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困难补助申请

医疗困难补助申请 尊敬的兴仁县民政局领导:

申请人:刘德兴,男、现在51岁。参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家住兴仁县回龙镇杨家湾村小石岩组3号,现在家务农。

申请事由:

1、 本人妻子杜派光20xx年患右乳腺癌在昆明43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18069.90元;化疗6次,每次6500.00元(计39000元)合计57069.90元。

2、 20xx年长女刘洪梅又患继发型肺结核,在云南省省传染病医院治疗又花去人民币118687.00元。

3、 20xx年妻子右手又被砖机压伤在兴义市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又转昆明43医院治疗用去50896.87元。

以上3年医疗费合计226653.77元,加之在治疗过程中的其他费用;共计约花费25万元。

现在由于妻子杜派光右手压残导致三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并且这几年来还欠下因住院治病借的债有5万多元未还清,生活十分困难。 特申请民政局根据参战和带病回乡优抚政策给予一次性医疗困难补助3万元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刘德兴

20xx年5月8日

 

第二篇:关于患者申请扶贫医疗补助金的公告

关于患者申请扶贫医疗补助金的公告

中国扶贫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公室通知,为防止个别患者串通医院套骗扶贫医疗基金,患者须预先电话报名申请或网上在线报名申请,中国扶贫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患者选择全国的国家大型定点医院,患者前去定点医院专科诊疗中心填写中国扶贫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患者在定点医院诊疗后,由定点医院专科治疗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盖章,主治医生在申请表上签字证明。患者即可把申请表以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到“中国扶贫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即可获得1000元至5万元的医疗补助,医疗补助金将直接汇入患者本人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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