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法院工作报告

新和县十五届人大

第二次会议文件之七

新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1月 日在新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新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艾力〃沙依提

各位代表:

我代表新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0一一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以来,新和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和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努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为

新和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 件,审结 件,总结案率 %,审限内结案率为 %。

一、依法履行职责,审判工作有新发展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新和

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三股势力”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惩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 件,受理案件数较同期年下降 %。

审结 件,审结率 %,其中给予刑事处罚的 件 人,判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人,占给予刑事处罚人数的 %。

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民

生案件的审理,对传统民事案件,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农民承包地流转、城市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尺度,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 件,审结 件,审结率 %,收案数较同期下降 %,结案率上升 %。

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诉调对接搭建平台,建立健全“三调联动”①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努力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主动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当场调解、当场执行、当场兑现。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巡回审判的职能作用,通过设立巡回办案点、发放便民联系卡等方式便民诉讼。一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 件(含撤诉 件),调解率②达 %,较同期上升 %。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对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通过努力,我院未受理行政案件。

不断健全落实执行长效机制③,执行难问题得到明显改观。一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 件,案件执结率为 %。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审查监督制度、执行信访案件工作制度等管理办法,健

全了实施扣押、拍卖、拘留等强制措施为主的执行威慑机制,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今年共计发放救助基金 件 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深入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④活动,共清理出144件执行积案(含特殊主体案件2件),采取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办法,实行“清积”责任制,将每一件积案分解到个人头上,并定期召开“清积”专题工作会议5次,通过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督查、督促。通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我院清理出的144件积案已全部执结完毕。

二、规范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工作有新变化

一年来,我们始终紧紧抓住法院审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起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员责任。以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任务要求的监督激励机制为目标,努力完善对各审判业务庭及法官的审判质量、效率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入点,通过实行案件日常评查和定期集中检查,全面强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和法官司法审判能力同步提高的良好局面。

审判监督不断细化,审判指导更具针对性。实行大案要

案报告制度,对影响重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案件,坚持向党委及上级法院报告,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年来,共计评查各类案件 件,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 条,案件质量得到极大提升。

三、切实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有新气象

注重将“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案件审理”的两项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⑤,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实现司法公正。一年来,通过“巡回法庭”审判方式审理案件 余件,旁听群众 人次,群众参与调解 人次,审判工作更加贴近和方便人民群众。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切实化解信访积案。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推行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深入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法官携卷下访”和对困难当事人回访等活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通过大量化解工作,我院无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信访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大力肯定。

为了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实施了有关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具体规定,简化了救助程序,细化了救助

标准,扩大了救助对象。注重对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特别是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使他们尽早实现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对 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 万元,没有出现一起困难群众因交不起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的投诉情况。

四、加强队伍建设,司法能力有新提高

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结合法官队伍的实际情况和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一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 “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长治久安大宣教”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广大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理念更加牢固、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审判作风明显转变。在全县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统计结果中,我院的群众满意度均名列前茅。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教育,通过组织干警学习,深刻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事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自觉站到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深化了各族法官对维护民族团结重大意义的认识。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

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通过学习培训,在全院形成一股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目前,我院大专学历已达到全体干警总数的100%,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已达到全体干警总数的76%。在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方面,抓紧短期培训,选派干警10余人次,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院长、庭长、法官业务等各种培训班。根据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浙江高院关于对口援疆工作实施意见,于10月14日至23日组织学习考察组先后至浙江省的丽水市中级法院、遂昌县法院、青田县法院、青田县温溪法庭、缙云县法院等4个法院学习考察。

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廉政工作机制,把对法官行为的监督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司法良知教育、正反典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公正、廉洁、文明司法的工作氛围。严格执行“五个严禁”⑥和“八个必须”⑦规定,严格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处、惩处必严”。一年来,全院没有法官干警受到刑事追究,

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同时,我院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物质装备显著改善。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切实解决法院的实际困难。通过不断努力,在县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副楼工程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将大大改善法院的办公和办案条件,同时,我院三级网、局域网、视频会议室等信息化建设也已初步建设完成,提升了案件流程管理效率。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公正有新促进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年度工作报告、换届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报告等专题报告。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一年来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对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批办的案件实行领导督办、专人负责,及时报告答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一年来,共办理人大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代表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始终着眼于促进经济

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必须坚持以公平正义为根本,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密切联系和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各方支持,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物质装备建设为核心,确保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与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共同关心、帮助和支持密不可分。我代表新和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尊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审判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和加强;二是在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能动司法方面尚有不足;三是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基层基础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交通工具、信息化装备落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0一二年的工作任务

20xx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根据这些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的维护团结稳定大局。要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三股势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社会安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充分发挥刑罚功能,惩罚犯罪,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要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及时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妥善审理好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经济案件,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调解范围,积极有效地实现“三调联动”机制高效运行,学习和采用符合本地实际的各种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做法和经验。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要把预防和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穷尽一切办法,尽最大努力使原有的涉诉信访问题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地预防新的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三是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要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着力培养提高广大法官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并执行“五个严禁”和“八个

必须”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四是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法院管理,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价值导向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健全审判质量监督机制,促进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加大案件自查、互查和上级法院重点抽查力度,坚持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司法政务、司法人事管理,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加大监督力度,全面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着力解决法院经费保障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夯实法院工作的基础。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有困难的老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老百姓都能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老百姓利益都能得到兑现。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关注的案件。要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肩负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

稳定、促进和谐的神圣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新和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振奋精神,迎难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附件

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三调联动”(第3页第3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司法调解、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和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联动”是指将这三种调解方式方法有机衔接起来,更好、更快地调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2、调解率(第3页第11行):是指用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在已审结的全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

3、执行长效机制(第3页第18行)是指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下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

4、执行积案(第4页第2行):是指20xx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未执结执行案件,包括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重点案件。

5、“巡回法庭”审判活动(第5页第3行):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开庭活动。

6、“五个严禁”(第7页第5行):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下发的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行为的五项禁止性规定,即严禁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7、“八个必须”(第7页第6行):是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而下发的八项具体要求。即必须坚决守住清廉底线,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和其他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行使职权;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必须严格遵守评估、拍卖、变卖财产等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工作纪律;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区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