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及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有关说明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近期我站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部分参建单位在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普遍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对常见保温材料所能达到燃烧性能等级不清;二是由于现行的燃烧性能分级检测规范《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中的分级模式与46号文中的分级模式不一致,导致部分工程技术人员拿到燃烧性能检验报告后,不能正确判定送检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三是燃烧性能检测不合格后参建单位对原抽样材料进行复验。

针对上述情况,现将涉及上述几方面问题的相关规定明确如下,供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考。

1、常见各类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当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为准。

(1)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主要有:岩(矿)棉、泡沫玻璃、无机保温砂浆等。

(2)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主要有:酚醛、胶粉聚苯颗粒等。

(3)燃烧性能为B2级的保温材料主要有: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PU)、聚乙烯(PE)等。

(4)为使燃烧性能等级达到A级而进行特殊处理的保温材料(如:酚醛板等),其燃烧性能等级应当以国家公安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其设计和施工应当满足相应的技术规定要求。

(5)防火隔离带的保温材料可采用岩(矿)棉、泡沫玻璃、无机保温砂浆等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

2、燃烧性能等级与现行2006版检测规范分级标准对照表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中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对应关系参照如下:

燃烧性能A级对应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中的A1级和A2级。

燃烧性能B1级对应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中的B级和C级。

燃烧性能B2级对应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中的D级和E级。

3、燃烧性能检测不合格,不能再次对原抽检材料进行抽样复验,必须做退场等处理,应杜绝使用燃烧性能不合格材料。

 

第二篇: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操作规程

RSJ-I型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机操作规程

1、开始试验之前,必须按照GB8626-19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标准,制备5个试件,并调节状态;

2、打开燃烧试验箱门,将装好试件的试件夹垂直固定在燃烧试验箱中;

(1).对边缘点火、厚度不大于3mm的试件,火焰尖头位于试件底面中心位置。厚度大于3mm的试件火焰尖头应在试件底边中心并距燃烧器近边大约1.5mm的底面位置。燃烧器前沿与试件受火点的轴向距离应为16mm。

(2).对表面点火、火焰尖头位于试件底刻度线的中点处,燃烧器前沿与试件表面之距离应为5mm。将二层在干燥器中经过48h干燥处理的滤纸,放在用细金属丝编织的,底面积为100mmX60mm的网篮中,并置于试件下方。

3、打开“电源开关”,给设备上电,“电源指示灯”亮;

4、按一下“点火按钮”,观察电子点火器是否发出“啪?啪?”的声音,并产生连续的点火弧光;

5、连续按“点火按钮”的同时,缓慢开启丙烷气罐阀门,设备将延时10秒种左右,自动开启气路电磁阀,开始着火;如果感觉有气体流出,而没有着火,应迅速关闭丙烷气罐阀门,停止按“点火按钮”。将试验箱通风5分钟后,再继续点火操作;

6、产生火焰后,将火焰长度以调节为20±2mm的燃烧器倾斜45°,关闭燃烧试验箱;

7、火焰调整完成后,按“计时”按钮,开始记录供气燃烧时间,计时15S时间到,自动停止供气燃烧;

8、再按“计时”按钮,同时观察并记录从点火开始至火焰到达刻度线或试件表面燃烧焰熄灭的时间;

9、一组试件试验完成后,继续放第二组、第三组,一直到第五组试件,按照以上步骤,分别试验并记录5组试验时间;

10、全部试验完成后,关闭 “电源开关”,关闭气罐阀门。

山西天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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