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调研报告

海林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调研报告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的调节和监督作用,对于促进各类经济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逐步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堵塞漏洞、促进所得税收入的增长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重点内容。

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大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国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市局要求,我们海林国税局在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在新税法框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具体举措。

一、所得税征管过程中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

(一)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不少企业对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够熟悉,使得部分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统一,财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申报应纳所得税额。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依法纳税意识较差,财务人员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做账,明显存在现金交易、收入不入账、费用乱列支或以白条入账等现象,造成大量申报不实。以20xx年为例,我局共有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407户,其中亏损企业共有200户,占汇缴户数的50%,零申报企业共有158户,占汇缴户数的39%。所得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为数不多的烟草、煤炭、电力和地方金融等重点行业。

(二)由于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缺乏科学性,部分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时并不到位。

目前,各地税务部门管理企业所得税在方式上还存在一定不足,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一是对纳税人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多年来,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以我局为例,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一直沿袭纳税人每季按时申报,征收人员按申报数据打印缴款书这一模式,税务人员对申报表的审核绝大多数是就表审表,只要逻辑关系正确就认定企业申报没有问题,且审核一直以人工方式进行,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深入研究。

(三)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监管乏力。

一是漏征漏管现象比较严重。由于目前企业所得税由国、地税两个部门征管,税务登记数据没有实现实时共享,缺乏相互协调配合,导致税源管理上出现空档。同时,与工商部门缺乏横向联系,信息交流不畅,基层征管力量不足,没有精力和时间开展经常性的漏征漏管清理,致使新办企业漏征漏管比较严重。二是税基管理不到位。新办中小企业成分复杂,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财务核算不规范,申报数据不真实,再加上管理中存在征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 1

不强等因素,使得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税基的控管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同时许多随着许多审批事项的取消,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三是征收方式矛盾比较突出。目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总局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核定征收的范围,但新办中小企业普遍不能准确核算盈亏,致使查账征收不能落实到位;对中小采取核定征收,由于总局规定的核定应税所得率标准过高,各行业的盈利水平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存在差距,难于操作;而且目前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由于国、地税掌握的标准、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同一地区,同等规模、相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之间因主管税务机关不同税负差距明显,诸多矛盾使得对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难度很大。

(四)由于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的力度不够,不少税干的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一方面,干部的政策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目前,在多数县、市局,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能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干部,不到人员总数的8%,特别是比较年轻的干部,多数没有接触过所得税业务,不能适应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且变化快、与企业财务核算联系紧密、纳税检查内容多、工作量大等对干部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多数干部管理方法欠缺,经验不足,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一知半解。

(五)由于当前的监管机制尚不够健全,税务机关对监管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存有难度。

对财务由上级企业统一核算、所得税统一缴纳的企业分支机构,由于汇总纳税地税务机关不能完全控管,税法规定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实行监管,这样的机制存在几个问题难以解决。一是企业的税款缴纳、财务管理都在上面,监管地税务机关由于对企业没有很强的控制手段,而且监管地税务机关由于本身工作任务较重,被监企业实现的税金又不归当地的任务,存在可管可不管的倾向,最终形成了“名为监管,实际未管”的现象。二是企业由于受当地税务机关控制较少,缺乏依法接受监管的意识,特别是某些不需要在当地税务机关领购#5@p的纳税人,在日常工作中不情愿、不按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从而形成了所得税税收漏洞。

二、新税法框架下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一)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各项所得税政策落实不走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新税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法律级次都很高,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执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谨的措施,将依法治税的原则贯穿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过程当中。一是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禁擅自制定或者变通与新企业所得税法不符的政策规定,自觉抵制干预企业所得税执法的行为。二是要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新税法统一规定的,20xx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要逐步建立依据合法、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易于操作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 2

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所得税税收执法检查,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强化税源管理,实现所得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税源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管好企业所得税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一是加强对新法规定的特殊纳税人进行管理。新税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这就意味着不是只有法人才有纳税义务,非法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农民合作社仍然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要加强对非法人企业和组织的所得税税种认定和管理。同时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也应分别独立纳税。因此,要积极做好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分别就地纳税有关工作。二是做好相关业务流程修改和完善,确保税种认定、企业代码以及各类台账等信息资料的完整,保证税前扣除、减免税等征管信息准确延续和衔接。

(三)夯实所得税税基,提升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企业所得税涉及面广、纳税信息量很大,是国际上公认的管理难度最大的税种之一。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科学管理的理念,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做到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体系科学规范,征管各环节有效衔接,征管方法和手段协调统一,税务系统内外有效配合。

一是强化收入管理。做好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组织工作。同时要做好不征税收入的鉴定工作,减少税收流失。新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是是要强化纳税评估工作。按照“降低频率,加大深度,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的纳税评估工作要求,向纵深方向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要积极开展所得税、流转税联评互动,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逐步建立完善具有指导性、系统性、时效性、针对性的行业评估指标体系或评估模型。要广泛开展纳税评估案例点评、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三是要加强分类管理。要根据重点税源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风险企业等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合理划分分类管理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管理措施。要加强分级管理,合理划分市、县、基层分局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形成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的高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分段管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行日常预缴,年度汇缴的特点,将企业所得税管理期间分为汇算清缴和日常管理两个阶段,做到分段管理,全程联动。

四是加强反避税工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贸易、跨国资金和人员的流动,使得税收特别是所得税管辖权的国际交叉、税源的国际流动越来越复杂。在企业所得税以及相关税种的管理中,要依据国际税收协定,充分利用税收国际情报交换、国际反避税调查、国际征管合作互助等国际通用手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居民的境外税源和非居民源自我国的税源以及国家间税源的管理,加大跨国反避税工作力度,防止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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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做好减免税和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税收优惠是新法的一大亮点,与旧法相比,新法构建了统一的适应内外资企业的、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制度。为此,要重点研究新旧税法条例的变化内容,对保留项目、取消项目、扩大项目、增加项目、过渡项目要逐一进行分析和研究;要对原已经审批过的减免税企业要进行统一的清理和规范,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继续保留。同时要强化扣除项目管理。梳理新的税前扣除标准。新法在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广告费、公益捐赠、大修理等税前扣除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及时梳理出符合新法的税前扣除标准,以保证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

(四)优化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树立国税机关良好形象。

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要切实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新税法精神、政策规定和纳税申报要求。二是要广泛开展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要重点培训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特别是税源大户企业,要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新税法对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资产税务处理的各项规定,了解和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了解和掌握新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准确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熟悉操作程序,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三是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在汇算清缴、税务鉴证、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行业优势,提高纳税服务的整体实力。

(五)强化企业所得税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随着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信息化建设的大力推进,跨国业务逐步增多,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税务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法律、财会、外语、计算机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要下大力气做好新税法的培训工作,按照“内外并举,重在训内”的原则,抓紧落实新税法的培训工作。重点是抓好全员学习,尤其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使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干部人人了解新税法,熟悉新税法的基本内容。二是充实所得税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把精通新税法和反避税业务的人员充实到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中。要保持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的基本稳定,建立企业所得税和反避税专家人才库,要通过不懈努力,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此外,应进一步挖掘征管系统的功能应用,不断体现信息化建设在所得税规范化管理中的效能,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水平。

海林市国税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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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XX县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尉犁县国税局关于加强

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巴州国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问题的调研通知》(所便函?2011?59号)要求,按照州局所得税科的安排,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调研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研内容报告如下: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基本做法。

1、夯实基础管理。从四个方面狠抓基础工作,有效地推进企业所得税精细化管理。一是注重户籍清理。与工商部门配合,掌握新办企业登记情况,通过强化管户巡查,摸清户籍底数、企业基本信息和税源分布状况,使管理工作有的放矢、有条不紊。二是强化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财务核算状况以及纳税意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征收方式和监控办法,严格分类征管,确保了所得税的征收面和征收率。三是加强核定征收。从本地实际出发,修订完善了本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统一了核定征收的标准,规范了核定征收的程序,实行了公开透明的核定办法。四是规范政策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政策辅导,依法及时审批、备案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强税源税收分析。按季分层次、分规模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有效地掌控税源变化趋势,查

找日常征管中的薄弱环节,促进了税收征管。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将影响我县所得税收入的金融和地产两个重点行业纳入本局重点税源监控范围,重点指导企业的申报入库工作,加强政策辅导,确保收入的稳步增加。

3、完善汇算清缴。按照总局“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汇算清缴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法律责任。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倡导人性化服务,加大向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及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的辅导力度,切实做到了纳税申报辅导到位,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征管行为规范到位,从而确保了汇算清缴质量逐年稳步提升,汇算清缴面达100%。

4、强化队伍建设。为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由综合业务科牵头,成立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组。其次是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加大了培训力度。除了对本局业务人员的培训外,还组织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所得税相关业务培训。并且向企业财务人员开放政策业务资询电话,方便纳税人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具体项目的优化和完善。

1、严格申报审核,提高汇缴质量。在办税服务厅受理年度申报审核的基础上,实行实地分级审核制度,对一般企业由税收管理员逐户审核;中等企业和特殊行业由税源科科长带队审核;

重点税源户和大额亏损户,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参加实地审核。通过层层把关,落实责任,源头控管,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质量。

2、完善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方式方法。一是严格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于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会计科目设臵不完整等一律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户的管理,要求企业按照财务制度设臵和管理“银行存款”和“现金”科目,控制现金交易量,杜绝企业坐支现金和资金体外循环;三是加强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管理,尤其对亏损企业,更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规定。

3、不断拓展纳税评估的深度和广度。对各季度申报亏损企业、零低税额申报企业要在年度申报前逐户评估,在实施评估的过程中,采取灵活机动评估方法,不仅就某一预警指标分析而分析,而是将不同预警指标结合起来进行多角度、多时段综合分析,同时辅以投入产出法、实地盘存法、耗电量法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实施深度评估,达到增收降亏效果。

三、岗位设臵、职能分工、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的优化。

企业所得税涉及政策面宽、政策性强、政策变化较大,如何把税收政策及时传达给纳税人,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正确运用税收政策是管理人员做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事前宣传的重要工作。作为管理人员,不但对税收政策要全面掌握和正确的理解,

还要精通企业财务制度,把税收政策和财务知识有机的结合起来,所以我局把所有业务骨干都充实到所得税管理的队伍中来,主要从申报征收,日常管理,评估检查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管理。 日常管理是税收管理人员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做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关键,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质量,决定着企业所得税的及时足额入库,因此,管理人员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档案。二是对每月经营报表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析对比,对同行业、同规模的企业经营成果出入较大的要及时地进行重点调查。三是对每个行业通过对典型业户的跟踪找出企业经营规律,为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数据。四是对企业提出或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如企业在经营中人为调控利润,至使税款不能均衡入库等。总之只有加强日常管理,才能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四、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的管理建议。

1、建立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以及税款缴纳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首先,明确综合业务科负责所得税税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制定重点税源企业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按要求报送重点税源企业分析报

告和报表。其次,明确各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纳税能力等基本情况的信息收集、分析、调查反馈和落实工作;按行业、分户建立规范的重点税源企业档案;按月度、季度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收入出现或将要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分析原因,并将各类分析结果存入该企业档案;按年对本辖区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税收情况进行相关经济指标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弹性分析、行业分析,并将相关分析报告存入企业档案。

2、做好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工作。按照州局要求认真开展月度所得税收入分析。规定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本辖区重点税源企业的有关情况,对所控管的重点税源企业月度入库的企业所得税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幅较大的及时分析成因,并于月度结束后的次月2日前将《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表》报综合业务科,并要求上报材料既要有具体的数据也要有客观详实的文字说明。

3、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要求各税源管理部门注意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并利用历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实现税款、减免税款、入库税款等情况,特别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监督企业将应入库的税款及时入库。

五、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其它建议。

我局所辖企业均为中小型企业,从实际工作出发对中小型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如下建议:

1、中小企业税收管理的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有的税务部门征管不严、措施不力,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税负原则的实现。加强和规范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不仅能有效地堵塞税收流失,强化税收基础管理,而且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有利于税收增长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2、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提高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各级税务部门要针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有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纳税意识不强、对税法知识了解不深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做到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特别是涉及与财务制度不一致的税收政策和法规(纳税调整项目等)以及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要及时进行宣传培训,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养成自觉纳税的习惯,提高申报纳税的质量。

3、结合实际,采用不同的所得税征管方式管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有较大差异,因此,要求税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方式。例如:

对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建帐建制,准确及时填报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且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可实行企业依法自行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建立适合企业所得税管理特点的科学、严密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不同项目和内容,建立健全纳税人的台帐管理制度,以满足征收、检查等方面的需要。建立财务登记、主要税前扣除项目、减免税、纳税人投资情况等企业所得税基础资料台帐。

对不设帐簿或虽设帐簿但帐目混乱,无法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资料,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渡,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4、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凭证的管理.企业收入总额和税前扣除项目是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两大因素,而票证凭据特别是税务#5@p,则是控制收入总额和税前扣除项目的主要手段,是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企业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项目,主管税务机关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按规定的程序、方法、权限和政策进行审批,不得走过场。企业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企业的税前扣除项目,一律要凭合法的票证凭据确认;凡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一律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严禁虚开、代开#5@p和开

票不及时入帐、多开少入的现象,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 人的责任。

5、加大检查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强化税务检查,依法对偷逃税行为进行处罚,是加强税收管理和促使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的有效手段。为此,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企业的税务检查力度,合理调配力量,将汇缴检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对存在不按时申报,有意隐瞒真实情况、逾期不缴、逃避纳税义务等行为的纳税人,要查深、查细,对查出的问题,应按税法规定补缴税款和进行处罚,坚决杜绝以补代罚的做法。

尉犁县国税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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