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使中小学校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相关职责
1、负责对等突发公共卫生事学校传染病疫情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2.协助班主任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 或规范;
3.及时了解本学校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二)卫生方面
1、根据本工作规范,负责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每日零报告工作。
2、配合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3、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知识;
4、负责及时向学校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三)疾病预防控制
1、负责为学校开展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2、负责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学校对其全体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4、负责及时将涉及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学校,并指导学校具体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四)学校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 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1、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上午9;30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
话、向属地疾病预防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东村中学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服务对象
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服务内容
1.发现、登记
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2.报告
▲报告程序与方式
? 已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该系统报告;未开通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按相关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时限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工作,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补报。
3.处理
▲病人处置。对传染病患者,原则上要求就地隔离治疗,不具备隔离条件和相应救治能力的单位,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移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
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居家病人的随访工作。 ▲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传染病报告服务要求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2.传染病病种报告、报告卡填写等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执行。
3.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考核指标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传染病的信息报告】
需要报告的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婴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疟疾、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
其他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省级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重点检测的传染病: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开展监测的传染病,如AFP监测。 疫情的通报由卫生行政部门发布,任何人都不可以乱讲。 传染病的报告:(谁接诊,谁报告)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更不能漏报。
对于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疫情,不论是暴发、流行还是散发病例都要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其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谁接诊、谁报告,乡镇卫生院和城
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报告。
报告方式
1、传染病报告卡
2、网络直报
3、电话报告
报告内容的具体要求
甲乙丙类传染病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的要求填报(20xx年1月1日起全国启用)报告卡统一用A4的纸幅面,一面为填报内容,一面为填写要求,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带 “*”号的项目必须填写,学生和托幼儿机构的孩子应填写学校名和幼儿园 名称及班级等。
14岁以下的小孩应填写家长姓名。
一人同时患两种传染病应填两张传染病卡否则算漏报。
(2)一般报告分为实验室确诊的病例,临床诊断的病例和疑似病例。
(3)对鼠疫、霍乱、脊灰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4)炭 疽 ,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疟疾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 疽 ,皮肤炭 疽 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和未分期六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阳和未痰检四类
(5)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分急性和慢性报告。
报告时限和网络直报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按甲类管理的SARS和肺炭疽、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接以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属地县级疾控制机构报告,同时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都分按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网址:
国家疫情信息监测网:https://202.106.123.35 https://219.142.85.3(电信) https://218.247.198.113(联通)
【传染病的疫情管理】依法管理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其它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的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有一名主管领导分管疫情报告工作,有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从事疫情管理的日常工作,必须“三定”,定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定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定计算机网络直报人员(1—2名)每天上下午收集采卡片,进行输入,传染病卡片至少保存三年并备份。
2、健全各种制度;如网络直报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24小时值班制度。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报告时限,程序、方式、疫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落实奖惩和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网络直报制度: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录入人员及职责录入时间和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相关规定。
疫情报告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内容及效果评价等。
3、传染病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有一定的措施。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或乙类传染病种的,SARS,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命性禽流感病人时,应按甲类管理。
(1)对病人、病原体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体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 观察和采取其他的必须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间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 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内发现乙类、丙类传染病人,应当 根据 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对使用后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销毁,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4)患甲类传染病死亡后,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 处理就地火化或深埋,不可以交与家属开追悼会。
(5)医务人员要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不可以到处宣扬,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矛盾。
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应该做到标准预防,做好职业防护和手卫生规范。
【标准预防概念】
认定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飞沫,接触隔离。
特点: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医务人员将疾病传至患者。
防护用品:手套、面罩、护目镜、口罩(N95)隔离衣,等应配齐全。
组织自查
要定期组织召开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会议,研究疫情报告工作的实施,每日做好疫情自查,有无漏报,如有要及时补报。
设立各种登记本
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备有足够的传染病报告卡片,检验登记本、放射性检查登记本等。
门诊日志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地址、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治报告日期,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项目。
传染病登记册包括:登记日期,疾病名称,姓名、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住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时间,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订正转归、订正时间、备注等。
组织培训
负责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 传染病的诊断标准等及上级部门临时要求做的培训,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对新进入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
疫情管理人员应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并认真填写网络直报通讯日志,和网络直报工作日志 ,做好 节假日工作安排,抽空了解最新传染病疫情 掌握情况以利应对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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