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岗位聘任条件

(1)副教授五级岗位

副教授任职年限满12年(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12月,任职年限为虚年,即年减年加

1。下同),每年完成相应教学(管理)工作量,近5年获1次教学考核优秀或学年度考核优秀或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表彰者;或副教授任职年限满8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者;或副教授任职年限满4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者;或副教授任职年限不满4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三项及以上条件者:

① 完成教学工作量,连续3年学生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前10%;

②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三);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人;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

③ 主持学校的教学建设任务,目前有在研或通过验收项目;或参与省级教学建设任务,担任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科技创新团队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品牌(特色)专业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排名前二);省级精品教材(排名第一);

④ 主持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目前有在研或结题项目;或担任市厅级教科研结题项目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二);或担任省级教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

⑤ 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从事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并获省级学生管理类工作表彰;

⑥ 本人参加各级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重大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其中至少1件参加全省专业展览或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或设计作品被知名机构、大型活动采用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收藏、采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材料;

⑦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排名前二)2部及以上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有2项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或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完成人);或4项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完成人);或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经费达到4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

⑧ 省级优秀人才类(享受江苏省政府特殊津贴、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学名师、“333工程”第三层次、“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获得者;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类(表彰);或获得省(部)级科研类荣誉(表彰);

⑨ 获得博士学位以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

⑩ 其他作出重要贡献或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院部确认、推荐并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委员会核准同意等同于上述条件的。

(2)副教授六级岗位

副教授任职年限满10年,每年完成相应教学(管理)工作量,近5年获1次教学考核优秀或学年度考核优秀或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表彰者;或副教授任职年限满6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者;或副教授任职年限满3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者;或副教授任职年限不满3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三项及以上条件者:

① 完成教学工作量,连续3年学生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前15%;

② 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 ③ 主持学校的教学建设任务,目前有在研或通过验收项目(排名前三);或参与省级教学建设任务,担任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排名前五);或担任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排名前五);或担任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成员(排名前五);或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排名前四);省级精品教材(排名第

二);

④ 主持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目前有在研或结题项目(排名前三);或担任省级教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五);或担任市厅级教科研结题项目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担任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的成员(排名前五);

⑤ 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或从事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并获省级学生管理类工作表彰;

⑥ 本人参加各级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重大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其中至少1件参加全省专业展览或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或设计作品被知名机构、大型活动采用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收藏、采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材料;

⑦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排名前四)1部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有1项专利(第一完成人);或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经费达到3万元,人文社科类0.5万元);

⑧ 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人才类荣誉(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表彰);或市级以上学生工作类荣誉;或市(厅)级科研类荣誉(表彰)(二等奖以上);

⑨ 具有博士学位;

⑩ 其他作出重要贡献或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院部确认、推荐并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委员会核准同意等同于上述条件的。

六、聘用条件中有关条件的界定

1.学校的教学建设任务包括我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任务、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校级精品课程建设;

2.学校的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3.横向研究课题必须经过校科技产业处认定;

4.发表论文须署名第一位,核心期刊认定以论文发表当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5.如果满足相应岗位条件中论文条件项,其中至少有两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

6.科研项目级别界定:国家级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软科学基金、科技部研究项目;省部级包括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社科协、省社科基金、省自然基金、软科学基金、教育部及相关中央部委研究项目;市厅级包括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市软科学项目、省教育厅及相关省厅研究项目;各级学会研究项目相应下调一个等级;

7.学生管理工作类表彰指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学校颁发的由于学生管理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表彰,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学生管理工作者;

8.连云港市教育局嘉奖视同于市级教育教学类三等奖表彰,学校年度考核优秀视同于教育局嘉奖;

9. 科研类奖励等级按照上述科研单位等级标准认定;

10. 教学类奖励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学校在教学成果、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大赛等方面获得的奖励,经学校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技能、创业等比赛,学会获奖等级下调一档;

11. 符合高一级任职条件但是未被聘任的,顺延进入下一级岗位竞聘;

12. 符合条件者,优先级由高到低顺序:职龄和满足条件数、校龄、工龄。

3.讲师岗位聘用条件

(1)讲师八级岗位

讲师任职年限满12年,每年完成相应教学(管理)工作量,近5年获1次教学考核优秀或学年度考核优秀或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表彰者;或讲师任职年限满8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者;或讲师任职年限满4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者;或讲师任职年限不满4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三项及以上条件者:

① 完成教学工作量,连续3年学生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前15%;

② 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或获得市级教育教学类及科研类表彰(三等奖以上);

③ 积极参加教学建设,承担学校的专业、课程、实验室、教材等建设任务,目前有在研或通过验收项目(排名前三);或担任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三);

④ 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目前有在研或结题项目(排名前三);

⑤ 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奖励;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大学生社会实践等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或从事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并获校级学生管理类工作表彰;

⑥ 本人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设计项目被采用;

⑦ 省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参编教材1部且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有1项专利(排名前三);或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经费达到1万元,人文社科类0.2万元);

⑧ 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人才类荣誉(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表彰);或市(厅)级以上科研类荣誉(表彰);

⑨ 获得硕士学位以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

⑩ 其他作出重要贡献或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院部确认、推荐并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委员会核准同意等同于上述条件的。

(2)讲师九级岗位

讲师任职年限满10年,每年完成相应教学(管理)工作量,近5年获1次教学考核优秀或学年度考核优秀或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表彰者;讲师任职年限满6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者;或讲师任职年限满3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者;或讲师任职年限不满3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三项及以上条件者:

① 完成教学工作量,连续2年学生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前15%;

② 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或其它科研类表彰;

③ 积极参加教学建设,承担学校的专业、课程、实验室、教材等建设任务,目前有在研或通过验收项目;或担任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四);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优秀教育团队、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排名前六);省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五);

④ 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目前有在研或结题项目;

⑤ 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校级奖励;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大学生社会实践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从事班主任(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获校级学生管理类工作表彰;

⑥ 本人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设计项目被采用;

⑦ 省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编教材1部且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1项专利(排名前五);或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经费达到1万元,人文社科类0.2万元);

⑧ 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人才类荣誉(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表彰);或市(厅)级以上科研类荣誉(表彰)(二等奖以上);

⑨ 具有硕士学位;

⑩ 其他作出重要贡献或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院部确认、推荐并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委员会核准同意等同于上述条件的。

(3)副教授七级岗位

① 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已在副教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② 新晋升副教授职务的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七级岗位。

(3)讲师十级岗位

① 具有讲师任职资格, 已在讲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② 新晋升讲师职务的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级岗位。

(2)助教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① 具有助教任职资格,已在助教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② 新晋升助教职务的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二级岗位。

5.工勤岗位聘用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①基本条件:聘任技术工岗位应具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证书。

②具有承担岗位工作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

③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聘任条件

①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②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③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首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时,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聘任到技术工一至五级岗位。

4.助教岗位聘用条件

(1)助教十一级岗位

助教任职年限满3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结果在良好以上,近3年获1次校级奖励;或助教任职年限满2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之一者:

① 完成教学工作量,有1次学生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前15%;或有一次教学考核优秀;

② 积极参加教学建设,承担专业、课程、实验室、教材建设等工作任务,目前有在研或通过验收项目;

③ 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目前有在研或结题项目;

④ 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育教学类及科研类表彰;

⑤ 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被推荐参与省级评比;或在各类比赛中获校级以上奖励;

⑥ 本人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奖;或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设计项目被采用;

⑦ 从事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并获校级学生管理类工作表彰;

⑧ 省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编教材1部;或有1项专利;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1项;

⑨ 具有硕士学位;

⑩ 其他作出重要贡献或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院部确认、推荐并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委员会核准同意等同于上述条件的。

 

第二篇:20xx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及量化细则

商南县鹿城中学 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臵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

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的原则。

三、设臵岗位情况

鹿城中学共设臵岗位219个。其中:高中部编制89名,设管理岗位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87个,其中五级3个、六级7个、七级7个(副高);八级10个、九级14个、十级11个(中级);十一级18个、十二级17个(初级);工勤岗位1个(三级)。初中部编制130名,设专业技术岗位130个,其中五级3个、六级5个、七级5个(副高);八级13个、九级18个、十级14个(中级);十一级36个、十二级36个(初级)。

四、岗位竞聘说明

(一)上一聘期内未完成其下列相应岗位职责之一的,本次不得聘任在相应职务高级岗位。

1、高级教师职务:

①积极参与或承担县级以上校本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1

②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主管的刊物以及党报党刊、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刊号“ISSN”开头的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交流、评选中获奖;

③完成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不含学校组织的课堂技能竞赛)或培训辅导讲座任务;

④承担培养县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1-2名的任务,或指导1-2名教师参加市级以上课堂技能大赛并获奖。

2、一级教师职务:

①积极参与或承担县级以上校本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②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主管的刊物以及党报党刊、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刊号“ISSN”开头的教育教学报刊发表,或县级以上会议上交流、评选中获奖;

③完成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不含学校组织的课堂技能竞赛)或培训辅导讲座任务;

④承担培养镇(校)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或新教师任务,或指导1-2名教师参加县级以上课堂技能大赛并获奖。

3、二级教师职务:

①积极参与1项校级以上校本课题研究;

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主管的刊物以及党报党刊、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刊号“ISSN”开头的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或县级以上会议上交流、评选中获奖;

③完成校级以上公开课(不含学校组织的课堂技能竞赛)任务。

(二)任职不满3年的不得聘任在相应职务的中、高级岗位;任职不满5年的不得聘任在相应职务的高级岗位。

(三)专业技术人员每学年继续教育不低于72学时。

(四)在上一学年度全县或全镇(全校)中小质量检测中,其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较上年度(居后三分之一位次)上升幅度无明显变化或位于全县或全镇(全校)后三分之一位次的,不得聘 2

任在相应职务高级岗位,位于全县同学科倒数5名(含)或全镇(全校)同学科倒数第一的,不得聘任在相应职务中、高级岗位。既有县评又有镇(校)评的以县评为准。

(五)凡未带检测课的人员(九年制学校、中心小学校长、总务主任;专职会计、食宿管理员、安全保卫人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专业教师以及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原则上不做硬性要求),不得聘任在相应职务高级岗位。

(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聘任在相应职务中、高

岗位: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直接责任人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商南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若干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

3、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竞聘与聘用程序

公布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申请—分组公示--岗位聘任考核量

化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与核准--签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苏小明

副组长:何祥福 吴顺国 张永军 刘安宏 王新柱 张立庆

成员:各行政办公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立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

负责办公。

(二)工作职责

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组织、管理学校岗

位设臵工作。

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岗位

设臵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务。

3

七、附则

1.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鹿城中学岗位聘任考核量化细则

商南县鹿城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鹿城中学岗位竞聘考核量化细则

为确保我校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依据县教体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量化细则。

一、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2、依据县教体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考核量化细则。

3、教职工申请岗位等级,并出具相关原件证据。

4、考核组根据相关原件进行审核量化。

5、考核结果由监督小组监督审查并公示三天,有问题提交领导小组据实解决。

6、竞聘结果由竞聘领导小组最终审查通过。

二、量化细则

以教师任现职期间业绩为主,兼顾教师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和职务等。

(一)学历(5分):中专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研究生5分(后取学历在学历分基础上减0.5分)。

(二)教龄分(10分):0.5分/年,最高10分。

(三)职龄分(5分): 0.5分/年,最高5分。

4

(四)教学名次(45分):

个人得分 =45×{1-(n-1)÷m}(m 指参评任数,n指个人名次),成绩以市、县2012-2013学年最高级别检测成绩为准(教务处)。

(五)出勤考核(5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

0.2分,旷课旷会每节次扣1分,出勤计算以2012-2013学年度考勤为准,不够扣的从总分中扣除(校长办提供)。

(六)岗位(30分):依据2013-2014学年度9月份考工折算,最高30分。岗位分=(30÷考工最高分)×个人考工得分。

(七)附加分:

1、教研成果及课堂技能竞赛:(论文、课例、优秀教案、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论文必须是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其它方面的不计分)。

论著、论文:每发表一篇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

记2.5分,县级记2分。以正式期刊(CN或ISSN刊号)为准,学术刊物含学术报纸,不包括论文集(证书减半计算)。

课堂技能竞赛获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5分,

县级2分。

2、课题研究:应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课题立项批准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总结)。结题的评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未结题的评分: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获奖

的指导教师,国家、省、市、县分别计3、2、1、0.5分;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每人次,国家、省、市分别计0.3、0.2、0.1分。

3、各类先进:

一般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模范教师、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乡镇、

校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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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加分单项取一个最高分记入,不累计。(由各级党委授予的先进称号的得分与同级政府相同)。

三、几点说明:

1、无教学名次人员按平均分计入。

2、此方案涉及时间计算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要求

1、若本人没有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申请和相应的考核材料,不予以考核,具体的考核组为(其中考核组第一

20xx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及量化细则

2、竞聘相应职务中、高级岗位者需上交分工表、论文论著(或获奖证书)、公开课或示范课、课题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附表6之后。

3、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义,并能提出充分证据,考核组应予以复查答复。

四、解释权归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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