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定申请

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等级和金额

1、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旨在奖励某一方面有特殊才华或特殊贡献的学生。单项奖学金100元/人/次。

2、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旨在倡导创新和实践,奖励在发明创造、科技实践、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已获得由赛事主办方颁发奖金的学生除外。奖金额如下:

(1)、各级科技竞赛

国家级:特、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省 级: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

市 级:特等奖7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2)、发明创造及发表学术论文

在本专业创造新成果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者、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论文者、获得专利者、在国家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文入选者,奖励200元。

同一作品两次获奖按高项奖励。

二、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条件

(一) 各类学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身体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合格(对于身体残疾的优秀学生,可以单独考虑)。其中,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者,综合评估成绩适当扣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本学期未能正常注册者;

2、违反校纪受处分未满一年者;

3、一年内考试有旷考和违纪、作弊行为者;

4、本学期无故旷课超过3次,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事假超过8次者;

5、本学期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6、思想品德评估成绩在B档以下者;

7、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者;

8、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和学校秩序,造成较坏影响者。

(二)单项奖学金的申请和审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1、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严以律已,勇于创新,本职工作绩效突出,对学校发展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或工作)的负责人。

2、全国大学生四级、六级外语考试成绩在639分(含639分)以上者,外语系学生专业四级、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

3、在省级及以上语言类竞赛(辩论、演讲、阅读、基本功大赛等)中获二等奖以上者。

4、在省级及以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两名者。

5、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 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学期内学习平均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70%且思想品德评估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

30%。

单项奖学金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评审小组提出申请,评审小组汇总所有证明材料初审后报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综合全校学生情况审定。

(三)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的申请和审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1、参加省级、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获一、二、三等奖者。

2、在本专业创造出新成果,通过市级以上鉴定者。

3、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论文者。

4、获得专利者。

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评审小组提出申请,评审小组汇总所有证明材料后报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与专家组在全校范围内审定。

注:以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申请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需要提供省级、国家级以上的证明材料;以在本专业创造出新成果申请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需要提供市级以上的证明材料。

请各位同学于4月25日(下周一)上午10:00前需将自己的上报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申请表(纸质与电子版)交到系办。

2011-4-21

 

第二篇: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注:主要表现可另附纸说明

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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