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

一、服务对象

已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

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⑵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⑷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⑸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

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2、注意事项

⑴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⑵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通信、计算机、园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农业(农林水)等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能通过国家或我市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通过初定取得该系列职称。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评审工作中,首先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然后由专业组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进行评议;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就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审,综合权衡、投票表决。

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以上基本条件主要是针对工程技术系列,除国家规定的通信、计算机、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园林、农业等系列的中级、初级职务资格需参加资格考试取得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1、办理评审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

评审初级职称(五大生)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电子表格

其它类:按所报专业评委会要求提供。

⑵评审中、高级职.称

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和《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电子表格

其它类:按所报专业评委会要求提供。2、注意事项

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规定执行。

                       重庆市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试用范围

注:①以上市属单位是指市级职称主管机构,区属单位是指区县职称主管机构;②在市外工作的,按上述要求办理。

⑵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成绩有效期

①凡2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②从20##年起,取消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的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考试合格后,其合格成绩在申报评审(考试)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使用有效;

③从20##年起逐步取消全市职称计算机考试,统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成绩有效期5年。

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11号),《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

⑶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要求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为:中级不少于80学时、高级不少于90学时、正高不少于10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并计入《继续教育登记卡》或《继续教育证书》内,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外报职称(经济、工程技术正高级、会计、教师系列、园林工程、实验、艺术等其余我市有评委会的系列)

由于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只有工程技术系列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理人员需要参评其他系列的职称评审,则需要报送至市内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以下简称确认)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调动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相近)并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由新的审批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1、办理确认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⑴《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

⑵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注意事项

调动工作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相近)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同一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履行确认手续。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以下简称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办理转评手续需提交的材料:与相应专业评审材料要求一致。

注意事项:1、转评应在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2、变更到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评,而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必须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4、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需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其本专业工作任职年限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变更前后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五)办理时限

1、职称初定材料,市人才中心受理后,35个工作日之内审批通过,领取职称证书;

2、工程技术类职称评审材料,市人才中心每年9、10月份受理,年底召开评审会并通过收,第二年年初领取职称证书;

3、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其专业职称评审会召开并通过后,返回当初申报的评审表(两份),到市人才中心申报,35个工作日之内审批通过,领取职称证书。

 

第二篇:4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嘉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嘉兴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嘉兴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市职改办,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嘉兴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正作试行意见》

嘉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OO一年五月十五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经委、市财局、市科委、市统计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工商联

嘉兴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行意见

为贯彻实施我市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决定,加快我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开发步伐,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加速培育我市区域特色规模经济提供智力保证,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我市乡锁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提出本试行意见。

第一条 评定原则 .

一、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市、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并会同乡镇企业局、工商联、科技管理及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实行统一的标准条件,进行社会

评审,颁发统一的职称证书。

第二条 选用系列

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原则上开展工程技术、经济、会议、统计四个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所从事专业工作的性质及岗位特点选刚相应的系列。各系列职称的档次和适用范围如下:

工程技术职称系列:分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适用于从事科研、生产、设计、工艺、质检、化验、技术管理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经济专业职称系列:分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适用于从事经营管理、经济贸易经济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咨询等经济类工作的人员。

会计专业职称系列:分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适用于从事会计核算(含出纳)、会计分析、财务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统计专业职称系列:分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适用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范围及对象评定范围:

一、全市乡镇企业(包括乡镇、及三资、股份合作制等企业)。

二、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持有生产经营执照的个体、私营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

评定对象;在上述各类企业中直接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在册人员(包括人事关系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代理的人员,不包括利用业余时间或经单位批准到上述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第四条 评定条件

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二、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原则上按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水平、能力等要求执行。评定工作要根据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以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为主要依据。

按照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逐步到位的原则,目前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暂不作必备条件。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作山不同的要求。

三、评定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具体要求

(一)员级职称

具有完成辅助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初步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从事一般的技术、经营或管理:正作,能解决本专业工作的一般问题,完成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工作,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

直接确定员级职称。

2、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初中(含相当初中,下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并经本专业中专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合格。

(二)助级职称

具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工作的一般问题,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直接确定助级职称。

2、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或担任员级职称满4年。并经本专业中专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合格。

(三)中级职称

基本掌握现代技术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能主管—个企业的技术、经营管理、财务或统计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硕士学位获得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先参加专业技术工作后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直接确定中级职称。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专以上毕业担任助级职称满4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或高中、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担任助级职称满4年。并经本专业大专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合格。

(四)高级职称

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仁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复杂的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一个较大规模企业的技术、经营管理或财务、统计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大专及以上毕业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并经本专业大专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合格。

(五)本专业中专、大专专业证书可比照相应的学历,视作评审相应职称的学历依据。

(六)对先参加专业工作后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以此学历参加相应职称评定的人员,如取得学历前后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其取得学历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对半折算作为专业工作年限。

(七)为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具体破格条件见附件。

第五条 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

一、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评审质量,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组织相应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工作由市职改办统一指导;,各县(市、区)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基本要求为:经济系列选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I商管理专业课程;会计、统计系列分别选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主干课程;工程系列选用现代科技基础及相关专业课程。

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符合—卜列条仆之一的,在申报评审时,可免予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测试:

1、在市(地)级以上报刊或专业性会议上发表(交流)过专业论文或专题研究报告的。

2、职业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或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本专业3门以上主干课程结业证书申报初级职称的。

3、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经本单位证明已达到相当大专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

4、取得大专院校或自学考试本专业3门以上主干课程结业证书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5、取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企业厂长(经理)岗位资格合格证书或会计、统计上岗证书,并经本单位证明已达到相应职称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的。

6、能承担本专业主要科研、技术和生产项目的设计与制作,具有较高水平,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已达到相应职称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并经本单位书面提出属主要业务骨干的。

第六条 评定材料及申报程序

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初定或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用原则上按照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嘉职改(199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保证质量。

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基本程序为: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现行规定填报相应的中报材料,经当地乡镇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查核准后,报送当地人事(职改)部门。

第七条 评定组织及资格公布;

一、 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组织,应严格按省、市人事(职改)部门规定的评审权限分别组建。

1、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组建,评委会负责全市中、高级职称的审定,并代行市本级初级职称的审定。

2、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组建,评委会负责当地初级职称的审定。

二、符合初定条件或经评审通过的中、高级职称由市人事(职改)部门发文公布,各县(市、区)初定或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发文公布,并按现行规定颁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第八条 附则

一、按本试行意见评定取得的职称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可享有与其他企业相应职称人员同等效用。

二、凡在本试行意见规定范围内从事经济、会计、统计专业工作的人员,可以按本意见有关规定中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也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凡本试行意见规定范围内的建筑业(含装潢、房地产等)及水利施工企业人员的职称评定办法另行部署。

四、本试行意见中涉及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限或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部署当年度的年底。

五、本试行意见自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市职改办。

附件:

嘉兴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破格巾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凡符合相关系列所列各项条件中的三项者,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一、工程系列

(一)高级职称

1、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发明奖,—F同)以上;或市(地)、厅(局)级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两篇及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3、获国家或省(部)级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或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企业的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

4、主持管理大中型企业的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五千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五百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四百万美元以上;或主持完成一千万元以上技术含量、产品档次及经济效益较高的技改、新建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批企业集团或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主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国家级优秀新产品

一、二二等奖或省(部)级优秀新产品一等奖;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或省名牌产品;或省优质工程奖:或国家质量管理奖;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或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6、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高中、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

1、获省(部)级奖或市(地)、厅(局)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级三等

2、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一篇或市(地)级两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3、获市(地)、厅(局)级以上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先进工作者:或县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或市(地)、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企业的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

4、主持管理企业的: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二千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二百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一百万美元以上;或主持完成五百万元以上技术含量、产品档次及经济效益较高的技改、新建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完成省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或市批企业集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主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市(地)、厅(局)级以上优秀新产品;或市级以上优秀产品金银质奖或名牌产品;或市优质:仁程奖;或市级以上质量管理奖;或市级以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6、 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中、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8年以上。

(三)助级职称

1、获县级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在市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流)过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的。

6、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二、经济系列

(一)高级职称

1、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两篇及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2、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乡镇(民营)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或“经营大师”称号的;或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

3、获国家质量管理奖;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或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4、主持管理大中型企业的主要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五千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五百万元以上,或山口创汇四百万美元以上;球省批企业集团或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

5、为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6、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作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企业员工培训率年均达15%以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5%以

7、中专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高初中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5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

1、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一篇或市(地)级二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山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2、获市(地)、厅(局)级以上劳动模范、乡镇(民营)企业家、优秀(明星)厂长(经理)、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

3、获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或市(地)、的主要贡献者。 或省(部)级企业厅(局)级一等奖

4、主持管理企业的主要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二千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二百万元以上,或出口创汇一百万美元以上;或市批企业集团的主要负责人。

5、为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经济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6、为捉高企业员工素质作山成绩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企业员工培训率年均达10%以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0%以上。

7、中专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12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18年以上。

(三)初级职称

1、在市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

2、获县级以-上乡镇(民营)企业家、优秀(明星)厂长(经理)、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3、获县级质量管理奖:或县级企业管理成果奖的业务骨干。

4、主持管理企业的主要经济工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近两年内企业年均销售收入五百万元以上,年均利税五十万元以上;或县级重点骨干企业的业务骨干。

5、近三年企业员工培训率年均达5%以上,中专以上学历或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的5%以上。

6、从事经济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会计系列

(一)高级职称

1、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两篇及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2、获省(部)级财会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财会人员称号的。

3、主持管理大中型企业的主要财务:工作,业务精通,成绩显著,近两年内年均销售收入五千万元以上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省批企业集团或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4、参加市(地)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日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审定,提出本专业方面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

或获省(部)级财务、会计科研成果项目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5、在改进财务和会计管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上有突山贡献,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肯定;或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在加强经济核算和管理,促使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或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山主要贡献,经市经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

6、中专毕业从事财会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实践毕业从事财会专业工作25年以上。

(二)中级职称

1、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一篇或市(地)级二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山版过本专业专著的。

2、获市(地)、厅(局)级财会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财会人员称号的。

3、主持管理近两年内年均销售收入二千万元以上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市批企业集团的财务负责人,业务精通,成绩显著的。

4、参加县级以上重点:厂程、技改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审定,提山本专业方面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或获市(地)级财务、会计科研项目成果将的主要参加者。

5;在改进财务和会计管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上有显著成绩,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肯定;或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在加强经济核算和管理,促使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

指标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或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

6、中专毕业从事财会专业工作12午以上;中、初中毕业从事财会专业工作18年以上。

(三)初级职称

1、在市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交流)过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的。

2、获县级以上财会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财会人员称号的。

3、近两年内年均销售收入五百万元以上企业的财务骨干,业务精通,成绩显著的。

4、参加乡镇级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调查审定,提出了本专业方面合理建议并被采纳,经乡镇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或获县级财务、会计科研项目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5、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在加强经济核算利管理,促使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全县同行业先进水平或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山成绩,经乡镇以上有关部门确认的。

6、从事财会专业工作10年以上。

四、统计系列的高、中、助级职称破格条件参照会计系列相应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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