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20xx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电子学院各班: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国奖、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长报送材料:10月16日下午5:00前,将纸质表格以班为单位,递交到指定负责人,电子表发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一份,以班为单位交到指定负责人;并在10月16日前在系统完成申请。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哈量奖学金、梅花奖学金、潼南奖学金金申请表(纸质),每人一式两份,以班为单位交到指定负责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文件名如113070201班励志汇总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电子版,统一文件名如 11407990101 xxx励志奖学金表)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后发指定邮箱

2014级:马宇航659733166@qq.com

2012级:朱鹏飞2102128904@qq.com

2013级:尹文卓741339054@qq.com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手册为准)

1、国家奖学金 3名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2、国家励志奖学金 61名

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上一学年校级丙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是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均可申报。

具体要求:见学生手册《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3、国家助学金 557名

我院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纪律处分,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是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均可申报。

4、“哈量”奖学金5名 “潼南”奖学 3名 梅华奖学金

哈量优秀学生奖学金 5人;针对我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大三学生,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潼南奋进奖学金 3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获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无违纪。详情见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潼南奋进”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梅华奖学金 ( 梅华奖学金不具体划名额到学院,在综合奖学金评定完成后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表格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由梅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后评比。)

三、填表要求

1.申请同学需参照各类申请表“填写说明”样表填写。

2.所有表格中仅有“签名和日期”为亲笔书写,其他内容均采用打印,字迹清楚、无涂改。

3申请表中,"系"前填写内容应在"\\测控技术与仪器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自动化系\通信工程系\电气类(只针对未分专业的14、15级)"中选择填写,"班级"均为班级数字代号,如“112070101”,学号应为完整学号,如“112070101xx”,“入学时间”一栏格式为“201X年9月”。

4.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应先简单叙述个人情况,其中需要简介家庭情况,再写2013-2014学年获奖情况和学习情况。

5.所有表格需要贴照片的,必须是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不得采用打印的方式!

6.填写家庭户口栏,在所选择的“A、城镇”或“B、农村”前用电脑输入的方式打“√”。

7.不能随便更改表格的格式!

8.填写政治面貌栏,应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四种情况。

电子学院

20xx年10月13日

 

第二篇:14 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 (3)

附件2:

(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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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部分必须打印出来,不得手写,签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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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主要获奖情况”由学生如实填写。

3.表格中“学习情况”中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等由各系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理由”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表格中“院(系)意见”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盖系公章,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表格报送一律使用原件(一式两份),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经过各系审查,不需随表报送。报送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系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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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系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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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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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要求:

1.注明报送单位和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2.统一使用word文本,A4规格纸张,宋体4号字体;左右间距为2.8cm,上下间距为3cm;

3.为方便汇总,必须严格按范例录入名单,不得使用表格形式。

获奖名单范例:

××学校20xx年XX奖(助)学金获奖名单

系别名称 : 获奖人数:XX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每行限写8个名字)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姓 名 (每行限写8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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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填报系(公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获助学金学生共 名,其中一等 名,二等 名。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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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14-2015学年度国家 (一等或二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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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填报系(公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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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2014-2015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412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420xx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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