血淀粉酶、血酮的检验报告单的住院号为:800013134,20xx年5月1日患者血淀粉酶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800013134,20xx年5月4日患者肝功能、血脂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800013134,20xx年5月4日患者乙肝表面抗原方面的检验报告单上的住院号为:800013134。

令患方难以接受的是,患者肖燕于20xx年5月1日下午5时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医方20xx年5月4日还在为患者进行肝功能、血脂等方面的检查,真是荒唐至极。患方不禁想:是医方欲盖弥彰还是另有隐情呢?另外,令患方不解的是,患者肖燕的病历单、检验报告单上的病床号为什么不一致?到目前为止,医方没有作出合理解释。

令人遗憾的是,吉安市医学会臵上述客观事实不顾,作出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实在有显公正,令患方难以接受。

二、医方诊断、治疗方面的过失。

本案患者因腹痛到医方就诊,第一次住院时彩超提示:胆囊体积增大,胆囊壁稍毛糙,胆囊内低回声区,考虑为胆泥沉积,胰腺实质回声稍强,欠均匀;检查报告单显示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

酰转肽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偏高。患者第二次住院彩超提示:脂肪肝、胆总管增宽、肝内胆管轻度扩张、腹盆腔积液;检查报告显示淋巴细胞比率、中值细胞数偏低,中性细胞数、中性细胞比率偏高;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酰转肽酶、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甘油三脂偏高,载脂蛋白AL偏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报告显示:胸水颜色深黄、浊度混浊、李凡他试验阳性;腹水淀粉酶1289U/L。以上检查数据,医方未充分考虑患者患有急性胰腺炎或是脂肪肝等其他疾病的可能性,草率认定患者患有胆囊结石并急性胆囊炎;并且在患者抗炎治疗无效,疼痛继续加剧并部位转移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原诊断,不积极查找病因。

医方虽对患者进行急性胆囊炎的抗炎治疗,但由于病因的诊断错误,患者真实病情并无实质好转。各项检查指标结果显示:病情相比第一次住院更为恶化。但是医方对此未予足够重视,仍然坚持原治疗方案。正是由于医方的诊断错误,导致了治疗错误,结果延误了治疗时间,加速了患者病情,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的后果。

三、人员、车辆管理方面的过失。

医方在患者病情恶化的情形,不积极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一方面,医方不主动安排医生会诊,反而要求患方自己邀请,并在患方真诚邀请的情况下推托会诊,且轻率作出非现场诊断!另一方面,医方救护车迟延接送患者转院,致使患者失去抢救治疗的宝贵时间。

综上所述,患方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有关规定,医方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医方应为此承担过失责任。望省医学会依法作出鉴定,为不幸的患者及其家属做主,讨回公道!

此致

江西省医学会

申请人(患方):

20xx年11月26日

 

第二篇:重新鉴定申请书范例

重新鉴定申请书范例  &nbsp;&nbsp;&nbsp;申请人:周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nbsp;&nbsp;&nbsp;申请事项:请求法庭对李_________贪污款重新鉴定。  &nbsp;&nbsp;&nbsp;理由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系李_________贪污一案的辩护人,现对_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由_________市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李__________贪污罪贪污款项的会计鉴定有异议,请求法庭重新鉴定。理由如下:  &nbsp;&nbsp;&nbsp;本案被告人李________被捕前系______市某大学总务处长,而鉴定人张________原系该校财务处的一名会计,20xx年下半年,张_______因分房问题与李多次发生冲突,后张被迫调离该校。由此可见,本案的鉴定人与被告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利害关系,足以影响鉴定结论的真实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向法庭申请鉴定。  &nbsp;&n(转载自亿库网,本文由亿库网收集整理。)bsp;&nbsp;此致  _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附:  &nbsp;&nbsp;&nbsp;1.证人陈_______、黄________、计________、汪________证言,证明李______与鉴定人张______多次冲突的事实。上述证人联系地址均为大学总务处。  &nbsp;&nbsp;&nbsp;2.鉴定人张_______请求调离学校的报告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调离______市某大学的原因是李______在分房问题上与其为难。  &nbsp;您可以访问亿库网()查看更多与本文《重新鉴定申请书范例》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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