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xx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xx年)》

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国家统计局

为全面促进我国儿童事业的发展,实现儿童优先原则,国务院20xx年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xx年)》(以下简称《纲要》),为反映《纲要》实施情况,国家统计局对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儿童健康事业成效显著,教育事业稳步推进,福利保障机制日益健全,成长环境日渐优化,法律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但也反映出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回升,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教师数、学生数减少,达标指标仍存在城乡和区域间差距较大等问题。

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儿童健康状况。

1.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下降,已实现低于10‰和13‰的《纲要》目标。20xx年,婴儿死亡率为8.9‰,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1.7‰,分别比20xx年下降4.2个和4.7个千分点。儿童的生命质量持续提高。

2.儿童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和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20xx年,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6%,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1.48%,分别低于《纲要》目标1.4个和3.5个百分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9.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1.3%,分别比20xx年提高8个和7.9个百分点。

3.母乳喂养比例较高。20xx年,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3.9%,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4.45%,低于《纲要》目标7.6个百分点。儿童营养状况和体格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4.儿童免疫规划稳步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定接种的各类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xx年平均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儿童疾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5.儿童伤害死亡率持续下降。儿童意外伤害作为儿童时期的健康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是导致儿童死亡的最主要原因。近年全国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呈持续下降趋势,20xx年为17.74/10万,首次实现《纲要》目标。

(二)儿童教育状况。

1.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并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20xx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0.5%,首次超过70%的《纲要》目标,提前达标。20xx年,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学校21万所,学前教育专任教师184.4万人,学前教育在校学生4050.7万人,分别比20xx年增长40%、61%和36%。20xx年,全国城市公办幼儿园有1.6万所,比20xx年增长68%;农村公办幼儿园有

3.2万所,比20xx年增长23%。

2.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xx年达到92.6%,比20xx年提高2.9个百分点,比上年又有所提高,距离《纲要》目标相差2.4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已达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100%,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8%。

3.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20xx年,全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6.5%,比20xx年提高4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专任教师达166.3万人,比20xx年增加14.5万人。教育投入继续增加,全国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与20xx年比增幅超过80%,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增长约1.5倍。

4.特殊教育取得长足进步。20xx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00所,比20xx年增加294所。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有4.8万人,特殊教育招生人数7.1万人,均比20xx年有所增加。20xx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为39.5万人,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人数为8.5万人,比20xx年减少6万人。

(三)儿童福利状况。

1.孤残儿童数量继续减少。20xx年,全国共有孤残儿童52.5万人,比上年减少2.4万人。其中被家庭收养的孤残儿童人数为2.3万人,占孤残儿童总数的

4.4%。全年流浪救助保护中心救助儿童4.2万人次。

2.儿童福利机构数量不断增加。20xx年,全国共有儿童收养救助机构890个,其中,儿童福利机构545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345个,分别比2010

年增加210个和200个。全社会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共有床位614万张,其中有儿童床位10.8万张,比20xx年增加5.2万张,增长近一倍。可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和救助儿童10.3万人,比20xx年增加0.3 万人。

3.残疾儿童专业康复服务明显改善。国家残疾儿童康复与训练计划使众多残疾儿童受益,受救助残疾儿童康复示范基地已由社区转为面向社会提供服务。20xx年,全国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共有6914个,是20xx年的

1.2倍,有12.4万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达23.7万,是20xx年的3.2倍。

(四)儿童成长环境状况。

1.生活环境日渐优化。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持续增加,20xx年达9575.5亿元,比20xx年增长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比20xx年增加近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0.1%;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0.2%,比20xx年提高7.9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1.8%,比20xx年提高13.9个百分点;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为9.2亿人,累计受益率达95.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6.1%,比20xx年提高8.7个百分点。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2.文化产品日益丰富。儿童文化产品市场十分丰富。20xx年,全国共有209种儿童期刊,3.3万种儿童图书,共出版儿童刊物5.2亿册,儿童图书5.0亿册,儿童音像制品1681万盒(张),与20xx年相比,以上文化产品的增幅均超过或接近50%。20xx年,全国有公共图书馆3117个,有少儿图书馆108个,少儿图书馆藏书量由20xx年的2159万册增加到3392万册,增长近60%。公共图书馆中有少儿文献6377万册,增长一倍多。全国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21.6万小时,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48.6万小时,动画电视节目播出时间30.5万小时。20xx年,全国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达2亿人次,比20xx年增加近一倍;全国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数达1891万人次,也比上年有所增加。

(五)儿童受法律保护状况。

1.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深化。国家继续加大对儿童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深度,使受益人数不断增加。20xx年,全国共有法律援助机构3737个,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 2354个,分别比20xx年增加145个和182个,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为15.5万人,比20xx年增加6.8万人,增幅达78%。

2.针对儿童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公安部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xx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数1460起。

3.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20xx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50415人,比20xx年减少8956人,减幅达15.1%。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4.26%,比20xx年下降2.52个百分点。青少年作案人员占全部作案人员的比重为24.8%,比20xx年下降11.1个百分点,比上年降低2.6个百分点。

二、《纲要》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呈回升态势。

20xx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6%,虽然已实现控制在4%以下的纲要目标,但自20xx年起,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呈逐年回升态势,且升幅持续扩大。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与上年比,增幅从20xx年的0.05个百分点扩大到20xx年的0.16个百分点。

(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继续加强。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是《两纲》提出的目标。然而,从20xx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专任教师数、招生数、在校学生数均呈逐年减少趋势。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比20xx年减少1591个,招生数减少172万人,在校学生数减少278万人,专任教师减少0.5万人。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继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解决教育发展薄弱环节的重要举措。

(三)部分指标虽已达标,但城乡和区域间差距较大。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但城乡和区域间差距明显。20xx年,全国城市婴儿死亡率仅为4.8‰,农村婴儿死亡率为10.7‰,农村高于城市1.2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市为5.9‰,农村为14.2‰,农村高于城市1.4倍。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区域间差距更大,西部地区是东部地区的三倍多。推动农村和西部地区实现《纲要》目标是重中之重。

 

第二篇:20xx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xx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xx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xx年)》(以下简称《纲要》)落实情况,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提出的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领域20xx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监测,结果如下:

一、《纲要》在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健康状况。

1.孕产妇保健水平继续提高。20xx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比20xx年提高1.7个百分点;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64%,比20xx年降低0.16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下降,由20xx年的30/10万下降到23.2/10万,持续接近《纲要》目标。与20xx年相比,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xx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8.7%,比20xx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查出妇女病率27.4%,降低了1.4个百分点。为适龄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妇科疾病检查的地区不断增加,筛查范围也从农村妇女扩大到所有适龄妇女。

3.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基本得到保障。20xx年,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为87.3%,低于20xx年1.8个百分点;有更多的男性承担起避孕节育的责任,避孕方法中男性的比重上升,由20xx年的14.1%提高到15.6%,提高了1.5个百分点。

4.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据20xx年全国10省(市)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抽样调查数据,女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18.9%,与20xx年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相比,提高了11.4个百分点,而从不参加锻炼的女性比例则由70.9%下降到了51.9%。

(二)妇女受教育状况。

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稳步提高。20xx年,全国共有接受学前教育(包括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幼儿数3894.7万人,其中女童1798.2万人,比20xx年分别增加918万人和445万人;学前教育中女童所占比例46.2%,提高0.8个百分点;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67.5%,提高10.9个百分点。

2.适龄女童基本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xx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为99.72%,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6.48%,基本保持上年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3%,提高2.6个百分点。

3.高中阶段教育性别差距继续缩小。20xx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生2090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47.8%,比20xx年提高0.7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86%,提高3.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比重4

9.8%,提高1.1个百分点;中等职业在校生中女生比重45.4%,略有下降。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20xx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8

7.8万人,占研究生总数的49.0%,比20xx年提高1.1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女生1277万人,占51.7%,提高近0.9个百分点;成人本专科女生346.3万人,占55.3%,提高2.08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34.5%,提高8个百分点,意味着有更多的女性能够接受高等教育。

5.文盲人口的性别差距进一步缩小。近年来,全国文盲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持续降低,20xx年为4.60%,其中女性为6.73%,分别比上年降低0.36个和0.59个百分点;性别差距由上年女性比男性高4.65个百分点缩小到4.2个百分点。

(三)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状况。

1.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据有关部门测算,20xx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5%,超过《纲要》规定40%的目标。20xx年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6338万人,比20xx年增加1476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5%,降低2.2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41.3%,与20xx年基本持平。

2.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持续增加。近年来我国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中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持续增加,20xx年,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有女性专业技术人员1392万人,比20xx年增加122万人,所占比例达46%,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3万人,增加31万人,所占比例36.3%,提高1个百分点,已提前实现《纲要》35%的目标。

3.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得到提升。重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着积极作用。20xx年,有67.2%的企业执行了上述特别规定,比20xx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

4.贫困妇女日常生活能够得到基本保障。近年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由20xx年的每人每月186元,提高到20xx年的290元;全国城乡享受“低保”及农村“五保”的居民达7990万人,其中女性为2836万人、比20xx年增加98万多人。基本实现了对包括贫困妇女在内的贫困居民“应保尽保”。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状况。

1.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提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共有女代表699名,占代表总数的23.4%,比上届提高2.1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有女常委25人,占常委总数的15.5%,低于上届0.7个百分点。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有女委员399人,占委员总数的17.8%,高于上届0.1个百分点;有女常委38人,占常委总数的11.8%,比上届高1.3个百分点。

2.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比重有所回升。近两年女职工董事及女职工监事分别占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比重均有明显下降。20xx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的比重为29.1%,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的比重为29.2%,分别比2010

年降低了3.6个和6个百分点,但与20xx年相比,则分别提高了2.7个和2.2个百分点。

3.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女性在居委会组织中参与程度较高, 20xx年女性比重为48.4%。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有所上升,20xx年为2

2.7%,比20xx年提高1.3个百分点,但与占比30%的《纲要》目标仍有不小距离;20xx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11.9%,提高1.5个百分点,已实现《纲要》10%的目标。

(五)妇女社会保障状况。

1.女性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已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快速增加。20xx年,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人数达7117万人,比20xx年增加1084万人。

2.女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xx年,女性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近2.5亿人,比20xx年增加5902万人。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亿人,增加125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超过

1.2亿人,比20xx年增加464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包括女性在内的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8亿人,参合率达99%。

3.女性同步享有基本养老保障。20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近5亿人,比20xx年增加1.7亿人,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7亿人,增加1.5亿人。20xx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2亿人,增加3800多万人。意味着更多的女性有了基本养老保障。

4.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增加。20xx年,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862万人,比20xx年增加1047万人;女性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537万人,比20xx年增加1335万人。包括女性在内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也在不断增加,20xx年达7263万人,比20xx年增加436万人。

(六)妇女生活环境状况。

1.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进展顺利。20xx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累计达9亿,改水受益率由20xx年的94.9%提高到95.6%;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58%上升到73%,提高15个百分点。20xx年,农村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数累计超过

1.9亿户,比20xx年增加2262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67.4%上升到74.1%,提高6.7个百分点。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2.城市生活环境继续改善。20xx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分别比20xx年提高1.1个和1.4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94.3%,提高2.3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89.3%,提高7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9.3%,提高11.4个百分点。城市妇女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3.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20xx年,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数2

5.2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9万个、社区服务站10.8万个、其他社区服务

机构12.4万个,便民利民网点35.9万个。20xx年,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36.9%,比20xx年提高了14.5个百分点,广大群众的生活更为方便快捷。

(七)妇女受法律保护状况。

1.修订完善相关法规体系。20xx年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正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将为降低长期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女性公检法司队伍不断壮大。20xx年,全国检察院共有女检查官4万余人,占全部检察官的比例达到29.3%,比20xx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全国共有女律师6.9万余人,比20xx年增加2.2万人,女律师所占比例为27.8%,提高3.7个百分点;有女法官5.72万人,增加0.7万余人,女性所占比例28.8%,提高3个百分点;女警察所占比例近年来也在不断提高,20xx年为14.1%,比20xx年提高0.4个百分点。

3.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为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国务院于20xx年颁发了第二个中国反拐计划——《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xx年)》。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20xx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4537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2237起。

4.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0xx年,全国共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3680个,比20xx年增加88个;当年有31.8万名妇女获得了法律援助,比20xx年增加12.2万人,有效地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妇联系统为遭受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救助(庇护)的机构有3450个,得到救助和庇护的妇女和儿童超过2.5万人次。

二、《纲要》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女健康状况地区间差距依然明显。

由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妇女健康状况在不同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依然存在明显差距。一方面,有些省份孕产妇死亡率已低于发达国家,但有些省份仍长期较高,20xx年最高最低省份之间相差超过30倍。另一方面,由于高龄初产孕妇增加等原因,孕产妇中高危产妇的比重连年上升,20xx年为19.43%,比20xx年高2.3个百分点。

(二)针对女性的刑事犯罪增加。

20xx年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达660万起,比20xx年增加62.8万起,而同期刑事案件受害人中女性比重也有所增加,由20xx年的33.3%上升到35.8%。近年来,女童被性侵、年轻女性失踪、女性被暴力伤害等案件屡有发生,保护女性免受刑事伤害的任务依然很重。

(三)女性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主要途径。但近年来,在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职工却连年减少,20xx年,全国福利企业中共有残疾职工53.9万人,其中女性残疾职工16.6万人,分别比20xx年减少8.6万人和3万人,而女性所占比重也有所降低,由31.4%降为30.8%。20xx年度,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10.8%,是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两倍多,实际失业率可能更高。女性残疾人就业面临较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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