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会议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党员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支部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搞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六、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七、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服务工作。

八、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

九、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家长制。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严格遵守法纪原则。委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纪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五、维护团结的原则。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精诚团结,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讲究实效。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问题。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等情况。

五、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支部每年向乡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每年一次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新形势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讲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在村办公管理费中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坚持把党建放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分类指导,找准支部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促进整个工作上水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职责。建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的工作机制。支部对本村党建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四、建立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五、责任考核。党建工作纳入村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支部班子和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奖惩。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等。

三、评议工作由村党支部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级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应公开。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村务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实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在具有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和财会知识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整改并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予以解释和答复。

一、 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 产 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 产 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领导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监督村级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落实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党支部指导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治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领导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10.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党员致富工程,因地制宜,积极带头兴办或创办高效种

植业和养殖业等项目,为发展本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找到一条好的致富路子,班子成员

都要有自己的致富示范项目。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

济、文化教育与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教育村民爱

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及其它经济,

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组道路,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

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妥善安排照顾好计生贫困户、孤儿、五保户和特困户

等弱势群众,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如组织科技培训,开放农家书屋,开展文明户,

环境卫生综合评比等。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

新风尚,构建和谐社会。

6.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

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7.搞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8、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

定、决议。

9、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

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五、村委会主任(村文书、委员)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1、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

3、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乡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

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5、与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6、 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

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

(三)村委会的工作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

2、充分发扬民主;

3、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六、村民代表工作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1、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审议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3、审议修改本村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指标、涉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4、审查批准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体资产的产权处置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5、审议修改本村各项制度;

6、推选产生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

八、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收支情况;

(2)监督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程序,工程验收程序;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的讨论;

(4)参与讨论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

(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九、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出租、转让管理制度、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乡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村委会公章使用和管理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不徇私情、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公章图谋私利; 2.出于个人目的,由于过错决定、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不得借机吃、拿、卡、要,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