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房及转名规定

关于规范营销退房及转名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开展我中心营销工作,保证销售客服流程工作,现规范各营销部转名及退房工作。

1、客户签定《认购书》后提出退定申请,按《认购书》规定对客户作挞定处理。对于提出非直系亲属转名(签合同前)申请的,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如无法提供关系证明,在签定《认购书》时注明该客户会出现转名申请,并在科耐转名申请中附上《认购书》。原则上第一次非直系亲属转名申请费用减免。

2、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提出退房申请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退房条款缴纳退房手续费(如有滞纳金也需缴清)。对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提出转名申请,按客户退房后再重新认购处理,即需缴纳相关手续费(如有滞纳金也需缴清)后才可转名。

自发出通知日起,请各营销部按上述要求严格执行,如需减免上述费用须公司领导特批同意。

 

第二篇:关于退房

关于退房、清房、借房工作流程的规定

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目前市场退房、清房、借房流程,特制定本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退房程序

1、计划财务部销控提前二个月将租赁期到期的商铺明细表,以电子档分别传送客服中心招商部、物业公司市场部。

2、招商部、市场部按清单全面了解和掌握到期商铺客户情况,同时相互配合共同做商铺的续租工作。

3、对不续租或提前退房的客户,由招商部置业顾问陪同,到计划财务部销控处领取《退房申请表》,填写退房事由,并由招商部经理签署意见。

4、退房客户持《退房申请表》到物业公司办理退房手续。

5、物业公司按规定程序验房、填写《退房验收通知单》,并注明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收取截止日期,录入物业管理软件系统,由物业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6、客户持《退房验收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相关退房手续,结清所用费用后,退付客户的租赁保证金,财务经办人员签署结算意见后,通知销控放号。

二、清房程序

1、下列情况属于清退范围

① 租赁期到期后,不办理续租手续,又不办理退房手续的; ② 租赁期内违约,拖欠租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数额较大的; ③ 租赁商铺不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正常开门营业的;

1

④ 合同期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的;

2、对上述需要清退的商铺,由招商部经办的置业顾问办理书面通知,确认客户意见后提出申请,由营销总监签署处理意见,报公司法律顾问处,由法律顾问明确法律意见。

3、现场清退收房时,以物业公司为主、招商部、公司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留下清退过程录像资料及照片,由物业公司存档。

4、清退结束,物业公司将清房清单转财务部,财务经办人员签署清退意见后,通知销控放号。

三、借房程序

1、因公司业务关系需要,在市场内借用房屋期限在一年内的,需经办人并借用人一起提出借房申请,由公司相关部门责任人签署意见,报经总经理批准。

2、持经批准的借房申请书,到计划财务部销控处办理缴纳借房保证金(500.00元)和入住手续,经财务部确认签章后,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借用期限到期,由借用经办人按退房流程办理,并由物业公司验房签署意见后,到计划财务部办理退付保证金。

3、在市场内临时用房期限在十天之内的,可由公司总经理临时签批,即可借用,但物业公司需按时收回,需要延长时间必须有公司经办人按上述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4、物业公司要严格借房程序,凡不符合借房程序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附:退房、清房、借房申请表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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