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和核准流程

商标转让申请和核准流程

依据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及官方业务流程,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商标局制备的固定书式《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加盖公章或签字,然后由受让人以转让商标申请手续办理人的身份一并向商标局提交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商标代理委托书等材料,同时缴纳商标转让申请费。按照现行注册商标转让程序的要求,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暂不需要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转让合同,唯一能体现转让人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就是《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上转让人的公章或签字。

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商标局根据相对性条款和绝对性条款主要针对“转让人的主体资格”、“商标权权利状态”、“一并转让”、“不良影响”等要点进行审查。注册商标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依法予以核准,并通过官方定期刊物《商标公告》进行公告的同时向受让人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未确权的商标申请权转让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在核准后直接对商标名义人进行变更。自商标局核准之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权。

此外,鉴于目前“盗卖他人商标现象愈演愈烈,商标局将从严审查商标转让”,为有效遏制非法转让他人商标的猖獗现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xx年11月出台新措施完善程序从严审核商标转让,将重点审查商标转让申请书及商标转让协议书上的印章和签名,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一、将商标转让申请书上转让人使用的印章或签字,与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使用的印章或签字进行核对;二、对印章明显不符的,要求转让人必须说明印章变更情况,提供印章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转让人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大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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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加盖章戳)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订的转让协议;三、对签字明显不符的,要求转让人必须说明情况,并提供转让人的有效证件(签字)和转让双方申请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四、对印章或签字明显不符的向申请人发出《转让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不含往返邮程)按有关要求补正,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补正,驳回其转让申请。

根据商标局于20xx年2月6日发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转让申请事宜,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为受让人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文章来源:京大联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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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商标转让申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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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申请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5]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6]

5、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6]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

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6]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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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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