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剖析材料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剖析材料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剖析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xx年9月至今,xx镇党委共接到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违纪信访案件xx件,其中查结违纪案件xx件,处分党员干部xx人,未查结的xx件案件均由县纪委受理。在未查结的xx件案件中,xx村xxx违纪案正在由县纪委牵头查处,剩余xx件违纪案件县纪委于上月转交我镇党委,目前正在全力以赴进行查处。

一、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能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将责任层层分解,并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执行不力,落实不够。例如xx、xx两村举报案件多涉及租地问题,因上述两村属全县循环工业园区所在地,因企业租地引发的矛盾多,加之村干部态度生硬,办法不多,缺乏沟通,导致上访案件较多。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往往是大会小会讲,三番五次告诫,有时在发现问题的苗头后,不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没有建立起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低保评定、危房改造、爱心煤发放、合作医疗、粮食补贴等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较多,督查内容单一、力度不大,导致党务、村务、财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想监督却不了解情况。在接到xx、南尧上举报案件后,镇党委及时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核实,并督促村委予以公开,但往往只看重是否能及时予以公开,是否公开群众反映的内容,没有做到经常化的日常监督。

(三)对涉纪信访案件认识不足。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认为案件查处是纪委的事情,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满足于听汇报,特别对一些典型性案件不能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如在低保问题上,往往是哪个村反映问题去哪个村处理,没有及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导致一个村的问题处理了,另一个村又出现了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欠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考核方案,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目前,党委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方式上基本都是采取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固定模式,考核办法不灵活,考核时间不及时,没有很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但个别班子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的高度来看待问题,甚至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班子成员觉得出力不讨好,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只打雷不下雨,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二)落实责任不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是职责所系。但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有的不敢担责,对领导班子和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没有具体化,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有的认为敢于担当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票,不愿得罪人;有的“老好人”思想突出,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对一些消极现象不愿去问,不愿去管;有的在案件查办处理过程中,有畏难情绪,担心弄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对一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听之任之。

(三)责任追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以来,我镇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但有时存在责任追究不够严肃、不够到位的现象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今后努力方向

作为乡镇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

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重点公开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涉农项目极易滋生腐败现象。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三是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纪信访问题,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将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级“两委”班子主干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人来要求,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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