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

二.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

组长:园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三.负责人员及检查项目:

(一)总务处

1.幼儿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幼儿园内各部分有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天棚、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校园内防雷、防漏电、漏水系统是否安全。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7.班级、功能教室门、锁、窗钩、多媒体保护设施是否完整。

8.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

9.消防设备检查维护,防盗系统是否完整,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校园内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10.检查校园交通安全标牌是否清楚,斑马线是否清晰。

(二)教育处

1.定期对幼儿进行法制、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毒、网络安全教育。

2.检查放学期间幼儿的离园及交通状况。

3.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执行制度的情况是否到位。

5.班级、厕所、寝室、卫生区卫生环境状况。

6.严格控制、审批、监督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7.卫生保健设备、体育器材、教学设施的安全可靠。

8.幼儿园各种药品发放记录是否齐全、药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9.图书馆图书存放、消防设施、防盗。

(三)网管

1.负责校园网络的管理,防止出现不健康内容。

2.维护网络安全,防止黄色、反动、暴力等不健康信息的出现。

3.及时提供最新病毒报告及防治办法。

四.检查人员:分管安全的幼儿园领导1人,各班班主任参加每周一次的常规安全检查,全体教职工参加每月一次的全园安全大检查。

五.结果汇总: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按时记录在《幼儿园安全检查记录》中,发现隐患、险情等现象报送分管领导,如发现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报相关部门,不许拖延。

 

第二篇:2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四、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五、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一)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二)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三)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四)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五)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六)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七、检查重点:地基塌沉、滑坡、急剧下沉或基础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陷而且还在发展,墙、柱出现严重倾斜和裂缝而且还在

继续发展;内外墙纵横开裂而且还在发展;墙根大量风化、混凝土有裂缝等等。

八、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后勤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

滨州高新区第三小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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