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事指南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二、受理时间: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商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企业名称(当场受理)

三、受理程序:

企业向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资料——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变更意见或出具文件(企业名称变更必须出具文件)——其中:

(一)主项资质由市住建委核准的企业,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办理变更并打印证书、盖章;

(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精神和省住房和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厅)工作部署,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内容变更(仅限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商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6个事项),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办理变更并打印证书,企业持打印后的证书和签署意见的变更资料至市住建委市场处盖章;

针对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的特殊情况,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内容变更时,如遇到资质证书副本变更栏及备注栏已打满,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变更资料+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至省厅政务中心,由省厅一并受理变更事项和换发新资质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企业另须省厅签署意见后,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换发新资质证书。

(三)对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申请除上述第三款第(二)条所列6个事项以外的事项,企业将所需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所需资料报省厅政务中心。

四、变更资料:

必交资料:需提供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批复的文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资质证书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具体项目: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必交资料+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工作简历+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负责人变更:必交资料+企业负责人中或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工作简历;

(三)技术负责人变更:必交资料+技术负责人中或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

(四)工商注册地址变更:必交资料+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

(五)注册资本金变更:必交资料+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

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工商注册号变更:必交资料+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对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名称变更:必交资料+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对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核准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名称变更需另提供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加盖企业公章)。

五、遗失补办: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资质的企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企业公章)+企业遗失补办资质证书的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区建设局初审提出同意补办意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省级以上报纸原件+未遗失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将遗失补办所需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变更材料报省厅政务中心。

(二)市住建委核准资质的企业:企业遗失补办资质证书的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区建设局初审提出同意补办意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市级以上报纸原件+未遗失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将遗失补办所需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受理并打印证书,企业持打印后的新资质证书正、副本到市住建委窗口盖章。

六、材料要求:

(一)所有附件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与原件无误”章。未加盖“与原件无误”章的,不予受理。

(二)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三)附件材料一律按审核表具体审核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

(四)市住建委核准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的材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的材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下载地址:宁波市建筑业协会网站——警示公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事指南中附件1—3。

七、企业资质证书打印:

市建委每季度文件公布之日起协会受理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企业提交证书后,协会按照市建委每季度公布文件的企业名单和批准的资质内容进行证书打印。资质证书打印后企业持证书到市住建委窗口盖章。

附件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附件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附件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第二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理指南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建设部许可资质的企业(特级、总承包一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

除名称和资质证书号以外变更的办理程序:

1、企业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提交变更申请、填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省许可格式)、准备相关附件资料(见下表);

2、企业携加盖企业公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省许可格式)及附件资料的复印件1份到如皋建工局行业管理科办理初审手续:①在“变更审核表”上签字、盖章;②将企业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提交的变更申请上报至省厅;

3、企业携附件资料的复印件1份以及经如皋建工局签字、盖章后的“变更审核表”到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最终变更手续。 需提供的附件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理指南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理指南1

注:1、到各级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时携上述材料的原件备查。

2、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江苏消防指挥中心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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