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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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管理标准

宝珠寺水力发电厂企业标准

安全帽管理标准

安全帽管理标准

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发 布

Q/BZS 20920—2013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目的 ............................................................................... 1

4 安全帽购买 ......................................................................... 1

5 安全帽检验 ......................................................................... 1

6 安全帽保管和发放 ................................................................... 1

7 安全帽使用 ......................................................................... 2

8 安全帽报废 ......................................................................... 2

I

Q/BZS 20920—2013

前 言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起草、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静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委员会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II

Q/BZS 20920—2013

安全帽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安全帽的购买、检验、保管、发放、使用及报废的相关条款。

本标准适用于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安全帽管理工作,亦可供与企业有纽带关系、委托运营关系等相关公司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水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3 目的

进一步规范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安全帽的管理,提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风险,防止人身事故,树立宝珠寺水力发电厂的良好形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4 安全帽购买

4.1 安全监察部根据安全帽使用期限以及抽验结果,将安全帽的购置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之中,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厂领导审核同意后将购置明细报厂物资供应部,安全监察部监督安全帽的购置。

4.2 安全帽应向具有相应资质,质量信得过的厂家购买,安全帽内部应有四项永久标志:

——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制造年、月;

——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编号。

4.3 安全帽正面为中国华电标志,背面为编号。安全帽的编号与岗位证的编号一一对应,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全厂职工岗位证编号,物资供应部负责联系厂家制作、购买。

4.4 安全帽出厂装箱,应符合每顶安全帽用纸或塑料薄膜做衬垫包好再装入纸箱内,且装箱的安全帽必须是成品。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和其它注意事项等标志,箱中均要附说明书。

5 安全帽检验

5.1 安全帽在产品进货时应通知安全监察部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的方法依据GB2812-81《安全帽试验方法》。

5.2 在检验和试验时,安全帽供应商应提交产品的合格证(原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以上资料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收集备案。

6 安全帽保管和发放

6.1 安全帽的颜色和使用人员划分:

—厂领导安全帽颜色为红色且无编号;

—管理人员安全帽颜色为红色;

—检修(包括机修公司、电修公司、水工部)人员安全帽为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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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ZS 20920—2013

—运行人员安全帽颜色为黄色;

—培训人员安全帽颜色为橙色;

—其他人员(包括外宾、参观、检查等人员)安全帽颜色为白色;

—其他形式用工人员安全帽颜色为橙色且无编号。

6.2 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不可与硬物放在一起。

6.3 不得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当坐垫使用。

6.4 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6.5 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监察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并缴纳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的抵押金(每顶二十元),重新领取安全帽。

6.6 各部门定期到(按安全帽的使用年限)安全监察部领取安全帽,并按安全帽编号发放给员工,列入本部门和班组的安全工器具台帐,登记造册。

6.7 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临时工安全帽由相应管理部门到安全监察部领取,并收取押金每顶二十元。安全帽原样退回时安全监察部返回押金。如人为责任丢失、损坏安全帽由个人按购买价赔偿。

6.8 白色安全帽由厂长工作部统一领取、保管。

6.9各部门需要更换或增加安全帽需提前一个月向安全监察部提出报告申请,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后上报材料计划表,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

6.10 生产部门安全员负责做好生产作业人员安全帽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7 安全帽使用

7.1 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7.2 安全帽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帽衬、帽箍、顶衬、下额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方可使用。

7.3 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7.4 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下颚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7.5 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不规范佩戴安全帽、使用不合格安全帽者按照《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反违章管理标准》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并通报。

8 安全帽报废

8.1 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每两年半更换一次。

8.2 安全监察部依据国家标准每年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8.3 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的安全帽,应予以报废。

8.4 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帽,应予以报废。

8.5 报废入库安全帽一律不得再次使用,如数上交物资供应部库房,由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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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篇:关于安全帽管理的调查报告

关于安全帽管理的调查报告

20xx年2月25日调查厂内安全帽管理情况,现报告如下:

1、管理职责及范围:安全帽的计划、保管、发放由安全环保科负责。20xx年4月前只有检修时才要求佩戴安全帽,自20xx年4月后要求所有进入生产厂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沿袭至今。

2、发放及回收:新入厂员工由安全环保科发放安全帽一顶,老员工安全帽损坏的,以旧换新。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时,须根据《离职手续办理表》要求,将安全帽退回安全科,并经主管人员签字,企管办才给予办理离职。离职人员退回的安全帽,安环科根据帽子新旧,留作外来临时进厂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领用有台帐记录。

3、使用统计:20xx年共发放安全帽127顶,其中新员工108顶,以旧换新19顶。20xx年共发放157顶,其中新员工122顶,以旧换新35顶。

4、库存与计划:安环科根据库存量提交采购计划。一般新安全帽库存30顶左右,另配有22顶红色安全帽作为上级领导进厂检查时给予佩戴。

调查过程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厂企管办 20xx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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