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转运申请单

救护车转运申请表

 

第二篇:广州市医疗机构救护车申请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核

广州市医疗机构救护车申请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核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广州市车辆管理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各一份备案);与《广东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申请表》同时使用,填妥后提交。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受理、核对后上报广州市卫生局审批,广州市卫生局审批完毕后交由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通知各医疗机构单位送广州市车辆管理部门报批。

2.申报资料:单位申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有床位数)复印件、《广东省医疗机构诊疗科核定表》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