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集团项目经理职级晋升和聘任管理办法

天津城建集团项目经理职级晋升和聘任管理办法

为激活集团人才资源,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进程,激励项目经理提升项目运行水平,集团拟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实施项目经理职级晋升管理制度,以满足新形势下集团快速发展对项目经理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项目经理职级晋升的目的和意义

项目经理在施工经营创效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提升项目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核心人才有职、有级、有待遇、受尊重,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并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经理队伍,集团实施项目经理职级晋升制度,努力营造项目经理靠业绩升职、靠贡献晋级、靠创效增收取酬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经理职级设置及晋级资格条件

(一)项目经理职级设置

在曾主持项目经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根据其所干项目大小、复杂程度、经营管理、创效水平等综合因素,实行项目经理职级评审聘任制度,开辟一条与职务晋升并行的项目经理职级晋升通道。根据集团工程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四个项目经理职业等级:特级项目经理、一级项目经理、二级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职级晋升和聘任,遵循“业绩和能力导向”的原则。

项目经理职级与企业管理岗位职务体系接轨,其对应关系是特级项目经理对应正处级、一级项目经理对应副处级、二级项目经理对应正科级,三级项目经理对应副科级。

(二)、项目经理晋级资格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具有项目管理从业资格,曾主持项目经理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勤奋务实的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绩突出,廉洁从业,职工威信较高;具有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需要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胜任项目经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和身体素质;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及以下,特级项目经理不受年龄、学历条件限制。

2、项目经理职级的具体申报条件:

(1)、特级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从事项目管理十年及以上,曾独立担任特大型(规模在5亿以上)工程项目的项目部经理者;

(2)、一级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从事项目管理八年以上,曾独立担任大型(规模在2亿以上)及以上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者;

(3)、二级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六年及以上;曾独立担任中型(规模在1亿以上)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职务者;

(4)、三级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五年及以上;曾独立担任中型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职务者。

三 、项目经理职级晋升管理及程序

1、项目经理晋级评审程序

项目经理晋级评审按照“定期组织、基层推荐、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述职、答辩、评审”方式实施。特级、一级项目经理纳入集团干部管理范畴,由集团统一组织评审和评议,并进行跟踪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集团干部人事部发布项目经理晋级评审通知;

(2)各公司按照项目经理职级晋升条件,对曾主持项目经理工作人员进行择优推荐特级、一级项目经理人选,经基层党委、总支讨论后提出推荐意见报集团;

(3)集团干部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被推荐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被推荐人填写《项目经理晋级申请评审表》和《述职报告》;

(4)集团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面试评议;对被推荐人员进行面试,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位项目经理进行评议,主要从经营创效能力、工程组织能力、安全控制能力、科技或管理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实绩等方面考察;

(5)专家评审委员会初选通过人员,公示后,由集团党委会研究,最终确认特级、一级项目经理名单。

2、被聘任的项目经理,由集团颁发聘书,实施二年聘期制,进行年度考核。

3、二级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由各公司参照本文件精神自行评审,并进行聘期管理和年度考核,报集团备案。

4、降级或解聘程序:项目经理职级遵循动态管理原则,承担的项目情况发生变化,或连续两年未担任项目经理,或连续两年经营效果不理想,或承担的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经相关部门确认后,项目经理职级应予降级或解聘。

四、相关待遇和要求

1、 晋级并被聘任的项目经理享受同级干部管理岗位工资待遇;但同级不同位,进入后备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调任同级管理岗位。

2、在同等条件下,各企业应优先聘任具有项目经理职级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

3、被聘任的项目经理在具体承担项目时,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等”、“待遇和贡献一致”的原则,实施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金制,职级项目经理年底绩效兑现由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并逐步探索试行以项目结算为单元的职业项目经理薪酬制。

本办法由集团干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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