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审理业务模拟试卷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审理业务模拟试卷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审理业务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备选答案中选出,并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横线上。不选、错选或多选,本小题均不得分)

1.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 D 。

A.各种职务 B.所有职务

C.某个职务 D.党内各种职务

2. 违纪党员主动交代本人 C 的问题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A.一般违法行为 B.个人思想认识

C.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D.犯有一般错误

3. 对于违纪集团的 A ,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A.首要分子 B.领导干部

C.骨干分子 D.关键人物

4.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 A 。

A.直接经济损失 B.间接经济损失

C.主要经济损失 D.所有经济损失

5. 党组织可以直接根据 C 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A.行政处罚决定书 B.行政处分决定书

C.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书 D.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6.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为 D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八个月 D.二十四个月。

7. 公务员所受降级、撤职处分被解除后, B 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A.应视为 B.不视为

C.可视为 D.相当于

8.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自立案之日起 D 结案。

A.一个月内 B.二个月内

C.三个月内 D.六个月内

9. 党纪处分决定书 B 即发生效力,其效力不受被处分人申诉的影响。 1

A.一经签发 B.一经批准

C.一经印发 D.一经送达

10.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

C 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A.一般 B.可以

C.应当 D.通常

11. 中纪发[2008]33号文件规定,案件审理应在正式受理之日

起 A 内审结报批。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经批准延长至半年

12. 《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

的违纪行为,不适用 B 的规则。

A.从轻处分 B.减轻处分

C.合并处理 D.加重处分

13.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

请,所谓“可能影响”,强调的是 D 。

A.主观动机 B.社会影响

C.客观结果 D.客观可能

14.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党员的党纪处分,由 B

党委或纪委批准

A.基层组织 B.县级以上

C.乡镇以上 D.所在单位

15.《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共 产 党员重婚或保养情妇(夫)的,给予 A 处分。

A.开除党籍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一年 D. 留党察看二年

16.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 C 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A.过失违纪 B.再次违纪

C.故意违纪 D.疏忽大意

17.为了保护证人和举报人的权益,现阶段的审理助辩工作坚持

B 的原则。

A.证据公开 B.必要知情

C.公开透明 D.证据公示

18.纪检机关办案未经延长的案件调查时限为 A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90日 D.180日

19. 给予一般党员干部和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必须报 C 批准。

A.本级党委 B.本级纪委

C.县级纪委 D.县(区)委

20.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应当以 C 的名义落款。

2

A.本级纪委 B.案件检查部门

C.案件调查组 D.案件承办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题,每小题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请从备选答案中选出,并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横线上。不选、错选、多选或少选,本小题均不得分)

1.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下列刑罚, BCD 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罚金1万元 B.拘役六个月

C.管制一年 D.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分为 ABC 。

A.直接责任者 B.主要领导责任者

C.重要领导责任者 D.直接领导责任者

3. 案件审理报告的标题一般由 BCD 组成。

A.被调查人职务 B.被调查人姓名

C.违纪行为性质 D.文种

4. 公务员是指 ABD 工资福利的人员。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或者事业编制 D.由国家财政负担

5. 对证据的鉴别,应当采取逐一审查和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证据的 ACD 进行全面审查。

A.真实性 B.客观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6. 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应当是 ABCD 的案件。

A.重大案件 B. 案情复杂疑难

C.分歧意见较大 D.领导交办

7.《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 BCD 的干涉。

A.行政部门 B.其他行政部门

C.社会团体 D.个人

8.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 BD 。

A.退赃 B. 收缴

C.返还 D. 责令退赔

9.办案人员对可用作书证 AC 等原始资料,不得强行收集。

A.私人日记 B.工作日记

C.私人信件 D.公务信件

10.按照《关于处分违犯党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案件有: AB 。

A.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B. 打击报复的定性

C.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 D.其他重要案件

11.贪污的主体是 ABCD 的人员中的共 产 党员。

3

A.党的工作人员 B.国家工作人员

C.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 D.受委托经营国有财产

12.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 ABD 以财物的行为。

A.党的工作人员 B.国家工作人员

C.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 D.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1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以 ABCD 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A.暴力 B.威胁

C.引诱 D.欺骗

1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被调查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立

案调查期间,不得 ABCD 。

A.交流 B.出境

C.辞去公职 D.办理退休手续

1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根据情节,给予 ABD 处分。

A.降级 B.撤职

C.记大过 D.开除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5题,请在每小题后的括号内填写你认

为的答案,正确的打√,错误的打×。不判断或误判均不得分)

( × )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但是可以在党外担任相当于或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 × )

3.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 )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如果还担任党外职务,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 × )

5.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 )

( × )

7.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均自然免职。 ( × )

8.通过县级纪委审理的镇级纪委所办的案件,就是以县级纪委审理部门的意见为准。 ( × )

9.受贿行为与接受礼品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利。 ( √ )

10.根据案件查处的需要,监察机关可以对村主任采取“两指”措施。 ( × )

11.行政机关是同级监察局的监察对象,因此该机关的工勤人员也是监察对象。 ( × )

12.特定关系人中的共 产 党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同谋,共同实施受贿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共同违纪论处。 ( √ )

4 1.党员选举的党小组长也是党内职务,所以这个职务也是可以撤销的。 6.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有重点地审查。

13.监察机关可以对监察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行使调查权。 ( × )

14.故意违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

疏忽或过于自信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

主观心态。 ( × )

( √ )

16.违纪党员下落不明,党组织就无法处理了。 ( × )

17.死亡的违纪党员因违纪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无法收缴。 ( × )

18.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又发生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违纪行为,可以延长其察看期。 ( × )

( √ )

20.案件调查期间,对被调查人采取停职或停止公务活动的期限,可以超过

办案期限。 ( × )

21.案件审理报告是内部文书,除了署审理部门的名称外,还要注明承办人。 ( √ )

22. 所谓“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人以及共同利

益关系的人。 ( × )

23.预备党员可以担任被调查人的助辩人。 ( × )

24.在办案实践中,学理解释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 )

( × )

四、简答题(每小题2分,共5题,只要求答出要点)

1、对党员的党纪处分的种类?

答: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撤销党内职务;④留党察看;⑤开除党籍。

2. 案件检查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3. 违纪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答:违纪行为是指违纪主体违反条例,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条

例应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

15.当特别法与一般法就同一问题有不同规定时,适用特别法的规定。 19.退查的案件待补充调查材料齐全后,恢复审理,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25.中纪委八项禁令所指的低价买、高价卖的物品仅限于汽车、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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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主动交代是什么?

答: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核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5. 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答: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五、 论述题(每小题4分,共3题,要求简单论述)

1.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应如何执行?

答: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个职务,不要笼统地说撤销党内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顺序撤销。

2. 什么是申诉?

答:申诉是党员、党组织或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作所的其他处理不服,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关组织申诉理由,请求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的行为。

3. 纪检监察案件证据材料有哪些种类?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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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例题(每小题6分,共3题,按要求回答提问)

案例1.基本案情:齐某,党员,某局办公室主任。20xx年6月,经组织安排,齐某带队赴某国考察期间,在导游的安排下,齐某等三名考察团成员在某红灯区进行了嫖娼活动。回国后,齐某主动向纪委交代了上述事实,并作出深刻检讨。请问:对齐某能否适用减轻处分?简述理由。

答:对齐某不适用减轻处分。理由是:齐某所实施的嫖娼行为,属于《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严重违纪行为,尽管齐某有主动交代的情节,也不能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

案例2、基本案情:周某,党员,某局结算中心副主任。20xx年1月,周某为筹备该局春节晚会,用公款到某商场购买奖品,共计人民币9180元。由于商场正举行返券促销活动(满100元返50元券),返回消费券4550元。周某用其中4000元为自己购买了一个数码相机,剩余消费券购买了一些食品用于晚会。请问:1.周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区分受贿与贪污?

答:1.周某的行为应按贪污性质认定。2.在这种情况下,区分受贿与贪污主要看消费券的性质是回扣,还是公款。即周某用于购买数码相机的消费券,是受贿所得,还是贪污所得。促销活动中的返券带有明显的公开性,与账外暗中给予的回扣有明显的差别;回扣往往是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返还给买方经办人的财物,是账外暗中操作的。如果本案中周某是在商场未进行返券促销活动期间,通过账外案中的方式收受商场的回扣,即便是消费券,也是受贿行为。本案中商场公开进行的返券促销活动,其消费券则是用于采购商品的原物(货币)的孳息或称之为原物产生的收益物。既然如此,消费券应当是归原物所有人所有。

案例3. 基本案情:钱某,党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xx年4月,钱某受某建筑工程工司经理陈某所托,请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处长杨某帮忙,在杨某负责的该单位工程招标过程中透露标底,使陈某所在公司承揽到了工程。20xx年春节期间,陈某以拜年为名给予钱某人民币2万元。请问:钱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简述理由。

答:钱某的行为已构成斡旋受贿的行为,应当以受贿定性处理。理由是:钱某虽然只是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但由于其所在单位是上级主管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即钱某与杨某之间存在职务制约关系;杨某受钱某之托,违规向陈某透露标底,使之得以承揽到工程,为陈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钱某收受了陈某给予的财物。钱某的行为符合斡旋受贿的构成要件,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以受贿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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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市环保系统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郑环办?2006?69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xx年,全市环保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

保护大会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的要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大查纠力度,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政纪规定,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政纪规定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利用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作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干部管理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正职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各部门要司其职,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责任制考核,一年一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

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继续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以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张云泉、杨业功、侯祥麟等为榜样,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对年度新任命的正副科级干部上岗前要进行纪委组长廉政谈话。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省委作出的“十二条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

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纠风促政风行风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行业纠风和民主评议工作。围绕我市“四城联创”和市局牵头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加快污染治理步伐,不断促进城乡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人民的信任。

一是结合创模和关闭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促使城乡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继续做好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三是完善各项便民为民服务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巩固评议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围绕国家环保总局第30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情况追踪回访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延伸,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

监察、效能监察的一个尝试。

四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的行为。对公务人员利用权力和影响插手、干预企事业经营活动的,无论本人是否收受好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重视信访举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信访举报是反映基层工作的“晴雨表”,是下情上达的一种形式。要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基层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提倡实名举报,规范信访程序,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明辨是非,支持党员干部敢抓敢管,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案件,重大污染事件中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在环保行政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的违规违纪案件。要运用典型案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六、坚持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配合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任免、审批项目、收费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等有关情况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行政班子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切实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廉政监察,促进全市环保系统廉政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加强效能监察,推进整体环保工作。

八、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水平 全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加强思想、作风、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全党同志

和人民群众学习,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六年四月二十

一日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抓重点促全局,抓典型上水平,抓特色聚亮点,抓落实重实效”的四抓方针,确立20xx年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

抓自办案件提高案件质量,抓基层办案稳定案件数量,抓案件管理确保依法依纪办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途径和方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

步提高案件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同时程序和实体并举,确保依法依纪办案。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抓重点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力争年内查处1-2起在全县影响的大案要案。

2、完善对基层的量化考评办法,确保在特殊年份案件数量相对稳定。

3、改善案件结构,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办案工作。

4、强化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办案基本功,提高办案人员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

(二)抓典型

1、开展全县-20xx年度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发展。

2、深入剖析3-5起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通过办案查找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

3、在乡镇和县直局委各抓一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总结推广1-2起基层查办案件的经验,从而以点代面促全局。

(三)抓创新

1、建立案件预审制度。每起案件查结后,指定主办人以外的人员,对案件查行预审,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室内,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案卷质量,提高办案能力,增强大审理观念。

2、建立案件主办人竞争制度。对案件线索,实行公开竞争制度,根据竞争人办案计划的可操作性交办案件,调动查办案件的工作积极性,克服线索资源流失,增强办案的责任心。

3、建立一案一总结制度。认真总结办案经验。结办案中存的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抓落实

1、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针对年终考评中我县在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增加业务学习内容,提高案件查办整体工作水平。

2、建立全县办案人员人才库。本年为各级党委换届的特殊年份,建立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办理,可以开展办案月等活动,根据办案人员届时不足问题,可抽调人才库中的办案人材,参于到县纪委所办案件中或实行交流办案格局。

3、严肃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工作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按照《中国共 产 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办案,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做到文明办案。

5、每起案件查结后,案件主办人要负责写出案发单位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个月内反馈给发案单位,实现案件“资源”的再利用。

6、下半年召开一次全县案件交流会和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先活动,以至20xx年所办案件为素材,探讨总结好的办案方法和技巧,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推动整体办案工作。

7、全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纪检监察刊物上发表1-2篇案件剖析或经验材料。

8、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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