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家长申请补课协议

初三家长申请

尊敬的学校领导:

中考在即,我们的子女面临着升学的严峻考验,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做父母的大多不在孩子身边,也无暇照顾、监督、管理子女,恳请学校双休日能安排教师给我们孩子进行辅导,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及孩子的吃饭、资料的开销,我们自行负责,绝不要学校承担责任。

愿学校关爱这些留守孩子,接受我们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2月18日

 

第二篇:补课协议

赫章县威奢启航学校

学生补课协议

为了保证学校补课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培养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为抵制不良行为及社会不法分子对学校的干扰。确保我校补课期间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议。望各位家长、学生务必遵照执行。

一、凡来我校补课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在我校补课资格。

1.在补课(20天)期内出现两节连续旷课者。(两次迟到计一次旷课)

2.发现在校园内私藏通讯工具、听mp3、随身听、等影响正常学习者(没收物品)。

3.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所进行体育活动者。

4.衣冠不整、男生留长发、理怪发、染发,烫发、染指(趾)甲、穿耳、佩戴饰物、穿拖鞋进教室。女生化妆、染发,烫发、染指(趾)甲、穿耳、佩戴饰物、穿超短裙、穿高跟鞋、穿拖鞋进教室等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经指出不改者。

5.随意在课桌、坐椅、墙壁等公物上涂抹刻画者。

6.上课吃东西、随手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7.有顶撞老师、扰乱和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经教育不改者。

8.在校园内追逐打闹, 影响教师正常工作者。

9.走读生在上课期间未经请假(请假必须有家长电话和相关老师联系),私自外出者。

10、住校生进入校园后未经请假(请假必须有家长电话和相关老师联系),私自外出者。

11.故意毁坏公物者(故意损坏的3倍赔偿)。

12.未经允许,从校外带入非本校人员者。

13.传播、唆使他人阅读、观看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者。

14.说脏话、粗话,有流氓行为者。

15.每科作业两次不交者。

16.带手机进入校园者(手机一律没收)。

17.住校生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之一者。

18.上课不认真听讲,打瞌睡,说与上课内容无关话题或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者。

19.“三操”“两睡”不按时,不认真者。

20.每补课科目测试徇私舞弊,被监考人员抓住者。

21.具有拉帮结伙,以强欺弱,以大欺小行为者。

22.就餐不排队,有意浪费饭菜,随意乱丢乱倒饭菜者。

23.垃圾不入筐、桶,在室内外乱丢垃圾者(包括从宿舍窗和教室窗往校外丢垃圾)。

24.每天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者。

25.两睡(午睡、晚睡)不按时就寝,以学习为借口在教室内逗留、玩耍者。

26.放假回家的离校学生(住校生)未与家长电话联系,班主任无通话记录者。

27.早读时间不读者。

28.在校内抽烟、酗酒、赌博者(赌博者除没收赌具及赌资外每人次罚款50元)。

29.住校生请假进出不经门卫签字者。

30.课间时间在教室内及教学楼道追逐打闹者(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31.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多媒体复制软件、观看影像制品、听歌曲或玩游戏者。

※32.早恋或调戏女生,情节严重者。

※33.携带、私藏管制刀具、鞭炮、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品进校者。

※34.有偷盗行为者。

※35.参与打架斗殴者。

1

※36.翻越围墙、不假外出者。

※37.扰乱教学秩序,并辱骂教师或有不尊重教师的言行者。

※38.违犯纪律,致人财物,人生安全受到伤害的,监护人必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9.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造成不良后果者。

※40.伙同校外不良人员联系紧密,并帮助校外不良人员对本校师生员工实施语言威胁、殴打或敲诈、勒索,造成不良后果者。

※41.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及拘留以上处罚者。

※42.有自残行为或纹身者。

43.对在学校打架斗殴造成的一切费用一律由造事者及监护人承担,学校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4.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不及时向学校报告者。(学校视其情况通知学生监护人来学校协商解决。如纠结其他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闹事,打架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学校教育教学造成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以上带“※”号的各条一次性劝切转学。没带“※”的每签单1次处罚20元纪律保证金,通知家长到校配合解决,签单达3次者取消补课资格。如果家长强烈要求继续补课的,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同意后并向学校缴纳200元纪律保证金方能速补。否则一律取消补课资格。

二、其它

来我校补课的走读生,校园外一切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校外任何安全责任。

三、来补课的学生一经报名缴费后,如途中家长或学生要求终止补课的,学校将不退任何费用。

四、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按照国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翻越围墙、不假外出、私闯门岗,离、返校途中、在校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学生管理制度执行。

六、此协议从学生、家长签字、手印、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学校行政保存一份,家长保留一份。

学校联系电话:校长: 182xxxxxxxx 董事长:153xxxxxxxx

吴向杰:183xxxxxxxx 何光训: 139xxxxxxxx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

家长联系电话:

赫章县威奢启航学校(盖章)

2014 年 月 日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