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

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查询经营

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 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

本人签署。

5. 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

圆珠笔。

8.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网上办事——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 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

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或

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1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

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

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

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代理权

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

拟设立的企业名称: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

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全体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农民合作社由全体设立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2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5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6 【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第二篇: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拟设立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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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2. 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申报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

3. 出资总额栏目:公司填写认缴的注册资本、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注册资金数额、合伙企业填写认缴的出资数额、个人独资企业填写出资额。分支机构不须填写此栏目。

4. 申报实缴出资额栏目: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需同时申报实缴出资额的填写此栏目。

5. 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6. 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7. 企业类型栏目:

A.内资企业:

A-1有限责任公司、A-2股份有限公司、A-3国有独资公司、A-4全民所有制企业、A-5集体所有制企业、A-6联营企业、A-7普通合伙企业 、A-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A-9有限合伙企业、A-10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A-11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A-12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A-1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A-14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A-15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

B外资企业:

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

B-10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B-1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B-1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B-13 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B-1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 2 -

8. 勾选处请在“□”内勾选。

9.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10. 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1.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仅供参考)、章程/协议范本(仅供参考)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登录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广州市工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12. 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提供登记(申报)业务网上办理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注册账号登陆方式提出商事登记申请、申报有关事项,并使用快递方式递送资料及领取执照或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对网上申请业务实行快捷绿色通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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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郑重声明和承诺:

1. 已阅知《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相关提交材料规范,已知悉本次申请

行为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所登记的住所或申报的经营场所已取得合法使用权,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属于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3. 如需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在申领营业执照后,向相关许可审批部门领取许可证或

者批准文件,再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

申请人签字(盖章):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非公司企业法人由主管部门(出资人)盖

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分支机构由其所隶属企业盖章,其中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由所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有权签署人签字: (注:公司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字;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无须填写此栏目;分支机构由所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字)注:

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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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登记基本信息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 - 5 -

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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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股东(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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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数额证明

(仅限营业单位填写)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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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

(仅限公司填写)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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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表

(仅限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填写)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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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负责人)信息表

(仅限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填写)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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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申报□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xx年广州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

1、办理设立登记的:申请人指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所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申报事项的:申请人是指本企业,其中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及申报事项、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

2、委托事项及权限栏目: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栏目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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