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关于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二〇一一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老龄办:

今年以来,我县老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老龄工委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及“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扣“六个老有”目标,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工作人员,不断夯实老龄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是健全机构。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组织部、民政、财政等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调配乡镇(街道办)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13名。184个村委会、居委会都成立了老年人协会,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协会会长,全县建成老年协会187个,现有协会干部736名,会员21960人。二是落实经费。县财政按人均3元的标准列支20xx年老龄事业发展经费8.25万元,对全县90-94岁高龄老人按年人均500元的标准列支生活补贴5.05万元,对全县95岁以上高龄老人按年人均700元的标准列支生活补贴0.77万元。三是完善制度。贯彻学习全省、全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县老龄工作委员

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把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纳入20xx年工作任务之中,建立了老龄委成员单位优待服务工作评议制度。

二、强化宣传,注重效果,不断营造良好的老龄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乡村宣传专栏等阵地,采取播放专题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优待老年人的相关规定;二是切实加大敬老爱老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中增加了尊老敬老内容,古灵台—荆山森林公园建成了敬老爱老德化长廊,乡村文化墙喷绘了敬老爱老宣传图,文艺演出中增加了敬老爱老节目,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三是继续开展好“敬老月”各项活动,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充分利用建党90周年和“老人节”、“敬老月”活动,积极开展慰问老党员、老劳模活动,开展“孝亲敬老之星”进社区、 进学校的事迹宣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三、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从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入手,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政策。截止6月底,为412名符合优待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政府生活补贴2.14万元。目前,将2500多名60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纳入了低保,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0.2万元。按照集中供养每

人每年26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680元的标准,为165名集中五保供养人员发放前6个月供养费43.56万元,为老复员军人发放前6个月生活补助费4.2万元,缴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储蓄金1.7万元。二是认真贯彻“一法一办法”,不断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老年人服务咨询台,乡镇司法所实行定期下访受理老年人的司法投诉,今年来共为求助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次,代书诉状5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起,调解案件1起。县法院和基层法庭对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实行“四优先”(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照顾”(对家庭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照顾、对孤寡老年人给予照顾、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老年人给予照顾)。受理涉老案件2起,其中涉及赡养方面问题1件,财产纠纷方面问题1件,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县老龄办及时调处老年人的来信来访,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7次,较好地解决了涉老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特困老年人定人定点定时探视救助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试点工作。组织乡(镇)、村、社签订农村空巢老人赡养协议1420份,各乡镇和村委会签订五保户供养协议864份,落实了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探视制度。对全县112名9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上报,正在组织各乡镇对城乡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各类情况进行摸底。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快老年人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近年来,我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加大老年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了一批规模较大,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投资820万元的什字中心敬老院现已建

成投入使用,入住五保老人54名。朝那中心敬老院续建工程已投资875万元,完成了两幢楼主体工程和老年公寓楼的主体工程建设,计划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将对朝那、龙门、星火、梁原4乡镇200名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投资350万元,以县社会福利中心为依托,建成灵台县城区虚拟敬老院,配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购置饮食制作及配送、交通运输等服务设备;计划投资850万元建成独店中心敬老院,在独店镇薛家庄村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楼房二幢240间4800平方米,餐厅10间,老年人活动室6间,图书室6间,大门一座,围墙3400米,购买各类生活用品300套,活动器材30件。两个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和初设。目前,全县共有敬老院13所,其中5所达到了县级标准化敬老院,2所达到了市级标准化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由12%提高到了47%。 上半年我县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老龄事业发展的形式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全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关心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人口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的认识不足,尊老敬老的氛围不浓厚,“尊老”远不及“爱幼”的程度。二是老龄事业经费不足。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发展相对落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致使有些工作难以开展。三是老年事业发展不够平衡。老年事业比之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来看相对滞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还缺乏组织引导,老年维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老年群体的整体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为老服务设施投入不够。由于我

县资金紧困,老年人学习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不能满足老年人活动的实际需求。在农村,不少老年人协会还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在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条件也较为简陋,有的社区没有必要的文体活动场所,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比较枯燥。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老龄委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促进全县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把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大基层养老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乡镇敬老院新建扩建工作;加大对县乡两级老龄机构经费投入,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扩大享受补贴范围;大力发展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针对贫困老人结对帮扶工作。三要增加县乡两级老龄工作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老年人维权网络,加大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灵台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7月29日印

共印5份 主题词:老龄工作 总结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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