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职工内部调动管理措施

铁路工务段职工内部调动管理措施 管内各单位:

职工调动是企业经常性的人事管理活动,调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全段职工能够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通过正常的人事调动,可以激发职工的创造性、积极性,更好地为企业生产服务。因此,为了把职工调动纳入规范化管理,现作如下硬性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职工调动审批权限按人事职权划分执行,职工调动工作由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负责。

二、职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职工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调出的理由,同时写明想调入的单位。

三、职工申请经调出、调入单位科长(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交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由工人组与本人谈话,了解情况并负责调查核实。

四、职工申请经调查核实后,报段长审批,段长同意则次月下令。

五、段领导根据分管工作的需要调动人员,必须在调动申请书上签明调动理由,再由劳动人事科报请段长审批下令。

六、因生产任务需要调入人员的单位,应提前申报用人计划,并申报所需人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年龄、工种、特长等及其要调入的理由,由段劳动人事科根据生产定员负责核实并上报段长审批下令。如未批准,任何单位不准接收人员调入。

七、职工调动申请每季度第一个月接收,确因生产任务需要变动工作岗位的,由劳动人事科报请段长直接审批下令。

八、职工调动原则上超员单位不准调入职工,缺员单位不准调出职工,沿线职工不准调入武汉市内。

九、职工申请未被批准下令前,应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各车间内部职工调动应根据车间定员合理安排,各工区人员变动情况每月末上报段劳动人事科工人组,以便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准确维护人员信息,此项工作纳入计工员考核范围。

 

第二篇:铁路工务段职工内部调动管理措施

铁路工务段职工内部调动管理措施

为有效加强铁路工务段职工管理,规范管理秩序,结合相关法规规定特拟制内部调动管理措施:

一、

二、

三、

四、

五、 责同志批准,并备案; 要领导批准; 进行交接,签订交接手续; 并加强教育监督,确保衔接正常。

到前由原部门负责管理。

正常调动及部内调动有直接负非正常调动或跨部门调动报主调动离开岗位前要组织对工作交接前由组织部门在场组织,调动人员在未到达相关岗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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