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与时俱进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浅谈如何与时俱进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换届以来,山阳县人大常委会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以强化监督实效为目标,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县情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山阳县位于陕西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全县面积3535平方公里,辖23个镇、322个村(居)、13.04万户46万人。近年来,山阳县坚持以建设美丽幸福山阳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为中心,县域经济稳中向好,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20xx年底,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0.78亿元,财政总收入4.5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15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1922元和6474元。

20xx年县镇两级人大换届依法选举出县人大代表204名、镇人大代表1219名,现有省、市、县、镇人大代表1479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4名、委员20名),镇人大主席23名、镇人大副主席2名。

一是重大事项依法决定。本届以来,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的思路,以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依法科学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充分体现人民意愿,推动重大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先后通过颁布了《山阳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阳县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听取审议了《第三轮城市规划修编》、“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了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县级财政决算、调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和发展计划指标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在审议决定中,坚持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强化咨询论证,着力提高决议决定质量。

二是监督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山阳人大切实践行“民主民生”战略,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等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灾后基础设施恢复及灾民建房、扶贫

开发、农村低保、“六五”普法规划、农业产业化、社会治安、保障性住房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55个,对《土地管理法》、《工会法》、《消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深化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20xx年以来,先后对经贸、水务、计生、交通、农业、住建、教体、财政、卫生等政府专项工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开展评议,对县政府财政、计划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统一全县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四费”发放标准以及兑现20xx年“7.23”水毁河堤和镇村公路修复资金(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捐资捐款达1200余万元)等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人事任免科学规范。换届以来,山阳人大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始终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各项人事任免事项,共计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63人。在人事任免过程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主任会议审议个人履历制度,任免时严格实施履职承诺和委员票决程序,并通过县电视台、人大橱窗等形式,公布任职情况和履职承诺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任免后,重视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过程监督与效果监督相统一,为干部履职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促进了被任命人员更好地执政为民、勤政廉政、高效工作。

四是代表工作扎实有效。在代表工作中,坚持从强化基础入手,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着力在学习培训、强化联系、搭建平台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一抓学习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500余人次。二抓沟通联系,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各镇按照“五有”标准建立代表联络活动室,完善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查阅县镇两级代表履职记实手册2800余本,强化了代表履职考核;连续两年对各条战线上的20名省、市、县代表履职先进事迹进行现场采辑,并通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60余名,彰显了代表时代风采。深入推进“三开展、三带头”活动,巩固提高“五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代表履职载体日益丰富;创新县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新路子,坚持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旁听常委会议制度,代表履职方式不断完善;利用人大网站等信息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履职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逐渐扩大。三抓督办检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代表建议、评议审

议意见交办督办、定期检查等制度,采取实地检查、民意测评、代表面商、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和评议审议意见的办结率和满意率,促进代表建议和评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民生民利得到有效维护。

五是镇级人大保障有力。在指导镇人大工作中,坚持每年召开2次以上镇人大主席会议,对人大主席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全年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完善镇人大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底考核镇人大工作,开展座谈交流活动,组织观摩学习先进镇人大工作经验。同时,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人大工作制度,明确了联系包抓责任,加强对镇人代会、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以及代表述职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具体指导,进一步推动了镇人大工作开展。

六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我们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大干部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以学习增长才干,以制度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常委会议专题学、主任会议集体学、机关干部定期学的学习制度,开展“每周五机关集体学习日”活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狠抓常委会机关目标责任、办文办会管理,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保障能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党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狠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关于代表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实施意见》、《人大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36项制度,提高了常委会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包抓重大项目和县级领导“村村到”、“一联五帮”、“双包双促”、“扶贫帮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够统一规范。省、市人大中层工作机构设置与县人大设置不对应,不利于上下级人大的指导、协调和联系,县级人大机关设置“四委一办”未能涵盖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全部职能,如此以来,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作缺位、效率低下,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在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构成上,专业人才偏少,特别是法律、财经、审计、城建、规划方面人才缺乏,影响人大职权的

行使;专职委员比例低,许多兼职委员不能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的关系,难以适应新形势人大工作需要;委员代表面窄,干部委员多,群众委员少,年老委员多,年轻委员少,不能充分反映群众意愿。

三是履职环境和干部交流机制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主任不能参加县委、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使人大审议评议相关事项时不能知情知政,使人大监督不能切实发挥作用。在干部交流方面,人大与党政部门干部互动交流不够,提拔面比较窄,影响到了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上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方式不够创新。在人大监督过程中,我们体会到由于受到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观念和习惯的束缚,导致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环节性监督多,全程性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提意见多,跟踪问效少,致使人大履职效能不够,不能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五是发挥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不够充分。代表素质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时总是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荣誉代表”、“特殊代表”思想普遍存在,仅仅满足于参加一年一次的人代会,对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检查、评议不积极,不能很好执行代表职务,不敢直言不讳陈述意见,在履职发言的时候讲成绩洋洋洒洒、讲问题吞吞吐吐、提意见马马虎虎。

六是县镇人大工作人员配备尚不够科学。目前,我县县镇两级人大工作人员配备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县人大机关编制21人(现实有33名,不含转任11名),实际上除工勤岗位外,“四委一办”一般只有2人,人员年龄偏大,编制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民主政治建设需求。23个镇仅有25名工作人员(23名镇人大主席、城关镇和中村镇配1名副主席),“一块牌子一个人”、“一年只开一次会”,很少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不能发现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是科学设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完善好人大机构顶层设计,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上力争做到省、市、

县机构对口、名称相同、编制适度。建议县级人大机关在现有“四委一室”的基础上,增设农工委、环资工委、预算工委、研究室、信访室等机构,每个工委以3-5人为宜。

二是不断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要适当提高专职委员和专业人才比例,优化委员年龄结构,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人大常委会集体,使常委会不但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有年富力强的中年同志、有精力旺盛的青年同志,而且有懂政治、懂经济、熟悉政策、熟悉法律的专业人才,使常委会的决策层面充满活力。

三是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切实解决人大机关人员编制偏少、配备不够合理的状况,优化年龄和知识结构,充实司法、财经、审计、城建、规划等工作力量;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力量组建专家委员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提供服务;重视人大干部内外交流,加大干部教育培养提拔使用力度,积极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干部的多向交流,有效改变人大干部的知识、专业结构,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大干部整体素质。

四是保障支持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切实加大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重视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健全有关议事制度,完善细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和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的程序,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代表建议、评议审议意见办理的时效性和实效性;认真履行财政全口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建议在市县两级设立专门的代表培训机构,实现代表培训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对代表的政策理论、人大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加强代表履职的经费保障,确定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农民代表执行职务费和误工补贴标准,为代表履职提供财力支持;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应在任期内向选民述职1—2次,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

六是着力强化镇级人大作用和地位。要强化镇人大的作用和地位,完善镇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为镇人大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要重视镇人大干

部队伍建设,逐步落实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工作人员的配置,建议按镇域面积和人口配备人大干部,小镇配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人员各1名,大镇配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2名、工作人员1名。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主席的政治待遇,实现镇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的多向交流,以激发其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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