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新闻记者证20xx年度核验工作自查报告

秭归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证20xx年度核验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1-4-11

信息来源:广播电视局 点击次数:1554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采编人员的治理,我台认真开展了对新闻记者证的自查、核验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记者证。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新闻记者证治理办法》,规定全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作为专供采访使用的正式证件。我台对从事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报批、发放符合条件人员的记者证。至目前为止,我台经严格程序发放的记者证共有14人,无一例违规发放记者证。

二、规范使用记者证。我台在做好已批准记者证的发放工作后,要求已取得记者证的采编岗位人员,严禁在采访活动中利用记者身份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将记者证借给他人使用,并要求新闻记者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钱物等。违反者一经发现,按规定予以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注销新闻记者证。今年我台无违规现象发生。

三、完善治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1、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治理办法》的通知

要求,我台认真组织学习并把贯彻“治理办法”纳入日常的新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中,要求本台新闻记者证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加强新闻记者证的治理。2、我台设立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台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进行监督,对新闻记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一年来,我台没有收到此类举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虽然我们在新闻记者证治理工作中无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但还存在有不足之处,对采编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完善。

五、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要求新闻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宣传纪律,杜绝出现政治性错误;在宣传工作方面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稳妥引导,不炒作、不渲染;禁止播出愚昧迷信及其他低级庸俗、格调低下的社会新闻;严禁传播谣言,编发假新闻;要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对于违规行为,一旦查实,立即收回记者证,取消记者资格,并调离工作岗位,对所属部门要承担领导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二)加强采编队伍治理。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加强采编队伍的建设和内部治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要结合核验记者证工作,全面树立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

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重实际、求实效,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实事求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台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工作。

一年来,我台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关治理规定,通过内部自律、社会监督的方式,着力抓好新闻记者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狠抓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自觉维护新闻工作的崇高声誉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形象,为秭归县广播电视又好又快发展增辉添彩。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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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新闻记者证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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