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市关于农村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南川市关于农村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南川市关于农村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重庆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根据《重庆市农经站关于开展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渝农合经发[2003] 6号)文件精神,我站组织人力对全市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346个行政村,51个农业居委会,2743个农业社,404个农业居民小组,乡村人口57.11万人。农业人口55.57万人。耕地面积61.24万亩。其中田40.37万亩,土20.87万亩。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27元。

二、调查获取的情况

〈一〉 机构的设置

全市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除中桥乡将农经站工作职能交由乡财政所负责外其于的33个乡(镇)级单位均设有农经站,乡级共有农经从业人员119人,每个村和农业居委会均配备了专业会计。市农经站有12人,其中:借调出去2人,内退3人,抽调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人,到局机关开车1人在站内从事业务的5人。市编委在机构改革中核准市农经站的编制为6人。

(二)、业务的开展

我市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和局领导对农经工作极为重视。根据重庆市对20xx年度农经工作的部署,经向市有关领导汇报后,以《南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农经工作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03] 30号)行文,由市政府对今年的农经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经工作的权威性。

为搞好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市政府以《南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03] 65号)对全市的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的公开等相关工作都作了详细安排。为使南川府办发[2003] 65号文件得以认真贯彻落实,是农业局以《南川

市农业局关于贯彻〈南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川农业发[2003] 58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经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于每季度头月15日前向市农经站上报《南川市农村财务管理和公开报表》,由市农经站汇总后报有关领导,并向全市通报。

对农村财务的管理。我市统一规定为“村帐乡管,社帐村管”,目前全市所有农业社和农业居民小组的财务已全面实施社帐村管。而村帐乡管还有东城、古花、鱼泉、石溪4个乡(街道办事处)还未实施,其于的30个乡镇办事处都已按规定正在认真实施村帐乡管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市农业税附加除西城、南平、土溪、金山、冷水、木凉等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乡镇农经站分村建帐,实施监督管理外,其余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仍将农业税附加视为国有资产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和支付,改变了资金性质。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由乡镇农经站审核后经乡镇政府审批,报市农办备案,其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在项目终了,将筹资筹劳情况向村民公开。财政转移支付中补助村级资金缺口的资金,乡镇农经站全然不知,市农经站也无从知晓。

农村财务电算化工作,我市准备先在5个镇(办事处)试点,但由于财力困难,市财政无钱补助(市里今年已将乡镇农经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全额预

算),与乡镇领导衔接后,乡镇一时也无力解决。而各级领导都认为农村财务电算化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工作,只是苦于经费困难无法及时实施,肯请重庆市农经站、处及局领导设法补助我市5万元资金,在今年内将财务电算化工作的试点开展起来。

总之,通过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力争尽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履行农经工作职能,做好我市农经工作。

南川市农经站 20xx年7月5日

 

第二篇: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组织专职人员,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下一步如何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责任制为龙头、以廉政教育为基础、以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为重点、以惩防并举为核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产生了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急需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1、部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在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滥用职权,搞“一言堂”、“家长制”,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有的当干部的动机不纯,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处事不公,造成群众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引发上访;有的贪图享受,奢侈浪费,随意挥霍公款,群众反映强烈。

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制度建设上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制度落实上大打折扣。如政(村)务公开不够规范,没有把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公开,公开工作内容失真、程序不当、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村在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机动地发包等重大经济活动中不按程序征求意见,不经集体讨论决定,有些项目多次分包、转包,暗箱操作;部分村在财务开支上把关不严,随意多开支、乱开支,村级财物管理混乱。

3、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相对薄弱。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公权过于集中,监督难以到位。其他党员干部怕惹人、怕惹事,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敢揭露,使少数农村不良风气成了“小气候”。

4、镇纪委组织建设和履职能力状况不容乐观。不少镇纪委缺少必要的办公设备,一些正常的活动经费和办公经费得不到保障;纪委书记包括专职纪委书记都分管着其它工作,纪检委员都是兼职的,投入的工作精力有限,只有纪检干事单兵作战,疲于奔命;有的镇纪检干事还算不上站所长,在履行执纪办案职责时得过且过,被动应付;部分镇纪检干部调换平凡对纪检业务不熟,缺乏应有的能力;有的纪检干部不是公务员考虑下轮竞岗哪个是自己的岗,对从事纪检工作的热情不高。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新形势下,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任务极其繁重,镇村干部面对上级名目繁多的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活动疲于应付,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工作得过且过,被动应付。且部分镇村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种务虚的工作,没有硬指标、硬任务和真正的责任,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抓党风廉政和抓经济建设工作对立起来,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农村干部手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因而尽管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这种责任往往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不管不问、不敢批评,工作应付了事、缺少成效。

2、政治思想教育环节薄弱。

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机制不健全,对村干部重用轻管、重用轻教的现象较为突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环节薄弱。一些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教育形式和方法相对单一滞后,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读读报纸上上课,讲讲大道理,没有针对当前农村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上面要求什么就组织学什么,机械地应付上级要求,党风廉政教育流于形式,难以收到实际效果。加上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文化、道德、党性等)较低,平时不注意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不浓,导致民主法纪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化,党性意识模糊,沦为“法盲”和“纪盲”。

3、农村基层纪检工作体制不顺。

镇纪委是设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所承担的工作点多面广,工作任务繁重。从镇纪检干部现行管理体制看,镇纪委作为同级党委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纪委书记往往分管和担负着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繁重工作任务,因而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多于纪检工作,纪检工作就是抓了也是力不从心、轻描淡写、应付了事。镇纪委其他委员都是兼职的,绝大多数时间和精力要放在其它工作上,无暇顾及纪检工作。镇纪检干部岗位调换频繁,队伍很不稳定,工作熟悉程度和业务能力欠强,直接影响了镇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4、农村民主管理监督渠道不畅。

对镇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难以落实。由于镇村“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其他干部怕惹是生非伤和气,对他们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一般群众对于一些政(村)务和重大问题了解很少,想监督又无法监督。以致一些农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工作中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违法乱纪。 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在政务村务公开上,有的干部怕削弱权力不愿公开、怕暴露问题不敢公开、怕出乱子搞假公开。群众对政务村务公开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搞不清、看不明,很不满意。在村级财务管理上,虽然实行了"村账镇管", 但镇上只是对账目进行记账、算账和审查票据是否符合规定,对票据的真实性和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的很少。

5、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管查处工作乏力。

对农村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监管不严,查处乏力。有的镇领导对群众反映的

村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村干部能够干好重点工作、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在保护与惩处的关系上处理不好,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惩治不严,打击乏力,使问题越积越多,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融入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同时要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强化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当前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对薄弱,廉政教育尤为迫切。首先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镇党委的工作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合力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实际效果。其次要保证经费创新教育形式。农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他们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和一段时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农村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尤其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律法规、党章意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该做的做了以后会有什么后果,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对某些干部在廉政方面有苗头性问题时,注意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第三要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氛围。采取“月教育日”、“季教育会”、“年廉政谈话”等形式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同时大力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用易于被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接受的文化形式表现出来,将廉政观念和先进意识逐渐渗透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之中,潜移默化地对党员进行教育,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努力营造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崇廉守廉的社会氛围。

2、加强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镇纪委的履职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镇纪委的履职能力,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证。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乡镇党委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我党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紧抓不放、抓实抓好。党政“一把手”尤其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实扭转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不良状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二要创新镇纪委工作机制。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镇纪委在工作上的一些人为阻力和思想压力。三要加强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切实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

3、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的公务行为。

缺乏权力制约是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规范干部公务行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首先必须明确界定农村干部的权力上限。要健全完善镇村干部岗位职责,对每个职务有哪些具体权力都一一予以明确,同时明确拥有这些权力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位农村干部对个人享有的职权和所负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必须明确权力运作的必经程序。农村基层权力运作程序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重点要完善和执行好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委和“两委”班子民主议事规则,确保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必须明确违规、违法用权要承担的责任后果。要建立健全公务行为失责追究责任制,根据农村实际制定农村干部廉政行为规范,明确农村干部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处置规定,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让农村干部自觉做到以章理事、依法办事、民主用权。

4、完善民主管理监督,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强化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是保证农村干部廉洁办事的有效措施。一要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干群对公开诉求的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重视发现和查纠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做好公开以后的堵塞漏洞和完善管理工作,提高公开实效。二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项之一,直接影响着农村党干群关系。要严格执行农村民主理财制度,加强农村财务检查审计和清理工作,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收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要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农村民主议事规则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原则性的规定细化为具体的必经程序,把民主决策和透明决策贯穿于决策程序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要将重大事项通报、廉政承诺、述职述廉、重大事务听证等制度向村级延伸,增加群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农村基层权力的规范运行。

5、强化责任追究,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通过建立定期分期排摸制度,督促农村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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