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案例分析

第六章 操作风险案例分析

一、分析案例,思考法国兴业银行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启示?

答:1、我国银行业最大的问题也是“操作风险”控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特别强调了银行业的三大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还有操作风险。过去我国银行业比较强调信贷风险,因为呆帐很高,收不回来就是信贷风险。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业必须要全面地控制风险,不仅要强调信贷风险,更要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像兴业银行诈骗案就完全属于操作风险。片面强调银行的最大风险是信贷风险,不是一个全面的、也不是一个科学的看法。市场波动就会带来风险,这是正常的。目前我国银行业在经济增长很好、市场比较平稳的年份,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如果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市场出现大规模波动的时候,可能就会面临一些风险。因此,总体上来说,我国银行的效率是在提高,整个金融部门的效率在提高,但是单个银行破产风险在增加。另外,如果以后我国银行业也深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的话,风险控制不健全,那么这个漏洞可以大到不光让一家银行倒闭,可能会引发一个经济体的金融危机,特别是在目前人民币升值风险很大,海外市场风险很大的时候,我们银行走出去一定要比较谨慎。

2、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须铁腕执行

从巴林银行悲剧到现在的法兴银行悲剧,事隔10多年的事,但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是都是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翻了跟头;二是给这两家国际大行造成灭顶之灾的不是什么大人物,而是两个交易员;三是这两个交易员的共同问题都是交易活动超过了自己的授权许可;四是他们的错误行为一直得不到及时的发现,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金融衍生品市场确实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但从金融衍生品市场产生和发展的动因来看,恰恰是为了管理金融市场中的风险。交易员之所以有机会超出权限进行交易,是因为这些企业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熟视无睹,只看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高收益,而忽视了高风险,忽视了对风险的认识与管理。另外,这几个交易员以前往往有得手的违规操作经历,这些经历让这些交易员盲目自信,甚至使管理人员对这些交易员持迷信的态度。法国兴业的交易员热罗姆?凯维埃尔,实际上自己就是监管者,他曾经在法国兴业银行的安全控制部门工作过,他利用在安全控制部门的工作经历和获得的知识来逃避监管,用编造的交易掩盖他的非法交易活动。堡垒的倒塌往往来自内部。该案件对股指期货的参与各方,特别是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敲响了警钟。备战股指期货,应该将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作为一项具体而重要的工作去抓。

3、法兴案巨亏善后,值得我国金融机构借鉴

随着包括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等欧洲银行,表达对收购法国兴业银行的兴趣,后者在金融衍生品上遭受欺诈交易而巨亏一事,事实上已告一段落。后续调查尽管仍在进行,但法兴毕竟没有如巴林银行般倒下,考虑到中资银行和其他中资金融机构,对进军环球金融市场的雄心,如何借鉴法兴应对足以灭顶的衍生品交易亏损,重要性不言而喻:中航油已提供了负面经验的参照,但法兴可谓是相当漂亮的脱困正面榜样。法兴在向公众和股东披露亏损时,采取了延期披露,其间花了三天时间,关闭其可能高达500亿欧元的头寸。500亿欧元是什么概念?欧洲没有一家金融机构的净资产能达到这一规模,一旦斩仓迟疑,则破产的厄运将不可避免。再次,管理层证明了其对衍生品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法兴上下对衍生品亏损表现出的高度警戒和及时处理手法,却毋庸置疑。在呈杠杆放大的衍生品交易面前,斩仓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遭遇亏损的金融机构逃出的机会。对于中资金融机构而言,虽然要建立对衍生品交易的认识,并形成自身投资风格或风险偏好,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起码有一点是能够考虑立即跟进的,即建立严密的亏损控制和善后程序,包括如何尽快谋求平仓,如何披露及何时披露信息。

4、要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

本次事件一方面表明在广泛依赖技术手段管理风险的情况下,也要注意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防止因人的因素而使风险控制措施失效。另一方面,也表明金融企业要高度重视外界监督的积极作用。在法兴事件中,来自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的警示信息如果能够得到积极重视,相应监管人员详细核实凯维埃尔的交易部位及其宣称的对冲风险的相关交易部位,就可能会及早发现该交易员违规交易的事实,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国内金融机构在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和完善人员管理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外部监督带来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强化风险控制,监管部门、交易所都可以更多发挥其外部监督的职能。

5、决策层要强化在股指期货上的审慎态度

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是市场深化的产物,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有助于对冲风险。这也是我国积极筹备股指期货的初衷。但事实证明,股指期货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上述积极的一面,也蕴含了巨大的风险。因此,决策层目前应该做的是,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对金融安全负责、对国家经济稳定负责的态度,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特别是要从方方面面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墙”。 1

 

第二篇: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案例分析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国际案例

案例一:巴林银行。1995 年2 月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宣布了一条消息:巴林银行不得继续从事交易活动并将申请资产清理。10 天后,以1 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被荷兰国际集团收购。巴林银行总损失为13 亿美元;资本损失100%;从违规到灾难发生的时间为三年;违规内容是未经授权及隐匿的期权和期货交易、隐匿亏损;违规者为新加坡附属机构交易员;操作风险发生的原因在组织因素上,治理、管理、文化多元、沟通失败;在政策因素上,违反政策、不合规、职责不清;在人员因素上,雇员不当、雇主判断失误。

具体分析巴林银行倒闭的原因,首先,巴林银行没有将交易与清算业务分开,允许里森既作为首席交易员,又负责其交易的清算工作。在大多数银行,这两项业务是分立的。因为让一个交易员清算自己的交易会使其很容易隐瞒交易风险或亏掉的金钱。这是一种制度上的缺陷。其次,巴林银行的内部审计极其松散,在损失达到5,000 万英镑时,巴林银行总部曾派人调查里森的账目,资产负债表也明显记录了这些亏损,但巴林银行高层对资产负债表反映出的问题视而不见,轻信了里森的谎言。里森假造花旗银行有5,000 万英镑存款,也没有人去核实一下花旗银行的账目。监管不力不仅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也使其3 名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法律惩处。

案例二:日本大和银行。1995 年总部设在大阪的日本大和银行行长藤田彬宣布,由于驻纽约分行雇员井口俊英从1984 年开始在账

外买卖美国债券,使该行蒙受了1,100 亿日元(约合11 亿美元)的巨额损失。二战结束时,日本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 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我国有关操作风险的案例

某分理处发生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

2004 年中行湖州市分行凤凰分理处因员工严重违规操作:违规办卡、违规放贷,网点员工基于自身利益,合伙违规、隐瞒不报,引发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经查,涉及金额2599 万,形成巨大风险。

案例发生原因分析:

(一)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一是缺乏正确的经营理念,没有把握和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关系。基层行一味强调任务的完成率,产生了偏重业务发展,疏忽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偏向;二是缺乏审慎经营的思想,没有把握和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合法守规的关系。没有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锁定在风险防范上,而是偏

面地追求“存款增长幅度”、“市场占有率”、“贷款增加额” 等粗放型经营标上。三是缺乏对零售贷款的管理经验,没有把握和处理好新业务品种的风险点,缺乏对新业务品种必要的操作风险评估与防范。零售贷款作为新的业务发展品种,对其风险点分析不足,操作风险的评估不到位,特别是在操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风险、提示风险、防范风险。

(二)缺乏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没有真正建立起防范约束机制。该分理处从2002 年初开始违规操作,代办借记卡,不签贷款协议书放贷,在此后长达 2 年的时间里,每次检查都没有发现,没有排除,清楚地说明该行的内部控制基本失去应有的效力,很难发挥各种制度和监督机制的约束力。

(三)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利益误导驱使少数员工为完成考核铤而走险。一方面在业务发展的管理上,该行采取考核与完成任务挂钩的做法,造成部分风险意识薄弱的员工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以违规经营的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营业绩和利益。另一方面该行对考核办法缺少辅助教育的手段,没有通过合理的业绩考核和合理的待遇水平来增强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来提高员工的奉献精神以及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避免员工因追逐短期利益而不惜采取违规经营的行为。

四、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界定来看,操作风险包括了人员、程序、系统和外部事件四个风险因素。降低操作风险,也就是要降低

这四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

结合上述几个案例,防范操作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增强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针对操作风险而言的内部控制包括: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观、操作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银行高级管理层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人员因素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因素,对我国而言,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

第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和完整、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不能只注重单一风险管理,而应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以及包括这些风险在内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

第三,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和完整的内控信息反应机制。商业银行应按照新资本协议框架的要求,从操作风险数据库、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法,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的操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第四,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专业稽核审计,实行内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设置科学的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促进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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