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举证期限申请书

变更举证期限申请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 )深宝法民 初/重字第 号案件,即我与 (对方当事人名称/案由) 纠纷一案,根据举证通知书的规定,我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你院提交证据。现我方与 (对方当事人名称) 协商确定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举证。特此向你院申请认可。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延期举证申请书

延期举证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准予延期举证,以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事实与理由:

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某某法院立案受理。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作为本案的案外异议人提出异议: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物所有权系申请人合法所有,与本案无关,应予解除查封。贵院在听证时为申请人指定的补充举证期间为三日,因申请人对于案件的部分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且收集证据由于跨多个省市存在客观困难,难以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举证责任。为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益,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请求贵院准予延期举证。

此致

某某法院

申请人:某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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