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制度

纪委各项工作制度

一、纪委议事制度

1、 议事要求:根据党章、上级纪委和乡党委的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纪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议事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3、议事范围: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讨论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

(1)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

(2)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

(3)研究乡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问题;

(4)讨论提请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5)讨论提请上级纪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6)学习、讨论乡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7)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其他任务;

(8)纪检检察工作理论研究。

4、议事规则:

(1)随时安排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2)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但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3)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要作好准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4)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决策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重大问题要实行票决制。

(5)全体委员要坚持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将研究决定的内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委领导班子的威信。

二、纪委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

1、纪委委员要深入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了解情况,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并配合党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与考察干部、民主评议党员、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2、纪委委员对基层党组织实行联系制度:

(1)必要时可参加所联系的党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2)倾听乡工作人员反映有关意见,了解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配合所联系的党组织做好违纪的调查核实工作;

(4)负责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纪委委员联系一至两个重点部门,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了解部门工作难度,帮助排忧解难,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切实贯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3、不准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刁难群众,行贿受贿,贪污腐化。

4、各村(社区)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村民小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5、对村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

6、认真学习掌握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政策,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7、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营造清风气正,健康向上的氛围。

8、带头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知荣明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

按纪委所辖区域,对乡管干部及全体党员进行党规、和党纪教育。教育要有针对性,注重时效,达到增强纪律观念、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目的。

1、普遍教育。采取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典型示范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纪委每年组织上党风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课不少于一次。

2、重点教育。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将群众反映大、易发生违纪问题的村两委班子的主要村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结合实际在两委班子换届前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

3、岗前教育。岗前教育的对象是新任职的乡管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是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岗前教育一般在干部新任职1个月内实施。可采取集体谈话、听报告、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座谈讨论及签定廉政承诺书等方式集中教育。

4、正反典型教育。纪委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推荐和选树辖区内“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典型。并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查处案件的实践中发现正反面典型,并在适当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党风监督工作制度

1、依照《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纪委对辖区的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每年年末向县纪委书面汇报一次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2、纪委成员根据需要,要定期或不定期参加辖区村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两年内参加完所辖村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对村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县纪委党风室书面汇报一次情况。

3、纪委要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向县纪委常委会以书面形式反馈一次。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畅通监督检查渠道。

4、考核与监督。纪委对所辖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县纪委对基层党委、纪委考核的主要依据。 纪委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

1、在工作中,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做到整洁接待,耐心地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2、对应马上理办的应立即办理,不拖不推,不刁难。

3、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

4、严格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做到不乱收、不多收、不允许的收费坚决不收。

5、以上若者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扣除当年奖金福利,三次给严重警告处分并待岗一年。若触犯了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问题的界定

1、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乡章程以及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8)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10)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1)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13)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2、重要干部任免、人事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2)确定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使用、推荐和奖惩;

(4)岗位职责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5)各类评先树优和各类考核、奖励、处罚的审批;

3、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整修、大修计划的拟定和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对外交流等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与会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将问题提交会议。

2、会议准备。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会议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到应与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应与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县纪委领导。纪委书记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党委书记、乡长、纪委书记书记共同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纪委工作制度

一是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内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县纪委报告或请示。乡纪委每年要向县纪委报告内部监督工作情况。纪检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纪检干部完成外出任务后,要及时向委派任务的领导汇报外出工作情况。

二是谈话和诫勉制度。规定乡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与下一级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其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守纪律、廉政勤政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对发现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乡纪委和村纪委按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纪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干部群众意见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切实抓好整改。乡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应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四是述职述廉制度。规定乡纪委常委会每年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一次。乡纪委书记每年年终要书面向县纪委述职述廉。乡纪成员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

五是督促检查制度。内部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纪检成员特别是执纪办案、执法监察、干部任用等岗位干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监督检查。对重要信访、办案批件等事项的办理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督促指导。 六是举报查纠制度。成立以乡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投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纠。查纠的情况,要向常委会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是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机关、本单位出现的突出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对上级交办的监督事项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的,对干部出现违纪以及其他问题隐瞒不报或查处不力的,对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纪委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乡纪委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县委、乡党委的指示以及干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日常管理制度:

1、 乡纪委机构人员由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组成。

2、乡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纪委副书记的任免,要征得县级纪委的同意。乡纪检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3、乡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计划地进行交流,新人乡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4、加强对乡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

用,奖励的重要依据。乡纪检书记每年应向县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

(一)学习和参加会议

1、纪委成员参加乡各部门的各种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和相关会议。

2、纪检书记参加县委、县政府等县级召开的相关会议。

3、纪检书记参加乡党组织会议;纪检书记参加、监察室主任列席重要行政工作会议。

(二)教育培训

1、纪委成员的教育培训由县纪委和乡纪委共同负责。乡财政所做好每年培训经费的预算工作。

2、纪委成员的纪检业务培训,由乡纪委提出培训计划,纳入全乡纪检业务培训统筹安排。

(三)其他事项

1、乡纪委要有牌子,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

2,保证向纪检组织必须的工作经费。乡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相机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乡纪检成员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纪委工作职责

纪委在县党委和县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党的纪律的守护员、廉政风气的倡导员、制度规范的保障员和重点工作的督察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乡及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贯彻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推动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

四、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五、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检查或协助检查,并按照权限,对有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无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报党委或上级纪委处理,发现不属于镇纪委立案权限的违纪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上级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

六、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信访。

七、建设乡、所、村 “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加强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工作。

八、服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加强乡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建设规范化基层纪委,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向乡党员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认真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乡党委和上

级纪委提出建议。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四、对本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向乡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五、对村纪检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调查处理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七、负责做好乡纪委委员、村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生活,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八、服务乡党委中心工作,对招投标和村级财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组织纪委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参与评议、考核工作。

十、负责向乡党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和联系工作。

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监察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草拟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和任务,提出纪委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党纪、政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和立案的调查。

四、负责对本乡重大工程建设、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的招(议)标程序的监督。

五、负责组织对本镇预算执行和年终财务决算、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大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七、完成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纪委委员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参与对扶贫、救灾、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和农民直接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参与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和申诉受理;

4、参与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督促指导村、基层所(站)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村、基层站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6、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7、承办乡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乡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乡党委、政府班子和乡机关(包括各站所)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

2、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

署在本乡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县级政府部门派驻乡各站所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

3、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查处,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协助乡党委、政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5、加强乡纪委自身建设,加强对乡纪委委员、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二篇:公司纪委工作制度

陕印机纪字[2011]01号

关于下发

《公司纪委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强化监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服务,根据《党章》、《党纪条规》、《党风廉政法规》、

《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了《陕西北人印机公司纪委工

作制度》。

现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 题 词: 下发 二0一一年 公司纪委工作制度 通知

主 送: 党委委员 纪委委员 各党支部 发文单位: 党群工作部 20xx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

陕西北人印机公司纪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监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服务,根据《党章》、《党纪条规》、《党风廉政法规》、《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受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企业党内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支持保护改革,做好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选举产生,纪委委员职数3人,设书记一人。每届任期五年,纪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纪委、公司党委文件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五条 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上级纪委、同级党委交办的各类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做好党内违纪案件的汇报、检查、审理、处理工作。

第六条 纪检职能

1、保护职能: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不受侵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不受损害,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2

2、惩处职能: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或党组织,要按照有关党纪条规、条例,给予适当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3、监督职能: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上级纪委、公司党委和纪委的文件和决议的情况。

4、教育职能:以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和系统教育,使其自觉遵纪守法、做到学法、懂法、传法、守法、不违法。

第七条 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团结依靠纪委一班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组织纪律,努力完成上级纪委、公司党委布置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2、指导督办案件的信访、检查、审理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及制度建设。

3、组织并主持召开纪委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文件、指示、精神。

4、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安排、总结及监督,检查决议的执行和任务完成情况,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情况,并呈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八条 纪检干事职责

1、在纪委书记领导下,全面履行纪检各项职能,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及制度建设工作,当好参谋,起好助手作用。

3、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干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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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 产 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公司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提高广大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第十条 党风廉政教育形式:

1、定期向公司领导干部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发放党风党纪教育书刊。

2、定期播放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等有关内容的宣传片。

3、利用会议、党内组织生活等形式,以及《陕西北人》报、橱窗专栏等宣传媒介宣传党纪党规。

第四章 信访工作

第十一条 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专人登记和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二条 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组织人员及时查处,给予反映人答复,并向公司党委汇报有关情况,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第五章 案件检查与审理

第十三条 纪委依照党章和党纪条规行使案件检查权,案件检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案件检查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必须依据《中国共 产 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行查实处理。

第十五条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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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纪委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应根据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

第十七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纪委应组织调查组,由调查组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支部,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并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

第十八条 公司所有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中如需有关部门或个人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相关人员中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九条 认定错误事实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实,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 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触犯刑律的,应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不法行为,应予严肃追究。

第二十一条 对查证确属被诬告的党员,要及时澄清,为其正名,消除顾虑。对诬陷者或打击报复者,要坚决查处。

第二十二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公司纪委审理,并移送相关审理材料。

第二十三条 案件经审理报纪委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二十四条 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种类进行处理。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第二十五条 对纪检人员的要求:1、不准泄漏案情,扩散证据材料;2、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3、不准接受被调 5

查人的财物和其它好处。

第六章 监督范围

第二十六条 监督受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并进行初核。 第二十七条 监督受理公司所属党员、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第二十八条 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第七章 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提高纪检人员的自身素质。纪检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总结纪检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条 纪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公正廉洁、求严务实、坚持原则、保守秘密,敢于和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一条 纪检人员开展工作要耐心细致,讲究方式方法,善于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团结纪检对象,开展纪检工作。

第三十二条 纪检人员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不以权(职)谋私,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和公司党委的方针目标,制定纪检工作计划,努力履行纪检工作职能,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和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公司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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