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石柱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提纲

(二0一0年六月 日)

市委检查组、尊敬的各位领导:

“五五”普法规划自20xx年启动实施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发展观,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法律八进”为主线,以“法治区县”创建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石柱、平安石柱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

(一)加强领导,为“五五”普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领导重视是抓好“五五”普法区域的关键,是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手段。5年来,我县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七大系统及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司法局设立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五五”普法的 1

日常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普法教育工作,做到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五年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每年均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全县普法工作动态和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为“五五”普法提供行动指导

为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五五”普法伊始,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宣部、司法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20xx年—20xx年“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县人大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规划》和决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相应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更好的确保规划的法治工作顺利的实施,县委、县政府、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均要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规划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保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 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为五五普法提供扎实的制 2

度保障

一是严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全县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形成抓不好普法工作就会导致全面工作落后的考核局面,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合格考试,将考试成绩载入个人档案,实行不合格不评优政策,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实行不过法律关,就不能提拔认用政策。由于普法考核目标明确,考核力度加大,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形成共识。

(四) 抓普法工作网络骨干建设,为五五普法提供优良的团队保障

一是组建由县党校讲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以举办讲座,现场集中咨询等形式为领导、机关、农村讲播法律知识,凸显了法律精英作用。二是建立五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共 2000余人,五年来,广大普法志愿者立足所在部门的工作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三是狠抓司法队伍在普法活动中的作用,强化基层司法助理员在农村普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制度,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活动,为老百姓在法律上排忧解难。

(五)加大经费投入,为五五普法提供充裕的后勤保障

“五五”普法是一个系统工程,编印资料、书籍刊物、普法 3

教育等都需要经费保证,为保障“五五”普法顺利开展,我县严格按照人均每年0.3元,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全额拨付到位,保障了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法律八进”,确保普法工作针对性

为确保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我县在具体普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以法律八进为主线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抓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带动公务员队伍学法

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在各级党政群团机关营造学法氛围,形成会前学法制度,并坚持每月定期学法。同时将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情况作为公务员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坚持组织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和干部年度普法考试,5年来全县共有299名领新提任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行为的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中。

(二)抓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带动城乡居民学法

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村居民现有法制学校等资源优势,组织普法志愿者积极开展送法进院坝、送法进田间活动,对广大村居民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5年间,全县组织“法律进乡村”活动150多场次。仅20xx年,全 4

县241个行政村(居)播放法制电影2000多场,受教育群众达30多万人次;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村级法律顾问处理法律咨询2000多次,直接从村组受理纠纷案件100多件。县委法建办、县司法局制作《送法下乡宣传资料》、翻印《农民工维权手册》3万册向农村、社区居民发放,在辖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遵纪守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新社区建设。

(三)抓法律进校园,带动青少年学法

全县106所中小学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设法制讲座,创办校园法制报和校园广播、编排法制系列短剧,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校园内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模拟法庭、学当小交警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了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仅20xx年,全县中小学就播放法制电影1000余场,近几年开设法制讲座、送法进课堂200场次,8万余名师生受到普法教育。

20xx年,县政协组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考察团,到市内外进行考察调研,形成了调研课题报告,受到县委重视,将责任落实到县政法各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委、团县委、县妇联,形成了齐抓共管新格局。

(四)抓法律进企业,带动企业员工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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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以“诚信守法企业”评比为载体,推进“法律进企业”。定期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律自助查询台和大型法制宣传栏,选派律师和法制宣传员走进工业园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5年以来,已为20多家企业和近200家个体工商户解答法律问题1000多个,开展义务咨询活动30多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0多期,8家企业获“诚信守法企业”称号。

(五)抓法律进中介进监所,带动多层面学法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中介从业人员的档案、信用记录、信用进行分类管理;以“转化人、改造人”为目的,以学法维权为内容,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加强了服刑人员就业技能的学习掌握,为他们回归社会、就业创业打下基础,让服刑人员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

(六)抓常态法制宣传,带动全社会学法

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各种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当年新颁布及“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全县掀起学法热潮,达到了帮助普法对象以法理分析身边事、用法眼看待眼前物,学常用法、做守法人的目的。五年来,我县办《法治石柱》杂志26期,《法建动态》98期,与县委政法委、县电视台联合开办《法制视线》34期,与《今日石柱》报联合开办《法 6

治视线》专栏40期,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取得较好成绩。5年来,共开展电视法制宣传1583次,较“四五”普法上升31%;街头法制宣传1398次,较“四五”普法上升9.8%;专栏板报宣传2153期,书写张贴标语1532幅;“中国石柱网”等网站普法专栏点击率达144.8万余次;组织送法下乡活动134次,较“四五”普法上升14.5%;法制电影进校园3500场次,送法进校762堂,受教育人数达183万人次;采写信息、调研文章300余篇被人民网、新华网、《法制日报》、《检察时报》、《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华龙网、《人民调解》、《公民报》国家级,《重庆日报》、《重庆法治》、《重庆法制报》、《西部普法网》、《时代信报》等市级媒体采用,为我县开展法制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20xx年8月,市委法建办在全市开展“平安重庆〃法治同行”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我县迅速响应,精心组织,采取“三定三强化”,广泛发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16周岁以上学生积极投入参赛。截至竞赛结束,我县完成答卷18761份,超市委法建办分配任务8%,位列全市12名,受到市委法建办的肯定,并荣获该次竞赛组织奖。

三、突出重点,实现“法治区县”新跨越

(一)着力推行“法治政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的整体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力确保了政 7

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的权威;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制度。5年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1件,办结118件(比“四五”普法期间增24件,上升22.4%)。其中维持76件,撤销30件,自行纠正终止7件,不予受理5件。 5年来,全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272件,结案235件(比“四五”普法期间多125件,同比增85%)。其中行政首长出庭5件,上诉62件,改判6件,维持52件。

(二)大力打造“公正司法”

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着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全县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177件,执结2563件,执结率达80.7%,比“四五”普法期间提高了; 全县5年批捕709件10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228件1877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6件1451人(比“四五”普法期间少286件416人),职侦局立案48 件59人(其中贪污案件37件48 人,渎职侵权11件11 人);县监察局立案109件,结案103件,纪律处分132人(比“四五”普法期间增加2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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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

按照市委法建办下发的“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标准,我县迅速研究,分解任务,逐条落实,提出了符合县情的具体考核标准,做到既完成创建任务,又符合县情;既满足群众需求,又不增加各级负担;既考虑到当前的建设投入,又顾及到创建达标后的后续管理,让群众真正从中获益。

在软件上,建立村(居)民普法网络体系,要求每个大院(小区)有专兼职普法联络员和法律援助信息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和“五老”人员经常到大院(小区)、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建立村、组与“普法规范大院(小区)”联系点制度,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住户与村(居)民小组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等。

在硬件上,要求村(居)统一“一栏五牌”,即:有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法制学校匾牌、法制宣传室挂牌、法律服务室挂牌、便民诉讼联系点挂牌、法律阅览室挂牌;要求大院(小区)统一“三牌一柜”,即:普法示范大院匾牌、普法示范户挂牌、法制宣传室挂牌、有书柜,以及法律图书、法律声像资料等。

实施“百千万工程”,意在培养典型、示范引导、推广经验。创建工作开展至今,我县已经培育了一批样板工程,树立了多个工作模范,极大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群众重视典型的示范作用,更重视连点成线、接线成片,全盘开花的全局效应。下一步,我县将在培养新典型、探索新思路的同时,着重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将石柱“百千万 9

普法示范工程”打造为群众、政府“双满意”的惠民工程。

(四)积极建设“平安石柱”

我县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和要求。同时,县委政法委、县委法建办还联合组织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法治区县”的活动中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开展个体工商户、治安黑点、打黑除恶、禁毒禁赌和特种行业治安整治。命案破案率达100%;在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活动中,共开展法制宣传2次,出动警力398人次,出动警车193台次,到校累计治安巡逻414次,查处涉校涉生刑事案件9起,查处违法人员2人。通过整治,校园周边治安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6.8%,刑事案件环比下降46.2%,破案42件,同比上升320%。通过深化平安建设,加强专项整治,实现了“平安石柱”的核心“法治石柱”目标。20xx年,经市上验收,我县群众安全感为95.3%,进入全市前10名。

通过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全县基层、行业、地方的依法治理网络全面形成。全县1个村被国家、14个村(社区)被重庆市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所学校被市上命名为“依法治校示范校”;8家企业、20个学校、11个行政机关被县上命名为模范(先进)、10个行政机关获市级、3名个人荣获国家级表彰。

四、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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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基层资源,建立村(居)民规范化法制学校

20xx年,我县依托农家书屋,以“五统一”为标准,在全县各村、居建立规范化村民法制学校,为村民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满足广大村民、居民学习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目前,全县18个村民规范化法制学校已有学员1800多名。同时,为巩固普法阵地建设,县委法建办联合文广新局、新华书店等单位,直接将农业、科技和法律等书籍送到村民的家门口,丰富农家书屋法律专柜。自20xx年以来,共为全县32个乡镇118个农家书屋赠送法律书籍200多万册。

(二)成员单位联动,普法法治并举

一是加强成员单位联动。20xx年,我县创新开展县级机关与乡镇村居结对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与所联系乡镇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建设“七个一”工程,形成对基层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长期普法平台,将法制宣传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围绕专项治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通过各种形式协调配合,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之有效的规范治理活动,三是围绕刑释帮教,加强重点人口管理,五年来,均未出现社区矫正,刑释帮教对象再犯罪现象。

(三)整合社会资源,建设民族特色法治文化

“五五”普法以来,县委宣传部、县委法建办、县司法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充分挖掘土家族地方文化资源,努力建设具有土家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先后成立了“幸福山寨”法治文化宣传 11

队(设32个分队)、龙沙镇法治文艺宣传队、“红喇叭”法治文

化宣传队(设20个分队)及土家法治文艺腰鼓宣传队等多支专

业法治文艺宣传队伍,自创了一大批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法治

文艺节目,有效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5年间,

全县共开展法治文艺演出250多场次,受众达142万人次,法治

文艺宣传成绩斐然。同时,我县收集了近几年来的典型案件、事

例,经过上下结合,不断提炼,编印了《法治故事》刊物,面向

社会发放了3000余册。广大群众对这种融法理性、教育性、趣

味性于一体的普法读本很感兴趣,一致要求多编纂些这样的读

物。20xx年,县委法建办、县司法局举办了法治故事创作竞赛

活动,从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20多篇故事中,评出一、二、三

等奖。为获奖作者颁发了证书、奖金,并择优在《法治石柱》、

《石柱故事》刊物上刊载。

五、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大局

(一)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个案普法。大力开展各类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和普法宣传工作每月每季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

做好矛盾纠纷。在纠纷矛盾的同时,结合个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教育工作。20xx年以来,我县各类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

纠纷1万余件,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了民生大局。

(二)狠抓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大局。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

工程,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措施, 五年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工作站立足法律援助对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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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活动,编印法律援助手册五万册,向务工者、农民工、残疾

人和下岗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

援助,免费提供诉讼法律帮助,成为服务民生的一支重要普法力

量。

(三)参与信访维稳 ,提供法律保障。几年来,我县始终

坚持律师信访接待制度,受理信访涉法诉求,为老百姓解释法律,

替政府分忧解难,有力的维护了信访者的合理诉求,维护了社会

稳定。

(四)关注重点项目。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迅猛,重点项目

推进迅速,为此,我们及时把普法工作与重点项目建设紧密结合

起来,一是为重点项目建设配备法律顾问,建立一支由司法局长

挂帅的法律顾问队伍,二是为重点项目举办流动法律宣传站, 组织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深入重点项目,采取解答咨询,出

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保障等方式,满足重点项目对法律的不同

需求,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赞同。

回顾五年普法工作,我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

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职能部门配合协调有待加强;二是普

法的手段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我

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为重点,为“六五”普法

奠定基础,为我县完成构建交通新枢纽、宜居门户城市、特色产

业高地、资源要素聚集洼地四大攻坚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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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六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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