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验收程序

承包商营地污水处理系统环保专项验收程序和时间表 承包商营地污水处理系统环保专项验收在环保设施完建、投入试运行三个月内,需组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施工单位在现场环保设施完建、验收资料完备、监测数据正常、运行管理落实的情况下,可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

验收程序和控制时间节点如下:

1、 现场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完建,土建、设备安装经工程监理评定合格。(时间节点:20xx年1月20日)

2、 运行单位调试设备、开始试运行,提交有效、可行的运行管理方案和制度。(时间节点:1月30日)

3、 监测单位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监测(时间节点:2月28日),提交监测报告。(时间节点3月15日)

4、

5、 通过土建、设备安装等主体工程验收。(时间节点2月28日) 施工单位整编、完善验收材料(资料目录附后),编报环境保护施工总结报告,提交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验收申请(时间节点:3月15日)。

6、 建设单位、主体监理、环保专项监理初审,判定工程满足验收要求。(时间节点:3月22日)

7、 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环保设施专项验收会议,召集设计、主体监理、环保专项监理、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参加。会议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验收现场、审查

验收资料,满足要求后表决,通过后形成环保专项验收鉴定书。(时间节点:4月10日)

附:验收资料清单

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提交)

2、 环保设施施工总结报告(施工单位)

3、 “三同时”登记表(施工单位)

4、 工程设计(设计单位)

5、 单元工程验评记录(施工单位)

6、 设备合格证及说明书(设备提供商)

7、 工程竣工图(设计单位)

8、 监测成果报告(环境监测单位)

9、 运行管理方案和制度(运行单位)

 

第二篇:弱电系统验收及移交程序

弱电系统验收及移交程序

一、验收计划:

整个工程的检验与测试分成四个阶段实施:

◆设备到货检验与测试

◆现场检验与测试

◆初步验收

◆正式验收。

二、设备到货检验与测试

设备到货检测项目如下:

◆ 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及相关文件资料

◆ 外观与结构测试

◆ 防护性能,防震测试

◆ 温度与湿度检测

◆ 绝缘电阻测试

◆ 介电验电测试

◆ 电源通电测试

◆ 设备安全防护性能

三、现场检验与测试

每一设备运抵现场并安装后均便要检验测试。若工地检测结果有缺点或不符合原规定,甲方可以拒绝该设备,但须将有关理由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若缺点属可改善者,乙方将改善方法、改善经过、结果提交甲方审核。审核后可择期重新检测。 ◆ 设备单机检验测试

◆ 系统整机检验测试

◆ 系统集成检验测试

四、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时间及项目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做单机检验及系统集成测试,由验收单位决定。为验证本工程所有设备,确保能发挥规范所要求的功能,在系统测试合格后再行一个星期之试用阶段,终止连续一个月的试用期内,各种运作状况良好,(但消耗性零件故障除外),则经过初步验收。若发现任何影响系统正常运作的问题,乙方立即改善,并将改善方法、经过、结果移交甲方及验收负责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实施连续运行一个月的实用阶段。

五、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由双方商定,试运行阶段所有的系统需在乙方工程人员的监护下运行,并由最终使用单位全面参加,给使用单位一个全面了解的机会,对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六、正式验收

验收单位决定验收时间与验收内容,其检验测试内容与工地,检测测试相同,由验收单位决定是否部分项目或全部项目作检验测试。 系统的测试验收在系统开通后一个月内进行,保修期在系统调试开通并达标运行后开始。

七、验收内容:

◆系统安装质量验收

◆系统功能的测试验收

◆系统技术指标及系统设备技术指标的测试验收

八、系统移交

系统验收达标后,甲方将设备、软件及相关资料移交给设备使用单位。

◆弱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弱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弱电系统设备参数(系统、型号、规格、数量)原件

◆弱电系统随机资料(系统软件、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件

◆弱电系统安装图纸(系统连接图、设备的接线图、设备摆放图、线缆走线图等) ◆弱电系统设备调试运行检验记录、安装检验合格证书、智能化等设备国家许可使用证明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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