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局长任前承诺书

财政局局长任前承诺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机构改革,组织上拟让我继续担任财政局局长职务,这是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以谦虚、务实、协调、创新、清廉的作风,带领财政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在此,我向市人大常委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自觉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作中去,努力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预算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不移促进发展,在培育实力财政、惠民财政、创新财政、法制财政和魅力财政上做文章、下功夫,为建设和谐财政而努力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培育实力财政;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惠民财政;三是坚持锐意改革,打造创新财政;四是坚持规范理财,打造法制财政;五是努力塑造形象,打造魅力财政。

二、勤政廉政,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对财经工作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理财、聚财、用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各类事务,维护良好的财政运行秩序。

我在财政局长岗位上已整整两年,我十分珍惜这个岗位。我会像爱护家财一样捍卫国家财政利益;我会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单位与个人的声誉;我会像爱护亲人一样关爱班子与队伍。以一鼓作气的精神作风,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第二篇:勐腊县财政局公开承诺书

勐腊县财政局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勐腊县财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部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公开承诺事项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处理财政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五、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 1 -

要事督办。

六、关注民生,认真落实有关财政惠民政策,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

七、严格遵守《云南公务员八条禁令》,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八、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一系列财政法规,建立和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和各项会计制度。 十一、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或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举报受理人:李云丽,举报投诉电话号码:0691—8122496。

我们衷心欢迎社会各界、宣传谋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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