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水法试验

闭水法试验

闭水法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小于24h;

2 试验水头应按本规范第10.3.4条的规定确定;

3 当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

4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W / T·L (B.0.1)

式中 q——实测渗水量(L/ (min · 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量观测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市政道路工程排水闭水试验的质量控制及方式:

(一)常见质量问题

做闭水试验前就回填土;试验前准备不充分;闭水试验的水位和测定渗水时间不符合要求;渗水量计算错误。

(二)质量控制措施

1.明确是否要做闭水试验。污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以及设计要求闭水的其他排水管道都必须做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应由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试验合格才能进行回填土。

2.对试验前的准备工作要进行检查。试验前,需将灌水的检查井内支管管口和试验管段两端的管口,用1∶3水泥砂浆砌240mm厚砖堵死,并抹面密封,待养护3~4天到达一定强度后,在上游井内灌水。当水头达到要求高度时,检查砖堵、管身、井身,有无漏水,如有严重渗漏应进行封堵。待浸泡24小时后,再观察渗水量,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应少于3O分钟。

3.控制闭水试验的水位。试验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段内顶以上2米,如上游管内顶到检查井的高度不足2米,闭水试验的水位可到井口为止。

4.正确计算渗水量。在闭水试验过程中要真实记录各种数据,并根据规范正确计算渗水量。试验合格不合格,通过数据说话。《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规定

 

第二篇:闭水法试验记录

闭水法试验记录

闭水法试验记录