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延续换证需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延续换证需提交材料

1.《目录》;见附件1

2、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书;

3、医疗机构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成立时间、业务用房面积、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设施设备、规章制度、医疗事故防范、医德医风建设、传染病知识培训及疫情报告、医疗操作规范、护理操作规范、中医药工作情况(有中医科室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废物处理、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4、《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见附件2

5、设置可行性报告;

6、选址报告;

7、资信(存款)证明;见附件3

8、《法定代表人签字表》;见附件4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健康体检证明(历城区中医医院);

11、《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

12、医疗机构负责人相关资料,卫生技术人员相应执业资格,医生(护士)提供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地点必须与证书相符;药师、技师、检验师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员资质要求见《备注》: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75号);

13、医疗机构房屋使用权证明;

1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15、药品清单;

16、器械、设备清单;

17、规章制度;

1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9、自备档案袋,A4纸打印,盖章处无遗漏,联系电话88112854。 备注: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75号

诊所基本标准

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

一、口腔综合治疗台

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

(一)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

(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所(室)、医务室

卫生所(室)、医务室的基本标准参照诊所的基本标准执行。

 

第二篇: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批准文号: 字( )第 号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主要负责人)

登 记 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医 疗 机 构 简 况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附表14-3-1

医疗机构医疗科目申报表 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 内科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6.05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7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7.01

03.06 肾病学专业 07.02

03.07 内分泌专业 07.03

03.08 免疫学专业 07.04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7.05

03.10 老年病专业 07.06

03.12 重症监护(内科) 07.07

07.08

04 外科 07.09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7.10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7.11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8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8.01

04.07 烧伤科专业 08.02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8.03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04

08.05

05 妇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9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9.01

05.04 优生学专业 09.02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9.03

09.04

妇女营养专业 儿科 新生儿专业 小儿传染病专业 小儿消化专业 小儿呼吸专业 小儿心脏病专业 小儿肾病专业 小儿血液病专业 小儿神经病专业 小儿内分泌专业 小儿遗传病专业 小儿免疫专业 小儿外科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小儿骨科专业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小儿胸外科专业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儿童保健科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儿童营养专业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附表14-3-2

医疗机构医疗科目申报表 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09.05 儿童康复专业 16 传染病科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0 眼科 16.03 肝炎专业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 耳鼻喉科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1.01 耳科专业 16.06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7

12 口腔科 18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额面外科专业 19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20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21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22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23 14 医疗美容科 23.01 14.01 美容外科 23.02 14.02 美容牙科 23.03 14.03 美容皮肤科 23.04 14.04 美容中医科 23.05

15 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24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25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26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蠕虫病专业 结核病科 地方病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运动医学科 职业病科 职业中毒专业 尘肺专业 放射病专业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临终关怀科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麻醉科

附表14-3-3 “√”

医疗机构医疗科目申报表 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30 医学检验科 50.04 儿科专业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0.05 皮肤科专业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0.06 眼科专业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0.07 耳鼻喉科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50.10 31 病理科 50.11 50.12 32 医学影像科 50.13 32.01 X 线诊断专业 50.14 32.02 C T 诊断专业 50.15 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50.16 32.04 核医学专业 50.17 32.05 超声诊断专业 32.06 心电诊断专业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51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1.01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51.02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51.03 51.04 51.05

50 中医科 52 50.01 内科专业

50.02 外科专业 61 50.03 妇产科专业

99

99.01

肿瘤科专业 骨伤科专业 肛肠科专业 老年病科专业 针炙科专业 推拿科专业 康复医学专业 急诊科专业 预防保健科专业 民族医学科 维吾尔医学 藏医学 蒙医学 彝医学 傣医学 中西医结合科 重症监护室(综合) 管理科室 感染(管理)科

人 员 情 况

附表14-4-1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人 员 情 况

附表14-4-2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附表14-5

仪 器 设 备 情 况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附表14—6

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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