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1 总 则

1.0.1 我国幅员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大,小型水电站类型多,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没有可遵循的相应标准,长年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大中型规程),尺度难以掌握。因此,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适应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的需要,统一报告编制的标准,提高报告编制的质量。

本规程作为大中型规程的姐妹篇,总体内容、结构保持与大中型规程基本一致,并着重体现小型水电站的特点。

本规程作为推荐性标准,规定了普遍适用的要求,为报告编制提供依据,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小型水电站工程允许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1.0.2 本规程所界定的适用范围侧重以发电功能为主的小型水电站。对于灌溉、供水、通航、过木等水利设施比重较大的工程,编制报告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侧重。对大中型综合利用工程所属的小型水电站,应根据工程的用途、规模、特点对照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分析,正确选用合适的编制规程,例如枢纽工程总体上按大中型规程编制,而其中的发电系统参照本规程。

1.0.3 基本要求所列各项是对各专业的共性要求,各专业均应遵循。

1.0.4 鉴于小型水电站工程通常相对简单,可不作可行性研究,因此本规程按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合并制订,包含两个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有的工程根据需要按两个阶段设计,已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那么,采用本规程应作适当取舍,对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解决的部分,可从简或省略。

条文中所提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只是主要要求的概括,各专业应按各章节的具体要求编制。

1.0.5 主要附件按小型水电站的需要附列,其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可根据各工程 具体情况取舍,“环境影响报告”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新增的;试验和科研报告及其他专题报告可根据各工程的实际需要附列。

1.0.6 本规程提出编缉和表述要求,目的在于提高报告编制的标准化水平。总体编排中的工程鸟瞰图一项可根据具体条件取舍。综合说明的附图除了将蓝图与其他附图另编一册外,还需另制成小图附在综合说明前面,其目的是便于阅读报告时能较直观地了解工程全貌。小图可以另绘制,也可将原图缩小。

1.0.7 本规程引用三个通用标准,要求编制报告时遵照执行,其目的是提高报告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其中《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对标准编写提出的要求,大部分适用于报告的编制,因此要求对其中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2 综 合 说 明

2.1~2.12 各条文为初步设计报告全部内容的纲要,要求能反映整个工程的设计概况,叙述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与后述各章节主要结论性内容相一致。

2.13 结论及今后工作意见

结论及今后工作意见着重从技术经济方面概括说明工程建设总的结论,提出今后工作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2.14 附图附表

综合说明也可单独成册,其附图附表仍按本条规定附列。其中附图按1.0.6条(2)规定。本规程的工程特性表内容侧重于小型水电站,有关综合利用的内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删。

3 水 文

3.1 流域概况

3.1.1 流域概况是对水文基本资料和水文计算成果合理性分析的基础资料,特别是在缺

乏水文资料的地区,需借用邻近流域和相似流域的水文资料时,应将流域的自然地理条件等情况说明清楚。

3.1.2 气候资料是水文计算、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行期的基本资料,应对流域及邻近地区气候特性叙述清楚。在缺乏工程所在地气候资料的情况下,通过分析可以借用本流域及邻近

地区的资料。

3.2 水文基本资料

3.2.1~3.2.2 水文基本资料是水文计算的基础,关系天水文计算成果的质量和精度,在报告中应说明水文资料 测验、整编情况及复核成果。

3.3 径流

3.3.1~3.3.2 径流资料是水库调节计算的依据,需要时,通过必要的还原计算,提供可靠的径流系列和径流计算成果。若水文测站布设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径流计算应采用资料短缺地区径流计算方法,并论证径流计算成果的合理性。

3.4 洪水

3.4.1~3.4.2 洪水特性及洪水成因是分析设计洪水成果合理性的基础资料。历史洪水成果是设计洪水计算的关键参数。对洪水的时空分布规律可作一般性了解即可。

3.4.3~3.4.4 设计洪水是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涉及到工程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对资料短缺地区,按暴雨资料推算设计洪水时,应说明设计暴雨及产、汇流计算方法。按洪水参数地区综合方法推算设计洪水时,应说明所引用洪水特征参数的来源(水文站属本流域或邻近流域情况)及洪水参数计算情况。

3.5 泥沙

3.5.1 对于多沙河流,泥沙资料是确定水库淤积、水库运行方式和排沙、沉沙措施对机组提出技术要求的重要资料,应论证设计断面无泥沙资料的移用方法。全年多沙和汛期洪水挟沙较多的河流应提供年输沙量频率成果和泥沙颗粒级配成果。

3.6 设计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3.6.1 设计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一般不得直接移用河道内其他断面的关系,当站址上下游附近水文测站时,可以间接引用水尺断面现有水位流量关系。对河段无测站的设计断面,实测大断面和河段的水面比降,了解河床组成情况,进行洪水调查,并采用理论方法计算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应当在设计断面实测流量,验证移用或计算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注意冲淤变化及回水顶托对设计断面水位流量关系的影响。

3.7 其他

3.7.1 在北方地区,冰情资料包括:岸冰、流冰、全河封冰、融冰、全河封冰时冰厚,冰 塞及冰坝等对工程的响及其可能的危害。

3.7.2 在沿海地区建设工程需掌握潮汐规律,分析潮汐对设计断面的影响。

4 工 程 地 质

4.1 概况

4.1.1 说明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有关的基本概况,简要说明前阶段测情况及研究程度, 如果有进行可行性阶段的地质勘察,还应说明前阶段地质勘察主要结论及存在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4.2 区域地质

4.2.1 本规程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所以勘察只进行一次性设计阶段地质勘察, 因为区域地质测绘一般是按1∶5万或1∶20万区域地质图,进行校核性地质测绘。如果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勘察,应简要说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地质结论及遗留的问题,在本阶段应进一步补充调查的主要区域地质问题。

4.2.2 查地震烈度区划图,确定地震基本烈度,必要时才确定场地烈度。

4.2.3 对高坝或重要的小型水电站工程,在地质条件特别复杂、覆盖层特深厚地区或晚近期有活动性断层、地震基本烈度大于Ⅶ度、现代地震活动特频繁的强震地区,应按其他有关规范要求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提供场地地震基本烈度,评价可能发生的诱发地震及震害。

4.3 水库区的工程地质条件

4.3.1 简述库区的地质概况时,特别注意低矮垭口、单薄分水岭、可溶性地层、通往库外断层带、节理密集带、破碎带的分布。

4.3.2 对非可溶性岩石地区的水库,要说明库周边地形封闭条件、有无单薄的地下分水岭和地面分水岭、低于正常蓄水位的垭口鞍部、邻谷分布;说明岩体的透水性地下水位,有无贯穿库外大的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层间不整合面及其他渗漏通道。

对可溶岩地区水库,除说明库周边地形条件外,应着说明可溶性岩石分布、位置、厚度、延伸情况、喀斯特发育规律、地下水位、泉水位分布高程、可能渗漏的边界条件、渗漏途径和渗漏型式。预测可能的渗漏量以及防渗处理意见,评价建库的可能性或对建库效益的影响。 对低山丘陵第四纪覆盖特别深厚的水库还应说明有无贯通库外的古河道和第四纪强透水带分布。

4.3.3 简要说明水库浸没情况,特别着重说明库区的文化古迹和矿产淹没浸没情况,水库蓄水后对古迹和矿产开采造成的影响。

对水库周边、河谷两岸、尾水区、坝下游及库外邻谷低洼地带浸没区,分别说明地层岩性、浅层地下水位、泉水位、井水位。评价在不同蓄水位的情况下可能浸没范围和浸没严重程度,提出防护处理意见。

对低山丘陵平原区水库,特别是在平原区以围堤方式蓄水的水库,应说明蓄水后可能发生浸没,使农田盐碱化,引起库岸附近建筑物基础沉陷、开裂,危及其安全的情况。

4.3.4 对土质库岸,特别是黄土、膨胀性土及其他性质不良土构成的库岸,应着重说明地下水位抬高引起的湿陷、崩塌、滑坡及其他库岸变形等可能性。对岩质库岸边坡,除说明库岸不同岩体的结构特征和组合关系外,重点应对陡峻岸坡、倒悬岸坡及近坝库岸一些变形边坡,如古滑坡、蠕动变形、张裂变形等库岸,说明分布范围、体积、地质结构、组合关系、边界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其蓄水后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意见。

4.3.5 除说明上游植被状况、水土流失情况、经常性河水泥沙含量及淤积情况外,还应重点说明库区内有无泥石流的来源和由于露天开采矿石、开路造成大量废渣的分布,可能带来大量的泥沙淤积,评价其对库容的影响。

4.4 档水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4.4.1 本条文是由于小型水电站一般是在规划阶段选定的坝址或建筑物位置进行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坝址和其他建筑物方案的比较;并且在规划阶段由于勘察精度低,无法最后选定一个坝址或一个建筑物位置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加以小型水电站工程的前期勘察时间短、经费少、手段也简单,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可能投入很多的经费和勘探进行方案的比较。因此,在设计阶段勘察中,先进行地表地质测绘或轻型的勘察,在短时间内否定比较方案中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方案,选定一个工程地质条件比较好的方案进行详细的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故本条应说明在这种方案比较中的各方案地质概况,这时的重点应从地形地貌、河谷宽度、岩性、断裂、风化状态、地下水位、相对隔水层埋深、建基面深度、土石方开挖量、坝体的工程量和结合水工布置、施工难易程度等方面进行比较,抓住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地质条件比选,推荐工程地质最优的方案。

4.4.2 简述推荐坝(闸)址的工程地质条件。由于小型水电站工程地质勘察一般分岩基和土基,按不同坝型进行勘察,因此说明内容的侧重点也应不同。对岩基应说明岩体的完整性、风化程度、结构特征,特别是软弱结构面的位置、产状、连续性、厚度、起伏差、充填

物的性质等,一般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建议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对坝基岩体的变形特征、抗滑稳定、渗透稳定条件进行评价。同时对不同的坝型评价内容也不尽相同:在岩基上的土石坝说明岩基表层风化深度、覆盖层的分布、厚度及其特性、沉陷、变形、渗透稳定条件;重力坝说明坝基岩体风化深度、岩体特性、结构面相互关系、组合情况、抗滑稳定条件、基岩的渗透性等;拱坝除重力坝说明的内容外,应强调拱坝坝肩稳定和挑流冲刷稳定条件。对可溶岩地区除按不同坝型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外,要重点说明喀斯特发育和分布规律,评价其建坝的可能性。

4.4.3 对土基坝址应着重说明坝基土层的分层、厚度、分布和特性。注意地基中有无软土、粉细砂土、膨胀性土、湿陷性黄土、永久性冻土、具有架空结构的碎石土类的分布特性,除重点地段分层取样进行室内试验外,一般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建议各类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这些特殊性土对地基抗滑、湿陷变形、渗透稳定、冻融破坏及砂土液化的可能性。

4.5 泄水建筑物

4.5.1~4.5.2 泄水建筑物包括坝顶溢流、底孔泄洪、岸坡式溢洪道、哑口溢洪道、泄洪洞等型式,根据不同建筑物对工程地质要求,一般按地质概况和选定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两部分来说明,不同的建筑物,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

4.6 引水建筑物

4.6.1~4.6.2 除正常说明引水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外,按选定的引水建筑物类型来说明:隧洞说明进出口地段的岩土体性状、构造情况、岩体完整性、上覆岩土厚度和进出口边坡稳定条件;说明构成洞室围岩的岩性、岩石风化状况、岩石强度、岩体完整性、主要断裂破碎带、软弱夹层和其他软弱结构面状况。延伸分布和相互组合关系、地下水类型、水位。在喀斯特地区要说明地表喀斯特、洼地、漏斗充填情况和地下喀斯特、暗河发育分布规律、深部延伸情况及对洞室围岩稳定、开挖掘进和冒水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洞室围岩分类,在建议洞室围岩力学参数和衬砌型式时,除考虑洞室围岩分类外,还应考虑开挖洞径、上覆山岩厚度、外水压力等因素,有压隧洞还应考虑内水压力等因素,建议不同衬砌支护型式。渠道应分段说明沿线的地层岩性、分布厚度和岩土体的透水性,特别是强透水层、喀斯特代岩层、易风化崩解岩层、松散架空结构的土层、泥石流堆积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粉细砂层、软土等不良工程地质性质的岩土层的组成结构、物理力学性质和分布范围。对旁山渠道的深挖方、高填方地段要说明渠道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条件及由于渗漏可能带来的影响。

4.7 厂房及开关站

4.7.1~4.7.2 厂房、开关站的工程地质条件一般包括地质概况和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评

价两部分。不同的建筑物说明内容应有不同的重点。除条文中所列举外,对大跨度地下厂房

和高水头压力斜洞应重点说明洞顶、高边墙和洞室交叉段岩体稳定条件、地应力和岩爆等情

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8 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其他

4.8.1~4.8.2 其他建筑物包括永久建筑物中通航建筑物、过木建筑物、鱼道建筑物,引(排)

水建筑物中渡槽、涵闸、倒虹吸和桥梁,临时建筑物中围堰、导流洞或导流明渠等建筑物的

地质概况和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4.9 天然建筑材料

4.9.1 说明根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按设计和工程所需要的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

量和质量的要求,进行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

天然建筑材料主要指砂砾石料、土料、石料以及人工骨料、碎石类土料、砾质土料、基

岩风化土石料、开挖废弃土石料等其他建筑材料。由于小型水电站工程勘察条件限制,往往

不能按天然建筑材料规定的勘察阶段由普查——初查——详查三级循序进行,也不能按规程

规定的勘探网,取样数量布置勘探工作。一般小型水电站工程只进行一次性设计阶段勘察,

因此天然建筑材料也只进行一次勘察。如果料场地质条件简单,有用层稳定,且储量大,质

量好,天然建筑材料可按普查或初查精度进行;如果料场地质条件复杂,有用层变化大,把

握性不足,为慎重起见,可按初查或祥查精度进行;当一些重要复杂的工程,或选用当地材

料坝,但因产地小,建筑材料问题成为坝型选择决定性因素,或建筑材料严重影响工程造价

时,应按详查或勘探网点布置,可以超过详查精度勘察。小型水电站工程天然建筑材料采用

的勘察精度主要根据料场特点、地质条件、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按初查

或任务书确定的精度进行勘察。同一个工程不同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精度;同一个材料不同

产地,也可以采用不同精度。总的原则是天然建筑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能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一般只进行初查精度勘察。

4.9.2~4.9.5 分别按砂砾石料、土料和石料产地的地质条件、质量、储量、开采、运输条

件等因素进行评价。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原则是由近到远,使料场分布在坝址上下游、左右岸、

不同高程,大小料场并用。还要注意对施工开挖废弃料的利用。如坝基、溢洪道、厂房等开

挖的风化基岩,可作为土石坝填筑的代替料;隧洞开挖的新鲜基岩,可作为混凝土人工骨料;

建筑物区开挖的残坡积层,可作为围堰填筑用料等。并都应作质量评价。

4.10 结论

4.10.1~4.10.2 结合各类建筑物基础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别提出地质结论性意见,并提

出处理措施意见;建议下阶段勘察工作的意见。

4.11 附图附表

4.11.1~4.11.2 根据工程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附图附表可根据需要适当的增减。 5 工程任务和规模

5.1 河流规划和工程任务

5.1.1 如该项目在进行初设前,已进行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则该条内容可以从略。

5.1.2~5.1.3 条文中工程所在县(市)指的是该工程项目是由哪一级政府牵头兴建的就叙

述那一级政府管辖范围的社会情况。条文中要求说明地区电网与大电网及邻近地区电网关

系。如果电站投入的地区电网与外界电网无联系,属孤立电网,只需点出这种性质即可。如

与外界电网有联系,考虑到有些地区电网与外界电网关系,在初设时,尚难以明确,故本规

程不作具体要求,相互间关系能说明到什么程度,便说明到什么程度。

5.1.4~5.1.6 这些条文内容,可参照(SL76—94)《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进行编制。

5.2 洪水调节和防洪特征水位选择

5.2.1~5.2.3 本章从本节开始至5.9节,均属于水利和动能内容,显然这一部分内容份量

较重,本规程将其分解为8节处理。本节主要说明洪水调节分析计算,侧重叙述基础资料情

况、计算原则和方法,包括所采用的电算程序和计算主要成果的简要说明。

5.3 径流调节计算

5.3.1~5.3.6 本节亦侧重叙述径流调节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情况,计算原则和方法,包括

采用的电算程序和计算主要成果的简要说明。

5.4 正常蓄水位选择

5.4.1~5.4.3 正常蓄水位是工程规模的最重要参数之一,必须认真从事,重点叙述,特别

需说明正常蓄水位选择的上限制约因素,如重要的矿藏、古迹及造成大片耕地淹没或涉及人

口密集城镇的搬迁等的控制高程。

5.6 装机容量选择

5.6.1~5.6.3 装机容量选择的条文中,对是否必须进行电力电量平衡,或采取其他简化方

法确定,本规程不作明文规定,可参照(SL76一94)《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所推荐的方法

进行。

5.7 水轮机额定水头和机组机型选择

5.7.1~5.7.2 本规程对额定水头是否必须进行比选亦不作明文规定,可参照(SL 76-94) 《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所推荐的方法进行。

5.9 水库运行方式与多年运行特性

5.9.1~5.9.2 本节是在工程规模和各种水能参数选定后,根据制定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进行多年调节计算,计算系列尽可能长,但如有困难,也允许用丰、平、枯几个典型年进行

计算。

5.10 水库泥沙冲淤分析

5.10.1~5.10.4 对含沙量较少的南方河流,本节可从略。

5.11 回水计算

5.11.1~5.11.2 回水计算的基本资料和计算条件中,应说明回水断面布设情况,糙率选用

的根据等。对多沙河流,回水计算必须考虑水库淤积的影响。

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6.1 设计依据

6.1.1~6.1.2 小型水电站一般不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所以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确定的

水文资料,基本选定的工程规模和效益,按规范规定确定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级别和相应

的洪水标准。根据本区域地震基本烈度,确定本工程建筑物的地震设防烈度。

6.2 工程选址

本阶段应在规划的场址范围内,对各比较工程场址(坝址、闸址、厂站址)通过工程布

置方案比较,选定场址。对于引水式电站应确定坝址、引水线路及厂址;对灌溉工程应确定

渠线、泵站址及主要渠系建筑物的位置。

6.3 坝(闸)型、坝(闸)线及工程总体布置

6.3.1 在选定工程场址(坝、闸、厂站址、渠堤线)的基础上,应根据其地形、地质条件、

工程布置要求、施工条件、工程量、工期、投资及运行条件等,通过比较论证,确定坝(闸)

轴线、渠线和坝(闸)型式。在下一步技术施工设计中如有必要,允许对坝(闸)轴线及渠

线作少量移动或局部调整。

6.3.2 初步设计应选定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作为进行单项工程设计的基础,水利水电枢纽工

程通常由挡水、泄水、引水等建筑物和发电厂房等组成,小型水电站往往也以灌溉、供水为

主,兼有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由于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关系全局,至为重要,故应综合考虑

各种因素,须多方案比较,通过分析论证,慎重选定。小型水电站工程总体布置,在坝型、

坝线选择时,即对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作了详细的考虑,所以本条文应主要结合枢纽建筑物的

布置统筹考虑,说明枢纽总体布置概况,不再作详细的技术经济比较,而着重把泄水建筑物

的布置放在首位,泄水建筑物布置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枢纽其他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6.4 挡水建筑物

6.4.1 挡水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体型尺寸要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并对稳定和结构进

行具体计算,说明选定的建筑物的布置和主要尺寸。对材质要求也应有具体规定,对筑坝材

料的特性、物理力学性质、掺合料等应进行室内试验,必要时进行现场碾压、爆破等试验。

6.4.2 挡水建筑物地基如有特殊地质问题、深厚覆盖层、强透水地层、高边坡,以及有深

层抗滑稳定或坝肩稳定问题时,对其基础处理方案应有专门论证。

6.4.3 对混凝土挡水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坝体温度控制设计,提出温度控制标准及防

止裂缝的措施或参照类似工程的经验,进行温度控制。如防止大坝裂缝,除注意分缝、分块

及控制温度外,还必须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提出抗裂性能指标;为了防止大体积混凝土

出现裂缝,还必须改进施工工艺、施工安排,提高混凝土质量。

6.5 泄水建筑物

6.5.1 混凝土坝或浆砌石坝的坝身泄水孔和坝顶溢流、土石坝的坝下埋管以及水闸等泄水

建筑物与挡水建筑物结合,同时起挡水建筑物作用,其方案选择和设计计算应与挡水建筑物

统一研究。

6.5.2~6.5.3 条件复杂的小型工程,泄水建筑物在单宽流量较大,且坝址地形复杂、两岸

及河床地质不良等情况,下泄水流可能对下游河床及两岸冲刷时应进行水力学模型试验,以

验证其泄流能力和泄洪消能等水力学条件,论证工程布置的合理性。

6.6 引水建筑物

6.6.1~6.6.2 引水建筑物一般包括进水口、引水道、调压井(或前池)、压力钢管、岔管 等,初步设计阶段应选定取水口位置、引水隧洞或管道的线路、根数及各建筑物的型式和主

要尺寸。

6.6.3 引水隧洞进水口种类繁多,按其用途可分为发电、灌溉、供水、泄洪、排沙、放空

以及施工导流等。按其工作性质分类,可分为引水和泄水二种。按水流形态又可分为开敞式

(或称明流)和深式两种。实践上水工隧洞进水口主要是发电引水和泄洪两种进水口,初设

阶段的进水口位置、结构形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6.6.4 本条文着重水工隧洞线路的选择,隧洞线路选择的好坏,对工程安全和造价起决定

作用,故洞线选择是隧洞设计中的首要问题,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充分掌握基本资料,进行主

要的水力计算,并根据隧洞的用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流、施工、运行、沿线建筑物、

枢纽总体布置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各种因素,通过可能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出最优

的隧洞线路。

6.6.5~6.6.6 本条文着重在选定调压室的型式和布置,满足调压室的基本要求。即调压室

的布置应尽量靠近厂房,以缩短压力水管的长度。调压室的顶部,应满足水库最高设计水位

当电站在瞬时丢弃全部负荷时,水涌入调压室所需的容积和高度。调压室的工作必须满足稳

定条件,即在任何情况下负荷变化时,引水道和调压室中水体的波动必须是逐渐衰减的。调

压室结构应安全可靠、施工简单方便、造价经济合理。并通过水力计算求出调压室中可能出

现的最高和最低水位及水位变化过程,从而确定引水道的设计压力和布置高程,并确定调压

室的高度。根据波动衰减的要求,求出调压室的最小稳定面积和结构型式。

6.7 厂房及开关站

6.7.1~6.7.3 小型电站工程的消防、通风设计较简单,其编写内容可以一并列入本节。对

地下厂房应选定厂房轴线方位,分析洞室群围岩稳定,提出支护衬砌型式,并选定通风、防

潮、防渗等布置和处理措施。

6.8 工程观测、综合利用及其他

6.8.1 对于枢纽工程中的主要建筑物,应根据需要为监测安全进行观测设计。小型水电站

无特殊要求,观测项目不宜过多,一般应进行上下游水位、气温、水温、沉陷、水平位移、

垂直位移、挠度、扬压力和渗流等外部观测,必要时可进行坝体横缝、接触缝、冲刷和淤积

等项目的观测,并对坝体的应力、应变、地震反应等项目进行专门观测。

6.8.2 灌溉、供水工程的输(排)水(渠系)建筑物包括进水口、渠道、管道、隧洞、涵

洞、渡槽、倒虹吸等。渠系如设调蓄水池(包括旁引水库或蓄涝水池)应作专门论证研究。

通航、过木等建筑物,一般均为枢纽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枢纽扩建、改建时也可列为单

项工程。此类的工程设计应参照交通部、林业部、农业部的有关规范进行,对其标准、要求

还宜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6.8.3 生产生活区的设计,在第14章“工程管理区设计”中已有具体要求。本条仅提出工 程管理编制人员、生产生活区的房屋建筑总面积和工程量。

6.8.4 本条文对工程各永久建筑物的项目和工程量汇总列表说明。

6.9 附图附表

各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减。

7 水力机械

7.1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7.1.1 根据电站装机规模与动能参数,对拟定的不同机组台数和单机容量的方案,列出适

用于该水头段的各种水轮机的型式、转轮型号和水轮机参数及安装高程等进行技术经济

综合

比较,并列出比较表,选取最优者即为选定的水轮机方案,其水轮机型式、机组台数、单机

容量、水轮机基本参数及安装高程等即为选定的成果,转轮型号待机组招标定标后才能选定。

如果该水头段没有合适的转轮型号,可先确定水轮机基本参数及安装高程等技术参数,采用

国内研制或国外引进解决,但应对新研制的转轮或国外引进的转轮进行模型验收试验。对于

规模较小的水电站,上述比较的内容可简化。

7.1.2 水轮机装置方式指机组主轴布置形式,一般为立式或卧式。水轮机过流部件指水轮

机流道蜗壳、尾水管或喷嘴、机壳等部件,其控制尺寸可按有关公式计算或参照制造厂家的

资料取得。

7.1.3 水轮机附属设备进水阀、调速器、调压阀及油压装置等应按水轮机的配套要求或参

照制造厂家的资料确定。

7.1.6 对长引水系统或引水系统复杂的电站调保计算建议采用电算,对其过渡过程及稳定

性应有专门分析。

7.2 辅助机械设备

7.2.2 辅助机械设备以满足电站运行要求为原则,力求实用、可靠,各系统设备的设置应

尽量简单。油化验设备可只设简化分析设备,如梯级电站已设有油化验设备该电站也可不设。

7.2.3 机修设备的设置可按原水电部制定的配置标准,如有条件也可利用当地的机械加工

设备或梯级电站的机修设备,该电站只设简单的机修设备。

7.3 采暖通风空调

7.3.1~7.3.2 小型水电站地面厂房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对封闭、半封闭式的地下、半

地下或坝内式厂房可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或空调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应通过必要的方案

比较和分析论证选定采用的通风方式,局部有特殊要求的采暖通风式空调的房间可单独设系统。

7.4 水力机械主要设备布置

根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尺寸及布置,并考虑电站运行、检修的要求等确定机

组段及厂房各控制尺寸和各层高程。根据电站设备安装、检修和运输进厂等的要求确定安装

场高程和面积。当下游洪水位高于发电机层(立式机组厂房)或主机间(卧式机组厂房)时,

采用按下游洪水位确定安装场高程并使安装场高程高于发电机层(或主机间)的布置方

式;

或在厂房进厂大门外设防洪堤,采用进厂公路与安装场和发电机层(主机间)同高程的布置

方式;或其他布置方式等,应经方案比较后选定。厂房及厂区布置应考虑消防、采暖通风和

空调的要求。

7.5 附图附表

7.5.1 附图包括以下内容:

(1)水轮机转轮模型综合特性曲线比较图,指适用于该电站水头段的各种型号水轮机

转轮的模型综合特性曲线,并在该曲线图上画出拟定方案的运行区范围线,当一种转轮拟出

二个或更多个方案时,也应在该曲线上画出二个或更多个方案的运行区范围线,以便进行不

同转轮型号或相同转轮型号不同水轮机参数的方案比较。

(4)水电站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图,如南方电站不需要采暖则可称水电站通风空调系统图。

(5)主副厂房设备布置图,指主厂房与水机副厂房的设备的布置图,包括厂房各层设

备平面布置图、厂房横剖图和纵部面图等,并根据机组型式确定布置图张数与内容。并可考

虑与水工、电气专业合图。

8 电气工程

8.1 水电站与电力系统的连接

8.1.1 说明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送电方向、受电点位置、输电容量、输电距离。确定电站

的出线电压等级及其回路数。电站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电站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厂区枢

纽总体布置及出线走廊等具体条件。送出工程尚应考虑受电位置是否留有足够的间隔。对接

入小电网的较大电站,尚应考虑电网稳定运行和对电站主要电气设备参数等要求,及其可行

的技术措施。

8.1.2 根据本电站的动能特性、装机规模、电力系统规划设计,说明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

作用和运行方式。提出电站与电力系统地理位置单线接线图和有关数据。

8.2 电气主接线

8.2.1 在确定水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电压等级、出线回路数前提下,结合水电站的装机规

模、单机容量、运行工况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重要性和所占比重,进行电气主接线方案的技

术经济综合分析和论证。提出推荐水电站的电气主线方案,参与比选的主接线方案一般不少

于三个。

对机组台数较多,装机时间超过4年或有分期装机的电站,应研究电气主接线及其电气设备

布置方式,以适应分期过渡的要求,并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

根据水电站所在地的地形具体条件,若选用全封闭SF6组合电器时,应结合技术经济

进行全面比较,在投资无明显不合理时,才可选用全封闭SF6组合电器。

8.2.2 初定水电站的厂用电电源及厂、坝区设施供电电源方式和接线方案。对重要的坝区

供电电源尚应考虑分期过期过渡及供电电源的数量。当要保留施工变电所作为厂用电源或坝

区供电备用电源时,应明确施工变电所及其线路应按永久性建设。

8.2.3 对有近区供电要求的电站,应分析说明其供电的必要性和经济性。若有直配要求的

近区负荷,尚应提出直配供电的接线方案。

8.3 主要电力设备

8.3.1 按选定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和电气主结线方案,计算短路电流,提出短路电流计算

成果表。

8.3.2 选定电气主接线一次回路电气设备(发电机、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和厂坝区变压器等)提出这些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主要技

术参数。

所有的电气设备应是节能的系列产品。

8.3.3 对第一次采用的新生产的设备,应有专题论证,说明其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能满足运行安全要求。

8.4 防雷接地

8.4.1 根据《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技术规范》规定和绝缘配合的要求,配置各级电压电气

设备的过电压保护设备。校验避雷器至各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确定发电机与主变压器中性

点接地方式。对屋外开关站、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直击雷保护进行计算,并提出保护方案。

8.4.2 对水电站所在地区的土壤和水电阻进行了解和实测,通过计算确定全厂工频接地和

冲击接地的设计方案。

应尽量利用水电站的水下和埋地的水工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直埋钢筋作为自然接地

体,并提出连接方式的具体要求。

对高土壤电阻率的地区,应提出引外接地、水中接地、深埋接地等可行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5 综合自动化

8.5.1 明确水电站与电网之间的调度管理关系和相互之间的职责划分。根据电站的自然条

件、工程规模、重要性等特点,确定水电站调度自动化的要求和运行管理方式。

明确水站被调度的内容范围。如监视那些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其参数;是否采集事件记录

及其范围;分辨率要求等。

对于梯级水电站,应明确是否设梯级调度中心及其设置的位置,电网与梯级调度中心的

职责划分,各自采集的信息内容。

根据设备布置情况及控制管理要求,确定各部分需要配置的控制设备。说明除中央控制

室外,主厂房、开关站、坝区闸门等地是否要另设值班人员以及他们监控职责,自动化的要

求。

8.5.2 说明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的自动控制设计原则。说明闸门启闭自动控制原则要求,选

择主要控制设备。

8.5.3 确定中控室集中控制方式、控制对象和初选监视控制设备及专功能自动化装置。 装机容量小的水电站一般不设微机监控装置,但可装设专功能微机巡检等微机监测装

置,以提高电站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必要时专功能微机监测装置可与远动检测相结合。提出

监测系统配置的主要设备和实现功能的指标。确定电量与非电量监测的内容和设备性能。 当水电站须装设微机监控装置时,应明确微机监控与常规监控的关系。同时结合有关技

术经济比较说明采用微机监控装置所占用单位kW投资比例是合理的。在水电站初期投运

时,尚应考虑微机监控与常规控制设备同步投运问题。

8.5.4 机组的励磁方式。若有特殊要求尚应提出励磁系统的主要性能指标。

8.6 继电保护

8.6.1 确定水电站各类机电设备(发电机、变压器、母线、馈线等)的继电保护配置方案,

初定保护设备型式。

8.6.2 根据接入电力系统的要求,提出输电线路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事故录波装

置和通道要求。

8.6.3 根据水电站的具体情况,确定各类继电保护装置的布置地点。

8.7 二次接线

8.7.1 确定采用控制屏、台的形式和数量,说明器具布置原则。

确定计量表计的数量、精度要求和输出显示的方式。

确定水电站监视仪表配置数量,对有非电量要求测量的水电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变

送器的技术参数。

选定水电站的同期点,说明各同期点的同期方式和同期装置的配置。

8.7.2 确定水电站的高压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配置位置。数量、型式及主要技术要

求,并说明二次线圈的数量及变比。

8.7.3 确定水电站配置直流系统的种类、各系统的电压等级。说明蓄电池容量、型式以及

充电装置等主要设备技术要求;直流系统的电压一般以不超过两种电压等级为宜。

8.8 电工实验室

8.8.1 根据小型水电站规定的电工测量仪表配置等级,选定电工实验室的仪表。同时尚应

考虑通信与微机装置的特殊专用仪表和仪器的配置。

对于梯级水电站应确定配置试验中。心或分散布置在各水电站的试验设备。

8.9 通信

8.9.1 说明本工程通信通道的方式。对有电力载波通信要求的水电站,应明确结合线路相

别和各类载波机的数量、技术要求。

8.9.2 对有梯级调度管理要求的水电站,应根据调度要求,确定其相互间通道的数量,选

定通信方式和网络构成。

8.9.3 对于装有水情测报系统的水电站,应根据测站的地理位置及对通信的要求,选定通

信组网方式和主要设备。

8.9.4 确定水电站内部生产调度、行政及其他通话和信息的传输,选择交换机型式、容量

和设置地点。并确定相应的电源设备以及与当地邮电系统的联接方式。

8.10 电气设备布置

8.10.1 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枢纽总体布置方式、地形条件和电气主接线方案,确定副厂

房、主变压器场地、开关站等相对布置方案。说明相互间的电气连接线的布置方式,确定主、

副厂房内部电力设备的布置方案。主、副厂房内部尽可能做到水力机械与电气设备分区布置。

8.10.2 选定升压站、开关站的布置型式,要充分考虑地形条件,因地制宜,力求整齐、紧

凑、方便安装、运行、检修和试验。有分期过渡的水电站,布置时尚应考虑适应过渡接线的

要求,而不影响已投入运行的设备正常工作。

8.11 闸门启闭机及过坝设施的电气设备及布置

8.11.1 根据大坝、水闸及过坝设施的用电电源和配电接线方案,选定其主要电力设备型号、

规格、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

确定坝区电力设备的布置方案,确定各种闸门启闭的控制地点和控制方式。

8.12 附图附表

8.12.1 附图、附表可根据工程规模作适当简化。

9 金 属 结 构

9.1 泄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

泄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设备的

操作运行条件复杂,涉及水力学方面的高速水流、空化气蚀、泥沙磨损、闸门振动等各种技

术问题,此外,还有寒冷地区河流的冰冻,多泥沙和污物河流的淤堵等问题,因此应明确指

出其操作运行方式和检修条件,提出防止冰冻、淤堵、空蚀、磨损、振动等的措施,对所选

用设备的制造、运输和安装条件,应加以说明和落实。

根据多数水利水电工程防洪、排涝等紧急任务的需要,应提出动力保证措施,以确保启

闭机的电力供应。

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设计时应考虑设备检修、更换部件等所

需空间或场地以及起吊设备的装置。

闸门和启闭机要求不断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需要进行必要的科研和

试验工作,以便论证分析所选用的新设备在技术上可靠落实,在经济上更为合理。

9.2 引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

对于引水建筑物的闸门、阀及启闭设备,要配合引水建筑物的布置方案,进行各项设备

不同方案的比较,选定其布置方案、型式、数量、主要尺寸和参数,同时要论述正常情况及

事故情况下各种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并考虑制造、安装和维护检修的条件;对多污多泥河流

或在严寒气候条件下运行的设备,要提出防止淤堵、磨损、冰冻等措施。

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的布置,应尽可能利用水流排除污物,以减少拦污栅上污物的堆积;

如引入水流中污物较多,需考虑清污措施,包括人工清污或机械清污。

9.3 尾水建筑物的闸门及启闭设备

尾水闸门及启闭设备应根据水工枢纽及厂房尾水的总体布置进行方案比较,以便选定其

布置、型式、数量、主要尺寸和参数等,并说明这些设备的操作运行方式、充水平压措施以

及检修和存放等条件。

9.4 通航过木及其他过坝建筑物的闸门及机械设备

通航、过木及其他过坝建筑物的闸门及机械设备,应根据水工枢纽总体布置及过坝建筑

物型式的不同方案进行不同设备的方案比较,选定布置、型式、主要尺寸及参数;说明各方

案有关设备的制造运输和安装条件、操作方式以及运行可靠性等的论证分析。

9.5 施工导流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

施工导流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是水利水电工程截流蓄水的关键设备,根据实践,闸门

槽在导流期间易于出现一些问题和事故,因此要重视施工导流封孔闸门和启闭机的布置与设

计;选定门型或机型时,要研究施工导流期间过闸的水流条件、推移质过闸情况,确定下闸

截流的水位流量、操作运行条件以及确保下闸截流的可靠措施等,以期下闸截流一次成功;

此外要研究封孔闸门回收和重复使用的可能性。

9.6 其他水工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设备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种类、型式较多,有可能上述各条不能概括,因此补列本条,其主要

内容要求与以前各条相同。

9.7 附图附表

9.7.1 各项工程附图可根据需要增减。

9.7.2 如设备数量很多,可以择要列表编入报告正文,并另编列附件。

10 消 防

10.1 工程概况及其特征

10.1.1 主副厂房、升压开关站等主要机电设备、主要参数指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型式、容量、

台数;主变压器容量、台数;电气引出线电压等级、回路数等。

10.2 工程消防设计

小型水电站电站规模跨10~50MW,本规程作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一章,内容可根据电

站实际规模适当简化,但应满足SD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GB140—90《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小型水电站不设火灾监测报警系统。

消防工程概算如已列入工程概算中,本章可不再列。

10.3 附图附表

附图表可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增减。

11 施工组织设计

11.1 施工条件

11.1.1~11.1.2 施工条件除要求说明的外,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必要时可说明工程所在地

可能提供的机械修配、加工、物资储运的能力。基于工程招标需要,可简单地说明当地的劳

力、生活必需品等的情况。

11.2 施工导流

11.2.1 根据水文特性和工程特点,结合所选用的导流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施工时段来确定

导流的时段、频率和流量。在选定坝体拦洪渡汛的标准时,要把临时渡汛和坝体挡水渡汛结

合在一起考虑。

11.2.2 在确定导流方式时,要根据不同方式,研究提前发电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措施,以

便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必要时对选定的导流方案进行模型试验,验证选定方案的计算成

果。

11.2.3~11.2.7 施工导流不应只重视初期导、截流,要兼顾后期导流,设计的导流建筑物

要考虑到后期导流的要求。主体工程还没有建完时,需要先行下闸蓄水的工程,要充分考虑

蓄水速度,以免对还没有完工的永久泄水和引水建筑物带来危害。

设计导流建筑物时,要充分考虑其施工期、运行期和封堵后的受力状况,必要时应提出

导流建筑物的稳定分析和应力分析主要成果。

11.2.8 根据有关部门对施工期通航和过木的要求,调查核实施工期需要通过的船只、木竹

筏的数量、吨位和尺寸,落实其措施和所需的临时设施,必要时应提出碍航、断航的时间及

解决的措施,并说明与永久通航、过木设施结合的可能性和二者的衔接关系。 11.3 料场的选择与开采

11.3.1~11.3.3 近年来料场的储量、质量、备料等对工程投资、施工进度、工程效益的影

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当地材料坝,因此本节要求在工程地质和天然建筑材料勘查成果的基础

上,对料场的选择、规划和开采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比选。

11.4 主体工程施工

11.4.1~11.4.5 本节共五条是针对小型水电工程的特点,按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砌

石工程、基础处理、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五项内容进行编写,在报告编写时可分项针对不同

的单项工程按挡水、泄水、引水、厂房、开关站等顺序进行说明,并协调好相互间的关系,

同时亦应使临时工程与永久工程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相互协调和适应。

必要时,可按单项工程的施工内容及顺序进行编写。

对于基础处理,应分别对灌浆、排水、断层处理等进行说明,必要时还应对不同的处理

方案进行比较和说明。

11.5 施工工厂设施

11.5.1~11.5.2 由于小水电的工程量不是很大,施工期一般也较短,现场的施工工厂(站、 场)应尽量减少和简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能充分利用市场上已有的产品时,应优先采用,

特别是混凝土骨料所需的砂及碎石。

11.5.3 本条所述的设施,应充分地进行市场调查,优先、充分利用就近的地方企业,特别

是各种机械修配和加工厂。必要时,还应说明机电设备安装基地及机械、车辆和保养场等。

11.5.4~11.5.7 工程施工的风、水、电、通信及照明等设施,应尽可能与永久设施相结合,

以利于降低工程投资。

11.6 施工总布置

11.6.1 本条要求对原有的对外交通情况、运输能力、发展规划及近期拟建的交通设施进行

调查,结合工程对外交通运输的要求,选定对外交通方案和联接形式,提出要求。对场内的

主要交通干线进行布置,并提出本条所需的成果。

11.6.2~11.6.5 工程的各种设施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要充分利用弃渣场平整后的场地。

建设单位在前期负责施工的部分施工设施与承包单位在施工准备期中施工的设施要相互协调

与衔接。

11.7 施工总进度

11.7.1~11.7.3 小型水电工程的施工筹建期、施工准备期的时间一般较短,主体工程的正

式施工又往往与施工准备工程交叉在一起,因此要求对关键项目和路线要进行充分细致的研

究,提出详细安排;同时,为了尽快发挥工程的效益,要研究提前发电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并作出相应的进度安排。

11.8 主要技术供应

11.8.1~11.8.3 本节除要求提出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外,还需说明这些材料的来源及

供应渠道。对本工程施工时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需经综合平衡,按报告的要求提出所需机

械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相应的进场时间。

11.9 附图附表

11.9.1~11.9.2 本节仅提出初设所必须的附图和附表。必要时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相

应地提出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及其他施工设施所需的附图和附表。需要时可提出混凝土和砂

石系统生产工艺布置图。

12 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12.1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

12.1.1~12.1.2 回水计算在第5章虽有专节叙述,但回水计算成果是确定水库淹没范围的

依据,因此有必要在本章中复述回水计算的成果。

12.2 水库淹没损失

12.2.1 按规定实物调查要与地方政府共同进行,调查结果应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因此在

本条中要求必须交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说明地方政府对实物指标调查的意见和兴建本工程

所持的态度。

12.2.2 正常蓄水位选择是综合各方面因素,通过经济比较后选定的,但水库淹没情况,有

时会起决定性的因素。本条要求水库专业人员能把握淹没对象沿高程分布特点,对正常蓄水

位选择提出建设性意见。

12.2.3~12.2.4 需说明所列的实物指标有无考虑防护措施,如采取防护措施,则需交代防

护所保护的耕地、房屋和人口的数量、防护措施的工程费用。如无采取防护措施,亦需加以

说明。

12.3 移民安置规划

12.3.1~12.3.4 移民安置中重点在于分析环境容量及落实移民的生产、生活措施。 12.4 库区淹没、滑坡、坍岸及库底清理

12.4.1 编写本条时,应与4.3.3~4.3.4条内容协调。处理费用列入建筑工程概算,不列 入水库淹没概算。

12.4.2 编定本条时,应与13.2节环境保护设计有关部分相协调。所需费用列入水库淹没

概算。

12.6 工程永久占地

12.6.1 工程永久占地包括永久建筑物和工程管理范围的占地以及一部分临时用地但不能复

耕利用的土地。编定本条时,应与第14章有关部分相协调,不能有矛盾。

永久占地的处理应参照水库淹没处理的办法进行。

13 环境保护设计

13.0.1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和行业主管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简要综述工程影响地

区环境状况,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0.2 环境保护设计应按照(87)国保字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编制, 说明工程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对策和保护措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设计,如工程有监测要

求,应进行设计。

13.0.3 环境保护措施及监测所需投资应单独计算,并纳入工程总概算中。

13.0.4 说明环境保护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必要的建议,如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的条

件要求,对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等。

13.0.5 附图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增减。

14 工程管理

为加强工程管理的需要,在初设文件中需按本章要求专题编写,由于内容相对简单,本

章不分节。

14.0.1 编定本条文须与业主协商,如属多方联合开发,则须与股东董事会协调。 14.0.2 本条所述的永久占地应与第12章一致。

14.0.3 工程管理区规划应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别规划。今后电站运行应努力向少人值班的

方向发展,生活区应集中设在县、镇所在地。如果一定要设在电站附近应有充分论证。 15 概 算

15.1 编制说明

15.1.1 主要说明工程的简要特性指标,以便对本工程的基本情况有个概括的了解。水库淹

没土地是指调查年水库实际淹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数量。移民人数是指调查年的

水库实际淹没和受影响而需要迁移的人数。主体建筑主要工程量统计范围为枢纽工程和施工

导流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混凝土等以及相应的主要材料用量。如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

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时,要说明设计分工和主体设计单位。

15.1.2 简要说明工程的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

15.1.3 说明概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应按照国家政策法令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现行定额、

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编制。

15.1.4 说明在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15.1.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简表,是编制说明的主要组成部分,列在编制说明后面。 15.2 概算表

15.2.1 概算表是初步设计概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的格式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

概算编制办法》填写。按投资的性质和构成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和其他工程。按项目划分

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及其他费用。工程总投资需分部、分项计算,填列分年度投资概算表。其中正文:

(7)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概算表,采用本规程12.5和13.0.3正文中的投资。

(9)分年度投资概算表,要根据施工进度,移民安置规划、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附

设备等计算分年度投资。

15.2.2 汇总表是概算表主要的组成部分,表的格式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办法》要求。填列主要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台班费,以及主体建

筑主要工程量、材料数量、工日数量等汇总表。其中正文中:

(3)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包括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

(8)永久及施工占地汇总表,采用本规程12.6和11.6.2的数量。

15.3 附件

15.3.1 为提高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和审查的需要,必须附编制概算的原始基础资料、

主要的基础单价计算稿、重要调查资料以及有关重要文件。附件需要单独成册,与初步设计

概算同时报审。

16 经济评价

16.1 概述

16.1.1~16.1.3 经济评价除作为初设报告的章节外,往往还需单独成册。为使有关专家

决策领导,在没有看到报告的其他部分时也能了解到工程的基本情况。本章的概述不但是全

章的提要和综合说明,而且还作为了解该工程的一个重要窗口。

在概述工程效益时,须简述工程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当这种社会效益未被列入经济评价

的实际计算中时,更应加以强调。

16.2 国民经济评价

16.2.1~16.2.4 计算方法和有关参数的确定。可参照SL16—95《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

价规程》。在国民经济评价结论中,仍须写进工程的社会效益 。

16.3 财务评价

16.3.1~16.3.5 计算方法和有关参数的确定可参照SL16—95《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规程》。

16.4 利用外资项目的经济评价

16.4.1~16.4.3 各个工程项目利用外资条件各不相同,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进行评价,

在报告中要将利用外资的条件交待清楚。在叙述利用外资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分析及

评价结论时,须指出在什么条件下利用外资是可行的,不要简单地肯定或否定。 16.5 综合评价

本节的重点在于综合评价的结论,叙述要简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