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青阳县2010-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

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局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万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万元,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万元,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万元,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监管2万元)

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局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万元(不良反应监测**万元,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安全监管0.9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万元,队伍能力建设**万元)

二、分项目具体情况:

(一) 不良反应监测项目

(下拨**元,支出**元,余额**元 )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两年来,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下,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20xx年4月,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站正式成立,并确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选定了工作场所,购买了空调及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购臵经费支出**元; 二是履行职责,强化监测力度。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工作,并定期汇总上报到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控制的紧急措施,对需追踪的药械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20xx年至20xx年,我局共接 1

到药品不良反应1014份。开展工作发生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经费支出合计 **元。三是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协调。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了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深入开展。材料费、办公费支出**元;四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两年来,我局举办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三期,有5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资料费及场租费经费支出**元。

2、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在市局的指导和部门的配合以及我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两年来,我局共接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186 例。(此项工作开展的费用涵盖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里)

(二) 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下拨**元,支出**元,超出**元)

两年来,我局不断加强职工培训教育,旨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多次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培训班,差旅费、培训费经费支出共计**元。并组织到周边兄弟单位及外省参观考察学习,考察费支出**元;在纪念党的90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唱红歌纪念活动,统一购臵服装,服装费支出**元;另外创先争优、群众观点主题教育、五级书记大走访、党风廉政、文明创建等活动的开展差旅费、办公费、材料费经费支出等合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20xx年和20xx年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班资料费、场租费、中餐费支出** 2

元。

(三) 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监管项目

(下拨**元,支出**元,超出**元)

为保证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监管专项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我局及时制定了《青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监管专项经费使用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目标、范围及内容。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使用专项经费。两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专项整治、举办培训班等活动,有效的保障了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的市场安全,交通费、无线上网、差旅费等经费支出**元。

(四) 不良反应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下拨**元,支出**元,超出**元)

为了保障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利用中央补助经费购臵了不良反应监测专用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打印机等,同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电子监测报告网络的建设及其维护工作,办公设备购臵经费支出**元;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局业务培训差旅费、培训费经费支出**元。

(五)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下拨**元,支出**,超出**元)

一是组织领导、积极动员。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药品批发和部份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代表在会上进行了公开承诺,各经营企业也都积极签订了《药品质量安全承诺 3

书》;二是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整治。这次专项检查覆盖了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共出动人员180余人次,出动车辆40余台次,着重从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养护管理、票据管理、人员管理等五项内容开展检查,共立案调查5家企业、其中酉华大药房、杨田大药房、木镇百姓缘大药房三家企业已按《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共没收违法销售药品和违法所得**元、罚款**元。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份,这些案件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到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及未认真按照GSP操作等内容。开展此项活动交通费、邮电费、接待费等经费支出**元。

(六)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下拨**元,支出**元,超出**元)

20xx年开展了安全饮食用药知识进社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分别到城区九华、双河、蓉城等六个社区和龙山花园、银杏花园、山水华城和中天花园等居民小区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共发放安全饮食用药宣传画、《家庭安全用药知识手册》和《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手册》4000余份。同时,在县电视台的主要时段滚动播出安全饮食用药,提高健康水平的宣传字幕。去年9月1日,举行了“全国用药安全宣传月”青阳县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了用药安全宣传月活动,并相继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全国安全用药月”、“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公益广告,宣传 4

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展板15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宣传费、展板制作费、办公费、交通费经费支出合计**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任务完成存在的问题

1、普遍性问题:一是在ADR监测方面,一些单位对上报ADR报告仍有顾虑,片面地把ADR等同于药品质量问题而不愿报,药品经营企业担心影响销售不想报,医护人员认为ADR在临床中很常见不需报,以致ADR漏报率较高。有的单位至今仍是零报告;二是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农村医疗机构的多数药品都是从规定的招标企业集中购进,但也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除了从定点的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外,还从其他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同时,存在供货企业资质档案未建立或建立不完整等问题。三是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过窄,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看病需求。

2、特殊性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没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管理制度,部分单位虽然建立一整套的药械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意识,没有落实管理制度。特别是村卫生室,在药品质量管理中存在不向药品经营企业索取采购票据、不建立药品验收记录、不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不妥善保管采购票据,药品摆放不规范,外用药、口服药、注射剂等药品随意混放一起等现象,还有一些单位养护等记录不全或造假,存在过期失效药品等问题。二是药房设施设备不齐全。除了兼做防疫工作的村卫生室配有冷藏柜外,多数村卫生室没有配备冷藏设备,“五防”设施不全。个别村卫 5

生室药房环境卫生状况差,药品堆放杂乱无章,药品该冷藏的不冷藏,该避光保存的不避光保存。部分村级卫生室的温湿度表损坏后未更换。

(二)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虽然建立的辅助账,但是由于很多工作性质相似,导致在经费使用方面存在交叉现象。比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监管工作基本上是相结合在一起开展,所以经费使用方面不能分得很明确。

四、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对于ADR 监测方面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医疗机构领导重视不够,临床医护人员积极性不强,监测机构未能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有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只能由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处理,而卫生部门未将ADR监测列入目标考核,致使医疗机构的ADR监测难以推进;三是部分单位监测人员责任意识较差,缺乏收集报告的主动性、积极性;四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 6

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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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

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协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 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抓,镇食安办落实专人具体抓,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对人员变动的及时予以了调整

充实。全县九镇一乡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纳入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农村宴席监管采取了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对本区域内自办宴席情况收集、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

四、树立大宣传理念,大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认真整理上报食品信息,上半年共编发了《食品安全简报》30期,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公共卫生事件月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报等材料。县食安委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和药监局、县经贸局、科协等食品安全成员部门开展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咨询活动,共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3种共2000余份,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

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二)开展打击农村市场假劣药品专项工作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

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三)积极开展“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四)开展各种专项、单项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

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假冒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六、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滥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xx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

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八、其它工作

(一)建立了新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

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二)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

“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三)行政许可、药品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四)药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

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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