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撤销申请

尊敬的老师

由于我在学校上课听讲不认真,下课学习也不知努力,且偶而还有逃学旷课现象发生,有时冲动会和同学一起打架骂人。所以,学校领导为了教育我,使我走向正确的道路,做一名合格的中专毕业生,于是,给了我处分以示警告。

处分下来以后,我十分地后悔,后悔自己的冲动与无知。我也知道,由于我的叛逆行为,给同学和自己带来了损失,给老师领导们带来了麻烦,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进行和学校的声誉,影响极坏。

在此之后,我痛定思痛,认真作自我反省、努力学习,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耐心教育使我终于更加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受益颇多,思想有了提高,学习也有了进步。按学校规定,特此向学校申请取消处分。

我知道,我的某些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学校纪律,我一直为自己犯的错误行为而感到内疚,至今后悔莫及,唯有改正错误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向尊敬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说对不起,为自己的错误向你们致以内心的歉意。人无完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是自己犯的错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以免再犯相同的错。

从接受处分以来,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不断反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平时思想懒散,没有上进心,老师们都耐心教导我,可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关心我的校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失望难过,没有及时纠正,终成大错。

后悔没有听老师不停的警告。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改正不良习惯和纠正错误才是最根本的。

老师经常找我谈话,进行思想交流。我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同学们也热心帮助我,使我能逐渐树立信心。现在我有了较大的进步。也有了上进心。以往做事拖拉,现在做事紧凑。原先睡觉晚、起床晚,现在基本改掉。不喜欢看课外书的我,现在常常拿着教材钻研。利用闲瑕时间背英语词汇,学习之余听听音乐,松驰有度。既培养兴趣爱好,又提高了学习效率,一举多得。时时谨记“光阴似箭”一去不回的道理,阅读有益的书籍,拓展视野,增强学习动力。

我也努力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以杰出优秀的人为模范,专攻网落管理,树立远大理想,做自己的软件。抓住刚步入21世纪的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坚持错误的不能盲从,正确的始终不变 。做一个严格要求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能无私奉献、博学多才的人,并为实现人生目标坚持奋斗。希望领导们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重新做人,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做一名对国家有用的栋梁之才。

因此,我衷心希望老师能根据我接受处分以后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经过老师的教育和熏陶,感化着我向品学兼优的方向发展。

此致

敬礼

 

第二篇:北航北海学院关于降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降低、撤销

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激发曾受处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成材欲望,同时,为了受纪律处分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考虑,实现教育目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降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

一、申请降低、撤销处分的等级范围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二、申请降低、撤销处分的条件

必备条件

1、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自处分发文之日起到毕业前申请降低处分时应满一年;

2、受处分后对自已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和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并有实际的改正;

3、受处分后无任何违纪现象、对师生的教育和考察积极配合且学习成绩有明显的进步;

4、在受处分半年后,各方面表现良好,为专业学院及学校做出了积极的、较大的贡献。

在具备上述必备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降低、撤销处分:

1、在受处分半年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班前30%以内的,可申请处分降低一级处理;

3

2、个人在专业、科技、文体、征文等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可申请处分降低一级处理;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可申请处分降低两级处理;

3、受处分半年后,在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或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论文集为准;论文需以北航北海学院为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可申请处分降低一级处理;

4.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或达到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以调档函或成绩单为准)、公务员、士官、村官、飞行员者,撤销原有处分;

5、响应国家号召,适应新时期国防需要应征入伍、参加农村基层的“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撤销原有处分;

6、有重大立功表现者,根据相应情况给予处分降低或撤销处理;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经专业学院、各部处或市级单位部门认可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处分直至撤销处分处理;

8、受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未再犯同类行为,且其他方面表现良好者,可申请撤销处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降低、撤销处分

1、因思想道德品质恶劣、聚众闹事、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者;

4

2、凡受到两次以上处分者(含处分已撤销后再次所受处分);

3、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减轻、撤销处分者。

四、申请降低、撤销处分的时间

每学期校历第六周,由专业学院整理申请材料向学生工作处提交

五、申请降低、撤销处分的程序

(一)受违纪处分的学生在申请降低处分时间内主动向专业学院提交《北航北海学院学生降低(撤销)处分申请书》及符合申请降低处分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班级、学号及其他基本情况;

2、申请的要求、理由;

3、提交申请的时间。

(二)专业学院收到学生申请书之后,全方面严格考核其资格,认为符合降级处分条件的,填写《北航北海学院学生降低(撤销)处分申请表》并加具意见,连同学生的书面申请一并递交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根据专业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1、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其评议时间地点;

2、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答复;

3、对于申请未说清要求和理由的,要求其重新提交申请。 5

(四)审核通过后立即安排组织评议:会议由学生处负责人主持,与会人员有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学生所在专业学院学生科科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经过会议人员的集体讨论,并由四分之三以上成员通过并签字。最后,由学生处整理评议会议的最终结论。

(五)学院批准:学生处汇总所有材料后提交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降低、撤销处分的决定。将《北航北海学院降低(撤销)处分决定书》和《北航北海学院降低(撤销)处分决定送达书》送交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

六、档案材料处理

凡经学校审核批准减轻处分者,只将最终处理意见装入学生档案,原处分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备案;撤销原处分者,原处分材料不装入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归档保存;其他类型处分文档仍按有关规定装入学生档案。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航北海学院学生降低(撤销)处分申请》

2、《北航北海学院学生降低(撤销)处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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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降低(撤销)处分申请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北航北海学院关于降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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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航北海学院学生降低(撤销)处分申请表 学院 年 月 日

北航北海学院关于降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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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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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北海学院关于降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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