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律师推荐)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赵××,女,19xx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县××镇××粮油管理所宿舍1××号,电话136××0××18。 被申请人王××,女,19xx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县××镇××街三号楼宿舍,电话134××54××40。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苏CP1××8东风雪铁龙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6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22日,被申请人车辆(苏CP1××8东风雪铁龙轿车)与申请人在庞庄菜市场南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

此致

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条依据: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的)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注意:涉及财产的,一定要写清楚申请保全的数额,否则法院没法计算保全申请费。

 

第二篇:财产保全申请书(律师推荐)

财产保全申请书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申请人广州市××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中山××菜园××街××号。

法定代表人陈××,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徐州××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中山××路××号金地国际1-××-17××室。

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1.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徐州××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5万元;(账号:2××6 0××4 0××6 1××4);

2. 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由于申请人财务人员的失误,于20xx年5月6日,从申请人公司账户上(开户名称:广州市××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市中国银行××大酒店支行,账户:2××2 4××8 0××0 01)不慎把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50000)错汇款给被申请人(开户名称:徐州××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徐州市农业银行文亭支行,账号:2××6 0

××4 0××6 1××4)。自申请人于20xx年5月6日中午发现错汇款后,即时电话于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王××联系。当时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王××接听了电话,并回复说会核实后再与申请人联系。后申请人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均无音讯。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了诉讼。现申请人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徐州永好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万元。请贵院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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