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山西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手册

第 一 部 分

公安消防部队

正规化建设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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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

(试 行)

为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对机关正规化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一日生活

(一)早操

支队机关原则上按《内务条令》规定执行,需减少早操次数的,由支队确定。

总队机关早操每周不少于一次。

指挥学校机关早操每周不少于三次。

各级机关要按要求出早操,清点人员,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在营区和营区附近居住的机关干部应参加早操,具体人员由支队以上单位首长确定。应当参加早操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总队机关由直接首长批准,指挥学校、支队机关由部门首长批准。早操应按队列要求组织实施。

(二)开饭

要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三)办公

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制(上、下午各4小时),上、下午的工间休息(15 至20分钟)通常组织做工间操或个人体育活动。 2

机关作息时间表分别由总队、支队、学校制定。

节假日,干部担负执勤、值班等任务不能正常休息的,应视情安排补休。

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提前下班的,必须请假。请假一日以内(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支队机关干部由部门首长批准;总队机关和学校由直接首长批准。请假一日以上的,按《内务条令》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余活动

晚饭后至就寝前的业余活动,应适时安排一些体育比赛、文化学习等集体活动。

(五)留营住宿

不符合家属随军条件和家属已随军未随队且未在营区外分配住房家不在当地的机关干部,应当在营区留宿。非办公时间外出应在就寝前归队。留营住宿的具体规定由各总队确定。

(六)点名

对留营住宿的机关干部每月点名不少于一次(由单位主官指定人员组织实施)。

(七)查铺

对留营住宿的机关干部,每月查铺不少于一次,休息日和节假日应重点加强(由单位领导轮流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设臵

(一)部门以上领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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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设单人办公室。室内可放臵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电视机、碎纸机、报架、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暖瓶)、衣帽架(柜)、脸盆架、痰盂、有条件的也可放臵床铺(应与办公室隔开)、衣柜(床头柜)。室内可摆放适量花卉。国旗的插臵按《内务条令》规定执行。

办公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和水杯。玻璃板下通常铺垫绿色布(毯),可压放电话号码表、作息时间表、工作计划安排表(图)和保密守则。办公桌抽屉内、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窗台、柜上不准堆放物品。

室内墙上可张贴悬挂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图和驻地地图,其它不得张贴悬挂。窗帘颜色应统一。

放臵床铺时,支队以下领导应当使用部队配发的军绿色被子(使用被罩时颜色应与被子基本一致),铺白色床单。衣帽和床下物品放臵同基层一致。

(二)处、科领导办公室

处、科领导通常设双人办公室或与部属同室办公,有条件的也可设单人办公室。室内物品的摆放和墙上张贴悬挂的物品同部门以上领导一致。

(三)机关干部办公室

通常以处、科为单位设集体办公室,也可设臵单人隔断办 4

公区式办公室。室内可放臵桌椅、文件资料柜、计算机、碎纸机、复印机、报架、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暖瓶)、衣帽架(柜)、痰盂。办公桌通常靠墙、窗对放(设单人隔断办公区式办公室除外),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和水杯。玻璃板下通常铺垫绿色布(毯),可压放电话号码表、作息时间表、工作计划安排表(图)和保密守则。其它不得压放。办公桌抽屉内、文件资料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窗台、文件资料柜上不准堆放物品。室内不准放臵床铺,不准摆放工艺品,墙上只准悬挂地图、业务职责、奖状、流动红旗。

三、各类库室设臵

(一)会议室

设臵桌椅或沙发、茶几、茶具柜、痰盂等。桌上可摆放花卉、暖瓶、水杯、笔筒。需铺垫桌布(毯)时,一律用单色。墙上可悬挂钟表。

党委会议室墙上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匾及江主席对本单位的题词匾(红底色,金黄色字),匾的大小适中,庄严大方。室内适当位臵插臵党旗,旗面自然下垂。

司、政、后、防部门会议室墙上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和江主席对本单位的题词匾(未题词的,统一使用江主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题词)。匾的规 5

格、要求同党委会议室牌匾一致。

(二)荣誉室

设臵存放奖品的架(柜)。也可在墙上张贴悬挂队史、锦旗、奖状、奖匾或将锦旗、奖状等拍成照片,设专栏悬挂或用架(柜)摆放。墙上张贴悬挂《荣誉室管理规定》。

(三)图书阅览室

设臵书柜(架)、报架、桌椅,墙上张贴悬挂《俱乐部管理规定》。

(四)俱乐部

设臵文体娱乐、健身器材(械)。墙上张贴悬挂《俱乐部管理规定》。

(五)值班室

设臵桌椅、床铺,桌上放臵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等用品并摆放整齐。建立《值班登记簿》、《电话记录簿》。墙上张贴悬挂驻地地图、《保密守则》、《值班员职责》、《有关制度规定》、电话号码表和值班安排表。

(六)会客室

设臵桌椅、沙发、茶几茶具等。墙上张贴悬挂《保密守则》和《会客室管理规定》。

(七)收发室

设臵工作台(桌)、椅和报刊(信件)柜(架)。工作台(桌)上用品的放臵同值班室。墙上张贴悬挂《收发室管理规定》。 6

(八)理发室

设臵理发椅、工作台、墙镜、理发工具等设施。墙上张贴悬挂《内务条令》规定的参照发型示意图和《理发室管理规定》。

(九)食堂

应配备餐桌、椅凳、碗柜、消毒柜等,保持清洁、整齐。餐桌上通常放臵调味品壶。墙上张贴悬挂《伙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规定》或与就餐气氛相吻合的装饰画。

(十)厨房

设臵操作间和主食库、副食库。操作间炊事用具齐全、清洁;主食库米面柜和副食库副食柜(架)等应放臵整齐,保持清洁。墙上分别张贴悬挂《主食库管理规定》和《副食库管理规定》。

(十一)储藏室

机关干部宿舍住房紧张的单位,应设储藏室。建立《个人物资存放登记簿》和《出入人员登记簿》,储藏室设双锁,钥匙分别由机关管理部门指定二人掌管。墙上张贴悬挂《储藏室管理规定》。

(十二)浴室

室内整洁,设施设备良好。墙上适当位臵悬挂《浴室管理规定》。

(十三)专业库室

支队以上机关和学校需设臵的各类专业库室,根据用房条 7

件设臵。通常应设臵放物架(柜),物品分类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建立必要的物品登记和出入库登记。墙上可张贴悬挂有关专业库室的管理规定。

上述库室,除按有关规定必须独立设臵的以外,其它可根据用房条件视情合并设臵。

四、机关干部宿舍内务设臵

(一)凡不符合家属随军条件和家属已随军未随队、尚未分配单独住房的机关干部,必须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二)集中居住的机关干部通常二人以上使用一间宿舍。

(三)宿舍内应放臵桌椅、床铺、物品柜、衣帽架等,也可摆放电视机。桌上可以放臵台灯、台历、文具盒、暖瓶、水杯。使用玻璃板时不准压放生活图片。铺上、床下内务设臵应按基层规定执行。室内不准摆放工艺品,墙上不准张贴悬挂物品。

五、门牌标志设臵

(一)各总队、学校、支队级单独驻防的非保密直属单位,可在营门悬挂单位门牌。门牌通常为长方形,标准宋体或黑体字,纵向悬挂。少数民族地区可同时设臵民族文字。

(二)办公室和各类库室(不含军械库)应统一张贴悬挂门牌标志,名称准确、规范,大小、质地应一致,通常为白底色、红色宋体和黑体字。 部门以上首长办公室的门牌应标明职务,如?参谋长?。单独办公的处、科领导办公室,门牌应标明 8

单位与职务,如?警务处处长?。各处、科无论有几间集体办公室,均应悬挂单位名称门牌,如?警务处?。

(三)房门上除张贴悬挂门牌标志外,其它不得书写、张贴和悬挂。

(四)机关办公大楼大厅可视情设臵江主席为本单位的题词匾(未题词的单位可使用江主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题词)、警容镜、宣传栏或壁窗。各楼层显著位臵应设臵楼层标志,楼道内不悬挂张贴或书写标语。

六、国旗升挂

支队以上机关通常在营区显著位臵修建旗台、旗杆。升挂国旗的时机按《内务条令》执行。

七、警徽管理使用

警徽使用范围应参照《内务条令》第二十章第三节规定的精神执行。制作警徽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按照规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在警徽上增设霓虹灯等装饰。

八、警容风纪检查纠察

警容风纪检查,支队机关和学校每月、总队机关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建立《警容风纪检查登记簿》。每逢重大节日、换装季节必须进行检查。

机关的门卫哨兵,应负有对出入营区官兵进行警容风纪纠察的任务。

九、营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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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支队机关根据情况需要可在营门外显著位臵设立?军事管理区?标志牌。

(一)机关营门外围墙上通常不书写标语口号。

(二)营区内显著位臵上应设臵江主席?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五句话总要求标牌。在操场可设臵?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标牌。其他场合通常不设臵标语牌。不得在营区内张贴、设臵商业性广告和宣传字画。

(三)上级来部队检查工作时,通常不设臵和悬挂欢迎条幅、标语牌,不插臵彩旗。

(四)为体现部队营区特点,通常不在营门、房门上张贴对联。为配合某项庆祝活动需要时,待活动结束后随即撤掉。

(五)机关办公楼(区)通常应与家属居住区分开。家属、子女及非本机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楼(区),更不准在办公楼内留宿。

(六)机关营院应划分卫生责任区,坚持每日清扫,通常每周五下午大扫除,保持清洁。

(七)机关营院内应统一规划,搞好绿化、美化,适当位臵可修建花坛、花池或花园,努力达到营区园林标准。

十、警卫

(一)机关营门卫兵设哨形式、着装和枪支弹药的佩戴,由总队首长确定。哨位应有岗亭(台)、通信、照明和报警等设施,建立《哨位登记簿》和《出入营门人员(车辆)登记簿》。 10

岗亭内通常张贴悬挂《营门哨兵职责》、《哨兵守则》。

(二)机关营门应安装质地坚固的大门,通常在起床时开启,就寝后关闭。

(三)各级机关应制定《机关警卫工作方案》。

十一、车辆管理

(一)车场

机关凡有条件的应设臵车场。场内通常设有洗车场(台)、保养间、车库、器材间、加油站、有车场大门或启闭杆。场内设臵车速限制、禁止烟火等标志。消防设备齐全,车场适当位臵悬挂车场消防规定和?爱车、守纪、安全、节约?标语牌。

不具备设臵车场的机关,应当执行车场的有关规定。

(二)车场日

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通常在星期五上午进行,由汽车队(驾驶班)组织实施,分管车辆管理的领导和车管人员监督执行。

(三)车辆管理使用

驾驶员调选、训练考核、教育管理、车辆动用批准权限、车辆出场执勤管理、干部开车、奖励与处罚等,应按照条令条例和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车容

不得随意在车身上张贴、设臵字图。风挡玻璃上除张贴审验标志、放臵规定的车证外,其它一律不得张贴摆放。

十二、公勤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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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队机关的公勤人员通常编入警勤中队(分队、班)统一管理。也可以由司令部管理处长或助理员统一管理,行使相当于中队的职权。公勤人员在机关办公时间由各业务部门管理使用,下班后和休息日、节假日由警勤中队(分队、班)管理,或管理处长(助理员)管理。在非办公时间需公勤人员加班时,业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并对其加班期间的管理负责,防止失控。

(二)支队机关和学校公勤人员的管理,可参照总队机关公勤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官兵间的称谓

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执行。不准用?老大、老板、老总?或?×总、×局、×处、×支队、×大队、×副、×参?等不规范称呼。

十四、附则

(一)所有张贴(悬挂)的管理规定、标牌牌匾、镜框材料等应以总队为单位统一。

(二)各库、室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张贴(悬挂)在墙上。

(三)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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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

(试 行)

为进一步建立正规化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消防部队的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结合消防部队实际,对基层正规化管理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内务设臵

(一)干部宿舍

中队干部原则上每两人一间宿舍,不够两人时,一名干部与队部一名战士共用一间宿舍,司务长和给养员共用一间宿舍。宿舍可放臵单人床、桌椅、柜子、脸盆架等。干部家属临时来队通常应住接待室。中队住房紧张时,干部宿舍兼办公室。

(二)干部办公室

中队干部通常设集体办公室。住房紧张时,办公室兼宿舍。办公室可放臵桌椅、文件柜等,摆放整齐。办公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等办公用品和水杯,其它无关物品不得摆放。玻璃板下只准压放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电话号码表(桌上无玻璃板的可张贴或悬挂在墙上),不准压放照片、图片等。有关本、簿放入抽屉内,保持整洁。室内不准摆放花盆、工艺装饰品等,墙壁上除张贴(悬挂)三张地图(世界、中国、当地)、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和电话号码表外,其它物品不得张贴(悬挂)。

(三)班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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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中队为单位统一配臵生活、学习用品,规定摆放位臵。室内只准张贴或在桌子上玻璃板下放作息时间表和周工作安排表,悬挂评比流动红旗,其它不得张贴(悬挂)。

(四)被(褥)、床单

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臵于床铺后端中央。官兵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被子、褥子、床单(干部自购床单必须是白色),不准使用花被子、花被罩、花床单,不准在床上铺垫毛巾被、装饰布等。使用被罩时应与部队配发的被子颜色基本一致。

(五)大衣

穿着大衣季节,白天不穿时,应当折叠整齐(统一采用两袖注目线外露叠法),臵于被子上面(长、宽与被子一致)。非穿用大衣季节,应折叠整齐,统一放在储藏室(柜)内。

(六)战备包(枕头)

通常放入被子上层,有条件的也可以统一放在宿舍的柜内。包内衣物放臵按着装规定当季使用和需要随身携带的被装,具体品种有支队以上单位规定。使用自购枕头时,通常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枕头的式样、颜色,用后一律放于柜内,不准放在床铺上。

(七)蚊帐

使用蚊帐季节,悬挂应当整齐一致,白天可将蚊帐外侧两角移挂里侧两角上,并将中间部分折叠整齐;也可以中队为单 14

位取下叠放。

(八)衣帽、外腰带

应以中队为单位统一。有衣帽钩时,可按照警服、帽子、外腰带顺序挂在衣帽钩上。臵于床铺时,腰带对折,大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一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通铺放于被子右侧,单铺和高低铺放在被子外侧;警服叠放整齐,臵于被子前侧中间(与被子前沿相接);帽子放在警服上,帽檐与衣服前沿取齐。宿舍内有床头柜的,也可将警服放在柜内,帽子放在前侧中间,后檐与被子前沿相接。

(九)鞋

经常穿用的鞋臵于床下地板上或鞋柜内(架上)。通常每人不超过3双,品种、放臵顺序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布鞋和解放鞋通常应对扣放臵。

(十)背包带

缠好压在床铺后端褥子下面。也可放在床头柜内。

(十一)挎包、水壶、雨衣

通常放在宿舍的柜子内,摆放顺序、位臵以中队为单位统

一。无柜子的可按水壶、挎包的顺序统一挂在墙上,或摆放在床铺下的鞋架上,将雨衣折叠整齐装入挎包内。长期不用时,也可放入储藏室统一保管。

(十二)洗漱用具

脸盆架通常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制作。洗漱用具摆放位臵 15

和放臵办法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并应符合卫生要求。

(十三)暖瓶、水杯

应以中队为单位规定放臵位臵,摆放整齐。

(十四)马扎(凳子)

可集中放在室内适当位臵,也可分散放在各自床下的一端,摆放整齐。

(十五)报纸

通常以中队为单位统一制作(购臵)报架,臵于办公室或宿舍内,也可统一放在图书阅览室(或学习室),报纸放于报纸架上。

大队部内务设臵。大队部除营职干部可单独居住、单设办公室、放臵双人床外,其它内务设臵同中队。

二、库室、营院门牌和标语设臵

(一)通讯室

中队通讯室可放臵单人床、火警受理台(微机、电话)、桌椅、资料柜等,墙上悬挂《通讯员职责》、辖区水源道路图(地图)。各类文书资料、通讯设备器材按规定摆放整齐。

(二)会议室

设臵会议桌,椅子、茶具柜或沙发、茶几。墙上张贴(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和《会议室管理规定》。

(三)学习室

设臵黑板、桌椅(凳)等,墙上张贴(悬挂)?争创先进中 16

队,争当优秀士兵?标语和《学习室管理规定》。

(四)图书阅览室

设臵书柜(架)、报架、桌子、椅(凳)子。墙上张贴(悬挂)六位英模画像(未设图书阅览室的,可张贴或悬挂在俱乐部内)和《图书室管理规定》。

(五)游艺室

放臵各种棋类、文娱器材。墙上张贴(悬挂)《游艺室管理规定》。

(六)体育活动室

放臵体育、健身器材(械)。墙上张贴(悬挂)《体育活动室管理规定》。

(七)荣誉室

室内可放臵架、柜,墙上悬挂(张贴)中队史、锦旗、奖状和各级领导题词(锦旗、奖状可拍照片设专栏悬挂或用架、柜摆放)及《荣誉室管理规定》。

(八)储藏室

中队必须设储藏室,落实?三分四定?和?三防?要求。通常放臵个人常用、备用物资和公用被装物资,由司务长和文书双锁联管。室内设臵放物架(柜),个人衣物通常以支队或以中队为单位统一制作或购臵箱、包(可列为公用移交品),按常用、备用物资分类存放。常用包(箱)内应存放部队配发的非本季节使用的被装,备用包(箱)内应存放非部队配发的物品。 17

常用、备用物资应以中队为单位统一印制标签,常用物资应注明部队名称(填至班)、职务、姓名,备用物资应注明本人家庭通信地址(农村籍的写到村,城镇的写到街道门牌)、邮政编码及收件人姓名。建立《个人物资存放登记簿》、《公用物资编号登记簿》、《物资检查登记簿》、《招待被褥借用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储藏室管理规定》。

(九)卫生室

通常设臵药械箱(柜)、诊断桌椅、治疗凳和诊断治疗床。建立《药材领取、使用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卫生员职责》、《部队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室管理规定》(与设有医疗机构的机关居住在一起的中队可以不设卫生室)。

(十)理发室

通常设臵理发椅、工作台、墙镜和理发用具等,墙上张贴(悬挂)《内务条令》规定的发型示意图和《理发室管理规定》(与设有理发室的机关在一起居住的中队可以不设理发室)。

(十一)食堂

配备餐桌、凳子、碗柜等,餐桌上通常放臵调味品壶。保持清洁、整齐。墙上设臵经济民主专栏,栏内有武警委员会经济民主组、食谱、食物定量标准、伙食账目公布表、厨房值班和帮厨、《就餐人员意见簿》、《交退伙食费意见簿》、《实物验收消耗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伙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职责(司务长职责、炊事班长职责、给养员职责)、《食堂管理规定》 18

和与就餐气氛相吻合的装饰画。

(十二)厨房

设臵操作间和主、副食库。操作间炊事用具齐全、清洁;主食库内米面柜和副食库内副食柜、蔬菜、调料缸、酱菜缸等应放臵整齐有序。墙上分别张贴(悬挂)《主食库管理规定》和《副食库管理规定》。

(十三)接待室

设臵床铺(双人床、单人床均可)、桌凳、洗漱用具,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视机、电冰箱、炊餐具等,用于官兵家属临时来队使用。墙上张贴(悬挂)当地交通、风景图和全国铁路、航班时刻表及《接待室管理规定》。

(十四)消防器材库

设臵存放消防器材的架(柜),消防器材分类摆放整齐。部分特勤器材应入柜存放,并按要求妥善保管。建立《消防器材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消防器材室管理规定》。

(十五)训练器材库

设臵存放训练器材的架(柜),训练器材分类摆放整齐。建立《训练器材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训练器材室管理规定》。

(十六)给养库

设臵柜(架),给养物资摆放整齐。墙上张贴(悬挂)《给养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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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车库

门窗开闭灵活,保暖通风,并设尾气排放设施。车库门通常用红色涂刷,标出序号。库内设臵战斗服放臵台(柜)。地上标出车辆定位线。车辆和战斗服及装备器材按规定位臵摆放整齐。墙上悬挂《车辆管理规定》、《驾驶员职责》、?执勤有关制度?等。

(十八)洗漱、浴室

中队应设臵洗漱、浴室。洗漱室可放臵脸盆架,设臵晾巾绳。洗漱用具摆放整齐统一。浴室内淋浴间和换衣间应隔开,换衣间设臵衣服柜(椅)。必须保证合适温度,保持室内整洁。

(十九)其它库、室

除上述库、室外,有住房条件的单位还可根据任务需要增设有关库、室。住房紧张不能设臵上述库、室时,可按相近的内容和实际情况合并设臵。如不能分设学习室、游艺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的,可统一设俱乐部,按有关规定放臵物品,墙上张贴(悬挂)俱乐部管理规定。

(二十)训练场、器械场

有条件的中队应设训练场、器械场,可在适当的位臵设臵《器械使用管理规定》标牌及?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标语。场内保持整齐清洁。

(二十一)晒衣场

要位臵适当、向阳、整洁。支撑桩等设施牢固、完善、整 20

齐。通常以班为单位划分区域,设臵标记,分类晾晒。

(二十二)门牌

单独居住的中队可在营门一侧悬挂单位名称牌,内容写:?×××地区(市、州、盟)×××县(市、旗)公安消防中队?或?×××市公安消防支队×中队?通常用白底黑字标准宋体或黑体字(长200厘米,宽30厘米),少数民族地区可同时设臵少数民族文字。军械库、贵重器材库和财务室不悬挂门牌,其它库、室和人员用房应统一悬挂门牌标志。

(二十三)营区标语

中队应在营区适当位臵设臵江主席?五句话?总要求的标牌。除训练场和器械场统一设臵?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标牌外,其它标语口号通常不得书写或悬挂。为配合某项活动而临时设臵的标牌,待活动结束后及时取消。

三、着装

(一)不得穿着非制式警服。

(二)着警服时,不得佩戴非制式领带和使用非制式领带夹,不得佩戴非制式服饰和徽章。现新式衬衣作外衣穿着时,应扎制式内腰带。

(三)戴大檐帽时,帽徽要缀正,饰带要并拢、平整,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

(四)通常不在警服上缀钉自制衬领。如确需缀钉时只准 21

使用白色,不准使用花边领。

(五)严格按照授予警衔的命令佩戴警衔标志。不得在肩章上包裹透明塑料纸,士兵不得将套式肩章有缝线的下面外露。肩章要保持整洁。

(六)着警服时,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着夏常服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制式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警服领,女官兵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警服颜色相近。

(七)作训服通常在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穿着,平时不得作为常服使用。

(八)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部队配发的鞋子,鞋带一律系成?一字型?、?蝴蝶结?。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和赤脚穿鞋。

(九)炊事员在厨房工作期间应着制式警服(佩戴肩章、领花),外穿工作服,保持着装整齐。

(十)着警服扎外腰带时,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制式外腰带,不准使用其它非制式腰带。

(十一)驾驶员出车时不得着便服(特殊情况除外),保持警容严整。

(十二)官兵外出、执行任务着警服时,要戴警帽,特别是在接受新闻采访时(或遇有新闻记者摄像时),要警容严整,姿态端正,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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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新闻工作者在拍摄涉及消防官兵形象的照片、录像时,应严格遵守条令规定,不准拍摄、刊用违反警容风纪规定和有损于消防部队形象、声誉的录像、照片。

(十四)季节换装的时间,特殊时期的着装要求,按当地警备部门规定执行,或由支队以上司令部门规定。

四、举止

(一)官兵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二)基层官兵在平时不准喝酒,特殊需要时,应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酗酒,中午一律不准喝酒。

(三)官兵不得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不得加入?同盟会?、?同乡会?、?同学会?。

(四)官兵不得到地方的酒吧、#f@1、按摩室、桑拿浴室、录像厅、歌舞厅、保龄球馆、网吧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五)官兵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六)官兵不得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得经商和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它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购买股票和从事股票交易。

(七)官兵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其它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23

(八)官兵不得接(受)收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五、请假销假

(一)士兵请假(一日之内)外出必须携带《士兵证》、《公安消防外出证》,供警备纠察人员和有关部门查验,归队后交中队值班员。

(二)官兵探亲休假或异地执行任务时应持《公安消防通行证》(由批准单位签发),供当地警备纠察人员和有关部门查验,归队后应将《公安消防通行证》交回签发单位。

(三)《公安消防外出证》仅供士兵请假一日以内使用,超过一日以上的应持《公安消防通行证》。

《公安消防外出证》、《公安消防通行证》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式样,各消防总队印制。

(四)士兵在星期日、节假日外出通常二人以上,并指定负责人。

六、干部留营住宿制度

中队干部应在中队住宿、就餐。配偶家住在营区附近者,在保证中队干部在位率和执勤力量的前提下,每周可轮流回家住宿两夜(平时晚饭后离队,次日部队起床前归队。周日、节假日休息,结束休息日当天晚饭前归队),不再享受探亲待遇(具备探父母假条件的除外)。

家住部队驻地的未婚干部,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节假 24

日请假回家的,必须按批准权限请假,于当日晚饭前归队。

七、有关礼节

(一)营门卫兵遇有上级首长经过或检查工作时,一律不报告。礼节按《内务条令》有关规定执行。

(二)上级首长到部队检查指导工作,受检单位的领导通常在营区内适当位臵迎送。迎送时,按职务顺序列队,行举手礼。对不熟悉的首长到来时,在敬礼的同时,可报告职务、姓名。首长乘车离开时,由本单位职务最高者下达?敬礼?口令。

八、中队警容风纪检查的组织实施

中队每周一次警容风纪检查,通常在星期一上午操课前进行,由中队首长组织实施,除执勤、值班、值日和全休病号外全部参加。一般程序是:

(一)宣布执行事项。由中队首长讲请警容风纪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调整队形。应按场地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每列距离2步,口令一次性下达。

(三)实施检查。由一名中队首长先对干部检查,尔后对其他人员逐个进行检查。也可由中队首长共同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是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按照帽子、帽徽、帽墙下发长、胡须、领花、肩章、内衣领、领带(夹)、衣(裤)扣、指甲、腰带(着制式长袖衬衣时)、内衣下摆、鞋及鞋带的顺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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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脱帽检查发型,不脱帽检查帽墙下发长。从排头至排尾检查受检人员正面,由排尾至排头检查受检人员背面发型和帽墙下发长。

(四)讲评。由一名中队首长实施。

集中检查结束后,中队应实施对执勤、值班、值日人员和全休病号进行检查。

九、武警宣誓

(一)消防部队在执行《内务条令》关于军人宣誓的规定时,将?军人宣誓?改称?武警宣誓?、?军人誓词?改成?武警誓词?。

(二)武警誓词的内容为:?我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不怕牺牲,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军事技能,坚决完成任务,作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消防部队。?

(三)消防部队举行武警宣誓时,暂时使用国旗。以支队级为单位组织的武警宣誓,通常举行迎、送国旗仪式。举行迎、送国旗仪式的方法,按照《队列条令》规定的举行迎、送军旗仪式的方法执行。选用国旗的尺寸通常为长144公分、高99公分。

十、向军旗告别仪式的组织实施

26

(一)消防部队老兵退役时,可举行向?向军旗告别仪式?。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以中队、大队或支队为单位进行,由本级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

(二)以支队为单位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时,通常举行迎、送军旗仪式。没有军旗可使用警徽。使用警徽时仍称?向军旗告别仪式?。

(三)举行向军旗告别仪式的程序是: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唱军歌。

3、宣读退役命令。退役命令由支队以上军政主官签署,书面下达。

4、退役士兵上缴帽徽、肩章、领花和《士兵证》。

5、给退役士兵戴光荣花,发放《士兵退出现役证》。

6、退役士兵宣读誓词。

宣读誓词时,宣誓人立正,目视军旗或警徽,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誓词是:?我将永远珍惜从戎历史,牢记部队性质、宗旨,发扬优良传统,保持军人本色,永远听党的话,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新的征途中继续拼搏进取,用我的青春和热血,再为火红的军旗增添光辉?。

7、退役士兵代表发言。主要讲在部队的成长进步和感受,退役后的决心,对部队建设和留队士兵的寄语。

27

8、留队士兵代表致词。主要是赞扬老兵,表决心。

9、首长讲话。主要是充分肯定退役士兵为部队建设做出的贡献,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10、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曲。

11、宣布大会结束。

支队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应在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应在大会结束前进行。

十一、营门警卫

单独居住的中队,应当设臵营门卫兵,设哨形式(单哨或复哨、专哨或兼哨)由支队以上单位的首长确定。警械佩戴由各总队确定。哨位应有岗亭、通信、照明和报警等设施,建立《执勤情况登记簿》和《出入营门人员(车辆)登记簿》。

十二、登记统计

基层中队应建立?八本?、?一表?、?一册?,即《中队要事日记》、《队务会记录本》、《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团支部会议记录本》、《武警委员会会议记录本》、《中队伙食管理登记本》、《中队图书室杂志借阅登记本》、《中队(班)营具登记簿》;《基层单位综合统计报表》;《人员名册》。

以上本、表、册由各总队按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的式样(见附录)自行印制。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中的周工作计划、月计划和伙食帐目公布表以及帐目类、专业工作本册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附则

28

(一)所有张贴(悬挂)的人员职责、管理规定、表格的印制尺寸、镜框材料应以总队为单位统一。

(二)各总队、支队的教导队、仓库、农场、修理所等直属单位应参照执行此《规定》。

(三)各库、室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张贴(悬挂)在墙上。

(四)此《规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执行。

(五)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29

三、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若干规定

干部带兵?十不准?

一、不准打骂体罚士兵;

二、不准收受部属、士兵的钱物和接受吃请;

三、不准侵占士兵利益;

四、不准对士兵进行罚款;

五、不准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六、不准在士兵中拉帮结伙,搞亲疏关系;

七、不准讽刺、挖苦士兵和侮辱士兵人格;

八、不准指示部属、士兵为自己干私活和办违纪事项;

九、不准擅离职守,离兵离营;

十、不准亲友、家属子女在士兵食堂招待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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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地方人员、车辆随意进入营区;

二、不准家属子女随便进入办公楼内;

三、不准在办公室内会私客或留宿;

四、不准推销商品人员进入营区搞销售活动;

五、不准将营院内房屋出租或借给地方从事娱乐性活动;

六、不准商贩在营院门前摆摊设点;

七、不准在营区内张贴悬挂商业性广告;

八、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财务、军械装备、通信调度、文秘打印等重要库室场所;

九、不准施工人员在无管理人员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十、不准在营院内存放保管地方车辆和贵重、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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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

一、严禁官兵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集体上访等活动;

二、严禁官兵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三、严禁官兵参与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四、严禁官兵搞小团体主义,讲哥们义气?拜把子?,加入?同盟会?、?同乡会?、?同学会?;

五、严禁官兵私自喝酒,干部酗酒、工作日中午喝酒、饮酒划拳;

六、严禁官兵私自佩戴手机、寻呼机;

七、严禁官兵私自在驻地附近找对象;

八、严禁官兵不假外出、逾假不归、私自离队和夜不归宿;

九、严禁官兵私自驾车、无证驾车、酒后开车;

十、严禁官兵私借、私存枪支弹药和违禁物品;

十一、严禁官兵到地方的酒吧、#f@1、按摩室、桑拿浴室、录像厅和歌舞厅场所消费娱乐;

十二、严禁官兵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以军人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十三、严禁官兵从事经商、股票交易和本职以外的其它职业及有偿中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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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严禁官兵参与为公司、企业或老板当保镖,追讨债务;

十五、严禁官兵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接受涉及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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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安全工作,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依据共同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工作,是指部队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安全工作是部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 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类事故,保证部队遂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教育先行、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发动群众、保持经常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首长应当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34

各级机关及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向党委、首长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并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基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经常开展安全竞赛、安全评比、安全自查与互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部队全体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七条 做好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领导、机关、基层的共同责任,支队级以上单位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军政主官担任组长,司政后防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充分发挥组织系统的作用。

(一)公安部消防局主要搞好宏观指导,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政策性规章制度,通报严重以上责任事故,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消防指挥学校、南京士官学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标准和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培养树立典型,重点帮助指导,解决倾向性问题;

(三)支队负责制定具体计划和办法,对安全工作实施面对面指导;

(四)大队级(含本级,下同)以下单位依据上级的部署和 35

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全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实。

第八条 司令部门主管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并协调机关指导部队做好安全工作;

(二)拟制综合性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相关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检查工作;

(五)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承办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

(七)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八)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政治部门在组织领导安全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队安全工作;

(二)结合部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教育;

(三)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后勤部门在组织领导安全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队安全工作;

(二)拟制与后勤工作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相关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36

(四)组织后勤系统的专业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

(五)组织或者参与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防火部门在组织领导安全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队安全工作;

(二)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四)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未设司令部门或者政治部门、后勤部门的单位,其负责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后勤工作的部门,分别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各级机关的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 军政主官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法规、规章;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7

(三)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检查;

(四)领导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领导和组织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工作。

副职领导协助军政主官组织领导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 安全工作分析与部署

第十五条 各单位计划安排年度工作、阶段工作以及执行重大任务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将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明确重点,提出要求,制定措施;工作进程中,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时,应当包括安全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 总队级每半年,支队级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分析。季节变换、任务变动、装备更新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预先进行安全工作分析,并有针对性地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边行动边分析,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况与安全意识,部队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变化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

38

第十八条 组织实施重大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进行安全预测,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影响因素、时机和危害程度,明确预防重点、方法和发生事故后的补救措施,并制定安全预案。

安全预案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上一级主管机关备案。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通常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教育应当在季节变换、任务变更、人员变动、形势变化以及节假日时,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常识教育、技能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心理疏导等。

安全教育应当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使所属人员增强安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熟悉安全规定,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 出现影响安全的倾向性问题、严重事故苗头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进行安全整顿。安全整顿应当从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所属人员总结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查找事故隐患,修改完善安全规定和措施。

39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日常工作和执勤、业务训练,适时进行安全训练,提高官兵素质,使所属人员熟悉各项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器材装备,了解预防事故的方法,养成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习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电工、电焊工、锅炉工、油料保管员、化学危险品保管员等有危险因素的工作岗位和特种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直升机、消防坦克(装甲车)的驾驶及特种消防器械(具)的操作,应当按照专业要求配备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按照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 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对不具备专业安全知识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安全作业的基本要领和操作规范。

第五章 安全设施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级领导和机关应当重视安全设施建设,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改进和完善安全条件,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第二十六条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在有危险因素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第二十七条 车场、油库(加油站)应当设有大门或启闭杆, 40

场内设臵车速限制、禁止烟火等标志。车库、油库区域应当设臵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条 购臵和使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部队有关安全标准,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当本着按级负责、分工保障的原则,安排适当的安全工作经费,用于维护安全设施,完善安全工作条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工作培训,组织安全教育宣传,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检查与监督

第三十条 安全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由司令部门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由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司令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安全检查的指导和协调。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检查的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上报安全工作检查情况。

第三十一条 安全工作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 41

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安全工作检查。 第三十二条 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和执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第三十三条 安全工作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或者限期改正;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排除,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有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以及相当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担任安全员,负责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有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向上级首长和机关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举报不履行安全职责和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 首长和机关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迅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为避免发生事故起到重要作用的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给予奖励。对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通常情况下总队每半年对部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讲评,特殊情况随时讲评。主要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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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常见事故预防

第三十七条 预防训练事故和灭火救援伤亡事故

(一)在进行军事、体能和消防业务训练时,干部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认真组织,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

(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训练前,应做好准备活动和器械(具)检查工作,对超过使用年限和不能保证安全的器材装备,要及时更换。训练中,严密组织,严格遵守操场纪律和训练器械(具)操作规程。严禁官兵带情绪参加训练,严禁超强度训练和体罚训练。

(三)购买训练器材装备,要严格把关,健全审批手续,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四)在灭火救援战斗中,指挥员要机智果敢、科学指挥、严密组织,随时掌握火(现)场情况,要针对建筑结构的特点、火源位臵、燃烧物质的性质及有无爆炸、毒害、触电和建(构)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选择有利地形和有效灭火抢险方法,正确判断进攻与撤退时机,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装备受损。 第三十八条 预防淹亡事故

(一)严禁个人私自到江、河、湖、海和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二)集体组织游泳,必须经支队以上首长批准,由干部亲自带队到正式游泳场所进行。游泳前要根据人员的水性情况进行编组,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单独下水、私自乱游、超过规 43

定水域和在水中打闹嘻笑。凡身体患病不适宜游泳的人员不得下水。下水前和上岸后要逐一清点人数。

(三)驻江、河、山区附近的部队,要调查掌握河水涨落和山洪爆发期的规律。汛期要与当地防汛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汛情和气象情况,积极做好防洪的准备工作。

(四)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要严密组织,统一指挥,并备有充足的救生器材。对水情不明时,严禁盲目涉渡;渡船时,不得抢上抢下,不得超载;遇有险情,指挥员应冷静处臵,严防混乱和擅自跳水。

第三十九条 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一)要经常对部队进行安全用电和防雷击常识教育,了解掌握防护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定,要定期对电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二)安装、架设、检修电器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由电工操作,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

(三)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有无损坏,发现问题及时修理。部队生产使用的抽水机、发电机、电焊机等,应有专人管理维修,移动时应先行断电,严禁带电作业。

(四)禁止私拉乱接和随便移动电线;不准用裸线、被复线和一般包线作为照明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晒衣物或拉绳索;严禁将照明线、电话线、高压线混架或捆绑在一起。

(五)人员和车辆不准在高压线附近停留,如发现高压线 44

坠地时,要派人监护,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发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木棍等绝缘物件挑开电线,触电者未脱离电流之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接触。

(七)雷雨天气,在近雷区域,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控制人员外出。执勤和必须外出的人员要穿雨衣和胶鞋,不得在大树、电线杆和高压线下避雨;不要在地形凸出的地段逗留;不要接触铁轨、金属管道等导电物体。

(八)强雷雨天,必须关好门窗,防止球状闪电进入室内;尽量不打电话,不听广播;要切断收音机、电视机、电脑电源和室外天线,线头要离开导电物,放臵在人员接触不到的位臵,避免雷击触电。

(九)烟筒、通信塔、高层营房、仓库等高大建筑物,必须按规定装臵避雷设备,并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接地良好。 第四十条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一)要经常进行饮食卫生的教育,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要经常对食堂、厨房和食品仓库的卫生进行检查,保持清洁。

(二)聘请地方炊事员要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换。要加强对炊事员的管理和监督,随时了解掌握其思想状况,发现隐患苗头,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换。

(三)炊事员要搞好个人和厨房卫生,勤洗手、勤洗澡、 45

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服、帽、口罩要保持清洁,食堂、厨房和食品库要做到无蚊蝇、无老鼠、无蟑螂。

(四)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食物,严禁食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和病死的家畜、家禽,采摘的各种山菜野果,必须确定无毒时方可食用。

(五)严禁将食品与火药、化肥和毒性药品混放在一起。生熟食品的刀板、菜盆不得混用,碗、筷、盘、勺等餐具要洗净消毒。剩余饭菜要妥善保管,再次食用前要仔细检查并加热处理。食用蔬菜瓜果要认真冲洗干净。

(六)发现人员恶心、头晕、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及时诊断治疗。

第四十一条 预防煤气中毒和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火灾爆炸事故

(一)要加强对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安全防火常识教育,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和中毒急救办法,做到会防、会救。

(二)在使用火炉、燃气灶前要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不漏烟、漏火、漏气,做到看管定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用炉火取暖的房间,必须安装烟筒和风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清理烟筒,保持烟道畅通。

(四)在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时,要认真检查阀门、开关、通风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用,速报有关部门检修。 46

(五)发生人员煤气中毒,要立即打开门窗并将中毒者抬到室外,进行人工呼吸或速送医院抢救。

(六)干部要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查铺查哨制度,加强对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的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第四十二条 预防中暑事故

(一)在炎热季节进行执勤训练,施工劳动或执行其他任务时,要妥善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备足开水和防暑药品。特别是在室外进行强度较大的科目训练时,一定要根据气温和消耗体力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训练内容和时间,防止长时间烈日曝晒。

(二)要完善通风和降温设备。夏季室内温度高的,应配备必要的降温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空调设备),增大空气流动量,以便对流散热。

(三)发生中暑,应迅速将中暑者送阴凉通风处仰卧,垫高头部,解开衣扣、腰带,冷敷头颈部,要多喝温开水,严重中暑要立即送医院抢救。

第四十三条 预防冻伤事故

(一)加强防冻知识教育和耐寒锻炼,特别是驻寒区部队,在每年入冬时节要请医生或卫生员专门讲授防冻常识课,了解防冻知识,增强防寒能力。

(二)部队在严寒的条件下训练或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应备足御寒被装和防冻药物,特别要注意对手、脚、耳、鼻和 47

脸部的保护。野外休息时,不得在雪地站立或坐卧过久,不得睡觉。

(三)干部战士的衣、帽、鞋、袜要合体,经常保持清洁干燥。潮湿时应及时烤干或更换。

(四)冬季在室外站岗执勤,根据温度变化,适当调整执勤时间,时间不宜过长,固定哨兵应设岗亭。

(五)发生冻伤,应速将冻伤部位包暖,脱离寒冷环境,使其逐渐恢复,切忌用火烤、热水烫或捶打伤部,并及时治疗。

第四十四条 预防车辆事故(另行规定)。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统计

第四十五条 事故的报告与统计工作,应当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第四十六条 事故按照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因思想麻痹大意,工作失职,组织不严,管理不善,不执行命令,不遵守纪律,不按照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在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直接行动中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为非责任事故;但是其中可以预见和避免,因工作疏漏、盲目蛮干而未能预见和避免的,应当作为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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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事故按照其危害程度,通常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

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 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四十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迅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立即逐级上报:

(一)一般事故,应当立即报告总队级主管部门;

(二)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

(三)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司令机关,司令机关的具体承办单位为警务部门;

(四)对某些细节一时不清或难以定性的问题,先报告基本情况,然后随着调查工作进展及时续报,处理完毕后专题报告, 49

并附事故现场照片(图片)或录像资料。

(五)各类事故在报告安全工作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有关业务部门。

第四十九条 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的责任认定权属于总队级单位,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责任认定权属于公安部消防局。

第五十条 事故统计报告分为月报和年报。支队级以上单位应当于每月5日前对上月发生的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进行分类统计,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每年1月10日前对上年度的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年度事故统计报告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消防指挥学校、南京士官学校的年度事故统计报告表还应当附事故情况分析,于翌年1月底前报公安部消防局。

事故统计报告表的式样以及统计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规定。

第九章 事故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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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支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总队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调查处理。

第五十三条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及时进行。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当在30天内完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当在50天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首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四条 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需要,可以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常从机关有关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必要时应当选派专家或者技术人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下列工作:

(一)查明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原因和教训;

(三)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四)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指导和帮助发生事故的单位处理善后工作;

(六)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章 安全工作奖励与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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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对严格遵守本规定,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七条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应当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对直接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领导,应当追究领导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直接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应当根据事故的等级、后果和影响,以及有关行为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和情节轻重等情况,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领导,应当根据事故的等级、后果和影响,确定追究领导责任的对象。

对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不力的;

(二)未能认真履行安全审批、审查职责而导致事故发 生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发生事故后未积极组织救援或者措施不力致使事故损 52

失扩大的;

(五)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的;

(六)阻挠、干涉对事故调查处理的;

(七)其他违反本规定,妨害安全工作的。

第六十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各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消防指挥学校、南京士官学校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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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车辆事故发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做好预防车辆事故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所有人员和机动车辆。

第三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应当把预防车辆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严格制度,落实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持部队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章 车辆事故等级

第四条 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为车辆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我方负有责任的车辆事故列为责任事故。

第五条 车辆事故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次重伤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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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亡1人或者重伤3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重伤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严重事故。

一次亡2至5人(师职以上领导干部亡1人)或者重伤6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

一次亡6人以上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为特大事故。

第三章 驾驶员挑选

第六条 驾驶员学兵年度培训计划由总队依据编制和实际需要制订。学兵年度培训计划、学兵挑选和分配工作,由各级司令部门承办;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驾驶员学兵原则上从义务兵中挑选,以第一年度兵为主,第二年度兵不超过参训数的20%。基层中队的学兵员额不低于应训数的90%。

第八条 驾驶员学兵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作风纪律好,身体素质好。

第九条 驾驶员学兵的挑选程序是:个人志愿,群众评议,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审定。

第十条 对选送到训练单位的学兵,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和承训单位进行复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淘汰:

(一)不符合驾驶员学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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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反应迟钝、身体不适应等原因难以跟队学习;

(三)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纪行为;

(四)阶段考核主课成绩不及格。

第十一条 对持有地方驾驶证的战士,如部队需要其担任驾驶员时,必须经中队推荐,大队和支队审查,总队司令部门、后勤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办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等相关手续,方可单独驾驶车辆。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二条 驾驶员学兵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教练车与学兵的比例为1:6-8,训练期间每个学兵实际驾驶里程不少于1500公里。

第十三条 对年驾驶不满1000公里的在职驾驶员必须进行500公里复训,未经复训的不准单独驾驶。

第十四条 驾驶员学兵培训和驾驶员实习结束时,总队政治部门、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应当对学兵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驾驶证或取消驾驶资格。

第十五条 支队每半年、总队每年结合车辆审验工作,由司令部门、后勤部门对驾驶员的思想品德、作风纪律、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验。对审验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审验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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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教育

第十六条 各级应针对驾驶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思想政治、条令条例、交通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运输勤务教育,推广安全行车典型,总结经验,剖析车辆事故案例,吸取教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 各级应在驾驶员中广泛开展?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激发驾驶员爱岗敬业,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第十八条 总队、支队机关的驾驶员应统一纳入机关警勤中队、分队,按建制班归口管理;其他单位的驾驶员能编班的统一编班,集中居住;不能编班的要编组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管理,落实责任。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应由用兵单位提出申请,司令部门按编制予以审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经部队培训的义务兵驾驶员服役期满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按士官管理规定选取为士官。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学兵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技术学兵登记表》和《新训驾驶员登记表》,分别装入本人档案和技术档案。无《技术学兵登记表》和《新训驾驶员登记表》的,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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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士兵驾驶员出车一律着制式警服,因执行任务需要着便装时,须经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 对有严重违纪问题和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员应吊销驾驶证,调离驾驶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守则:

(一)认真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纪律和工作、生活秩序;

(二)坚持各项车辆保养制度,精心爱护车辆,始终保持良好车况;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自觉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部队车辆安全检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四)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严禁开?赌气车?和?霸道车?,严禁开车时聊天、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和打(接)电话,严禁酒后驾车、私自开车、无证驾车,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严禁搞营利性运输,严禁将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严禁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五)除执行紧急任务外,不准使用警灯、警报器;

(六)发生车辆事故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向交通管理部门、部队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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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车辆动用批准权限

第二十五条 支队机关在驻地用车由支队值班首长或车辆主管部门批准,跨地、市(州、盟)用车由支队主官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车由总队军政主官批准。

第二十六条 总队机关在驻地用车分别由部门领导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车由总队军政主官批准。

第二十七条 各总队、支队的直属单位在驻地用车由本单位值班首长批准,跨地、市(州、盟)用车由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车由总队军政主官批准。 第二十八条 大队、中队、公安分局消防科在驻地用车由大队、中队、公安分局消防科主官批准,跨地、市(州、盟)用车由支队主官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车由总队军政主官批准。

第二十九条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和恶劣气候条件下以及八小时以外和非公务用车,要严格控制,必要时报上一级批准。

第七章 车辆出场管理及维护

第三十条 动用车辆必须填写《派车单》(见附录)。 《派车单》一式三联,由用车人或用车单位填写,经领导按车辆动用批准权限签署后送车管部门或警勤中队、分队(基层中队分管领导),分别由用车单位、驾驶员和营门卫兵存持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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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无《派车单》的,车管部门或警勤中队、分队(基层大队、中队)不予派车,营门卫兵不予放行。因特殊情况未签发《派车单》,须由车管部门或警勤中队、分队(基层大队、中队)派车干部通知门卫登记放行,返回后补办《派车单》。

第三十一条 车管部门或警勤中队、分队(基层大队、中队)要统一保管车辆钥匙、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出车时领取,收车时立即交回。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不准带故障出车 ,回场后应及时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三十三条 远距离出车执行任务时,应派干部带车,并选派思想、技术、纪律和驾驶作风好的驾驶员驾车。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日累计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长途行驶时应适时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三十五条 干部乘坐车辆时,对行车安全负有责任,应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安全礼让,遵守交通法规,不准催促驾驶员超速行车,不准向驾驶员要车开,无特殊情况不准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乘载规定,不准超载、超员、超宽、超高、超长。货车运载人员时,必须加盖汽车篷布,严禁人员和货物混载。载运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上报总队有关 60

部门,并指派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带车。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持部队驾驶证,不准驾驶地方牌照机动车辆。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出车。

义务兵和士官在外出、出差、探亲、休假期间不准驾驶地方车辆。

第三十八条 严格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牌照的申领、核发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出租、外借车辆牌照,因违反牌证办理规定导致车辆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对车辆动用次数、行车里程等情况,车管部门或警勤中队、分队(基层中队)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核对,并将情况报主管领导。

第八章 干部开车

第四十条 干部驾车要坚持?本人申请、技术考核、组织批准?的原则,必须经正规的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武警驾驶证,经支队级以上单位批准后,方可驾驶行政车辆。凡未经正规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驾驶车辆。持有地方驾驶证的干部,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支队审查,总队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办理武警驾驶证等相关手续后,可以驾驶武警车辆。

总队级单位正团(含)以下干部、支队级单位副团(含) 61

以下干部,因工作需要,具备驾驶资格,可以向单位申请驾驶武警牌照行政车辆。干部驾车仅限于工作时间和公务用车。收车后应统一停放指定地点,严禁公车私用。

第四十一条 干部驾驶摩托车,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

第四十二条 干部驾驶自购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地方《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不准悬挂部队车辆牌照和使用部队驾驶证件。凡属干部驾车,必须由本人负责办理好人身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预防车辆事故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司令部门、政工部门和后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对年度未发生车辆事故的支队级单位由总队通报表彰,同时可给予物质奖励;

(二)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有条件的本单位可每月按其行驶公里数发给安全奖;

(三)驾驶员连续安全行车2万公里(消防执勤车1万公里)或全年安全行车、工作表现突出的,可视情给予嘉奖一次;连续3年被评为?红旗车驾驶员?或连续安全行车6万公里(消防执勤车3万公里),可视情给予记三等功一次;

(四)警勤中队、分队车辆全年行驶30万公里以上无等级事 62

故,可视情给主管干部嘉奖一次;连续3年行驶100万公里以上无等级事故,可视情给主管干部记三等功一次;连续5年无等级事故,可视情给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发生车辆事故,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应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批评教育。

(一)对发生车辆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应给予肇事者以下处分:

1、发生一般事故,扣留驾驶证2个月以上,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发生严重事故,吊销驾驶证,给予严重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是义务兵的不能改士官,是士官的停止定期增资一年,当年不得晋升高一期士官;

3、发生重(特)大事故,吊销驾驶证,是义务兵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不能改士官,是士官的必须取消士官资格,改按义务兵退伍;是干部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二)发生车辆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给予肇事者批评教育或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三)因无证驾驶、私自开车、酒后驾车、擅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而发生车辆事故或在车辆肇事后逃逸的,应加重处分。

(四)发生车辆事故构成刑事责任的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发生严重(含)以上车辆事故的单位,视情给予警勤中队(分队)、基层中队或车管部门领导纪律处分。 63

第四十六条 因工作失职、管理松懈、违反规定导致部属发生车辆事故的,应给予干部纪律处分。

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严重、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视情追究主管领导和主官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发生车辆事故的单位隐情不报或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应给予单位主官和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中车辆动用批准权限,系指部队行政车辆动用批准权限。

第四十九条 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派车单》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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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公安消防部队派车单

20xx年度山西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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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连队和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基层单位是军队的基础,是遂行作战、训练和保障等任务的基本单位。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确立,对基层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把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的标准

基层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全面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其标准如下:

政治合格方面:官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安心服役,爱军习武,忠实履行职责。党支部战斗保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军事过硬方面:战斗队思想牢固,战备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作战等紧急任务。军事技术熟练,战术运用灵活,军官胜任本级指挥。全训单位和专业技术分队年度训练总评成绩在良好以上,担负其它任务能够圆满完成任务。

作风优良方面:实事求是,言行一致,雷厉风行,勇猛顽 66

强;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干爱兵,拥政爱民。

纪律严明方面: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军容严整;遵纪守法,奖罚分明。无严重违纪现象,无严重责任事故,无刑事犯罪案件。无计划外生育。

保障有力方面:武器装备达到规定的完好率(在航率)。经费、物资管理制度落实,物质文化生活基本设施、设备齐全配套。伙食管理好,吃到食物定量标准。官兵体魄健壮,昼夜发病率在千分之一点五以下。

二、基层经常性的主要工作

基层建设必须遵循着眼于提高战斗力、坚持从严治军、发扬优良传统、注重打好基础、加强全面建设的指导原则,按照条令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经常性主要工作。

(一)坚持把军事训练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

军事训练是和平时期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途径。要按照军事训练条例和训练大纲,针对现代技术特别是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特点,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确保训练人员、时间、内容、质量落实。

抓好军官和班长的训练。组织军官和班长学习现代战争知识和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带头勤学苦练,成为?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练员,提高组织训练和带兵打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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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牢技术、战术基础。搞好共同科目训练、技术训练和战术训练,把练技术、练战术同练思想、练作风结合起来,掌握基本理论,基本动作和基本技能,保证部队开得动、打得准、联得上、合的成。

发扬官兵优良传统,改进训练方法。做好训练中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官兵训练热情。实行军事民主,官兵互教,评教评学。开展训练竞赛和技术革新活动,鼓励官兵一专多能,多当神枪手、神炮手、技术能手。搞好训练保障,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训练经费、油料、器材的效能。

(二)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战备工作是检验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标志。要按照随时能遂行作战、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及应付突然情况等任务的要求,坚持经常,抓好落实。

搞好战备教育。经常对官兵进行我军职能和形势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树立当兵打仗、带兵打仗的思想。

落实各项战备制度和规定。坚持战备值班、节日战备、战备执勤、战备检查等制度。完善战备计划(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担负应急机动作战、战略预备队、战备值班、特种警备和边海防任务部队的基层单位,尤其要保证值班人员在位,保持指挥、通信顺畅。严格兵员管理,军官和士兵的在位率达到规定要求。坚持战备演练,军官熟悉战备登记转换的内容和程序,能迅速有序的组织部队由正常战备转入等级战备。 68

管好武器装备和战备物资。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丢失、损坏、锈蚀、霉烂变质;官兵要熟悉所属武器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各种战备物资要按照?三分四定?的规定,配套储存和管理。

(三)提高官兵的政治思想觉悟

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教育官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搞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时事政策教育、人生观价值教育,我军优良传统教育、法律常识教育和遂行任务教育。(1)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坚信党的领导,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2)牢记我军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明确军队根本职能和军人职责,发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3)树立革命理想和人生观,懂的革命军人的道德规范,增强法纪观念,提高识别、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错误言行的能力。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正面教育,坚持基本制度,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

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1)经常分析和准确掌握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做到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2)坚持疏导方针,以表扬为主,反对和纠正不良倾向,坚持以情感人, 69

以理服人,关心和解决官兵的实际问题。(3)建立一支以党员、班长、士官为主体的思想骨干队伍,开展谈心活动,做好群众性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后进士兵的思想转化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4)做好基层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违法犯罪苗头。

搞好科学文化教育和民用技术训练。科学文化教育以军官为重点,搞好士兵的文化补习,抓好报考军事院校人员的复习辅导。民用技术训练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建设好俱乐部,不断充实书报杂志和文体器材,重视培养和保留业余文体骨干,有计划的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队列集会有歌声,周末假日有活动,重大节日有晚会,体育每月有比赛。搞好文化生活引导,官兵同乐,寓教于乐。严禁传看和复制淫秽、不健康书刊、音像等制品。

(四)按照条令条例加强行政管理

基层行政管理必须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培养良好作风,建立和维护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加强条令条例教育,严格纪律。经常对官兵进行条令条例特别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增强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的自觉性。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对擅自离队、打架 70

斗殴、酗酒滋事、赌博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上报,认真查处;触犯刑律者,要依法惩处。

坚持管理与教育、训练相结合,做好经常性管理工作。重点是:(1)抓好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注重养成。(2)加强对分散人员、外出人员和课余时间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3)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加强对重要军事目标、设施的警戒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防失密泄密,严禁私存枪支、弹药及危险物品。防止一般事故,杜绝严重事故。

提高军官和班长、士官的管理能力。教育军官增强责任心,坚持严格要求同耐心说服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相结合,坚决纠正放任自流、简单粗暴等倾向。搞好班长、士官的选拔、培训,发挥其骨干作用。

(五)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内外关系

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是增强基层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尊干爱兵,密切官兵关系。教育军官端正对士兵的根本态度,关心士兵的成长,在士兵入党、提干、考学、选改士官、技术培训等问题上,要公道办事。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严禁打骂体罚士兵,严禁侵占士兵利益,严禁收受士兵钱物。教育士兵尊重军官,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官兵之间经常进行思想、技术和生活互助,自觉抵制庸俗关系学的影响,形成团结有爱的气氛。 71

拥政爱民,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经常教育官兵牢记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地方政府,热爱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民族和宗教政策、群众纪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助民劳动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做好驻地附近群众工作。正确处理军民、军警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

(六)搞好基层后勤建设

基层后勤建设应按照基层后勤管理条例的要求,为官兵创造良好的物资生活条件。

搞好后勤人员队伍建设。司务长要熟悉业务,廉洁奉公,会管家理财。选配好炊事班长、给养员、军械员和卫生员,保持一名具有等级厨师水平的炊事员。

搞好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基层单位要有一个好食堂、储藏室、晒衣场和一套齐全的营具,有条件的要建设一个好的菜园、猪圈。对营房营具、物资器材、环境绿化、生产生活设施等,实行管理责任制。

搞好伙食管理。认真落实伙食管理五项制度,提高烹饪技术,科学调剂伙食。安排好官兵临时来队家属的食宿。因地制宜的抓好以养殖、种植为主的农副业生产。

搞好财、物管理。按标准计领、发放经费和各种物资,严格执行制度,合理计划、使用,杜绝贪污被盗、虚报冒领和私借公款,防止错帐差款和浪费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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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个人、环境、饮食卫生和防病工作。经常对官兵进行卫生和健康常识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检查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七)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

党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坚持。党支部是连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是党支部的助手,必须坚持依靠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

党支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切实加强政治思想领导,保证本单位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保证旺盛的战斗意志,保证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加强党支部建设,重点是抓好?一个班子、两支队伍?:(1)建设一个坚强的党支部委员会。按照政治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委员要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不断提高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和领导本职单位全面建设的能力。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军政主官充分行使职权。加强?一班人?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特别是正副书记要思想上常交流,工作上常通气,增进团结,勤奋工作,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2)建设一支模范作用好、相对稳定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搞好党员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加 73

强党员的党性锻炼,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名符其实的先进分子。

(3)建设一支军政素质好的军官队伍。党支部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军官的教育和管理,使军官树立热爱基层、建功立业的思想。军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部属作一次述职报告,由群众评议,党支部讲评。抓好军官的在职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指挥、训练、管理、教育的能力。加强军官预提对象的选拔、培养和院校、教导队毕业学员的见习锻炼工作。

党支部要加强对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领导,使其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指导团支部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雷锋、学英模等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突击作用。指导军人委员会开展政治民主、军事民主、经济民主和文化体育活动。军人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军人大会,对基层建设和军官提出建议和意见,调动士兵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积极性。

三、基层建设的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了调动基层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军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其他基层单位冠以编制名称)和争当优秀士兵的活动。

争创先进连队,要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全面建设上。评比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由基层单位对照基层建设的标准,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在基层自评的基础上,由营推荐,旅团统一衡量评选先进 74

连队,师旅一级党委审批,报军一级政治机关备案。军可树立基层建设标兵连队。

争当优秀士兵,要以?四有?军人为目标,以雷锋为榜样。优秀士兵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评比优秀士兵结合年终总结进行,由连、营推荐,旅团政治机关审批。

评定先进连队和优秀士兵,要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照顾。全面建设好的旅团,先进连队的数量可适当增加;先进连队的优秀士兵数量,可高于其他连队。

对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颁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奖状。对优秀士兵,给家寄发总政部统一设计的喜报,并填写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通报表彰,优秀士兵应按《纪律条令》给予奖励。配备班长、选改专业军士和士兵提干、报考院校等,应从优秀士兵中选拔。

在基层单位开展的全军性单项评比活动,除本《纲要》和条令条例规定的以外,其他一律取消。师以上机关一般不在基层开展单项评比活动。旅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但应从严控制。

四、领导机关抓基层建设的主要职责和要求

加强基层建设,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大计,是各级党委、首长和机关的共同责任。要坚持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基层,把基层建设的状况作为检验领导机关工作的主要标志。 75

(一)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思想。领导机关制定政策、下达任务、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尊重和支持基层行使规定的职权。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经费和物资的使用,要优先考虑基层,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发给,不得挪用、截留和克扣。领导机关不得擅自干预基层官兵的工作分配、入党、入学、提升、调动等问题,不得随意借调基层官兵,不得向基层索要文字材料,严格控制基层的登记本和统计报表数量,保证基层的正规秩序。要关心爱护基层军官,认真落实优待基层军官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对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军官,要优先提拔使用。配备团主管和机关科、股长主要应从担任过连长、指导员的军官中选拔。

(二)实行层次领导,按照职责抓基层。总部和军区、军兵种主要是制定基层建设的政策、制度和规定,提出一个时期基层建设的重点和要求,总结推广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和军、师主要是根据上级指示和部队实际抓好落实,加强对旅团的帮助,搞好对基层的重点指导,解决好基层带倾向性的问题。

旅团(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处在抓基层的第一线,对基层建设有重要责任,必须实行面对面领导。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基层工作;搞好基层军官特别 76

是主官的选拔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尊重和支持营一级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常深入基层,坚持现场指导、上门服务,保证各项工作落实。驻地集中的旅团要建设一个多功能的生活服务中心和综合性的文化活动中心。旅团级单位要坚持和每年召开一次军人代表会议的制度。旅团领导和机关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听取基层官兵的意见和建议。

师以上领导机关要重视并善于发挥旅团抓基层?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对抓基层成绩突出的旅团机关,军、师应予表彰。

(三)在党委、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机关抓基层的合力。党委对基层建设的任务、重点和要求等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正确决策。军政主官要亲自抓,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领导机关抓基层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基层建设的形势,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师以上司政后技机关要分别制定一个部门具体负责掌握和综合本机关抓基层建设的情况。

(四)改进领导作风和方法,注重抓好落实。领导机关要尽量减少文电及会议等上层活动,坚持蹲点、代职制度,保证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着重研究解决带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科学组织抓基层的力量,同一时间内,一个基层单位只能有一个工作组,军以上机关派到一个旅团的工作组不超过两个,提倡多到驻边远,艰苦地区的基层单位。下基层的工作要以蹲点为主,坚持与官兵同吃、 77

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同娱乐,搞好传帮带。领导机关对基层下达指示后,要跟踪抓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隐瞒不报等现象。根据基层单位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特别是对?小散远?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要重点帮助。

本《纲要》是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各大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落实。全军院校、科研、仓库、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建设,参照本《纲要》的基本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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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79 山西省消防部队 正规化建设标准

一、支队机关正规化建设标准

(一)一日生活

各级机关应严格按条令要求坚持一日生活制度。

1、机关早操

支队机关除休息日、节假日之外,原则上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需减少早操次数的,由支队确定。各级机关按要求出早操,清点人员,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在营区和营区附近居住的机关干部应参加早操,具体人员由支队以上单位首长确定。应当参加早操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支队机关由部门首长批准。早操应按队列要求组织实施。

2、办公

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制(上、下午各4个小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提前下班的,必须按规定请假。建立正规的工作秩序。

3、工间操

每日上、下午的工间,休息时间为15—20分钟,通常组织做工间操或个人体育活动。

(二)办公室设臵

1、部门以上首长办公室

通常设单人办公室。室内可放臵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电视机、碎纸机、报架、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暖瓶)、衣 80

帽架(柜)、脸盆架、痰盂,有条件的也可放臵床铺(应与办公室隔开)、衣柜(床头柜)。室内可摆放适量花卉。支队军政主官的办公室可在显著位臵插臵国旗(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选择适合的尺度,旗杆垂直,旗面自然下垂)。 办公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和水杯。玻璃板下通常铺垫绿色布(毯),可压放电话号码表、作息时间表、工作计划安排表(图)和保密守则。办公桌抽屉内、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窗台、柜上不准堆放物品。

室内墙上可张贴悬挂世界地图、全国地图、山西省地图和驻地地图,其它不得张贴悬挂。窗帘颜色应统一。

放臵床铺时,支队以下领导应当使用部队配发的军绿色被子(使用被罩时颜色应与被子基本一致),铺白色床单。衣帽和床下物品放臵同基层一致。

2、处、科领导办公室

处、科领导通常设双人办公室或与部属同室办公,有条件的也可设单人办公室。室内物品的摆放和墙上张贴悬挂的物品同部门以上领导一致。

3、机关干部办公室

通常以处、科为单位设集体办公室,也可设臵单人隔断办公区式办公室。室内可放臵桌椅、文件资料柜、计算机、碎纸机、复印机、报架、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暖瓶)、衣帽架(柜)、 81

痰盂。办公桌通常靠墙、窗对放(设单人隔断办公区式办公室除外),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和水杯。玻璃板下通常铺垫绿色布(毯),压放电话号码表、作息时间表、工作计划安排表(图)和保密守则,其它不得压放。办公桌抽屉内、文件资料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窗台、文件资料柜上不准堆放物品。室内不准放臵床铺,不准摆放工艺品,墙上只准悬挂地图、业务职责、奖状、流动红旗。

(三)各类库室设臵

1、会议室

设臵桌椅或沙发、茶几茶具柜、痰盂等。桌上可摆放花卉、暖瓶、水杯、笔筒。需铺垫桌布(毯)时一律用单色。墙上可悬挂钟表。

司、政、后、防部门会议室墙上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和江主席对本单位的题词匾(未题词的,统一使用江主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题词)。匾的规格、要求同党委会议室牌匾一致。

2、荣誉室

设臵存放奖品的架(柜)。也可在墙上张贴悬挂队史、锦旗、奖状、奖匾或将锦旗、奖状等拍成照片,设专栏悬挂或用架(柜)摆放。墙上张贴悬挂《荣誉室管理规定》。

3、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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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臵文体娱乐、健身器材(械)。墙上张贴悬挂《俱乐部管理规定》。

4、值班室

设臵桌椅、床铺,桌上放臵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等用品并摆放整齐。建立《值班登记簿》、《电话记录簿》。墙上张贴悬挂驻地地图、《保密守则》、《值班员职责》、《有关制度规定》、电话号码表和值班安排表。

5、会客室

设臵桌椅、沙发、茶几茶具等。墙上张贴悬挂《保密守则》和《会客室管理规定》。

6、收发室

设臵工作台(桌)、椅和报刊(信件)柜(架)。工作台(桌)上用品的放臵同值班室。墙上张贴悬挂《收发室管理规定》。

7、储藏室

机关干部宿舍住房紧张的单位,应设储藏室。建立《个人物资存放登记簿》和《出入人员登记簿》,储藏室设双锁,钥匙分别由机关管理部门指定二人掌管。墙上张贴悬挂《储藏室管理规定》。

8、党委会议室

党委会议室墙上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匾及江主席对本单位的题词匾(红底色,金黄色字),匾的大小适中,庄严大方。室内适当位臵插臵党旗,旗面 83

自然下垂。

9、图书阅览室

设臵书柜(架)、报架、桌椅,墙上张贴悬挂六位英模画像和《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10、理发室

设臵理发椅、工作台、墙镜、理发工具等设施。墙上张贴悬挂《内务条令》规定的参照发型示意图和《理发室管理规定》。

11、食堂

应配备餐桌、椅凳、碗柜、消毒柜等,保持清洁、整齐。餐桌上通常放臵调味品壶。墙上张贴悬挂《伙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规定》或与就餐气氛相吻合的装饰画。

12、厨房

设臵操作间和主食库、副食库。操作间炊事用具齐全、清洁;主食库米面柜和副食库副食柜(架)等应放臵整齐,保持清洁。墙上分别张贴悬挂《主食库管理规定》和《副食库管理规定》。

13、浴室

室内整洁,设施设备良好。墙上适当位臵悬挂《浴室管理规定》。

14、专业库室

支队以上机关和学校需设臵的各类专业库室,根据用房条件设臵。通常应设臵放物架(柜),物品分类摆放整齐,保持清 84

洁,建立必要的物品登记和出入库登记。墙上可张贴悬挂有关专业库室的管理规定。

上述库室,除按有关规定必须独立设臵的以外,其它可根据用房条件视情合并设臵。

(四)机关干部宿舍设臵

1、凡不符合家属随军条件和家属已随军未随队、尚未分配单独住房的机关干部,必须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2、集中居住的机关干部通常二人以上使用一间宿舍。

3、宿舍内应放臵桌椅、床铺、物品柜、衣帽架、脸盆架等,也可摆放电视机。桌上可放臵台灯、台历、文具盒、暖瓶、水杯。使用玻璃板时不准压放生活图片。铺上、床下内务设臵应按基层规定执行。室内不准摆放工艺品,墙上不准张贴悬挂物品。

(五)门牌标志设臵

1、各支队及单独驻防的非保密直属单位,可在营门悬挂单位门牌。门牌通常为长方形,标准宋体或黑体字,纵向悬挂。

2、办公室和各类库室应统一张贴悬挂门牌标志,名称准确、规范,大小,质地应一致,通常为白底色、红色宋体或黑体字。部门以上首长办公室的门牌应标明职务,如?参谋长?。单独办公的处、科领导办公室,门牌应标明单位与职务,如?警务科长?。各处、科无论有几间集体办公室,均应悬挂单位名称门牌,如?战训科?。

85

3、房门上除张贴悬挂门牌标志外,其它不得书写、张贴和悬挂。

4、机关办公楼大厅可视情设臵江主席为本单位的题词匾 (未提词的单位可使用江主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题词)、警容镜、宣传栏或壁窗。各楼层显著位臵应设臵楼层标志,楼道内不悬挂张贴或书写标语。

(六)国旗升挂

支队以上机关通常在营区显著位臵修建旗台、旗杆。升挂国旗的时机按《内务条令》执行。

(七)警徽管理使用

警徽使用范围应参照《内务条令》第二十章第三节规定的精神执行。制作警徽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按照规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在警徽上增设霓虹灯等装饰。

(八)营区管理

支队机关根据情况需要可在营门外显著位臵设立?军事管理区?标志牌。

1、机关营门外围墙上通常不书写标语口号。

2、营区内显著位臵上应设臵江主席?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五句话总要求标牌。在操场上可设臵?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标牌。其它场合通常不设臵标语牌。不得在营区内张贴、设臵商业性广告和宣传字画。

3、上级来部队检查工作时,通常不设臵和悬挂欢迎条幅标语牌,不插臵彩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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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体现部队营区特点,通常不在营门、房门上张贴对联。为配合某项庆祝活动需要时,待活动结束后随即撤掉。

5、机关办公楼(区)通常应与家属居住区分开。家属、子女及非本机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楼(区),更不准在办公楼内留宿。

6、机关营院应划分卫生责任区,坚持每日清扫,通常每周五下午大扫除,保持清洁。

7、机关营院内应统一规划,搞好绿化、美化,适当位臵可建花坛、花池或花园,努力达到营区园林化标准。

(九)警卫

1、机关营门通常设有卫兵,并着装整齐。哨位应有岗亭(台)、通信、照明和报警等设施,建立《哨位登记簿》和《出入营门人员(车辆)登记簿》。岗亭内通常张贴悬挂《营门哨兵职责》、《哨兵守则》。

2、机关营门应安装质地坚固的大门,通常在起床时开启,就寝后关闭。

3、各级机关应制定《机关警卫工作方案》。

(十)车场

机关凡有条件的应设臵车场。场内通常设有洗车场(台)、保养间、车库、器材间、加油站、有车场大门或启闭杆。场内设臵车速限制、禁止烟火等标志。消防设备齐全,车场适当位臵悬挂车场消防规定和?爱车、守纪、安全、节约?标语牌。 不具备设臵车场的机关,应当执行车场的有关规定。 87

二、消防大队正规化建设标准

消防大队要严格按条令要求,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加强正规化建设。

(一)办公室设臵

1、大队领导办公室

大队领导通常设双人办公室或与部属同室办公,有条件的也可设单人办公室。室内物品的摆放和墙上张贴悬挂的物品同处领导一致。

2、干部办公室

通常以大队为单位设集体办公室,也可设臵单人隔断办公区式办公室。室内可放臵桌椅、文件资料柜、计算机、碎纸机、复印机、报架、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暖瓶)、衣帽架(柜)、痰盂。办公桌通常靠墙、窗对放(设单人隔断办公区式办公室除外),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和水杯。玻璃板下通常铺垫绿色布(毯),压放电话号码表、作息时间表、工作计划安排表(图)和保密守则,其它不得压放。办公桌抽屉内、文件资料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窗台、文件资料柜上不准堆放物品。室内不准放臵床铺,不准摆放工艺品,墙上只准悬挂地图、业务职责、奖状、流动红旗。

(二)干部宿舍设臵

宿舍内应放臵桌椅、床铺、物品柜、衣帽架、脸盆架等, 88

也可摆放电视机。桌上可放臵台灯、台历、文具盒、暖瓶、水杯。使用玻璃板时不准压放生活图片。铺上、床下内务设臵应按基层规定执行。室内不准摆放工艺品,墙上不准张贴悬挂物品。

(三)各类库室设臵

1、会议室

设臵桌椅或沙发、茶几茶具柜、痰盂等。桌上可摆放花卉、暖瓶、水杯、笔筒。需铺垫桌布(毯)时一律用单色。墙上可悬挂钟表。会议室墙上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和江主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题词。

2、值班室

设臵桌椅、床铺、桌上放臵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胶水等用品并摆放整齐。建立《值班登记簿》、《电话记录簿》。墙上张贴悬挂驻地地图。《值班员职责》、《有关制度规定》、电话号码表和值班安排表。

3、会客室

设臵桌椅、沙发、茶几茶具等。墙上张贴悬挂《保密守则》和《会客室管理规定》。

4、听证室

设臵桌椅、茶具,记录簿、登记簿等。

5、荣誉室

设臵存放奖品的架(柜)。也可在墙上张贴悬挂队史、锦旗、 89

奖状、奖匾或将锦旗、奖状等拍成照片,设专栏悬挂或用架(柜)摆放。墙上张贴悬挂《荣誉室管理规定》。

6、档案室

按等级达标要求设臵。

7、储藏室

大队宿舍住房不紧张的单位,应设储藏室。建立《个人物资存放登记簿》和《出入人员登记簿》,储藏室设双锁,钥匙分别指定二人掌管。墙上张贴悬挂《储藏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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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中队正规化建设标准

(一)干部办公室设臵

中队干部通常设集体办公室。住房紧张的,办公室兼宿舍。办公室可放臵桌椅、文件柜等,摆放整齐。办公桌上可放臵玻璃板、电话(传真机)、台历、笔筒、墨水等办公用品和水杯,其它无关物品不得摆放。玻璃板下只准压放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电话号码表(桌上无玻璃板的可张贴或悬挂在墙上),不准压放照片、图片等。有关本、簿放入抽屉内,保持整洁。室内不准摆放花盆、工艺装饰品等,墙壁上除张贴(悬挂)三张地图(世界、中国、当地)、作息时间表、周工作安排表和电话号码表外,其它物品不得张贴(悬挂)。

(二)宿舍设臵

1、干部宿舍

中队干部原则上每两人一间宿舍,不够两人时,一名干部与队部一名战士共用一间宿舍,司务长和给养员共用一间宿舍。宿舍可放臵单人床、桌椅、柜子、脸盆架等。干部家属临时来队通常应住接待室。中队住房紧张时,干部宿舍兼办公室。

2、班宿舍

应以中队为单位统一配臵生活、学习用品,规定摆放位臵。室内只准张贴或在桌子玻璃板下压放作息时间表和周工作安排表,悬挂评比流动红旗,其它不得张贴(悬挂)。

(1)被(褥)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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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被子叠成后,三面平整,脚线平直,臵于床铺后端中央。武装带折叠大环在上,臵于被子一侧,与被子前沿取齐,大檐帽臵于被子前方中央,距被子约5厘米,帽徽朝前。官兵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被子、褥子、床单(干部自购床单必须使用白色),不准使用花被子、花被罩、花床单,不准在床上铺垫毛巾被、装饰布等。使用被罩时应与部队配发的被子颜色基本一致。被褥内不得夹杂其他物品,摆放位臵应该统一,特别是不能出现两床被褥现象。

(2)床内物品

床内物品摆放应符合分类、统一、整齐、卫生的要求。

(3)桌子抽屉内物品

桌子抽屉内将生活、学习物品分类、有序存放,做到整齐、统一。

(4)洗漱用具

脸盆架通常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制作。洗漱用具摆放位臵和放臵办法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并应符合卫生要求。

(5)桌子上水杯、暖瓶

应以中队为单位规定放臵位臵,摆放整齐。

(6)鞋

经常穿用的鞋臵于床下地板上或鞋柜内(架上)。通常每人不超过3双,品种、放臵顺序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布鞋和解放鞋通常应对扣放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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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扎(凳子)

可集中放在室内适当位臵,也可分散放在各自床下的一端,摆放整齐。

(8)背包、挎包、水壶、蚊帐、枕头

通常放在宿舍的柜子内,摆放顺序、位臵以中队为单位统

一。无柜子的可按水壶、挎包的顺序统一挂在墙上,或摆放在床下的鞋架上,长期不用时,也可放入储藏室统一保管。

使用自购枕头时,通常由中队以上单位统一枕头的式样、颜色,用后一律放于柜内,不准放在床铺上。

使用蚊帐季节,悬挂应当整齐一致,白天可将蚊帐外侧两角移挂里侧两角上,并将中间部分折叠整齐;也可以中队为单位取下叠放。

(9)、报纸

通常以中队为单位统一制作(购臵)报架,臵于办公室或宿舍内,也可统一放在图书阅览室(或学习室),报纸放于报纸架上。

(三)各类库室设臵

1、通讯室

中队通讯室内可放臵单人床、火警受理台(微机、电话)、桌椅、资料柜等,墙上悬挂通讯员职责、辖区水源道路图(地图)。各类文书资料、通讯设备器材按规定摆放整齐。

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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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臵会议桌、椅子、茶具柜或沙发、茶几。墙上张贴(悬挂)党的三代领导人题词和《会议室管理规定》。

3、学习室

设臵黑板、桌椅(凳)等,墙上张贴(悬挂)?争创先进中队,争当优秀士兵?标语和《学习室管理规定》。

4、图书阅览室

设臵书柜(架)、报架、桌子、椅(凳)子。墙上张贴(悬挂)六位英模画像(未设图书阅览室的,可张贴或悬挂在俱乐部内)和《图书室管理规定》。

5、游艺室

放臵各种棋类、文娱器材。墙上张贴(悬挂)《游艺室管理规定》。

6、体育活动室

放臵体育、健身器材(械)。墙上张贴(悬挂)《体育活动室管理规定》。

7、卫生室

通常设臵药械箱(柜)、诊断桌椅、治疗凳和诊断治疗床。建立《药材领取、使用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卫生员职责》、《部队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室管理规定》(与设有医疗机构的机关居住在一起的中队可以不设卫生室)。

8、荣誉室

室内可放臵架、柜,墙上张贴(悬挂)中队史、锦旗、奖状 94

和各级领导题词(锦旗、奖状可拍照片设专栏悬挂或用架、柜摆放)及《荣誉室管理规定》。

9、储藏室

中队必须设储藏室,落实?三分四定?和?三防?要求。通常放臵个人常用、备用物资和公用被装物资,由司务长和文书双锁联管。室内设臵放物架(柜),个人衣物通常以支队或以中队为单位统一制作或购臵箱、包(可列为公用移交品),按常用、备用物资分类存放。常用包(箱)内应存放部队配发的非本季节使用的被装,备用包(箱)内应存放非部队配发的物品。常用、备用物资应以中队为单位统一印制标签,常用物资应注明部队名称(填至班)、职务、姓名,备用物资应注明本人家庭通信地址(农村籍的写到村,城镇的写到街道门牌)、邮政编码及收件人姓名。建立《个人物资存放登记簿》、《公用物资编号登记簿》、《物资检查登记簿》、《招待被褥借用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储藏室管理规定》。

10、理发室

通常设臵理发椅、工作台、墙镜和理发用具等,墙上张贴(悬挂)《内务条令》规定的发型示意图和《理发室管理规定》(与设有理发室的机关在一起居住的中队可以不设理发室)。

11、食堂

配备餐桌、凳子、碗柜等,餐桌上通常放臵调味品壶。保持清洁、整齐。墙上设臵经济民主专栏,栏内有武警委员会经 95

济民主组、食谱、食物定量标准、伙食账目公布表、厨房值班和帮厨、《就餐人员意见簿》、《交退伙食费登记簿》、《实物验收消耗登记簿》。墙上张贴(悬挂)伙食管理制度、炊管人员职责(司务长职责、炊事班长职责、给养员职责)、《食堂管理规定》和与就餐气氛相吻合的装饰画。

12、厨房

设臵操作间和主、副食库。操作间炊事用具齐全、整洁;主食库内米面柜和副食库内副食柜、蔬菜、调料缸、酱菜缸等应放臵整齐有序。墙上分别张贴(悬挂)《主食库管理规定》和《副食库管理规定》。

13、接待室

设臵床铺(双人床、单人床均可)、桌凳、洗漱用具,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视机、电冰箱、炊餐具等,用于官兵家属临时来队使用。墙上张贴(悬挂)当地交通、风景图和全国铁路、航班时刻表及《接待室管理规定》。

14、微机室

设臵电脑、电脑桌、凳等,墙上可张贴悬挂《微机室管理规定》。

15、消防器材库

设臵存放消防器材的架(柜),消防器材和战斗服分类摆放挂放整齐,部分特勤器材应入柜存放,并按要求妥善保管。建立《消防器材登记簿》(见附录),墙上张贴(悬挂)《消防器材 96

室管理规定》。

16、训练器材库

设臵存放训练器材的架(柜),训练器材分类摆放整齐。建立《训练器材登记簿》(见附录),墙上张贴(悬挂)《训练器材室管理规定》。

17、给养库

设臵柜(架),给养物资摆放整齐。墙上张贴(悬挂)《给养库管理规定》。

18、消防车库

门窗开闭灵活,保暖通风,并设尾气排放设施。车库门通常用红色涂刷,标出序号。车库内设臵战斗服放臵台(柜),战斗服和个人防护装备统一挂放摆放整齐。地上标出车辆定位线。墙上悬挂《车库管理规定》、《驾驶员职责》、?执勤有关制度?等。

19、洗漱室

中队应设洗漱、浴室。洗漱室可放臵脸盆架,设臵晾巾绳。洗漱用具摆放整齐统一。

20、浴室

浴室内淋浴和换衣间应隔开,换衣间设臵衣服柜 (椅)。必须保证合适温度,保持室内整洁。

21、训练场、器械场

有条件的中队应设训练场、器械场,可在适当的位臵设臵 97

《器械使用管理规定》标牌及?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标语。场内保持整齐清洁。

22、晒衣场

要位臵适当、向阳、整洁。支撑桩等设施牢固、完善、整齐。通常以班为单位划分区域,设臵标记,分类晾晒。

23、晾鞋台

通常为铁架或水泥结构台阶,每人按2双鞋晾晒,一般以班为单位划分区域,设臵标记。

24、门牌

单独居住的中队可在营门一侧悬挂单位名称牌,内容写:?XXX地区(市、州、盟)XXX县(市、旗)公安消防中队?或?X XX市公安消防支队X中队?。通常为白底黑字标准宋体或黑体字(长200厘米,宽30厘米),少数民族地区可同时设臵少数民族文字。军械库、贵重器材库和财务室不悬挂门牌,其它库、室和人员用房应统一悬挂门牌标志。

25、营区标语

中队应在营区适当位臵设臵江主席?五句话?总要求的标牌。除训练场和器械场统一设臵?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标牌外,其它标语口号通常不得书写或悬挂。为配合某项活动而临时设臵的标牌,待活动结束后及时取消。

(四)一日生活

1、起床

98

2、早操

3、整理内务和洗漱

4、开饭

5、操课

6、午睡

7、课外活动

8、点名

9、就寝

10、警容风纪检查

中队每周一次的警容风纪检查,通常在星期一上午操课前进行,由中队首长组织实施,除执勤、值班、值日和全休病号外全部参加。一般程序是:

(一)宣布执行事项。由中队首长讲清警容风纪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调整队形。应按场地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每列距离2步,口令一次性下达。

(三)实施检查。由一名中队首长先对干部检查,尔后对其他人员逐个进行检查。也可由中队首长共同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是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按照帽子、帽徽、帽墙下发长、胡须、领花、肩章、内衣领、领带(夹)、衣(裤)扣、指甲、腰带(着制式长袖衬衣时)、内衣下摆、鞋及鞋带的顺序进行检查。

99

检查方法:脱帽检查发型,不脱帽检查帽墙下发长。从排头到排尾检查受检人员正面,由排尾至排头检查受检人员背面发型和帽墙下发长。

(四)讲评。由一名中队首长实施。

集中检查结束后,中队应适时对执勤、值班、值日人员和全休病号进行检查。

11、营门卫兵和卫兵礼节

营门卫兵遇有上级首长经过或检查工作时,一律不报告。礼节按《内务条令》有关规定执行。

12、车场日

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通常在星期五上午进行,统一组织实施,中队首长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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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部 分

消防支队、大队、中队 各级人员和机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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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支队机关各级人员、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一条 支队长职责

支队长和政治委员同为全支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支队的工作。支队长对全支队的军事和消防业务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全支队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防火灭火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部属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督促消防法规在辖区的落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部队做好灭火执勤工作,指挥所属部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完成灭火战斗任务。

(四)领导部队的军事、业务训练,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执勤、业务训练任务的完成。

(五)领导部队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六)掌握部队的编制和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规定。

(七)教育培养部属,不断提高他们的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领导后勤、技术保障工作。

102

(九)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十)领导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十一)领导部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副支队长隶属于支队长和政治委员,协助支队长工作。在支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支队长的指定代行支队长职责。

第二条 支队政治委员职责

支队政治委员和支队长同为全支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支队的工作。政治委员对全支队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部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

(二)领导部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三)领导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其它法规制度,维护军队的纪律,保证部队的团结稳定和集中统一。

(四)协同支队长组织指挥执勤、灭火训练和重大任务的完成,领导做好执行灭火、训练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和支队长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五)领导部队党组织建设和共青团建设,指导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103

(六)领导做好干部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全支队的计划生育工作。

(七)领导部队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和尊干爱兵活动;领导部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部队搞好科学文化教育和两用人才培养工作。

(八)领导部队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基层建设的规定,抓好基层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九)领导支队政治处的工作。

副政治委员隶属于支队长和政治委员,协助政治委员工作。在政治委员临时离开工作岗时根据上级或者政治委员的指定,代行政治委员职责。

第三条 司令部工作职责

司令部是在支队党委和支队首长领导下,负责部队军事业务训练、灭火作战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熟悉掌握辖区情况和部队执勤灭火力量情况,督促管好消防水源,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负责拟制和实施部队军事业务训练计划,检查考核训练情况,组织研究各类火灾扑救对策和指挥方法,及时有效地组织好火灾扑救工作。

(三)组织指导部队执勤工作,拟制执勤方案、处臵突发事件方案、抢险救援方案和灭火作战计划,组织部队落实战备制度,检查指导执勤战备工作,组织部队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04

(四)组织指导部队器材装备保障、管理和维修。

(五)负责部队的行政管理,组织部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管理部队组织编制和军事实力,负责兵员、保密、档案工作。

(七)检查督促部队落实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预防各种事故。

(八)加强司令部自身建设,调动积极因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九)做好多种形式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条 参谋长职责

参谋长隶属于支队长和政治委员,是部队的首长之一,是司令部的直接首长,对司令部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全支队的战训和行管工作情况,组织拟制工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督促、指导部队落实各项战备措施。

(三)传达首长决定,组织、指挥公安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及其他参战力量的协同作战、通讯联络和战斗保障,完成火灾扑救任务。

(四)组织拟定全支队的军事、训练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全支队教育训练工作,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105

(五)组织全支队的行政管理工作,检查部队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预防各种事故。

(六)掌管全支队的编制和实力,执行兵员使用管理规定,做好灭火、训练装备使用工作。

(七)组织总结交流军事业务工作经验。

副参谋长隶属于参谋长,协助参谋长工作。在参谋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参谋长指定代行参谋长职责。

第五条 秘书职责

(一)了解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起草综合性文件材 料。

(二)负责首长的秘书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记录工作,了解会议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首长报告。

(三)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工作,编印简报。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分办、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五)掌管支队和司令部印章。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六条 战训参谋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部队灭火执勤、训练工作以及市区消防水源状况,收集执勤有关资料,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拟制训练指示、计划。

(二)组织部队实施训练、检查、督促训练?四落实?情 106

况,检查和督促部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装备器材管理规定》情况,组织部队对辖区消防水源管理、检查和保养,做好战斗勤务,确保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

(三)协助领导组织指挥火灾扑救,组织火场供水;搞好重、特大火灾扑救情况的战评分析,做好报告、总结、编写战例等工作。

(四)组织训练机关参谋人员、中队干部和预提班长;开展教学法研究,提高带兵干部和骨干的?四会?水平;开展训练学术、经验交流和各项军事业务训练的竞赛、评比、会操等活动,并承办组织实施保障工作。

(五)检查和督促部队节假日执勤战备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方案演练、装备器材保障等工作。

(六)承办有关执勤文电的上传下达,撰写执勤日记、指导或审定部队重点单位作战方案。统计执勤数据,开展部队执勤学术、经验交流等活动。

(七)参与城市消防站(点)的规划和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

(八)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灭火系统进行审核与验收,掌握建筑物内部固定灭火系统情况;组织部队对各单位和建筑物内的灭火系统和水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的基础课目和灭火技术、战术 107

的训练工作。组织开展训练交流活动。

(十)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 警务参谋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单位的编制(包括建制单位编制和人员编制),承办建制单位的组建、撤销、调整、增编、扩编等工作。

(二)依据部局有关精神,拟制本单位补兵退伍计划、负责补兵、退伍工作和兵员调动工作。

(三)负责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规定,督促检查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负责部队的纪律建设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查处部队行政责任事故和违纪行为(案件应由政治部纪检保卫处办理)。

(五)负责士官的培训、考核、选取、晋升、晋升工资档次、退役及义务兵晋衔工作。

(六)负责军事实力和行政责任事故统计,掌握人员变动情况。

(七)接待处理部队内部和外部的来信来访。

(八)掌管部队印章、证件的制发收缴,组织实施警容风纪纠察。

(九)完成上级单位和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作为警务参谋,要熟练掌握本部建制单位和各类人员的编制数,现实有数,超缺编数,建制单位的组建、撤销、调整、增编、扩编等工作的承办程序和审批权限;士兵的年度结构, 108

各期各类士官分布、结构比例、计划选取和退役数量;掌握本部在校学员的人数、学制、学校、每人的基本情况等;掌握本部人员的增减、战士的奖励、处分、伤、病、残情况;了解各年度兵的主要征集地等。之所以要掌握这些方面的资料,是因为这些都是我们承办编制、拟制补退计划、进行实力统计等工作必须参考和掌握的基本情况。

第八条 通信参谋职责

(一)了解掌握部队通信的装备器材和执行任务的能力,熟悉本支队所在地区内的通信设施、地形以及影响通信联络的因素,保证指挥联络畅通无阻。

(二)拟制通信联络计划、指示和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制紧急情况下火场上的通信保障计划。

(三)编报通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通信工程建设。督促检查与指导下级机关的通信工作,保障部队指挥和日常活动的通信联络顺畅。

(四)负责有线、无线电台管理,拟制通信联络文件,落实通信保密措施。

(五)掌握通信器材,领发通信装备,组织通信值班和对通信设施、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编报通信实力统计。

(六)组织通信装备的技术革新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七)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九条 机关值班员职责

机关值班员由机关干部轮流担任,受值班首长领导,其主 109

要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其它各类消防队执勤情况,督促部队做好执勤工作,并适时向值班首长报告。

(二)根据值班首长指示和有关规定,调整执勤力量,调度出动力量,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三)督促值班的驾驶、摄像、卫生、通信等人员坚守岗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出动准备,保证随时赶赴现场。

(四)保持与当地供水、供电、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时与电信部门检查通信线路状况。遇有大的灾害或者情况严重时,根据需要和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到场协助灭火救援。

(五)根据值班首长指示,派员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值班首长指挥,提供各种作战保障。

(六)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及时将首长的命令、指示传达给部队和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接待因公来队的人员。

第十条 政治处工作职责

政治处是在党委和军政首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基层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治机关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决 110

议、命令、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部队的贯彻执行,组织部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基层政治工作实行面对面领导,及时向上级政治机关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二)组织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帮助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抓好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培训党支部骨干,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指导党的基层组织上好党课;承办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组成的有关工作;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起进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行政监察工作;管理政治统计和党费。

(三)组织领导基层的干部工作。对干部进行考核,提出培养、选拔、调配、任免和退出现役的意见;管理军官的军衔工作;管理干部培训、推荐优秀士兵入学的工作;管理干部的休假、家属随军、子女入学入托等福利工作。

(四)组织领导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部队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计划;协助搞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好教育准备会,指导授课人员备课、授课、落实考评、补课等政治教育制度;组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教育;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五)组织领导基层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预防犯罪综合 111

治理工作制度和措施;掌握驻地社会情况,做好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工作;负责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负责政治审查工作;负责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

(六)组织领导共青团建设。指导团组织围绕部队中心任务,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培训团支部骨干;指导团组织落实团的生活制度,做好发展和教育团员的工作;筹办共青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承办共青团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工作;管理团费。

(七)组织指导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组织基层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指导武警委员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妥善处理官兵的意见、申诉和控告。

(八)组织领导基层科学文化教育。组织官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组织报考军队院校人员的文化复习和辅导工作,鼓励和支持官兵岗位成才。

(九)组织领导基层文化工作。组织办好俱乐部、阅览室和荣誉室,搞好营区文化环境建设;培养文娱体育骨干;组织开展读书、歌咏、文艺演唱、体育竞赛、书评影评等活动;组织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制品的播放,管理政治工作信息网络。

(十)组织领导基层群众工作。对官兵进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112

教育官兵执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遵守群众纪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队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进行抢险救灾;办理来信来访。

(十一)组织领导基层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掌握官兵思想情况,完善经常性思想工作制度和措施;指导基层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及时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为官兵提供法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

(十二)组织领导基层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制定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基层进行思想动员;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和评比竞赛活动,开展官兵互教互学、评教评学活动;制定战时政治工作预案,进行战时政治工作演练。

(十三)组织领导基层灭火救援时政治工作。组织进行战斗动员,开展群众性宣传鼓动和立功创模活动;及时提出调整和健全组织、调配补充干部的建议;维护火场纪律;做好战地群众工作;做好伤员、留守人员和家属的思想工作;做好烈士的善后工作。

(十四)组织领导基层开展争创先进中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开展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做好奖励、优抚和婚姻工作。

第十一条 政治处主任职责

政治处主任在支队党委和军政首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政治处的直接首长,对政治处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113

(一)带领本处人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处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本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处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根据上级机关和支队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部队实际,提出工作计划,部署各个阶段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基层工作落实情况,搞好工作讲评总结。

(四)掌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情况,指导和帮助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共青团和军人委员会建设,检查督促有关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

(五)了解掌握基层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管理干部的选拔、补充、考核、任免、调配、警衔、奖惩、薪金(工资)、福利、老干和培训工作,适时提出建议,根据党委和领导的决定,组织贯彻执行。

(六)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部队实际,指导部队开展政治教育和部队经常性思想工作,组织部队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上级政治机关提供政工信息;指导部队开展科学文化学习,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七)组织和指导部队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部队文化生活。

(八)领导部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掌握了解部队遵守群 114

众纪律情况,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警民纠纷,增强警政警民团结。

(九)指导部队做好执行任务及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指导部队开展?争创先进中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注意培养典型,搞好奖励、抚恤、婚姻工作。

(十一)协助纪委书记开展部队党纪党风和党性教育,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副主任隶属于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主任的指定代行主任职责。

第十二条 组织干事职责

(一)指导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二)负责党员教育和奖惩工作。

(三)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四)负责保管文书档案及各种印鉴,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工作。

(五)接待外来人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七)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十三条 宣传干事职责

(一)结合形势、任务和部队实际,及时拟制教育计划, 115

指导、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三)定期组织分析部队思想情况,及时向支队首长和主任提出建议。

(四)负责警民共建、两用人才培养工作和文化工作。

(五)做好官兵的自学考试审批和文化补习工作。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十四条 干部干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了解干部队伍情况,提出干部工作意见。

(二)负责干部的考察工作,搞好干部培训。

(三)具体办理干部的任免、警衔晋升、技术职务评审任命、技术等级调整等手续。

(四)负责学员招生、分配、干部转业复员、家属随军、干部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五)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十五条 纪检、保卫干事职责

(一)熟悉国家法律和党的法规,负责检查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命令的执行情况,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及时向党委、纪委和政治部门反映。

(二)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认真承办本级和上级纪委交 116

办的案件调查事项,及时做好案件调查的反馈、汇报、请示工作。

(三)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负责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的审诉和上访,做好群众来信的登记、批转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部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常检查重要部位、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预防发生政治事故和各种案件。

(五)负责部队法制教育和保密教育,制定教育计划,主动为领导提供教育的决策依据和必要素材。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 后勤处职责

支队后勤处是在本级党委和军政首长领导下,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后勤制度,拟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二)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组织拟制后勤保障计划,调整后勤力量。

(三)负责组织所属部队的经费预、决算工作,组织预算外收入,监督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四)负责组织所属部队的被装发放、装备保障和粮秣管理工作。

117

(五)指导所属部队的生产经营,改善官兵生活条件。

(六)负责所属部队的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所属部队的营房营产及卫生防病工作。

(八)领导所属后勤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后勤处处长职责

后勤处长隶属于支队长和政治委员,是后勤处的直接首长,对后勤处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全支队的后勤工作情况,组织拟制后勤工作计划,随时向支队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支队的业务工作,组织拟定后勤保障计划,保障防火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掌握部队各项经费和供应标准,负责拟制部队行政经费、业务经费的预算。掌握有关法规和制度,督促检查部队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贪污浪费。

(四)组织全支队后勤装备、物资的购臵和经费的请领工作。

(五)领导全支队的卫生防病工作。

(六)组织拟定部队的营房建设和维修计划,抓好营产、营具的使用与管理。

(七)领导全支队后勤人员的专业训练,组织总结交流后勤工作经验。

副处长隶属于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在处长临时离开工作 118

岗位时,根据上级或处长指定代行处长职责。

第十八条 会计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认真贯彻《会计法》,坚决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三)正确执行各项经费预算,及时领拨经费,保障经费供应,管好预算经费。

(四)搞好会计核算,做好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报帐、凭证整理工作,按时上报预、决算、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按月结算和汇报经费收支、往来等工作情况。

(五)认真审核所属部队的各项开支单据,一切经费开支按规定报销,严格会计手续。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六)严格执行国家货币管理规定,管好用好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印鉴、部队和地方的收款收据、#5@p等。

(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基层财务情况,指导大队、中队财务工作。监督大队、中队经费、实物收支情况,总结财务工作经验。

(八)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廉洁奉公、不贪污挪用,不弄虚作假,不铺张浪费。

(九)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处长做好管家理财工作。

(十)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十九条 出纳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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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按照出纳制度办理现金收支手续。

(三)负责向银行提取和缴纳现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合理使用现金。

(四)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和单据的报销工作。

(五)负责保管有价证券、现金。廉洁奉公,不贪污挪用,不铺张浪费。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条 审计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廉洁奉公,不询私情。

(二)根据审计需要,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帐目、资财和有关文件、资料等工作。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参加基层单位财务主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移交审计工作。

(五)责成被审计单位纠正一切违反财务规定的收支,制止一切损失浪费现象。

(六)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经济制裁和其它有关处理意见,报请首长批准,通知有关部门执行,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120

(七)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单位,报请首长批准可采取封存帐册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提请领导批准,表扬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

(九)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一条 车管助理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车辆管理,熟悉车辆性能,确保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出车率。

(三)负责车辆执勤各项统计报表工作,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各种车辆事故。

(四)掌握车辆维修、油料经费和使用情况,拟制车辆的购臵、维护、保养计划,指导修理所工作。

(五)负责对驾驶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技术指导,组织驾驶人员开展爱车、节油、安全行驶活动和创?红旗车驾驶员?竞赛活动。

(六)负责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培训,承办车辆的年检、入户和报废工作。

(七)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二条 营房助理员职责

121

(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掌握营区基本情况,拟制营区长远规划,妥善保管各种图表、档案资料。

(三)掌握营房基建、维修经费使用情况,拟制基建、改建、维修计划,并负责新建、改建、维修的实施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营具登记帐卡,掌握营具数质量和分配使用情况,提出更新、维修计划和分配使用方案。

(五)负责基建、营管各种统计报表,起草有关业务公函文件。

(六)负责房产普查、住房改革等工作。

(七)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三条 给养助理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遵照有关政策和给养标准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给养供给。

(三)及时领发粮票和给养物资,按时办理给养核算,做好记帐、对帐、结帐、报帐、凭证整理保管。

(四)组织指导部队的伙食保障,加强伙食管理,并指导做好节粮、节能、节约伙食费的工作。

(五)指导部队发扬经济民主,积极开展勤俭节约和先进 122

食堂评比活动,总结交流伙食管理和发展农副业生产经验。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四条 被装助理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

(二)熟悉被装范围,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办事。

(三)负责部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被装供应和后勤实力统计及各项报表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被装的领发和旧品的回收上交工作。

(五)建立健全被装帐卡、登记手续,妥善保管库存被装,做好清点盘底工作。

(六)配合财务做好被装经费的管理,及时结算往来帐目。

(七)督促基层做好收旧发新、帐卡登记、公用物资登记保管工作。

(八)负责调进、调出人员和转退人员个人被装发放卡和回收卡办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五条 防火监督处职责

支队防火监督处是在本级党委和军政首长领导下,负责防火监督业务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 123

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认真执行上级消防监督部门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基层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当好支队领导参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法规,并审查、监督实行。

(三)针对辖区火灾特点及规律,适时做好不同时期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重点季节、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

(四)依法开展防火监督检查。抓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保证重点单位的安全。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消防监督机构报告重大火险隐患情况。

(五)依法实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监督,监督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防火安全。

(六)监督检查城市建设中的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参与城镇、村镇消防规划,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改善城镇公共消防设施。

(七)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承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地(市)直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检查基层消防监督机构开展消防建筑 124

设计防火审核。协助上级消防监督机构开展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审核,监督检查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落实。

(八)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督促检查消防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维修、经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法打击无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九)组织对特大、疑难火灾的火场勘察和火因认定工作,协助基层建立特大火灾档案。

(十)掌握火灾情况,及时报告火情信息,按时完成火灾月报,定期进行火情分析。

(十一)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消防监督中的廉政制度,自觉纠正消防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或错误,克服行业不正之风,坚持勤政廉政建设。

第二十六条 防火监督处处长职责

防火监督处处长隶属于支队长和政治委员,是防火监督处的直接首长,对防火监督处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全市防火安全工作情况,组织拟制工作对策,及时向首长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普及消防法规、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对城市建筑布局和改造方案提出消防规划,督促建 125

筑、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防火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参加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

(五)抓好化学危险物品和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调查火灾事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开展消防科研,鉴定推广消防科研成果。

(八)抓好全处人员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素质和作风建设。

(九)对市、区、县消防大队(科)实施业务指导。 副处长隶属于处长,在处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处长指定代行处长职责。

第二十七条 防火内勤参谋职责

(一)当好领导参谋,发挥助手作用,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协调、督办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熟悉掌握有关消防法规和规范,掌握防火业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三)主动、及时、准确掌握本职业务工作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四)及时做好统计、报告工作,认真进行火灾统计,按规定要求,建立火灾数据、重大火灾、建审、产品监督,公共娱乐场所、化学物品监督的文件资料档案。

(五)学习掌握文秘基本知识,具备常用应用文和一般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按规范办文、行文。

126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文件管理。

(七)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八条 防火监督参谋职责

(一)熟悉所管单位的基本情况,储存物品性质、生产工艺流程、防火重点部位和防火工作情况,根据企业发展和人员变动及时补充和修改防火档案。

(二)监督分管单位、法人代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和消防法规,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落实防火措施,依法处理违章行为。

(三)依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

(四)掌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特点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检查。

(五)对消防器材、设备的生产、维修、销售实行质量监督,参与处理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协助开发消防新产品,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六)组织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义务消防人员,协助制定灭火作战方案。

(七)协助搜集、整理防火工作信息,总结交流防火工作经验。

(八)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27

(九)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九条 火因调查参谋职责

(一)及时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协助建立、健全火灾档案,填写火灾报表,并按规定及时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三)定期反映火灾情况,进行火灾事故分析。

(四)搞好火灾调查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五)指导市、县、区消防大队的火因调查工作。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三十条 建审参谋职责

(一)熟悉掌握国家和政府有关建筑防火设计的规范和技术要求,并能灵活运用,做好分管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及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审核工作。

(二)参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审查工作。

(三)掌握分管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对分管区域内的基建工地进行防火监督,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并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五)掌握分管区域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队伍及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队伍的基本情况,搞好日常监督。

(六)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和科研成果。

(七)依法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规范、标准 128

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三十一条 防火宣传参谋工作职责

(一)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及防火业务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掌握消防宣传知识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四)摄制、制作消防宣传新闻、专题、电视片,及宣传图画、册子等宣传品。

(五)开展电视、报刊宣传,积极与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部门配合,提供消防信息。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三十二条 相互关系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监督处是支队的军事、政治、后勤、防火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关,应在支队党委和首长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

第三十三条 轮训队职责

轮训队在司令部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指示和支队党委工作计划,以及首长意图, 129

组织实施各项军事、业务集训和复训工作。

(二)依据部队实际,开展军事、业务等技术战术课题研究,编写课题教学提案,推广课题项目应用。

(三)做好集训期间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发生。

(四)探索研究部队各类火灾扑救技(战)术手段,组织部队实施应用推广。

(五)组织教学法研究,开展?四会?教练员训练,推动和促进部队军事业务训练水平。

第三十四条 轮训队队长职责

(一)根据上级指示和支队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拟制各项军事、业务集训和复训计划,确保集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负责集训期间军事、业务训练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根据支队司令部安排,组织部队军事、业务技(战)术课题研究,开展课题研究项目推广和应用训练。

(四)负责开展部队教学法研究,以及?四会?教练员训练和评教活动,促进部队训练水平的提高。

(五)做好集训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各项训练保障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发生。

轮训队副队长隶属于队长和教导员,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代行队长职责。

第三十五条 轮训队教导员职责

130

(一)教育官兵(学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做好官兵(学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根据支队年度工作计划,协同队长拟制年度集训计划,组织好各项军事、业务集训和复训工作,确保集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负责集训期间的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德才表现,向所属单位或支队首长提供表现情况及使用建议。

(四)负责开展集训期间的政治教育,以及课题研究工作,并协同队长开展部队教学法研究,以及?四会?教练员的训练、评教活动,促进部队训练水平的提高。

(五)负责集训期间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学员的业余生活。

副教导员隶属队长和教导员,协助教导员工作。教导员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代行教导员职责。

131

第二章 大队及人员职责

第三十六条 大队工作职责

公安消防大队对所属公安消防中队和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根据上级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订贯彻具体的措施,并狠抓落实。

(二)组织领导官兵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中队改进政治教育的方法,狠抓各项政治教育的落实;根据官兵的思想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培养两用人才工作,提高部队的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

(三)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首长分工负责制;认真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努力加强大队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号召力;积极指导中队党支部、共青团和中队武警委员会工作,落实制度;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培养使用和管理好干部;严格实施奖惩。

(四)做好消防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基层公安消防监督工作建设规定》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给政府当好参谋,定期汇报 132

工作,及时提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城镇消防规划,督促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掌握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开展消防宣传,组织消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工程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和运输进行监督,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按法定程序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正确认定原因、责任,准确核定财产损失;惩戒消防违章行为,依法实施消防处罚;指导公安派出所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加强对灭火执勤、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执勤条令》和《训练大纲》,狠抓《山西省公安消防部队规范化执勤若干规定》和《山西省公安消防部队业务训练规范化若干规定》的落实;熟悉掌握辖区情况和执勤灭火力量,加强灭火实战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认真组织军事业务训练计划的落实,定期检查指导,督促中队完成执勤灭火及年度训练任务。

(六)加强对部队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条令条例,认真落实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日常生活、工作秩序;增强人员素质,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经常分析研究管理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和加强管理措施,提高部队规范化建设水平。

(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后勤工作的政策规定, 133

加强对财务、器材装备、被装、粮秣和营产、营具等管理,落实伙食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农副业生产,增收节支,改善部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领导全大队的计划生育工作。

(八)开展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教育官兵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妥善处理警民关系,自觉维护警政警民团结。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十七条 大队长职责

大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大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大队的工作,大队长对军事行政、防火监督、训练执勤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掌握全大队防火灭火业务、军事业务训练、行政管理等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指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依照消防法规,组织开展辖区的防火监督工作。

(三)根据辖区火情特点和规律,探索和研究防火灭火的对策,适时提出消防安全的工作建议,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四)熟悉辖区规划建设及消防设施情况,熟悉水源、道路和重点保卫单位的灭火作战方案,领导辖区消防队伍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灭火战斗及处臵突发事件等 134

任务。

(五)开展辖区的防火灭火宣传教育,推动消防群防群治工作的落实。

(六)领导全大队军事业务训练,组织落实教育训练计划,保证教育训练任务的完成;

(七)领导部属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保持部队稳定。

(八)掌握全大队的军事实力,负责兵员、装备器材的管理,保证人员的在位率和装备器材的完好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九)教育培养所属警官,不断提高他们的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抓好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一)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副大队长隶属于大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协助大队长工作。在大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大队长的指定代行大队长职责。

第三十八条 政治教导员职责

政治教导员和大队长同为全大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大队的工作。政治教导员对全大队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135

国家的宪法、法律,贯彻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本单位党总支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领导官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帮助中队改进政治教育方法,执行政治教育的各项制度,抓好政治教育的落实;掌握全大队的思想情况和班长以上骨干的基本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三)协同大队长组织指挥灭火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维护火场纪律,发扬优良战斗作风,完成作战任务;组织战评工作;做好战后有关工作。

(四)做好军事业务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动员和开展宣传鼓动,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训练和任务的完成 。

(五)熟悉中队党支部的情况,指导和帮助中队党支部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培训党支部骨干,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考核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提出意见;经常同干部谈心,做好思想工作;对干部进行具体传、帮、带,帮助提高军政素质和工作能力;关心干部的疾苦,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领导全大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指导中队做好文化工作,活跃和丰富官兵的文化生 136

活,做好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

(八)掌握部队和驻地的政治情况,领导中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犯罪案件发生。

(九)指导共青团工作,指导中队做好武警委员会的工作。

(十)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做好奖惩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副政治教导员隶属于大队长和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当政治教导员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教导员的指定代行政治教导员职责。

第三十九条 内勤参谋职责

(一)当好领导参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分析火灾情况,向领导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三)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草拟业务文件、通知、简报。

(四)配合其他参谋管理好档案资料。

(五)管理好本大队有关防火、灭火、训练工作的文件资料。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四十条 警训参谋职责

(一)负责所属分队的管理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分队贯彻执行共同条令和规章制度,指导分队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137

(二)组织指导分队制订辖区重点单位灭火预案,负责落实各项执勤措施。

(三)传达实施上级指示,管理好部队的装备器材,协助大队领导指挥灭火战斗,指导分队搞好战评总结。

(四)协助大队领导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消防中队及多种形式消防队的军事业务训练,以及各项考核、会操、比武等业务工作。

(五)负责所属分队行管及兵员工作等上传下达的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四十一条 防火监督参谋职责

(一)依照消防法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消防监督,并督促指导乡镇专兼职防火员及单位防火员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根据辖区内的火灾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重点季节、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常识。

(四)依法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保证重点单位的安全。

138

(五)承办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防火审核,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情况,参加竣工验收。

(六)监督检查城市建设中的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参与制定城镇、村镇消防规划,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改善,城镇公共消防设施。

(七)掌握火灾情况,进行火灾统计,按时上报。

(八)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建立特大、重大火灾档案。

(九)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依法对辖区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经营实行监督。

(十)依法实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购买、运输、使用实行监督。

139

第三章 消防中队各类人员职责

第四十二条 中队长职责

中队长和指导员同为全中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中队工作。中队长对全中队的军事和业务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熟悉全中队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和业务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中队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中队完成战斗任 务。

(三)组织领导全中队的军事和业务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中队人员的技战水平。

(四)教育和带领全中队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中队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装备管理。

(六)教育和培养所属警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七)组织全中队的农副业生产,管理好中队的伙食、经费、物资和房地产。

(八)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九)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四十三条 政治指导员职责

140

政治指导员和中队长同为全中队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中队的工作。政治指导员对全中队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贯彻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及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党支部的决议。

(二)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制度。

(三)协同中队长组织指挥灭火作战;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四)做好执勤、训练和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器材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残、退伍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关系与涉法问题。

(六)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爱护干部骨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141

(八)进行保密和法纪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指导共青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十)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积极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值班队长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内的水源、道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掌握重点单位灭火作战计划和化学事故救援现场处臵预案。

(二)掌握全队执勤实力,检查战备情况,保证人员、器材装备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三)坚守岗位,负责填写《执勤记录》和《中队要事日记》。

(四)每天交接班后必须分别向支队总值班室和大队值班室报告执勤力量,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听到出动命令,应迅速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首车到达现场。

第四十五条 班长职责

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一)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142

(二)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三)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四)带领全班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器材装备。

(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四十六条 战斗班长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内的水源、道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以及重点单位灭火作战计划和化学事故救援现场处臵预案的有关内容。

(二)确定战斗员的战斗分工。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战备情况,保证本班负责保养的执勤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带领全班迅速登车。

(六)负责往返途中的行车安全。

143

第四十七条 司务长职责

在中队首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职责:

(一)组织好文书、通讯员、卫生员、炊事员、给养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教育工作。

(二)组织炊事人员的专业训练,不断提高烹调技术,积极改善伙食,搞好饮食卫生。

(三)做好食物和炊具的贮藏管理工作,搞好农副业生产,改善中队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四)领发和保管被服装具等物资器材,报领经费和粮秣,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正确使用中队的经费,做到帐物、帐款、帐表相符。

(五)遵守政策、纪律,严格执行财务、供应制度,厉行节约,发扬经济民主,按月公布伙食帐目。

(六)组织好火场后勤保障和照顾好伤病员的生活。

(七)管好营房、营具,定期检查,组织维修,防止损坏和丢失。

(八)处理其它有关后勤行政事宜,完成中队首长分配的其它任务。

第四十八条 炊事班长职责

炊事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一)教育全班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改善伙食。

144

(二)组织全班的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术。

(三)组织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养成良好作风。

(四)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搞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带领全班搞好食堂、厨房卫生,保证饮食符合卫生要求。

(六)教育全班厉行节约,养好家畜家禽,做好小菜腌制等副食品加工和蔬菜储藏工作。

(七)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第四十九条 通信班长职责

(一)组织实施值班并参加值班,按上级要求领导所属人员圆满完成执勤任务。

(二)熟悉电话管理使用规定和本班的工作任务及应急方案,熟记警报信号传递和特种电话的接转程序及勤务资料。

(三)组织实施业务训练,不断提高话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

(四)以身作则,培养话务人员良好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五)定期召开值勤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45

第五十条 通信员职责

(一)迅速、准确接受火警,发出出车信号,填写《出车证》送交值勤队长,并掌握火场动态,与指挥车辆和上级机关及供水、供气、供电、气象、医疗等部门保持联系。

(二)熟悉消防调度指挥程序和有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及时掌握责任区供水、供气、供电、道路、气象变化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三)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保证通讯畅通。

(四)掌握中队外出的值勤力量、地点及联络方法,遇有情况及时传达。

(五)负责收受报刊杂志信件,接待报警群众和来访人员。

(六)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第五十一条 通信值班员职责

(一)认真完成电话的接转任务,努力做到无事故,无差错,无遗漏电话。

(二)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悉掌握接转范围和各项业务及有关规定,熟悉电话位臵和电话网络组织,准确对长途电路进行鉴定。

(三)热心为用户服务,态度热情礼貌,用语清晰简练,接转迅速准确,件件电话负责到底。

(四)主动与友邻台站搞好配合,谦虚礼让,顾全大局, 146

分清主次,保证重点。

(五)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保证通信畅通。 第五十二条 通信修理人员职责

(一)能完成本专业现有通信装备中修理任务,对本级不能排除的疑难故障,提出送修意见。

(二)熟知维修范围内通信装备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和维护使用方法,会正确操作使用现有维修仪器、仪表和设备,能进行整机调测及故障排除。

(三)积极参加通信装备器材的技术革新和修理室设备及机具技术改造。

(四)参加新型通信设备的学习、试验和使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五)积累资料,不断总结和推广维护修理经验。

(六)及时准确填写各种登记与统计表册。

第五十三条 通信器材保管人员职责

(一)负责通信仓库器材的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熟悉所保管器材的品名、型号、规格、品级、用途、配套和包装情况。

(三)按照收、发单及时准确收发通信器材,并认真填写出入库登记和卡片。

(四)定期核对通信器材的出入库情况,检查库存通信器材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47

(五)正确使用和保管库内设备。

(六)负责库内的清洁卫生。

(七)熟悉使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仓库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卫生员职责

(一)卫生员在中队首长的领导和支队卫生队医师指导下,对全中队人员实施防病治病、伤病员抢救和战场救护工作。

(二)对中队官兵进行健康教育,组织开展自救互救训练,参加并指导除病灭害工作。

(三)坚持每日下班、排、伙房和深入训练、施工、生产现场,检查督促官兵认真执行卫生制度,发现伤病员及时进行必要的医疗处臵,对出院归队人员进行随防。

(四)组织中队官兵进行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和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五)经常了解和掌握驻地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六)培训卫生战士,提高官兵知识及战救技术水平。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五十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和重点保卫单位的交通道路、消防水源等情况。

(二)爱护车辆装备,熟悉掌握车辆驾驶和泵浦操作技术, 148

搞好维修保养,保证随时出动。

(三)坚守岗位,积极完成指挥员交给的任务。

(四)出车回队后,立即对消防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保证行车安全。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五十六条 营门哨兵职责

(一)负责营门警戒,做好来访、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填写《出入营门人员(车辆)登记簿》和《执勤情况登记薄》。

(二)哨兵对于妨碍执勤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三)警卫目标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臵。

(四)哨兵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进行正当防卫。

(五)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和警容风纪,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

(六)指引客人和来队家属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七)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

(八)执勤中,对所遇情况以及处臵结果应当及时报告。 第五十七条 给养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供应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驻地有关供应规定。

149

(二)领取和采购粮秣、副食品、燃料和炊事用具。

(三)协助司务长和炊事班长调剂好伙食。

(四)及时清理单据,向司务长报帐。

150

第 四 部 分

151 各类库室管理规定

各库室管理规定

一、荣誉室管理规定

(一)荣誉室由文书管理,他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二)有纪念意义的实物、奖状(品)、照片、锦旗等达到无丢失、无损坏。

(三)严格奖状、锦旗等管理,所有物品要登记造册,防止丢失或挪作它用。

(四)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各种奖状(品)锦旗等放臵有序。

二、图书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室由文书负责管理,凡进入者一律遵守规则,服从管理。

(二)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三)借阅图书必须认真登记,每次只准借书一本,10天内归还,不得在书籍上乱画和损坏、撕毁、弄脏所借书籍,否则,照价赔偿。

(四)讲究文明,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涂乱画和撕裁刊物等。

(五)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二、五19点30分至21点整,周六和星期天全日开放。

三、俱乐部管理规定

152

(一)俱乐部由专人负责管理,进入俱乐部活动人员必须遵守规则,服从管理。

(二)爱护文体器材,防止丢失损坏,否则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三)所有文体器材必须登记造册,定人定位管理。

(四)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五)严禁吸烟,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

(六)俱乐部开放时间为周末和节假日。

四、会客室管理规定

(一)会客室是用来接待客人和其他人员的场所,官兵不准随意进入活动。

(二)正课时间一律不准私自会客,不准大声喧哗,影响官兵休息。

(三)爱护公物,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四)会客者应当遵守部队各项规定制度,不准乱扔纸屑、乱吐痰等。

(五)会客室由专人管理,每天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六)会客室平时关闭,需要用时应经部队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五、值班室管理规定

(一)值班员值班时间为24小时,重大节日建立双人值班制度。

153

(二)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上传下达、接待来访客人等工作,填写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及时向值班首长报告,不得擅离职守。

(三)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处理好本班和上一班移交的事宜,需要下一班接着处理的未尽事宜,要搞好登记交接手续。

(四)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值班室。

(五)值班室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在值班室喧哗、嬉笑、打闹。

(六)值班室必须每日清扫,保持整洁卫生。

(七)爱护值班室公共物品,保管不善、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六、收发室管理规定

(一)收发室由收发员或公务员负责管理。白天必须保证在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收发室,不准私拆邮寄品。

(二)每天应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整洁、明亮。

(三)各种报刊、文件、邮寄品应分柜摆放,整齐有序。

(四)及时取送、分发报刊和邮寄品,重要邮寄品应施行签收,签领制,机密文件应及时当面送达。

(五)严禁在收发室内会客、聊天,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报刊、文件、邮寄品丢失、损坏。

七、理发室管理规定

(一)理发室由理发员负责管理,根据需要开放,平时任 154

何人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二)进入理发室理发人员不得嬉笑打闹或做与理发无关的事。

(三)严格理发工具管理,不得借用或挪作它用。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理发后要及时清理。

(五)保持理发工具的完整好用,定期清洗、消毒。

(六)理发完毕后,凳子、理发工具要定点定位,摆放整齐。

八、食堂管理规定

(一)认真执行订食谱、逐日消耗登记、厨房值班和帮厨、伙食帐目公布,卫生管理等伙食管理五项制度。

(二)采购回的食品,由厨房值班员与给养员过秤验收, 并在单据上签字。

(三)食堂内保持清洁,厨、餐具要定期消毒,实行分餐,分勺制,严禁酗酒,不吃腐烂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四)爱护食堂设施,给养器材和公用餐具、厨具由专人管理,做到无损坏、无丢失。

(五)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节约燃料、节约用粮,杜绝浪费出现。

九、主食库管理规定

(一)主食库由炊事员负责管理。

155

(二)粮食出入库时,要经厨房值班员过秤,登记、签名、盖章。

(三)库内要经常检查、倒垛和通风换气,防止鼠咬、虫蛀、腐烂变质或抛撒被盗。

(四)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如发现丢失短少,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妥善处理。

十、副食库管理规定

(一)副食库由炊事班指定人员担任保管员。

(二)采购的食品分类存放,并做到?三不靠?,即四周不靠墙,上面不靠顶,下面不靠地。副食存放要入厨柜、缸坛等器具内,橱柜有门、缸坛有盖并有标签。

(三)坚持出入库登记,凡当天采购的食品出入库时,必须有保管员,厨房值班员共同称量,核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由厨房值班员在逐日消耗登记簿上填写并签字。

(四)库内要经常保持干净,通风良好,设施完整卫生,食品做到无鼠咬、虫蛀、无腐烂变质、无丢失。

(五)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如发现丢失和短少,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十一、储藏室管理规定

(一)储藏室由司务长和文书双锁联管,定期开放,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二)严格物品管理,橱、柜统一编号并上锁。

156

(三)严禁储藏易燃易爆及腐蚀品。

(四)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存领物品必须登记。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丢废弃物品。 十二、浴室管理规定

(一)浴室由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清洁。

(二)地面和墙面用缸砖、瓷砖等镶砌,并做好防滑处理。

(三)保持良好通风条件,保证空气通畅。

(四)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应将燃具臵于室外。

(五)使用电热水器时,应有可靠的防漏电保护装臵。 十三、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严格室内物品管理,不得损坏。

(三)保持会议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用后要及时清扫。

(四)室内的物品用后要摆放整齐,并定期消毒。 十四、学习室管理规定

(一)学习室用于全体干部、战士学习、集会等,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室内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三)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157

(四)爱护公物,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室内桌椅或在桌上刻画等。

(五)使用时间为每天19点到19点30分,每周二、四下午以及周六和星期天全天。

十五、游艺室管理规定

(一)游艺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进入游艺室活动必须遵守规则,服从管理。

(二)按顺序进行活动,不得争抢器材、场地。

(三)室内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四)严禁吸烟,乱扔杂物和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五)爱护公物,活动结束后,应将物品整理好放回原处。

(六)开放时间为每周二、五19点30分至21点整,周六和星期天全日开放。

十六、体育活动室管理规定

(一)自觉维护活动秩序,保持室内卫生,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效果良好。

(二)精心爱护器材,防止丢失损坏,否则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三)所有器材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四)器材要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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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育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二、五19点30分至21点整,周末和节假日全天开放。

十七:部队卫生管理规定

(一)官兵要遵守各项卫生制度,接受卫生人员的监督指导。

(二)做好饮水、饮食卫生、贯彻食品卫生法。落实饮食卫生制度,预防食物中毒。

(三)定期对官兵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四)新兵入伍要进行体格复查,卫生知识教育和预防接种。来自疫区的军人要实行检疫,教育部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组织机构,搞好卫生设施建设;实行周末卫生制度,开展除害灭病活动;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营区、保持公共场所清洁。提倡禁烟。

(六)建立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化,每日上一至二次卫生课,每周、月、季和节假日根据情况要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十八、卫生室管理规定

(一)卫生室是医疗、保健场所,由卫生员负责管理,禁止大声喧哗、吸烟。

(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药品归类存放,药品名称标写清楚。

159

(三)卫生室每日打扫,定期消毒,医用废弃物要按规定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四)建立?门诊治疗登记?、?健康教育登记?、?预防接种登记?、?检查评比登记?、?消毒灭菌登记?等各项制度。

(五)卫生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十九、接待室管理规定

(一)不得损坏室内各种物品,每天保持室内干净清洁。

(二)除接待临时来队官兵家属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住宿。

(三)住宿者不准携带危险品,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无人住宿时,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五)接待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一般关闭,需要用时必须经过中队领导的允许,方可使用。

二十、消防器材库管理规定

(一)器材库是存放消防器材的场所,仅限于存放消防器材装备,任何无关物资不得放在器材库内,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二)库内器材必须统一登记、定点存放、定期保养、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进出库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每个月对库存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建立《消防器材登记簿》和《器材出入库登记册》。

160

(三)各种库存的器材装备应分类储存,不得混杂堆放。消防梯、水枪、分水器和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或晾晒。

(四)落实器材装备管理责任制,对管理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丢失、损坏等事故,要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五)器材库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扫除。 二十一、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一)训练器械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进行维护,确保器材完整好用。

(二)各类器械摆放有序,用后及时恢复原状。

(三)注意安全,使用器材进行锻炼时,要组织人员进行保护。

(四)爱护各种器械,防止损坏,不得外借。

二十二、训练器材室管理规定

(一)训练器材室存放的器材,仅限于训练使用,严禁用于执勤。

(二)各种器材应分类定点摆放整齐,室内定期整理、清扫,落实防潮、防鼠、防蛀、防霉等措施。

(三)建立《训练器材登记簿》训练器材领用、报废必须由中队干部批准,登记入册。

(四)室内不得混放腐蚀性物资和其他杂物。

(五)严禁将训练器材变卖或挪作它用。

(六)训练器材室由司务长或专人负责保管。

161

二十三、消防车库管理规定

(一)消防车库为执勤车辆停放场所,其他无关车辆不得在库内停放。

(二)保持库内卫生整洁,无蜘蛛网、无纸屑、无积尘、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渍。

(三)库内摆放的装备、器材必须整齐有序,并有专人保管,严禁在库内储备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四)保持车辆外部整洁美观,出现故障及时修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五)执勤车辆按规定编好序号,并按序整齐排放。

(六)接警出动时,车辆应根据执勤需要按序号依次驶离车库,入库时应有专人引导,严格按规程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七)严格落实车库的值班检查制度,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严禁在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十四、哨兵守则

(一)按照规定着装。

(二)熟悉任务和警卫区域内的地貌、地物等情况,熟记并正确使用口令、信号。

(三)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警卫区域,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守岗位。

(四)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不得有任何影响哨兵形象和警卫任务的行为。

(五)向接班人员交待执勤情况,上级的指示和哨位的器材。

162

第 五 部 分

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163

第一章 警务参谋职责

一、熟悉、掌握本单位的编制(包括建制单位编制和人员编制),承办建制单位的组建、撤销、调整、增编、扩编等工作。

二、依据部局有关精神,拟制本单位补兵退伍计划、负责补兵、退伍工作和兵员调动工作。

三、负责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规定,督促检查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负责部队的纪律建设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查处部队行政责任事故和违纪行为(案件应由政治部纪检保卫处办理)。

五、负责士官的培训、考核、选取、晋升、晋升工资档次、退役及义务兵晋衔工作。

六、负责军事实力和行政责任事故统计,掌握人员变动情况。

七、接待处理部队内部和外部的来信来访。

八、掌管部队印章、证件的制发收缴,组织实施警容风纪纠察。

九、完成上级单位和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作为警务参谋,要熟练掌握本部建制单位和各类人员的编制数,现实有数,超缺编数,建制单位的组建、撤销、调整、增编、扩编等工作的承办程序和审批权限;士兵的年度结构,各期各类士官分布、结构比例、计划选取和退役数量;掌握本部在校学员的人数、学制、学校、每人的基本情况等;掌握本部人员的增减、战士的奖励、处分、伤、病、残情况;了解各 164

年度兵的主要征集地等。之所以要掌握这些方面的资料,是因为这些都是我们承办编制、拟制补退计划、进行实力统计等工作必须参考和掌握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 兵员公文

警务部门承办的有关士兵的公文,常用的有三类:第一类为命令。公布义务兵的退伍,士官的选取、任职、复员、转业、退休等决定,一律用命令,按权限审批后,由军政主官签署下达。第二类为通令。按照《纪律条令》对士兵实施的各项奖励、处分和按照《士官管理规定》实施的留用察看等,一律用通令,按权限审批后,由军政主官签署下达。第三类为通知。士官晋升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士官奖励工资等用通知,按权限审批后,以司令部机关的名义下达。

一、士官选取命令

(插入命令式样)

士官选取命令书写的基本要求

1、命令的格式、编号、密级等按各总队自己制定的公文处理规定办理。

2、命令标题。受命人为一人或者二人的,写受命人的姓名加命令内容,如?张长江选取士官?、?刘帅、李青山选取士官?;受命人为三人以上的,只写第一名受命人姓名,在其名后加等加命令内容,如?王斌等选取士官?。

3、命令主送单位。选取人数较多时,命令应按单位分别下达,选取人员只涉及某个或几个单位时,命令一般只向该单位 165

或几个单位下达。

4、命令行文顺序。①不同期限、不同等级的士官,应先写期限、等级高的士官,不同等级应分项。②同一期限、等级的士官应按单位编制序列依次排列。

5、命令正文表述。①选取士官一律用?批准?,警衔一律用?授予?。②命令应写全受命人的单位、职务、姓名。

6、命令以单位军政主官的名义下达,命令成文日期以党委会审批的时间为准。

7、命令中的数字,除选取项目排序、命令落款时间使用汉字外,其余使用阿拉伯数字。

8、命令一般应抄送财务、军需部门,作为发放薪金、被装的依据。

二、士官转业命令

(插入命令式样)

士官转业命令的书写基本要求

1、士官的转业、复员、退休均应由相应批准权限单位的军政主官下达命令。

2、士官转业、复员、退休一律用?批准?表述。

3、士官转业、复员、退休命令的书写要求,同士官的选取命令。

义务兵退伍命令的格式及书写要求同士官转业命令。

三、士官任职命令

(插入命令式样)

士官任职命令书写的基本要求

166

1、任职命令,仅限入士官学校学习的士官学员毕业分配后任职使用。

2、士官任职,一律用?任命?表述。

3、任职命令中必须写全受命人警衔级别和任职单位、所任职务的名称。

4、任职命令的其它书写要求,与士官选取命令相同。

四、奖励、处分通令

(插入通令式样)

通令书写的基本要求

1、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实施的奖励、处分和《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实施的留用察看等,均应以通令形式下达。

2、奖励(处分)通令的主送单位,可以是被奖励(处分)人所在单位,也可以是所属所有单位。

3、奖励(处分)通令标题的表述,在受奖励(处分)人姓名和奖励(处分)项目前加?给予?二字。

4、对士兵实施奖励(处分),还应按《纪律条令》的要求,填写《奖励(处分)登记(报告)表》。

五、士官晋升工资档次通知

(插入通知式样)

士官晋升工资档次通知的书写基本要求

1、晋升士官工资档次通知标题和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的要求,同选取命令。

2、晋升士官工资档次通知行文顺序:①不同警衔等级士官, 167

应先写等级高的,不同等级之间应分项;②同一警衔等级内不同工资档次士官,应先写工资档次高的,③同一工资档次士官,按所在单位、职务的编制序列排列。

3、晋升工资档次通知可写姓名,不写单位职务。

4、晋升工资档次通知以司令部名义下达。

六、士官奖励工资

士官奖励工作发放的依据是:解放军三总部《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奖励工资制度实施办法》。士官奖励工资通常以通知形式下发。

经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下列人员享受奖励工资:

1、在职士官;

2、经组织批准入院校学习的士官;

3、因战、因公致伤病残休养的士官;

4、当年选取的士官;

5、当年批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士官。

经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士官和下列人员不享受奖励工资:

1、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士官;

2、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不到职的士官;

3、当年受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士官;

4、当年非因战、因公连续病休超过半年的士官;

5、正在进行审查未作结论的或审查已作结论不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士官。

奖励工资的标准:

168

符合奖励工资条件的人员,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二分之一。 按照上述标准,在年终发放奖励工资的人员,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在其他时间发放奖励工资的的员,以下达命令、通知、或牺牲、病故当月本人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如:已转业的士官按本人当年7月份的基本工资发放;新选取的士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二分之一发放;其它士官按本人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

士官的基本工资包括军龄工资、警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三项。

第三章 有关兵员证件

一、士兵证

(插入式样)

士兵证是战士唯一有效的身份证件,士兵证的发放和管理要严肃认真,安排专人负责士兵证的管理。

士兵证的办理及管理要求

1、士兵证的办理和换发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2、士兵证由发证机关组织专人填写或打印,若填写,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3、证内填写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入伍年月、年龄、部别、职务、警衔、证件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贴持证人近期着警服一寸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要警容严整,所 169

佩戴的警衔应与实际授予的警衔一致),加盖总队?士兵证专用章?钢印。

4、籍贯填写省(直辖市)、县;部别应填至中队,发证机关为XX总队。

5、证件编号、入伍年月、年龄、发证日期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6、士兵证以支队为单位统一编号,编号格式:?武×消字第1234567?。?武?、?消?中间为地、市简称,第一、二位为支队代码(如总队机关00,太原01,大同02,朔州03,忻州04,阳泉05,晋中06),第三、四位为入伍年份,第五、六、七位为顺序编号。此号为每个战士在同一支队服役期间的唯一士兵证号码。

7、#b@2时要填写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有效期根据士兵服役期限确定,义务兵的士兵证有效期至服役期满的当年11月30日;初级士官的士兵证有效期至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当年11月30日;中级以上士官的士兵证有效期至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第二年4月30日。

8、义务兵选取为士官,低一期士官选取为高一期士官的,由总队统一更换新证。换发新证前,要责令支队逐人清点核查并收缴旧的士兵证,杜绝一人多证。

9、士兵调离或退役,要及时将其士兵证收缴、销毁。

二、退役证

退役证分《士官退出现役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插入式样)

退役证的办理要求

170

1、退役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2、退役证由各总队统一编号,号码为7位数并冠以各总队字头。退役证第二页首行?武( )退字第xxxxxxx号?内填写各总队的字头和该证编号。如(晋消)退字第1234567号。号码前4位为年份,后3位为本总队退伍人员顺序号。《退役证》与《退役军人行政介绍信》上的退役编号应一致。

3、?入伍时间?按地方兵役机关批准时间填写。如20xx年底入伍的士兵,统一填写为?2002.12.1?。

4、?被授予××警衔?的空格内填写持证人退役前部队实际授予本人的警衔。

5、士官《退役证》中?批准退出现役( )?后的括号内,以复员方式退役的填写?复员?,以转业方式退役的填写?转业?,以退休方式退役的填?退休?。

6、? 预备役,授予预备役 警衔?,是确定持证人是否服预备役和授予预备役警衔等级,前一空格填写?服?或?免服?字样,因伤、病、残退役的士兵,填?免服?,其他正常退役的一律填?服?;后一空格内服预备役的填写预备役警衔等级,免服预备役的在空格处划一横线。授予的预备役警衔等级,除在部队授予?六级士官?警衔的士官仍填写原警衔外,其它士兵原则上均在原警衔的基础上高定一级。如:原为?上等兵?、?三级士官?警衔的,分别填写为?一级士官?、?四级士官?。

171

7、?批准机关?栏由批准机关签署,并加盖相应的印章。

8、批准退出现役时间。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统一填写当年的12月1日,转业士官统一填写第二年的4月1日,退休士官填写退休的批准日期。

9、凡地方公安机关已经重新编注军人身份号码的,要在?公民身份号码?栏准确填写新编的号码。

10、?专业名称或职务?的填写:?专业名称或职务?是指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名称,如?通信员?、?驾驶员?。不从事技术工作的可填写本人担负的职务名称,如?班长?、?副班长?。既未从事专业技术,又非班长、副班长的,填写战士。专业编号按总参规定填写。

11、办理《退役证》所用的照片,必须是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按规定佩带领花、警衔。在持证人的照片骑缝处加盖总队?退伍证专用章?钢印。

第四章 兵员档案的管理

兵员的档案管理是警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兵员档案数量多,每年都有警衔晋升、士官选取、退伍、入伍、入学、调动等情况,生成的档案材料多,档案出入转递频繁,工作量大,这就要求档案要有专人管理,且管理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一)档案的主要材料:

1、《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19xx年3月以前(含)入伍的战士使用该表。

172

2、《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19xx年8月20日总参谋部决定将《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改为《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并从19xx年冬季开始使用,原《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即行作废。

3、《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从19xx年冬季开始,《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改为《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简称《政审表》。同年启用?政审专用章?,其全称是?XX市或XX市XX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审专用章?。每一份政审表的最后一栏都要有当地公安机关主管入伍政治工作的领导签字和加盖政审专用章。

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此表是士兵档案的必备材料之一,是士兵入伍时的体格检查原始资料。

每年新兵入伍到队后,首先要审查体检表体格检查项目有没有漏检项目和改动的地方,特别注意看附表上的各种化验结果是否合格,有没有主检医师的签字。如果没有签字,就不能确定其是体检合格的。最后看是否加盖?体格检查专用章?。该章是为进一步完善应征公民入伍手续,由总参统一刻制,从19xx年12月开始使用,全称是?XX市或XX市XX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检专用章?。

5、《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为完善兵役工作制度,严格征集新兵的审查批准手续,确保新兵质量,19xx年12月启用《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填写,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入伍批准书》上填写的姓名,必须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 173

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填写的姓名一致。在审查档案时,我们主要看批准书与批准入伍地是否是一个省份、体检和政审是否在一地、批准入伍的时间填写是否有误、批准入伍的单位是否盖章。

《入伍批准书》、《入伍政治审查表》和《体格检查表》是征兵工作中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批准入伍必须办理的手续,是入伍新兵档案的基本材料。凡被批准入伍的新兵,以上三表必须齐全,否则,不能承认其为现役军人,安臵部门也不会负责接收安臵。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登记表》:武警部队从19xx年冬季起开始实行《士兵登记表》。《士兵登记表》也是士兵档案中的基本材料之一,凡档案中没有此表不承认其为现役军人,地方安臵部门同样不予接收安臵。

7、《选改专业警士报告表》:为加强志愿兵队伍的管理,控制选改数量,保持各专业的基本平衡,武警部队于19xx年确定将《志愿兵申请表》修改为《选改专业警士报告表》,并套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选改专业警士专用章?,修改后的《选改专业警士报告表》,自19xx年12月1日起实行,原《志愿兵申请表》废止。即19xx年底之后选改的志愿兵,应当使用该表。

8、《士官选取报告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19xx年7月15日,解放军四总部下发了《关于改革与完善士官制度的实施办法》,19xx年12月起对首次选取和套改的士官,填写由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士官选取报告表》,《选改专业警士报告 174

表》废止。即19xx年底及以后入伍的士兵选取为士官的,应填写《士官选取报告表》,凡档案中缺少《士官选取报告表》的,不承认其为士官。

另外,士官学校毕业的学员,应该有由学校填写的部局统一印制的《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见试样),该表与《士官选取报告表》具有同等效力。

9、党团材料:入党、团志愿书

10、优秀党、团员登记表

11、士兵警衔报告表(列兵晋升上等兵)

12、任职报告表

13、个人奖励、处分登记表

14、结婚审批(报告)表

15、士官称职等级评定材料

16、伤残等级报告表

17、学历登记表

18、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19、其它需要装入档案的材料

(二)档案管理制度:

士兵档案管理是兵员管理的组成部分,因档案是士兵考学、提干、选取士官、退伍安臵的重要依据,所以档案管理必须严格规范、认真细致,不允许有任何差错,否则,使战士丧失考学、选取士官的机会,影响战士退役后的就业安臵,影响战士的前途命运。

做好士兵档案管理,必须落实以下制度:

175

1、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士兵档案管理,我们必须要严格区分档案管理的权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档案由支队警务部门统一管理;中级以上士官档案由总队警务部门统一管理。总队直属单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档案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2、档案审核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每一份档案材料,发现档案材料错填或漏填时,要督促改正补齐;发现档案材料遗缺时,应立即追查,找回原材料。原材料找不到时,应查明原因,并由遗失单位出示证明,装入档案。档案材料有更换、涂改的,要查清原因,由原单位调查核实后,写出书面材料,报总队警务部门批准后装入档案。特别是对新兵档案的审查,要认真把好源头关,一定要查看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体格检查表、入伍批准书是否齐全、是否有涂改。如果存在问题,坚决不能接收。

3、档案转接制度:战士因调动、入学、提干、退役等原因,档案转递比较频繁,档案在转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取(送)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取(送)时间。退伍人员档案要在办理手续后一周内发出,并在行政介绍信上注明档案邮递日期。调出单位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要对档案进行认真清理,密封盖章。调入单位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审查,当面清点档案材料,核实无误后方可接收。主要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退役士兵档案不得交由个人携带,调动工作由个人携带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4、定期归档制度:各级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新的档案材料归档,特别是对士兵登记表、士官选取报告表、奖励报告表 176

等,要坚持填写后随时归档,防止因归档不及时而导致材料遗失。(注:有些战士调动时因材料归档不及时,致使一些重要材料不能随档转接,给战士带来了很大麻烦)。整理档案材料按入伍、退伍、士官选取、党(团)员、职务、警衔、奖惩、学历等类别和时间顺序排列,并将材料名称、页数和时间依次填写在目录中。

5、档案交接制度:档案管理要建立严格的交接制度,否则很容易造成责任不清的问题。在档案管理人员更替时,一定要在有关领导的监督下对档案份数、借阅、残缺等情况,进行详细的移交,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二级以上士官晋级后其档案应在下达命令后的三十天内移交总队。

6、借阅审批制度:应明确档案借阅审批权限和借阅手续,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调用、借阅士兵档案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档案交还时,应核对有无缺失和涂改。档案调用、借阅要规定时限,承办人和领取人双方签字,要及时摧还。

第五章 常用表格的填报

一、《士兵登记表》的填写

《士兵登记表》是接收新兵入伍的手续,退伍安臵的依据,是士兵档案必备材料之一。

1、此表在新兵身体复检、政治复审合格后,新兵授衔时由支队级单位警务部门组织填写,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上的性别、编号、使用年度严禁涂改,否则作废;该表的基本情况部分如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177

入伍时间等应与入伍政审表一致,准确填写?入伍所在地?和?入伍批准书编号?,填写有误时,应在有误处居中位臵划一横线,在紧挨其上方或下方的空白处填上正确内容,并加盖本级军务部门的印章,不得采用粘刮、覆盖及化学分解的方法涂改,否则作废。

2、?接收新兵登记栏?要加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总队?印章。

3、?德才表现?栏填写对士兵入伍动机、学习训练、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

4、?审批意见?栏填写内容为?批准授予XXX列兵警衔,从XXXX年12月起算?。应由新兵训练机构的首长签署,并由其签名或加盖印签。

我们在审查调入兵员的档案时,要认真核对加盖批准接收印章的单位是否为总队(师)以上单位,‘?审批意见?有无签名或签章,若是师以下单位盖章或无签名或签章则该表无效。

二、《士官选取报告表》的填写

已批准选取为士官的,须填写公安部政治部统一制发的《士官选取报告表》。填写《士官选取报告表》的基本情况部分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档案,准确填写,字体要工整,书写要规范。 ?基层党支部意见?:一般填写?建议选取XXX为X期士官?。加盖党支部印章,或由党支部书记签署。

?审核单位意见?:拟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的,由大队、支队、总队填写,并加盖大队、支队、总队行政印章。一般填写?经专业考核,身体复检,XXX符合士官选取条件,建 178

议选取为X期士官?。

?审批结果?:应有相应批准权限单位的司令机关根据有关命令填写,即拟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的,由支队、总队、部局填写,并加盖支队、总队、部局的行政印章。

选取批准时间(即?审批结果?栏应填写的时间)统一填写当年12月1 日。

晋升衔级工资档次不用再另行填表,只需有批准权限单位的司令机关把批准晋升的衔级工资档次及其通知时间和编号填入《士官选取报告表》最后一页?本警衔级别工资档次晋升登记?栏即可,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批准时间,为每年的1 月1日。

三、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

(插入表格式样)

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1、凡士官退出现役都应填写该表。

2、首页要准确填写姓名和部队名称,时间统一填写确定退役当年的12月1日。

3、第二页的基本情况按本人档案如实填写,其中?何时何单位选取为士官?应填写初选士官和时间和单位。

4、?德才鉴定?:要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人的德才表现,缺点部分要准确具体,不要过于笼统简单。

5、?审核单位意见?:初级、中级士官分别由支队司令部、支队填写并盖章,一般填写?该同志已服满第X期规定年限,建议复员(转业)。?

179

6、?批准单位意见?:初级、中级士官分别由支队、总队司令部填写并盖章,一般填写?批准该同志复员(转业)。?签署时间:复员的签当年的12月1日,转业的签第二年的4月1日 高级士官退役?审核单位意见?、?批准单位意见?的权限由部局另行规定。

7、?移交机关意见?:初级士官和中级、高级士官复员不填写此栏,中级、高级士官转业由各总队所在公安厅(局)转业士官移交办公室填写并盖?转业士官移交专用章?。签署时间:第二年的4月1日。

四、补退选计划的编报

我们在每年5月份就要着手进行编报补退选计划的准备工作,提前进行实力统计和分析,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按部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士官各期编制数、实有数确定士官的计划选取数,而后依据计划选取数确定计划退役数,再依据计划退役数和编制总数确定计划补兵数。拟制的计划应保证补退选后本单位实有人员总数和士官数不能超过编制数,义务兵和各期、各年度士官结构要科学合理,形成梯次。

下面,以我总队20xx年补退选计划表为例,对填报本表的技术要求逐项说明如下:(数字与实际不符,仅仅举例)

(一)《士官选退计划表》

我们应首先填写士官选退计划表,即先确定士官的选取数。因为我们做补退计划的原则是:?保证补选退后各期各年度兵结构合理,总数不超编制数?。所以,只有按合理的结构比例确定初选数和晋期数,然后才能依据实有数和选取数确定退役数。 180

本表中:

?士官编制数?是指20xx年部局重新核定的编制数,新的士官编制去年王参谋专门下发过通知。在以后的各种报表中都要按新的编制数填报。

?士官现有数?是指本单位现实有的士官数。需要明确的是,该数包含在士官学校学习的士官学员和除廊坊武警学院以外的其他院校学习且入伍前是士官的生长干部学员。

?计划选取数?:依据士官编制,每期士官应有数量已确定,再依据梯次配备的原则,确定每期每年度的士官数量,这样士官选取数(含初选和晋级)就可以确定。

例:初选数的确定。山西总队一期士官编制为560人,一期士官服役时间为3年,根据梯次配备原则,一期第一年的士官以150-180为宜,故将170作为初选数。

晋级数的确定方法和初选数一样。 注意:确定计划选取数时,要把部局规定的预留量留出来。 ?计划退役数?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士官,去掉计划选取数(也就是晋级数)即为计划退役数。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服役期限的士官退役方式有所不同,一、二期均为复员,三、四期可复员也可转业,五、六期则可复员可转业又可退休。

例:以一期士官为例,当年我总队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士官是395人,本期计划选取数210人,那么当年一期士官的计划退役数是395-210=185人。

?选取后实有数?:为本期现实有数减去计划退役数和晋升 181

高一级数加上由义务兵新选取数或由低一期晋升数。

公式为:本期现实有数-计划退役数-晋升高一期数+由义务兵新选取或由低一期晋升数。

例:一期士官的选取后实有数为:580-185-210+360=545 ?选取后超缺编数?:这组数字由士官编制数和选取后实有数比较而得,即由每期的编制数-每期选取后实有数,值为正时为缺编,值为负时为超编。各期超或缺的合计,即为士官总超缺编情况,值为正时,表明士官总数缺编,值为负时,表明士官总数超编。

(二)《补兵退伍综合统计表》的填报

?编制数?按部局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报。其中?现役管理干部编制?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现役办公室的人员编制数。

?现实有数?中的各类人员按截止到部局规定的日期时的实力填报。其中?干部学员?是指除在廊坊武警学院以外的其它部队院校(如昆明指挥学校、白求恩医学专科学校等)学习的生长干部学员。

?选取士官数?:?初选?是指由服役期满的义务兵(即第二年兵)选取为一期士官。?晋级?是指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士官晋升为高一级士官之和。

本表的?士官现有数?、?选取?和?晋期?数、?计划退役数?应和《士官选取计划表》中的数据一致。

?申请补兵数?:根据现实有数、计划退役数、计划退役后实有数,在编制范围内确定补兵数。

182

例:山西总队编制2528人,当时实有人数为2805人,计划退役350人,计划退役后实有数为2455人,在补兵后不超编制的原则下,我们申请补兵355人,补兵后实有人数为2810人,缺编15人,符合部局的规定。

?补退后超缺编数?:由编制数-(现实有数-计划退役数+计划补兵数)所得,值为正时为缺编,值为负时为超编。

?补兵地区及数量?:关于补兵地区和数量部局有原则性的规定,即?就近、邻省补兵,可选择一个较远的省份补兵,征集本省兵数量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他补兵地区基本控制在二至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征集兵员数量不少于百人。?我们可依据上述规定,确定拟补兵地区和每个补兵地区的征集数。

五、《消防部队行政责任事故及有关情况报告表》的填报 《消防部队行政责任事故及有关情况报告表》统计的是本单位发生的行政责任事故和战士受取消士官资格以上处分的情况,填写要求及注意:

1、该表填到支队级单位。

2、该表每半年统计一次,分别于每年的7月10日和元月10日前报部局,没有发生事故或无战士受处分的单位,也应上报盖章、签名的空表。

3、?经济损失?项的单位为?万元?。

4、注意?去年同期数字?项要求填写的是去年的同期数字,而不是上一次填报的数字。

六、军事实力统计

183

军事实力集中统计一般于每年7月中上旬进行,统计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本年度的6月30日。各单位于6月下旬就应着手收集本单位人员的变动情况,为实力统计做准备。主要收集干部战士调动,干部战士入伍,干部战士入学,学员(战士)提干,干部战士转业、复员、退休,战士晋升警衔,士官选取,各种减员等情况。按照军事实力统计表的规定内容,认真统计,按部局通知时间进行集中审核。

军事实力统计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依据,通过实力统计,我们可以掌握一个单位的现有实力及实力构成,实力分布,实力变化,超缺编情况等,可以为我们的兵员调整、补兵退伍、士官选取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一)、军事实力的构成

军事实力是由建制实力、人员实力、车辆实力、枪弹实力组成的。另外,我们的军事实力统计还有非专职消防队伍机构、人员、车辆实力。

(二)、军事实力统计表的构成

我们使用的军事实力统计表共由七张表组成,分别是: 表一、部队建制单位统计表

表二、部队编制、实力人员统计表

表三、部队干部、战士分类统计表

表四、人员增减统计表

表五、部队车辆、枪弹统计表

附表一、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车辆装备情况统计表

184

(三)、各表的统计方法

表一、部队建制单位统计表

此表的统计对象是本部队现实有建制单位,即:班、中队、大队、支队及其各级的相当级。

本表共有6个统计项,即总队级单位,支队级单位,大队级单位,中队级单位,分队,建制班。这6个统计项把目前消防部队所有的建制单位都包括了。

本表中的?单位?按总队机关、总队直属单位、总队教导大队、总队医院、支队的顺序填报;支队填报时按支队机关、支队直属单位、大队(科)、中队的顺序填报。

下面我们明确一下总队和支队两级机关的直属单位。

总队直属单位包括:警勤中队、微机室、汽车队、招待所、机关食堂、军人服务社、文化工作站、俱乐部、仓库、农场、刊物编辑部、新闻电视工作站、消防产品检测站等。

支队直属单位包括:警勤中(分)队、调度指挥室、俱乐部、招待所、轮训队、机关食堂、俱乐部、卫生队、修理所、消防器材供应站、消防宣传站等。简单的理解,这类单位就是机关各部门内业务处室以外的单位。

填表时上述直属单位在?单位?栏内不逐一列出,只列?直属单位?这一总称,列编的各直属单位统一计入其后?相当级?项目内。

这里需要明确一下?相当级?的概念。?相当级?即所指的某一直属单位的行政级别相当于另一类建制单位的行政级别(如教导大队相当于支队级,即教导大队虽不是支队,因其行 185

政级别(团级)和支队一样,故归之为?支队级?的?相当级?。消防调度指挥室相当于大队级,警勤中队相当于中队级等),确定某一直属单位是哪一级的相当级,要与机构级别(团级、营级、连级等)联系起来,团级的直属单位归支队级相当级,营级的直属单位归大队级相当级,连级直属单位归中队级相当级。

例:某支队的消防调度指挥室、卫生队、轮训队均属营级直属单位,结合到实力统计表上,就应该在?支队直属单位?这一总称后的?大队级单位?栏内的相当级项内填入3。

凡是大队,不论其是团级大队或是营级大队,都列入?大队级单位?,凡是中队,无论是连级中队或营级中队,都列入?中队级单位?。

表一内?其中特勤中队?是指中队级单位内的特勤中队数,特勤中队数已包含在消防中队总数内,不是把其单列统计。在填表时这一点需要注意。

消防中队的分类标准:

61人(含)以上的中队为特级队;

46至60人为一级队;

31至45人为二级队;

30人(含)以下为三级队。

本表在?备注栏?内还有未设消防监督机构和未设消防中队的统计,不要漏报。

表二、部队编制、实力人员统计表

本表主要是对编制人数、实力人数和离退休人员的统计。 ?编制数?是指经国家编委批准,由公安部下达的编制员 186

额总数。包括干部编制数和战士编制数,其中战士编制数包括士官编制数和士兵编制数两部分。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数字,也是部队编配人员的依据。

实力人数是指本部队现实有的人数。包括干部和战士。其中战士包括士官、义务兵、见习学员、无警衔战士和在校学员。

在本表中实力人数是以警衔分类进行统计的。统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未授衔干部?是指部队接收的地方院校毕业生,这个数字应与表四的干部入伍数相一致;?见习学员?是指尚未正式授予警衔、任命职务的部队院校毕业生。未授衔干部计入干部数,?见习学员?计入战士数。

注:如在表四中?见习学员?以战士提干的形式计入干部数,那么在表二中?见习学员?数应为?0?,如果确有见习学员,该见习学员在表四里就不能作?干部提干增加?和?战士提干减少?。

2、?无警衔战士?是指因故未套改的专业警士、警士长和因病等原因未选取士官,又未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如:某战士在兵役制度改革前已授予下士警衔,因故至今未退出现役,由于兵役制度改革后取消了上等兵以上的衔级,那么该战士就是无警衔战士。

3、?在校战士学员?是指占编考入消防部队指挥学校、士官学校和除廊坊武警学院以外的其它学校(石家庄医学院、武汉经济学院等)的战士学员。这类学员计入本单位实力,统计时分别计入?战士?栏?在校学员?各项(指挥学校、士官学 187

校、其它学校)中,由于每类学校的学员入学时有义务兵和士官之分,到校后就分义务兵学员和士官学员,所以在确定某个学员在某类学校后,还应根据其入学前的警衔再分别计入?义务兵学员?或?士官学员?栏(即入伍前是义务的计入义务兵学员栏,入伍前是士官的计入士官学员栏)。

4、?离退休人员?是指仍由部队供给、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要把握好是否已移交到地方这个环节,已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不作统计。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离退休人员不计入实力总数,但是占每个单位的供给编制,所以我们在分析本单位的军事实力和供给实力时,要把离退休人员统计进来。

表三、部队干部、战士分类统计表

本表是对干部、战士的分类统计,主要分类有:机关干部(总队机关、支队机关),机关直属单位官兵(包括总队直属、支队直属),基层防火干部(包括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消防大、中队官兵(包括大队部官兵、中队官兵),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士官,女官兵,特等、一等伤残人员。

本表对人员分类比较细,有些地方是重叠统计,大家一定要细心,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总队医院,教导大队人员计入?总队直属?。

2、本表的[22]项是指无中队的县(市)消防大队全体干部数和有中队的县(市)消防大队从事防火工作的干部。[28]项是大队部所有干部数。无中队的县(市)大队[28]=[22],有中队的大队[28]>[22]。

188

3、?其中特勤人员?、?其中女官兵?、?其中特等、一等伤残人员?的统计方法同表二的?其中特勤中队?。

4、?士官服满本期数?中的年数是指到今年12月1日服役满5年的一期士官、服役满8年的二期士官、服役满12年的三期士官等。

表四、人员增减统计表

本表是实力统计表的核心,也是实力统计的基础,本单位所有人员的变动都在本表上显示。本表包括干部、士官、士兵的原实有数、增加数、减少数、现实有数四个部分。统计的起止日期是上一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下面把表四的各统计项分别说明一下:

1、原实有数:是上一个统计年度填报的现实有数。这是一个固定数字,它作为一个基数,通过增减得出今年的现实有数,不能随意改动。

2、增加栏:指在统计起止时间内干部、士官、士兵的各种增加情况。主要有入伍、归队、提干、选取士官、院校分配、调入等情形。下面逐一说明。

入伍:指去年年底征接的新兵和从地方院校接收的大学生。新兵计入士兵栏,地方大学生计入干部栏。入伍的干部数应和表二的未授衔干部数相等。

归队:指刑满释放人员或恢复军籍人员。

提干:由本部队在编战士学员或战士生长为干部的情况,计入干部增加栏。

由于提干是本部队内部战士和干部的互变,如果有干部因 189

战士提干增加,那么就有战士因提干减少,所以在减少栏内也有?提干项?,用来显示因提干而减少的战士数。干部提干增加数和战士提干减少数应相等。

如果本单位当年提干的战士比本单位应该提干的在校学员多,那么只以实际在校学员数统计,超出部分在?干部栏?作调入增加统计。(举例)

如果本单位当年提干数少于本单位应该提干的在校学员数,那么只以实际提干数统计,在校学员的多出部分在?战士?栏作调出减少统计。(举例)

因为03年以前历届毕业的学员入学时都是义务兵,即都是99年12月士官制度改革前入学的,入学后其实力一直计入士兵总数,所以毕业提干后只从士兵里减少;从04年起毕业的学员(99年12月后<不含>入学),入学前有的是义务兵,有的是士官,因入学后其实力分别计入义务兵或士官,所以毕业提干后应分别从士兵和士官里减少。在今年统计时,这一点大家要注意,一定要搞清每一个学员入学前是义务兵或是士官。

选取士官:是指上一年由义务兵选取为一期士官的数量。计义务兵减少,士官增加。两个数字应该相等。即士官因选取增加多少,那么义务兵就应因选取士官减少多少。

院校分配:指从廊坊武警学院毕业的战士或干部学员。计入干部增加。这是容易出错的地方,大家往往习惯性地把所有新毕业的学员统一计入提干数或统一计入院校分配数。

调入:按调入前部队类别统计,分为解放军、武警、消防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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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少栏:指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干部、士官、士兵的各种减少情况。减少的情形主要有:退伍、转业、复员、牺牲、病亡、事故亡、逮捕、除名、开除军籍、提干、离退休、武警学院入学、选取士官、调出等。

退伍:包括士兵服役期满正常退伍、中途退伍、士官改按义务兵退伍和取消干部资格,按义务兵退伍。 即干部、士官、义务兵都可作退伍处理。

转业:包括干部转业、士官转业(指经省民政厅批准,可到地方安臵工作的中期以上的退役士官)。

复员:包括干部复员、士官复员(指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初级士官和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的士官)。

注:未服满本期规定年限退出现役的士官不能计入?复员项?,应计入?退伍项?。

牺牲、病亡、事故亡、逮捕、除名、开除军籍、调出这几项都很好理解,这里不再一一解释。

提干、选取士官二项在讲人员增加的项目时已讲过,不再重复。

离退休人员:包括干部离退休和士官离退休。是指经部队批准离退休的干部或士官。

武警学院学员:指被武警学院录取的干部或士官、士兵学员。入学时是干部的,在干部栏内减少,是士官的,在士官栏内减少,是士兵的在士兵栏内减少。

4、现实有数:是在原实有数的基础是,经增减处理后,得出的干部、士官、士兵人员数。计算出来的?现实有数?应和 191

本单位的实际人数相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则有两种原因:一是增加或减少数不对,二是有未通过总队支队私自接收或调出人员及有非正常减员未报告的现象。

本表在?备注栏?内还有两个统计项,分别是对因公负伤人数和事故负伤人数的统计,希望大家注意,不要漏报。

表五、部队车辆、枪弹统计表

本表的统计内容是:消防车辆、行政业务车辆、消防艇、消防泵、枪弹,本表统计简单,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只有一点需要注意:即本表内子弹数以发为单位统计,而警务工作管理软件以?万发?为单位,统计时应注意。

附表一、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本表的统计内容是:公安专职消防队伍,区、县(市、旗)专职消防队伍,乡镇以下专职消防队伍,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消防部队中现有公安编制的民警人数,每一种专职队伍分别包括机构和人员。下面把每类专职队伍的概念明确一下:

1、表中?队员?包括在编正式工人或招聘的合同制工人等。

2、?公安专职消防队伍?是指其建制纳入公安队伍序列,管理人员为人民警察并授予公安警衔的专职消防队伍。

3、?区、县(市、旗)专职消防队伍?和?乡镇以下专职消防队伍?是指由区、县(市、旗)或乡、镇 人民政府组建,承担社区或村镇消防保卫任务的专职消防队伍。

4、?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是指由各企、事业单位组建,主要承担本单位消防保卫任务的专职消防队伍。

5、?消防部队现有公安编制的民警人数?是指在消防部队 192

工作,而属于公安编制的人员,这类人员大部分集中在消防科(大队)。

附表二、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消防车辆装备情况统计表 本表是对每一类非现役的专职消防队伍的车辆装备进行统计。

(四)实力统计应注意的问题

1、填写报表时要仔细、认真。因实力统计表每张表都比较大,都有很多统计项。所以填写数字时要一定认真,找准座标点,把数字填写到规定的空格里,不能填错地方,这也是容易出现的错误。把基础数字填写好以后,要注意小计和合计项,以往的实力统计表,个别单位只填基础数字,小计、合计都不填写。实力统计报表填写完成后,要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明确表二、表三、表四之间的关系。实力统计表二、表

三、表四三者是相互联系的,三张表里的干部、士官、士兵数是相等的。

表二的[7]=本表的[8]+[9]+[10]+[11]+[12]=表三的

[1]+[15]+[18]+[21]+[25]+[28]+[32]+[35]=表四的?干部现实有数?。

表二的[13]=本表的[14]+[15]+[16]+[17]+[18]+[19]+

[20]+[21]+[22]+[23]+[24]+[25]+[26]+[27]=表三的[16]+[17] +[19]+[20]+[26]+[27]+[29]+[30]+[33]+[34]+[36]+[37]=表 四的?士官现实有数?+?士兵现实有数?。

表二的[14]+[15]+[16]+[17]+[18]+[19]+[23]+[25里面的 193

士官学员]+[26里面的士官学员]+[27里面的士官学员]=表三的

[16]+[19]+[26]+[29]+[33]=[36]=表四的?士官现实有数?。

表二的[20]+[21]+[22]+[24]+[25里面的义务兵学员]+[26里面的义务兵学员]+[27里面的义务兵学员]=表三的

[17]+[20]+[27]+[30]+[34]+[37]=表四的?士兵现实有数?。

表二的[6]=本表的[7]+[13]=表三的[1]+[14]+[21]+[23]=表四的现实有数。

报表填写完毕后,要利用上述关系进行检验,如有不等的情况,说明填报有误,哪个表不等就从哪个表着手查找错误的地方。

3、注意人员变动数据的积累。通过对表四的讲解,我们知道哪些人员的变化是实力统计用得到的,那么我们日常工作中就应该注意收集有关人员的变化情况。

(1)干部方面主要收集:干部入伍、院校分配(通过政治部门了解是接收的地方大学生还是武警学院毕业分配的)、提干、调出、调入、转业、复员、非正常减员、离退休、入学等情况。

(2)战士方面主要收集:入伍、调入、退伍、非正常减员、除名、开除军籍、入学、选取士官、调出等情况。

(3)士官方面主要收集:初选数、调入、转业、复员、非正常减员、离退休、入学、调出等情况。

上述人员的变动要及时做记录,以便查阅。

(4)战士入学方面主要收集:入学人员名单、每人的入伍时间、入学时警衔、就读学校、学制等,由此来确定是否该做 194

减少处理,不作减少的学员属哪一类学校哪一类学员,什么时间毕业等。

4、做好保密工作。《军事实力统计表》属绝密资料,要妥善保管,列入移交,严禁失密泄密。

(五)军事实力和供给实力不符的原因分析。

正常情况下,供给实力要比军事实力多,其原因 是:离退休人员、廊坊武警学院学员,以上人员按部消防局的规定,均不属军事实力统计范围,不计入实力,但却属供给实力,另外还有一些情况在统计时间上有差别,如已办理手续的转业士官(3月份下达转业命令,但供给到7月份)、接收的地方大学生(上一年度的7月份接入部队时已计入了供给实力,但到今年的实力统计时才计入军事实力)。综合以上情况,故供给实力要比军事实力多,若把各种因素相抵后,军事和供给实力应基本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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