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项目-系统验收流程图以及过程说明

IT项目验收流程

IT项目验收流程说明

由于IT项目验收一般均比较复杂,因此,一般将IT项目的验收划分为四个阶段: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最终验收、报告总结。(见划分请参见:IT项目验收流程图)

一、验收准备

验收准备阶段主要是根据项目的情况组建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方式、验收内容、标准以及验收条件等。

1.         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的主要组成为使用部门、信息技术部、招标部门、财务等部门,该项工作需要领导的参与和批准,另外,对于金额比较大的项目,有条件也可以请股东代表参与。

2.         确定验收策略。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验收的方式,即是否需要分阶段验收,完成验收阶段的划分,并制定相关的验收计划,一般对于比较复杂的项目均需要划分阶段进行初步验收,而且阶段的划分也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确认。

3.         确定验收内容和标准。根据前面确定的验收策略明确各阶段验收的条件、需要验收的内容、验收通过的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验收内容包括时间进度的验收项目。

4.         领导审批。由领导审批验收小组确定的验收阶段和验收内容以及标准等是否合理。

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主要是完成软硬件系统的初步运行情况,IT项目可能涉及硬件设备的验收,也可能涉及软件系统的验收,也可能同时涉及软件和硬件的验收,由于对于机房装修这样复杂的项目,涉及到几个硬件子系统和软件子系统的验收;对于硬件系统的验收,存在两个验收步骤,在设备到货后需要验收设备到货情况,在调试完成后需要进行设备试车验收(试运行),一般付款条件为试车验收通过,不是到货验收通过。

1.         验收申请。当供应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会提请进行验收。

2.         检验验收条件是否合格。验收小组接到供应商的验收申请后,审查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3.         供应商进行整改。如果验收小组认为不符合验收条件,将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供应商根据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请验收。

4.         验收类型的判断。验收小组会根据项目的性质,分别按照软硬件系统进行初步验收。

5.         硬件设备到货验收。当硬件设备到货后,供应商会提请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小组将根据合同和验收内容进行设备的品牌和规格的检验,查看设备是否完整无缺,并记录设备到货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6.         报关单、保修卡和说明书等校验。验收小组检验设备的保修卡和说明书等资料是否准确无误,另外,对于进口设备需要检查设备的报关单是否正确和有效。

7.         集成调试。到货验收合格后,供应商进行设备的集成调试工作。

8.         试运行验收。俗称试车验收,在供应商完成设备的集成调试后将提请进行试运行验收,验收小组需要根据验收内容逐项进行相关验收。

9.         软件系统功能验证。软件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或验收内容和标准,对软件系统功能进行详细验证测试,验收小组监督和汇总测试情况。

10.     软件系统性能验证。信息技术部从技术的角度,对系统进行性能等技术测试,验收小组监督和汇总测试情况。

11.     资料验收。验收小组根据验收准备阶段的要求逐项核对资料的提交情况,资料包括合同中要求的程序源代码、操作手册、培训资料、测试报告、过程数据等。

12.     综合评议。验收小组汇总该项目本阶段各种验收资料,对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集体评议。

13.     检验验收情况。验收小组将根据综合评议情况,判断是否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14.     进行整改。如果本次验收没有通过,则供应商需要根据验收小组的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15.     复验。当供应商完成整改后,验收小组将组织复验。

16.     检验初步验收是否通过。如果本次验收通过,验收小组将检验初步验收涉及的各阶段验收是否完成,如果初步验收完成,将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如果还存在后续验收阶段,将重复5至19的步骤,直至所有子系统验收合格。对于一些国家或监管部门有相应法规约束的特殊项目,是否通过相关外部验收将是项目初验合格的基础,如机房工程需要通过消防局、电力等部门的验收,网络系统需要通过保监会的验收等。

三、最终验收

IT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将投入生产运行,由于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在生产环境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暴露,最终验收就是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一般在最终验收通过后在进行质保金的支付。

1.         正式运行系统。IT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将投入生产运行。

2.         最终验收。当系统运行一段时间(一般在合同中明确)后,验收小组将汇总各使用部门的验证情况或验收小组组织全面的验收。

3.         检验最终验收是否合格。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结论。

4.         进行整改。如果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将根据验收小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5.         复验。供应商完成整改后,验收小组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复验。

四、报告总结

IT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撰写验收报告,同时将总结验收工作的得与失,以便未来更好的运作其他项目。

1.         撰写验收报告。如果最终验收通过,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撰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不仅需要包括本次项目验收的情况总结,也需要总结本次验收工作的得与失。

2.         领导审批。验收小组撰写的验收报告,将交分管领导审批,如果不合格将打回验收小组修改。

3.         归档处理。验收报告通过领导审批后,将交办公室进行归档处理,同时将相关资料交还原部门,如硬件设备保修卡交还信息技术部,操作手册交还业务部门。

 

第二篇:建设项目流程图说明

一、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

根据国家土地政策规定,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具体流程如下:

(二)工业项目出让用地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1、土地权属来源说明(土地证或批文);

2、用地申请;

3、经贸局立项批文;

4、规划用地许可证;

5、地价评估报告;

6、用地图纸;

7、单位营业执照;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合同;

10、出让金#5@p;契税#5@p;

11、出让用地申请书;

二、办理红线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到规划分局办理。

(一)出用地红线图,须提交材料: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

2.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3.用地证明(土地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4.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1份;

5.用地红线范围图复印件1份。

(三)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用地红线范围图复印件1份;

3.用地证明(土地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立项批文和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1份;

6.环保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7.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三、用地红线定位

根据有效用地红线图对项目用地放线定位。

四、总体规划设计

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规划设计。

五、消防、环保审批

(一)办理消防审批

到政务中心#b@2大厅消防支队窗口,须提交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填写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

2.立项批文、全套施工图、总平面规划图、地形图(标明建筑物位置)、设计部门消防设计自审意见。

(二)办理环保审批

先到环保分局咨询环保等级,按环保分局确认的环保等级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做相应的《登记表》或《报告书》,然后到环保部门窗口办理。

到环保分局咨询时须提交材料:

1.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项目总体规划图。

到环保部门窗口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级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文本)3本;

2.建设单位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报告1份;

3.环评文件评估意见、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1份;

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须征求公众意见(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一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级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环境敏感项目为专家技术评审后的修改报批文本)3本;

2.建设单位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文件审批的报告1份;

3.特殊环境敏感项目需附环评文件评估意见、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各1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级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5份;

2.建设单位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文件审批的报告1份;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位置示意图1份;

4.建设项目生产区域或内部经营区平面布置图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6.涉及“三产”服务业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六、总体规划方案报审及报批

到规划分局办理。须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总体规划报审)原件1份;

2. 用地红线范围图复印件1份;

3.土地协议(土地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份;

5.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6.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1份;

7.规划总平面图原件2份(附全套电子版CAD和JPG两种文件总平面图附简要文字说明;

8.总体方案审查意见通知单或规划业务记录(报批时需要);

9.消防审查意见(报批时需要);

10.环保部门意见(报批时需要)。

七、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到规划分局办理。须提交材料:

1.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红线范围图(加盖规划分局公章)复印件1份;

3.土地协议(土地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份;

5.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6.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1份;

7.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加盖规划分局公章)复印件1份;

8.规划建设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9.环保、消防、卫生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1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八、办理水、电报装

公司设立注册后,可立即着手办理水电报装,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用水报装流程:

1.提出申请:领取《用户接用水申请单》(因用水性质不同水价不同,首次用水性质为施工用水,待施工结束后由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将用水性质转为生产或生活用水),填好后交回营业大厅受理;

2.费用预算:营业大厅受理的《用户接用水申请单》后,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7-15个工作日),并预算出最近的主供水管至用户用水点的工程安装费及材料费,将费用清单返回申请单位(此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3.缴纳费用:申请单位收到预算费用清单并认可后,到营业大厅办理同城委托付款手续并交费;

4.现场安装:收到申请单位交纳的工程费用后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安装(工期不承诺,需相互协商)。

(二)企业临时用电报装流程

1.资料准备:

①用电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用电地点、用电性质、申请容量、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②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文件(下列四种必备其一),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A、房产证;B、土地使用证;C、用地规划许可证;D、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③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名片及委托人职务证明,所有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

⑤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对于特种生产企业(如采矿、电解铝、电石、烧碱等高耗能企业),还应提供政府核发的许可证照,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

2.大厅申请:将以上准备好的资料交营业大厅受理审批(15个工作日);

3.缴纳费用:审批通过后由电力安装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列出详细施工预算并返还申请单位(此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申请单位收到预算费用清单并认可后,到营业大厅办理相关交费手续;

4.现场安装:供电公司收到申请单位交纳的工程费用后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安装(工期约25天)。

(三)企业正式用电报装流程

1.资料准备:

①用电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用电地点、用电性质、申请容量、所属行业

及主要产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②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例如高频炉、电弧炉、感应炉、荧光灯等具有非线性特性的谐波源设备等);

③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文件(下列四种必备其一),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A、房产证;B、土地使用证;C、用地规划许可证;D、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④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

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名片及委托人职务证明,所有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

⑥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对于特种生产企业(如采矿、电解铝、电石、烧碱等高耗能企业),还应提供政府核发的许可证照,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一份;

⑦变电所或配电房施工图一套;

2.大厅申请:将以上准备好的资料交营业大厅受理审批(单电源15个工作日,双电源30个工作日)。

3.图纸审查:10个工作日完成;

4.缴纳费用:审批通过后由电力安装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变电所或配电房施工图纸内容列出详细施工预算并返还申请单位(此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申请单位收到预算费用清单并认可后,与电力安装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约定付款方式、验收及送电等相关条款;

5.现场施工:电力安装公司根据合同内容安排施工(工期不承诺,需相互协商);

6.组织验收并送电:3个工作日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九、交地条件

(一)供水

(二)供电

(三)供气(天燃气)

(四)通信、有线电视

(五)道路

(六)场地平整

十、建筑单体设计

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十一、建筑单体方案报审及报批

到规划分局办理。须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单体方案报审)原件1份;

2.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3.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单体方案文本(附全套电子版CAD和JPG两种文件)原件2份,方案深度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

设计条件要求;

5.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6.单体方案审查意见通知单或规划业务会议意见(报批时需要);

7.环评批复复印件一份。

十二、单体消防、人防审查

(一)单体消防审批

到政务中心#b@2大厅消防支队窗口,须提交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填写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

2、立项批文、全套施工图、总平面规划图、地形图(标明建筑物位置)、设计部门消防设计自审意见。

(二)办理人防审批

到政务中心#b@2大厅人防窗口,须提交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或主管部门批复(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

2.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

3.以刻录光盘形式提交的电子文件,包含以下内容:与规划部门批准所一致的总平面图CAD文件;项目各单体建筑的底平面、标准层平面、立面、竖向的CAD文件;建筑面积计算清单,包含各单体总建筑面积、底层和标准层面积等指标。

十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到规划局办理。须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3.土地协议(土地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份;

5.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6.批准的单体方案文本及其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规划建设单体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8.环评批复复印件1份;

9.建筑施工图(叠成A4形式)原件1份;

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

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12.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用缴费#5@p及缴费清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日照分析(小高层住宅提供)。

十四、建筑施工图设计

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十五、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

由企业自行委托有审查资质的中介单位对施工图审查。

十六、单体放线、验线

1、建设单位按要求填写验线单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测绘单位);

2、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放桩;

3、建设单位放灰线;

4、申请规划部门验线;

十七、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到建设发展局办理。须提交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审批文件(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合同1份(原件副本);

5.规划验线单1份(复印件);

6.资金保函或证明(必须原件);

7.监理文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9.公开招标文件备案内容;

10.议标工程办理议标过程书面说明。

十八、工程安全、质量报监

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4.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修改文件及批准文件(复印件也可);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专职检验员、安全员上岗证书、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6.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工程师上岗证、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7.消防审核意见书;

8.施工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

9.填好的质量监督申请表2份。

十九、渣土、道口管理

(一)渣土:到城管大队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介绍信、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2.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项目的原地貌图、建筑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

4.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道口开设:到规划建设处、城管大队办理,流程如下:

二十、开工建设

由企业按照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按照各项要求进行建设。

二十一、白蚁防治

在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局窗口设有专人负责受理。开挖地基后,在回填地基前应进行白蚁防治,具体程序如下:

1.建设项目开工前, 各建设单位与白蚁防治所签订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协议,缴纳白蚁预防工程费用。

2.白蚁防治所受理房屋白蚁预防工程项目后,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勘查,了解原蚁害情况并制定施工方案。根据该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由该所派专业施工人员及时对建筑物底层木门窗框、底层室内地坪和室外散水坡等部位进行白蚁预防工序施工。

3.白蚁预防工序施工完工后,由市白蚁防治所签发《房屋白蚁防治工程验收报告书》,交建设单位参与单体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

二十二、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二十三、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档案馆对工程建筑施工方面进行验收。所需要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原件一份;

2、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

3、土地协议(土地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4、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5、环评批复 复印件一份;

6、用地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一份;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原件一份;

8、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原件一份;

9、消防竣工验收审核意见(验原件交复印件);

10、环评验收意见(验原件交复印件);

11、竣工设计图纸(建筑平面、立面、剖面,折成16开),(原件加盖竣工图章)原件一份;

12、规划管线图(建设项目含管线的)。

二十四、消防综合验收

(一)验收范围:凡经防火审核的项目在竣工后,都必须到批准施工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验收,在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验收须知:

1.到公安消防机构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资料交送受理;

2.申请验收须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申请验收报告;b.《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变更设计报告;c.工程竣工图及施工单位竣工说明;d.施工记录及有关文件;e.自动消防系统调试检测报告;f.消防产品登记表;g.甲、乙双方对工程验收情况的意见。

(三)验收时限:

接到受理通知后,十日内安排现场验收,验收后七日内出具《验收意见书》.

二十五、工程备案

工程竣工后15天内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备案表;

3.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基础、主体、竣工);

4.档案合格证(原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

5.消防及电梯验收证书(复印件);

6.基础(桩基)、主体(钢结构)检测报告;

7.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民用建筑);

8.防雷检测合格书(高层、空旷地区及有特住要求的建筑);

9.规划验收、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

10.施工许可证;

11.工程质量保修书;

1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

二十六、综合竣工验收(规划、环保、建管、市政等联合验收)

1.立项批文;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5.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1/500或1/1000地形图或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图;

8.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9.规划部门审批的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出图章的规划总平面图(并附消防、环保、园林、人防、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10.环境评价批复;

11.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单体方案(平、立、剖及效果图A3图纸);

12.单体规划审核意见书;

13.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缴费#5@p及缴费通知单;

1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6.验线单;

17.厂区雨水、污水管道排水竣工图;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十七、办理房产证

1. 建设单位申请书;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国有土地使用证;

6. 施工许可证;

7. 房屋竣工验收报告;

8. 组织机构代码证;

9. 企业营业执照;

10. 项目立项批文;

11. 完税证明;

12. 白蚁防治合同及#5@p;

13. 登报通告;

14. 测绘平面图及测绘费#5@p;

1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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