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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招待用餐、工作餐流程的通知

各学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招待用餐制度,规范招待用餐办理流程,现就招待用餐和工作餐办理流程和标准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外招待用餐办理流程A

1、正常对外招待用餐。需提前一天办理招待申请手续,按“招待部门填写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所属分管院领导签字”的流程进行办理;

2、临时性对外招待用餐。需事先电话请示吴献金总监,如重要接待需请示张明院长,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手续办理同上);

3、结算方式。招待费用如为现金结帐,审批后的招待申请单由招待部门留存;如为协议酒店、无须立即现金结算,需将审批后的招待申请单存根联交至院行政部吴奕处,结算联交于协议酒店。

二、工作餐

需提前电话联系行政部负责人进行说明,经同意、确认,方可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招待标准

1、对外招待费用标准按40元/人(含烟酒)。

2、工作餐招待费用标准

A、院领导参加为10元/人;

B、主任、部长级参加为8元/人;

C、主管及普通员工为5元/人。

四、对外招待用餐和工作餐申请单须在“接待对象”栏中填写详细的实际用餐人员名单。

五、对外招待香烟、酒的标准

需按学院07年11月28日所发关于“烟酒招待标准”《通知》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执行,即:

1、集团公司内部招待用酒为30—50元/瓶,香烟为红皖类;

2、对外招待分为两类:

A、一般性招待(例行公事),酒为50-100元/瓶,香烟为金皖类;

B、特殊性宴请(涉及学院重要事务),酒为150元以上/瓶, 香烟为金皖类以上,具体标准由院领导审批。

3、每餐招待用烟,按3-4人/包的用量取用;酒的领用可根据招 待实际情况先填写借条,招待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库手续,将剩余酒退还。办理出库时有两名经办人在出库单上签字。

六、招待用餐、工作餐如超出标准,应在申请表或电话中予以说明。

二〇〇八年元月七日

 

第二篇:关于规范接待就餐流程

业务接待就餐流程

为规范相关集团工作流程,减少各品牌烦琐工作环节,现规范业务接待工作流程:

各品牌接到厂家接待相关通知,需在集团各VIP餐厅就餐的,要求综合部马上以OA形式上报待集团领导待批准后,由集团办负责联系餐饮总监通知接待时间,地点,人数。由餐饮总监根据接待厂家领导的标准制定就餐标准及菜单。

就餐时安排专人陪同就餐,其他内部工作人员,在员工餐厅就餐并协助餐厅工作人员上菜。(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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